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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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二十年翻两番是可以做得到的
薛暮桥
赵紫阳同志的报告非常好,方针明确,我完全同意。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提出,今后二十年,要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的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这次人大会议赵紫阳同志的报告又重申了这个要求。这的确是一个宏伟的目标。国内外有一些同志和朋友对我们能不能做到翻两番表示怀疑,甚至担心会不会重犯过去急于求成的错误。他们的怀疑是有一定道理的,二十年翻两番确实不容易,如果我们不能坚决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二大所决定的正确方针,不能认真实行这次人代大会赵紫阳同志所提出的主要措施,重犯过去一犯再犯的错误,那末这个宏伟目标很可能要落空。如果我们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那末我认为二十年翻两番是肯定可以做得到的。
三年大跃进的错误是要求三年大翻身,特别是要求钢产量一年翻一番,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现在我们要求十年翻一番,平均每年增长7.2%,按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个要求不算高。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全面完成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前十年达不到每年递增7.2%,这样要二十年翻两番,后十年就必须每年递增超过7.2%,达到8%上下,所以这个要求也并不低。要达到这个要求,关键是前十年特别是近三年认真做好赵紫阳同志在报告中所指出的几项工作,为后十年的高速度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从1950年到1981年这三十二年我国的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9.2%。除去增长特别快的三年恢复时期,也每年递增8.1%。在这三十二年中,有二十一年超过7.2%,有一年达到7.2%,有十年低于7.2%。其中还有四年是下降的,那就是“三年大跃进”以后的1961和1962年(分别下降30.9%和10.1%),“文化大革命”中全面内战的1967和1968年(分别下降9.6%和4.2%)。三十二年中发生过两次大挫折和几次小挫折(1974年和1976年),没有这几次挫折,增长的速度还有可能快一点。
有人说,过去的统计数字有虚假,有水分。在这次发表《中国统计年鉴》以前,经过几年整理,虚假数字已经剔除了。所谓水分,是指残次产品和积压产品,这在当年是有可能虚假地提高生产增长速度的。但是如果以后压缩水分,速度就会明显下降,从长期看,水分不会提高生产增长速度,而且有可能降低。例如“三年大跃进”时期水分最多,生产速度猛烈上升,接着两年进行调整,就猛烈下降,五年平均每年只递增0.6%。即使加上1963—1965年三年生产迅速回升,八年平均每年也只递增6%,低于任何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现在发表的统计数字是以水分较少的1981年为终点,因此过去的水分是不会对平均增长速度产生多少影响的。
有人说,增长速度是随着基数的扩大而递减的,现在基数大了,不可能再保持过去那样高的增长速度。这话讲的人很多,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没有根据的。按照马克思的学说,剩余劳动(或者剩余产品)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增长的。社会产品愈多,生活消费所占的比例就有可能缩小,剩余产品(积累)所占比例逐渐扩大,就可以用更多的积累来扩大再生产,而且有更多的劳动时间和物质条件来研究科学技术,为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原始社会基本上没有剩余产品,生产发展最慢,经过几十万年才从石器时代发展到青铜器、铁器时代。奴隶社会有了一点剩余产品,封建社会更多一点,生产的发展速度有了一点增加,但仍延续了三四千年才发展到蒸汽机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社会产品愈来愈多,剩余产品所占比例愈来愈大,有很多的积累可以用来扩大再生产。而且由于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就愈来愈快,这也加速了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二三百年发展的生产力,远远超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四千年。在资本主义时代,十九世纪生产发展的速度超过十八世纪,二十世纪又远远超过十九世纪。近几年的世界经济萧条,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矛盾引起的,与基数大毫无关系。
