1983年1月3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辽宁省妇联、总工会在调查研究后发出呼吁
不能歧视和虐待生女孩的妇女
本报讯 辽宁省妇联、总工会在沈阳等地一些基层单位进行调查后,了解到目前在婚姻家庭和社会生活中重男轻女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他们建议在春节前后开展一次提倡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和虐待妇女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辽宁省妇联、总工会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盼男孩心切,常用给孕妇看相、查表等迷信方法,预测怀的是男是女,给孕妇造成很大精神压力。一些妇女生了女孩后,受到家里歧视和虐待。有的经济上受到限制,有的被迫离婚,有的遭到打骂,个别的甚至被残害致死。丹东市射线仪器厂共产党员杨德权,在妻子生了双胞胎女孩后,经常打骂妻子,逼着要离婚,后来竟然把妻子撵出家门。据沈阳、鞍山、本溪等9个市统计,去年因生女孩不堪虐待到妇联上访的有169起。有些地区遗弃和溺死女婴的事件时有发生。
辽宁省妇联、总工会通过调查认为,有的人不顾党纪国法,歧视和虐待妇女,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旧影响和传宗接代的旧观念作祟。个别干部把妇女受虐待看作家庭纠纷,采取不管不问的官僚主义态度,致使受害妇女上告无门,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辽宁省妇联、总工会建议各地向广大群众进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广泛宣传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群众尊重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地位;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生儿育女的科学知识;结合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提倡建立新型的家庭关系。对于虐待、残害妇女的犯罪行为,政法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发现虐待妇女的苗头,有关部门要多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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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严肃党的纪律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吉林省纪委处理纵子虐待儿媳的陈丕增
本报讯 记者李安达、《吉林日报》记者焦忠义报道:最近,吉林省有关部门决定,给予重男轻女、纵子虐待生女孩的儿媳的德惠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计委主任陈丕增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县计委主任职务的处分。
去年6月2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吉林日报》刊登的德惠县卫生学校教师高丽华,因生女孩遭到公公陈丕增、丈夫陈旭东残酷虐待的报道,引起了吉林省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共德惠县委组成了调查组,对陈丕增的错误进行四个多月的调查,证明高丽华反映的事实属实。在调查期间,陈丕增态度很不端正,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给儿子写信统一口径,欺骗组织。在党组织的批评教育下,他对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并做了书面检查。去年12月19日,中共吉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丕增的处理意见。
陈旭东所在的四川驻军某部党委对他重男轻女,虐待妻子的错误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部队党委考虑到陈旭东认错态度较好,并已主动提出跟妻子和好,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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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生女孩的产妇道喜
元旦前夕,家住北京市国子监街的女青年郭伴东生下一个女孩,她的丈夫立即到居委会领了独生子女证。当天晚上,居委会主任刘怡等同志带着专为产妇准备的排骨票前去慰问。产妇感动地说:“大妈,你们那么忙,还为我们操心,真不知道怎么感谢好!”
在这个先进居委会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节俭办婚事,已经形成风气。生了女孩的妇女不但不被歧视,而且受到很好的照顾。这里边,倾注了居委会干部多少心血啊!从1981年以来,居委会运用座谈会、幻灯、图片展览、请医生讲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大家宣传《婚姻法》和计划生育、节俭办婚事的道理,教育青年把充沛的精力用到工作和学习上,帮助老年人打消“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思想。有一位青年,一心盼着要个男孩,不料去年10月妻子生了女孩,他竟晕倒在医院。他们家里人也不去看望产妇。居委会干部了解到矛盾的关键在这家老人身上,就找到女青年的婆婆,耐心地对她说:“现在生儿生女都一样,女的有出息的多着哩!要说照顾老人,女孩子更会体贴人,咱们胡同里的好媳妇狄彩霄,处处孝敬婆婆,不就是一个例子吗?”婆婆思想通了,就去说服儿子,促使他改掉重男轻女的旧思想,照顾好月子里的妻子。
到目前为止,这个居委会的222对育龄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绝大多数青年坚持晚婚晚育。
居委会干部处处以身作则,经常帮助上了年纪、行动不便的居民打扫卫生、联系医院看病等。孩子们在家长的影响下,争着为困难户做好事。今年元旦,这个居委会表扬了12个“五好大院”,346个“五好”、“四好”家庭。许多双职工深有感慨地说:生活在这个团结互助的文明胡同里,我们感到温暖、放心,干四化有劲! 袁建达(附图片)
宝宝满月了,居委会主任刘怡等同志又去郭伴东家看望。
本报记者 卢传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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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遗弃残害女婴是犯罪行为
江晨 晓渡
前不久,我们曾在几个省、市进行调查,发现被遗弃和残害的婴、幼儿,除病残儿外,绝大多数是女婴、幼儿;有的地区福利院收养的婴、幼儿中,女婴、幼儿占健全儿的99%。有个县去年1至2月弃婴65个,全部是女孩。有的大队男婴竟占婴儿比例的60—70%,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源,主要是封建思想作怪。现在提倡只生一胎,有的人生了女孩以后,就认为“断了后”了,就想尽办法扼杀女婴,以便达到重生第二胎的目的;有的人认为女孩无用,是累赘;有些人认为有出息的能作出重大贡献的妇女是极少数,男子起码是个劳动力。这些看法,都是不对的。
要知道,经历二千多年封建统治的旧中国,妇女一直被禁锢在家庭的小圈子里,受到封建的政权、夫权、族权和神权的统治束缚,理想、智慧、才能都受到社会环境的压抑,并不是妇女天生无能。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和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广大妇女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作用。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往往承担了更多照顾孩子和老人的义务,许多女孩更懂得体贴关心老人。这些事实说明,那种认为“女孩无用”、妇女“没出息”的看法,是错误的。如果女婴、幼儿的生命受不到应有的保护,若干年以后,我们后代的婚姻就会发生问题。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婚姻法》和《刑法》都对保护妇女、儿童作了相应的规定。遗弃残害女婴、幼儿,歧视、虐待生女婴的产妇,应受到批评、谴责,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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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漫话

少小离家老大回
潇雨
“少小离家老大回”,堪称人生一趣。旧时代,最有影响的大概要数楚霸王项羽的一句话:“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因此,那时候出外升了官、发了财的人,衣锦还乡,炫耀一番,是颇时髦的。
如今,时移势易,社会风气大变。但是仍有一些同志沾染了封建官僚的那种庸俗习气,喜欢回乡显示自己的地位和权势。有的不远千里坐着公家的小汽车回乡招摇;有的拿公家的东西回乡送人情。多数老同志是厌恶这种歪风陋习的,他们不管在外面做了什么“大事”,回到故乡,还是一如既往,恭谨待人。有的对父老兄弟问寒问暖,有的为故乡建设献计献策,还有的同志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赠给故乡人民。
不久前,七十五岁高龄的著名画家叶浅予回浙江举办个人画展,并决定把自己历时三年完成的长达二十二米《富春山居新图》送给故乡。
这在新时代“少小离家老大回”的动人故事里又增添了美好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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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普及法律知识 解答法律询问
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石太有、记者吴恒权报道,为了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月30日,北京市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北京站、前门、北海公园南门、菜市口、三里屯等繁华的街道、广场和公园,设立了28个法制宣传站。一些法律专家、教授、律师、公证员和司法机关的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了这一活动。他们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询问,受到群众的欢迎。
一天来,各宣传站共接待群众来访4,400多人次,解答各种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法律询问3,800多件,散发宣传材料78万余份,展出宪法、刑法、婚姻法及典型案例的图片335套,到站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人。