有人说,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显著超过我们,生产的平均增长速度大体也只有3—4%,5—6%就算高速度了,我国怎能超过他们?恰恰相反,我国科学技术水平较低,经营管理不善,这说明我们的增产潜力很大,只要努力学习他们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就可以后来居上。有许多发展中国家不是由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展速度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吗?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速度所以如此慢,主要由于资本主义特有矛盾所引起的生产过剩,找不到销售市场。现在几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大量资金找不到投资场所,机器设备利用率只有70%上下,大量职工包括科技人员失业。如果把这些闲置的生产力都充分利用起来,生产就可以显著增长。我国的情况相反,不是生产过剩而是生产资料和消费品都供不应求。我国有十亿人口,生活水平还相当低,消费品增加再多一点也不愁没有销售市场。即使暂时出现过剩,只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解决了。生产资料如果多了,只要增加一点投资,又会供应紧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决不会出现生产过剩。只要把比例关系调整好了,就可以不断发展生产,按一定的比例扩大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出现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十年翻一番在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乏先例。日本曾经提出1961—1970年的十年倍增(翻一番)计划,结果七年就完成了,这十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递增10.5%。西德在六十年代,生产也增长了一倍多。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增长速度一般都高于资本主义国家。苏联国民经济总产值(社会总产品)从1956到1975年的二十年间,也翻了两番以上,平均每年增长7.3%。可惜由于计划管理上的许多缺点,经济效益下降,最后生产增长速度也随之下降,只能用基数越大速度越低的说法,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我国过去也曾屡犯这类错误,以致许多人对二十年翻两番丧失信心。其实只要不重犯过去的错误,二十年翻两番是肯定可以实现的。
有些外国朋友说,现在整个世界都是经济萧条,连原来发展较快的几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不例外,中国一个国家单独繁荣是否可能?前面已经说过,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萧条是由于市场萎缩,中国不会产生这个问题。那些原来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速度下降,是由于它们过去都是主要依赖国际市场发展起来的,许多国家、地区出口产品占全部产品的40%上下,当然不可能不受国际经济萧条的影响。我们的经济发展是自力更生为主,产品有90%以上在国内销售。出口商品绝大部分也是国内的畅销货,不能出口可以在国内销售。而且我们还可以利用国际经济萧条的机会,多利用外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以加速国内经济的发展。三十年代初期世界经济大危机,苏联利用这个时机引进外国机器设备,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这是一个先例。在世界经济萧条中,中国是可以单独繁荣的。
要达到二十年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做好工作。赵紫阳同志在讲到全面实现“六五”计划的时候,提出了四条重要措施,只要把这几项工作做好了,我们在“六五”时期就可以完成而且超额完成“保四争五”的计划(1982年就超过5%),“七五”时期我们的经济情况就会比“六五”时期更好一点。在八十年代把基础打好,到九十年代就可以出现在我国历史上正常发展时期曾经达到的高速度(8—10%)。这样二十年翻两番不但能够完成,而且可能超过。
(本文是作者在政协小组会上的发言,发表时作者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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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各尽所能
胡鉴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这项制度,人们容易有意无意地把它掰成两半:个人要对社会各尽所能,社会应该对个人按劳分配;前者是个人的觉悟问题,后者是社会的制度问题。
这种理解对不对呢?对,又不尽对。
说其对,是就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来说,的确要有这个觉悟: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我们成了国家的主人,应该认识到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尽其所能地努力工作。说其不尽对,是就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它的职责和作用绝不止于对人们进行按劳分配,而且要从各方面使人们得以各尽所能。各尽所能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呢?