法制宣传日活动,在首都还是第一次,受到群众热情欢迎。一位外地来京的老大爷,家中的房子被人强占了20多年,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听了宣传站的律师解答后,满意地说:“过去遇到事情,一提去法院,思想上总有顾虑。这次能在街上直接找律师谈谈,这样的宣传真好!”并建议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北京市副市长叶子龙、安林等领导同志分别到各站指导。
年逾花甲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文杰、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朱奇武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肖永清教授,不顾年老体弱,参加了宣传活动。
刘复之同志对记者说,要实现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政法战线同其它战线一样,必须进行改革,这样才能开创新局面。
法制宣传日活动,是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服务的好形式,要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到中小城市、农村集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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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举办杀人伤害案例展览
本报讯 记者肖关根报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上海市委联合举办的《请记住这血的教训——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杀人伤害案例展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个展览会20天接待了20多万人参观。
近年来,上海市的刑事案件中,90%以上是由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引起的。这次集中展出的58个典型案例,就是从大量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其中有“恋爱中的一次小误会”、“家庭中的一次小口角”、“邻里间的一点小碰撞”、“行人间的一下小摩擦”等点点小事导致的犯罪。如青年工人周某向同车间的姑娘求爱,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竟持刀闯入更衣室将姑娘杀死,周某最后也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又如上海某织布厂有个女工听说母亲与邻居吵架,便不问情由前去相助,把那位邻居打成脑部重伤导致死亡,这个女工也进了监狱。
展览的最后部分,在“精神文明之花”的标题下,介绍了“不随父母移居美国,乐在上海照料病叔”、“热心照料素不相识的毛难族老妈妈”、“九户如一家”等七个先进典型,宣扬了新人、新事、新风尚,与前面的展出内容相对照,对观众进行正面引导教育。观众看完展览走到出口处就会看到一块大牌子上画着一位青年在扪心自问,下面写着这样一句话:“假如我也遇到这类事,该怎么办?文明、道德、纪律、法制,千万勿忘记!”一些团员青年在留言簿上写道:“违反道德与违反法律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假如有这类小事在我们身边出现,我们应该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自己,把坏事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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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四十年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延安地区军民团结一家亲
据新华社延安讯 记者洪岩、邓国添、安晓平报道:四十年前首先兴起“双拥运动”的延安地区,今天到处洋溢着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动人景象。
人民解放军兰州部队政治委员肖华、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马文瑞,分别率领兰州部队向老区人民学习慰问团和陕西省拥军慰问团,来到延安地区广泛开展慰问活动,更给这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山城增添了“双拥”活动的热烈气氛。陕西省拥军慰问团和延安地区200多名工人、农民、学生、干部组成的劳军大队,象当年边区群众慰劳八路军一样,吹起唢呐,敲起锣鼓,扭着秧歌,抬着整猪肥羊,挑着红枣、花生、南瓜、大白菜,通过市区大街,前往延安军分区和延安驻军各单位慰劳人民子弟兵。有一位75岁老人史宜轩,四十年前就被评为“拥军模范”,今天他领着两个孙女,捧着“拥军匾”,兴高采烈地走在劳军行列中。
兰州部队慰问团走访了延安地区和延安市党政机关,征求地方对部队的意见,还到南泥湾、枣园、麻洞川、直罗镇、青化砭、蟠龙、王家湾、瓦子街等著名城镇山村,登门拜访当年的支前模范和退休的老红军、老八路、老干部,并且和他们一起座谈、联欢。青化砭公社红军烈属张大娘对慰问团的一位领导同志说:“看见你们就象看到了当年的老红军、老八路!”
肖华同志在延安地区走村串户,向社员问寒问暖,看到这里的军民仍象四十年前那样情同骨肉,鱼水相依,赋诗赞叹道:“革命征途共苦甜,鱼水情深四十年。铜墙铁壁顶天立,军民再谱新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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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海军支援地方完成水下工程
本报讯 驻守在祖国万里海疆的海军工程部队和防险救生部队,支援地方完成近200项水下险要工程。