所谓各尽所能,就是每个社会成员都愿意尽量地多劳动,而且都能够尽量地多劳动,从而得以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贡献力量。但是,这种状况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就能自然而然地出现的,而是要社会从多方面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才能实现的。
首先要从物质利益上使人们愿意尽量地多劳动。
满足需要是人类从事劳动的目的和内在动力。而劳动,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有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别。如果抹杀这些差别,不顾劳动成果如何,进行平均主义的分配,那怎能使人愿意多劳动呢?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使人的劳动成果和人的需要统一起来,使人们从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上去关心自己劳动的成果。
其次要从思想教育上使人们认识到应该尽量地多劳动。
诚然,前面说过,就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本身而言,应当觉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但是,这种觉悟和认识不是能够自发地产生的,这里仍然有社会应该负的教育的责任。社会主义社会应该通过种种途径,生动活泼地、具有说服力地教育越来越多的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态度,在任何情况下自觉地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
另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创造各种条件,使人们能够发展他们的才能,施展他们的才能,从而得以更多更好地劳动。
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需要有才能。而才能固然有天赋的成份,更多的则是学而知之的。这便需要为培养、训练和发展人们的才能而创造条件。同时,在造就了人们的才能之后,仍然需要创造条件使这些才能得以发挥出来。我们之所以需要对政治经济等体制加以改革,根本目的就在于此。只要考察一下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们在才能的发挥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就能明白这个道理。人的才能之愿意发挥与否,能够发挥与否,是有规律可循的。其实,我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主义建设,都是为了发展并发挥人们的才能,使人们得以尽其所能地工作,以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充分显示出来。
当然,社会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其内容与意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是有所不同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劳动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每个人获得了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于是社会产品极其丰富,人们也就可以各取所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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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书局将出版一批重要古籍
中华书局今年将出版重要古籍一百多种。
古典文学方面,有逯钦立辑校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这部书是迄今最完备的先秦至隋朝的诗歌总集。郭沫若生前主编的大型甲骨文资料书《甲骨文合集》(一至十三册)将于今年全部出书。
历史古籍书将出版《辽史纪事本末》,至此,从《左传纪事本末》到《明史纪事本末》一整套纪事本末体史书即可衔接起来。历代法制史古籍中的《唐律疏议》、《宋刑统》以及唐宋史料笔记丛刊中的《春渚纪闻》、《鸡肋编》、《齐东野语》、《鹤林玉露》、《泊宅编》等也将于今年问世。此外还将出版《王国维集》中的书信卷。
哲学古籍有:十三经清人注疏中的《大戴礼记解诂》,台湾学者陈鼓应注译的《庄子今注今译》,等等。
为满足专业工作者的需要,将影印出版一批重要古籍和专业工具书。其中包括唐代文章总集《全唐文》(附《唐文拾遗》、《唐文读拾》)这样的一千卷的大书。今年拟将新征集到的六十三卷《永乐大典》与一九六○年出版的七百三十卷一并影印成精装本出版。
除出版新书外,还将重印一些出版过的读者急需的古籍。《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将陆续重印出版。其中《汉书》、《晋书》、《北史》、《南史》、《宋书》、《陈书》、《辽史》、《元史》等在今年内出书。解放前由商务印书馆编印的《丛书集成初编》收集宋至清代丛书一百种,经征得商务印书馆的同意,将从今年起分批重印出版。(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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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

第二部分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物质基础的生产
第十一章 做好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节 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
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经营管理的一般特点
在农村中基层的生产单位是生产队,它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生产单位,是农村中主要的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人们有一种误解,以为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的只是社队企业;其实生产队也是企业,它在数量上比公社或者大队办的企业多,而且是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的组织形式。
农村劳动者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从性质上讲是社会主义企业,从外部关系来说它接受并服从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按照国家规定的数量以国家规定的价格把农产品卖给国家。从内部关系来说,不存在剥削关系,农村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大事由社员们民主决定。但是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生产企业的生产队,它的经营管理同国有生产企业有很多不同的特点。它有权自己决定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有权自己选举企业领导人,有权支配自己的赢利,等等。生产队管理上的这些特点,是由生产队的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生产队作为企业还有一个特点,即它是一个地区性的企业。某个或某几个自然村或者某个自然村的一部分地区的所有居民都参加某个生产队,成为社员。在生产队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直接的,在生产队中不存在城市中那样的待业问题,因而生产队的分配也就有不同于城市的特点。
生产队经营上有一个特点,即它是以本地区的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来经营农业的。生产队虽然也同时经营其他生产,但是以本地区的土地产品的生产经营为基础。这里所说的土地主要是耕地,但也包括森林、草原、浅水水面、海洋等等,这里所说的农业也包括林业、畜牧业与渔业。在生产队中就有以林、牧和渔业为主的。
生产队还举办小型的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生产队所办的企业和生产大队,公社办的企业,合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近几年来有很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社队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有许多地方与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相近,但也有不同的地方。比如在劳动报酬的形式方面,由于社队企业的劳动者是生产队的成员,在生产队所属的企业中劳动的人就同参加农业劳动的人一样实行工分制。离开生产队到大队与公社举办的企业中劳动的,也要把取得的工资中的一部分交生产队然后在生产队参加分配。在社队企业中有些仍然从事季节性农业劳动,或与农业劳动者采取轮换制度。所以,社队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就带有农村的特点。
由于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数量上比国有生产企业多得多,它经营管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八亿农村居民的生活,对整个国民经济会发生巨大的影响。而且它的经营管理又有许多特殊的问题,因此,搞好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目前,生产队的管理中实际上有许多属于基层政权性质的活动。我们在分析农业生产企业经营管理时,对这种不属于企业管理范围的东西是应该排除在外的。我们还要把由生产队的地区性而产生的管理上的问题和因为政企没有分开而产生的问题,同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加以区别。生产队的经营
搞好农业生产企业的经营,必须充分考虑这样几个原则:
(一)从充分利用本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要求出发,因地制宜地从事农业生产。这里所说的因地制宜,就是最合理地利用资源,什么样的经营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就经营什么。从大的农业经济结构说,就是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等等;从种植业的结构来说,就是宜麦则麦,宜稻则稻,宜棉则棉,宜麻则麻。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之所以要强调因地制宜的原则,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而作物的生长、繁育对自然条件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可能对全国作出机械的、划一的要求。因地制宜是使农业生产合理布局,更好地建立工业原料基地,合理进行生产力配置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多种经营、综合发展。农业生产是多种生产部门、多种生产经营的复杂整体,不仅有农、林、牧、副、渔五业,而且种植业中也有粮、棉、油、麻、丝、茶、糖、烟、果、药等等多种作物。从农业生产各部门、各种植业之间的关系看,它们受生态规律的作用,也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的。因此,只有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才能提高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才能结合农业生产过程、作物自然生长过程中的季节性,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畜力、机械设备的利用率,提高资金利用率,从而提高整个农业的生产率。综合经营的合理性,可以相对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占用和消耗,便于物质资料的综合利用,从而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了做到这一点,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经营中,就要加强计划和预测,安排好农业生产内部的比例关系,合理地安排茬口和劳动力。
(三)搞好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还必须注意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强调因地制宜绝不是说农业生产队可以只看局部利益。有许多事情,在某企业看来是有利的事情,在更大的范围或从全局来看,则未必有利或利小弊大。这就要求农业生产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上,除了在思想上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统一性,尊重国家的统一计划,努力全面完成对国家计划要求的农产品数量、品种、质量及按期交售外,还要遵守国家的资源保护及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的法令、制度;要注意生态平衡规律,搞好环境保护。
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的经营不限于农业。为了发展农村经济,还要举办工业、商业、服务业等企业。各社队企业的经营也要从本地区的条件出发。例如在大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地区与在离城市比较远或交通不便或者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在经营方向上很自然地会有很大的不同。作为一种普遍提倡的经营思想是发展以本地区的土地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如农产品工业和各种农业服务业。
要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
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的管理方面,从计划管理、劳动管理等等到经济核算,都有它自己的特点,这里不能都作介绍。现在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实行这种制度,在当前的条件下,把生产、管理和分配三项活动联系了起来,群众乐于接受,是搞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好办法。实践证明,责任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当前要搞好农业生产,最主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抓好生产责任制,并使之不断完善。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两点:
1、生产责任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其实质在于把生产经营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到基层生产单位或个人,并使经营成果同一定的物质利益挂钩。至于具体形式,可以因地因时而异,并随着生产经营情况的发展而变化。要把管理制度的实质同管理形式加以区别。不能把任何具体形式固定化和绝对化。
2、从发展趋势看,农业生产必然日益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全面机械化的方向发展。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从内部和外部生产关系方面就会继续向前发展,比如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真正自愿地实行各种形式的联合等等。到那时候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的管理问题的重点,除继续加强责任制并使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形式相应地不断发展变化外,还会出现其他重要的问题。
总的说来,我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与这种低下水平的生产力相适应,我国农业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也还比较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向前发展,农业生产企业经营管理方向也会逐步向现代化迈进。
本章执笔:晓亮 唐丰义
(原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第35期)(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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