驻上海某部队抽调舰船,参加长江口沿岸的测量,摸清水下地貌、结构、潮差,为这段海域今后的建设提供了重要资料。驻厦门某部队出动舰船为新近兴建的东渡港的航道扫清水下障碍,保证这个港口按时通航,能停靠万吨轮。天津石油化纤总厂要从永定新河铺设一条水下管道,因水下作业十分困难,眼看就要影响投产,海军部队立即派出潜水分队连续突击4个月,帮助施工单位按期完成了任务。南海某防救大队今年支援地方完成8项水下工程。西沙北礁和浪花礁,卧藏在水下十多海里,过去由于没有灯塔,商船容易触礁。这个大队硬是在巨浪飞卷的暗礁上立起永久性灯塔。类似这样的航标,去年建起40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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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磐石县为部队解决困难
据新华社长春讯 吉林省磐石县领导同志最近到当地驻军的营房征求意见,发现部队同志在组织训练、日常生活、家属就业、子女上学、文体活动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磐石县委和县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县委书记金纯良和县长王道显带领30多名机关干部,为子弟兵解决困难。部队需要数量较大的特需供应品,县商业局长当场表示要千方百计地保证供应,受到指战员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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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从法官持刀闯法院谈起
王苏宁
去年12月15日,上海《新民晚报》登载一则消息:南汇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薛连通,由于离婚心切,竟然持刀冲进受理其离婚案的奉贤县人民法院民庭办公室,对审判人员进行威胁。薛的行为触犯了刑律,被奉贤县人民法院依法逮捕。
常言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因为知法犯法,是明知故犯,对社会的危害性,即“主观恶性”,比不知法犯法的人要大。薛连通身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不可能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妨碍公务罪”的规定,不可能不懂得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违法犯罪行为。薛连通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这就更加值得重视。奉贤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他逮捕法办,是完全正确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有少数政法干警,身为执法人员,守法的观念却很淡薄。他们错误地认为,法律只是约束普通老百姓的,自己是执法的,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当个人利益需要时,他们可以把国法抛到九霄云外,做出侵犯人民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勾当。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却损害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声誉和政法机关的威信。这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能容许的。己身不正,何以正人?把政法队伍整顿好,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确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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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当丈夫服刑的时候
一个远离丈夫身边的年轻妇女,得悉丈夫因盗窃罪入狱的消息,心急如焚。下面是她给在押的丈夫的一封信。之江:
……忽闻你盗窃犯罪,真有点不敢相信。记得几年前我们在一起时,有人东西被窃,你曾咬牙切齿地痛骂小偷;有一次领导上派你去银行提款,你身带成叠的现钞,分文不少。可现在你却成了贼!和你分居三年,想不到你竟堕落得这么快!
年前,我得知你染上了嗜烟酗酒的恶习,而且不尊重父母,不照料孩子,就开始对你很不放心。我每星期给你一封信,苦口婆心地劝说你,甚至向你警告。你却漫不经心地回答我:“你女人家不用多管!”我承认前两年生活在一起时,你的确待我不错。可是,分居带来的困难更需要你做一个尽责的丈夫时,你偏偏变得无情无义,发展到走上犯罪道路。你想过没有:将来怎么向孩子交代?现在又怎么向我解释呢?之江,你好好地想想,你做临时工,我没嫌弃你;你工资比我低,我也没有看不起你。我一人带个孩子确实也不容易,同时还整天把你惦在心上。为了积些假期,我不顾疲劳经常加班加点;为了节约开支,夏天孩子要吃根冰棍我舍不得买,几分钱一斤的西瓜我舍不得吃。但我还是每月挤十元钱给你。谁料到,你现在竟这样来“回答”我!
我们夫妻一场已有多年,我对你的要求一直不算高,只求你能尊敬老人,体贴弟妹,爱护孩子,安心工作。什么时候只要你做了一件好事,我就会高兴不已。记得前年我回沪探亲,隔壁有个精神病人从楼上坠下,你不顾一切地跑去抢救。事后人家上门感谢,我站在你身旁真感到光彩,我是希望你一辈子替别人多做点好事呀。现在,想不到你变得如此自私贪婪,成了令人愤恨的“贼”!
尽管我多么不满意你,但我不能为了表示自己清白而撒手了事,因为在此时此刻我知道做妻子的责任,我要配合司法机关来挽救教育你。不过这里有件最重要的事,就是还得看你能否彻底坦白罪行,真心实意地悔改。之江,路就在你脚下,望你迈出新的一步。
妻 慧韵
公安机关给程之江读这封信时,他震惊了,颤抖了,流下了忏悔的泪。这封信,对于程之江交代犯罪活动,挖掘犯罪根源,起到了作用。目前,程之江已被判处缓刑。在有关部门教育和妻子的帮助下,程已有所转变。她的公婆逢人便说:“我儿子不争气,可我有这么个好媳妇,还是福气啊!”
信 初 廉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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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云南边防部队某团千余名指战员,在哀牢山区铺路架桥,解决了山区几十个少数民族村寨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 蔡志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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