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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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的十二大主席团举行会议
确定三个委员会候选人正式名单
通过了关于中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今天上午举行会议。
胡耀邦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根据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预选结果,确定了这三个委员会的候选人正式名单。这个候选人名单将提请各代表团在今天下午分组会议上审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通过。会议还通过了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这个名单将提请各代表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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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又一颗科学试验卫星发射成功
准确入轨,运行情况良好,卫星上各种仪器工作正常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9月9日我国又成功地发射了一颗科学试验卫星。卫星准确入轨,运行情况良好。卫星上的各种仪器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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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的十二大主席团致电
热烈祝贺参加卫星发射工作全体同志
希望再接再厉,努力奋斗,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今天打电报给参加我国科学试验卫星发射工作的全体同志,祝贺我国又成功地发射了一颗科学试验卫星。贺电全文如下: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转参加我国科学试验卫星发射工作的全体同志们:
正当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获悉你们发射卫星成功,这是贯彻执行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又一胜利。特向参加研制、试验、跟踪、测控及技术保障的全体科学技术人员、工人、干部、解放军指战员致以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努力奋斗,为我国科学技术攀登新的高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
198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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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十二大分组审议三委员会候选名单
叶剑英、聂荣臻同志出席解放军代表团的会议,勉励代表们搞好新老干部交替和合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提出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候选人的正式名单。
叶剑英、聂荣臻同志出席了解放军代表团的会议,并在会上讲了话。他们谈到,他们作为八十多岁的老兵,对同大家见面感到很高兴。
他们勉励代表们努力学习,在党的领导下搞好新老干部的交替和合作,把部队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各代表团的分组会议还通过了上午主席团会议提出的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附图片)
9月9日,叶剑英、聂荣臻同志和出席党的十二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在一起。
徐向前同志和杨尚昆同志在大会休息室里亲切交谈。
彭真、薄一波和习仲勋等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主席团会议上。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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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吴学谦副外长就教科书问题答复鹿取泰卫大使
日本纠正错误的措施比过去前进了一步
对铃木首相维护中日友好和由日本政府负责纠正的决心表示赞赏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9月8日外交部副部长吴学谦约见日本驻华大使鹿取泰卫,代表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9月6日提出的关于解决教科书问题的进一步措施,作了答复。吴副外长对日方这次提出的纠正错误的具体措施给予评价,指出,尽管还有一些含糊不清、不能令人满意之处,但同过去所作的说明相比,是前进了一步。
吴副外长说,中国政府一贯认为,承认还是不承认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的历史,是中日关系中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日方在审定教科书的过程中篡改这个史实,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理所当然要表示坚决反对。
吴副外长说,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重申,愿意遵循中日联合声明的精神,痛感日本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反省,并表示日本政府要充分倾听中方对教科书表述的批评,由政府负责纠正。今年9月召开教科书审定调查审议会,11月底前作出修改作为制定教科书指导思想的教科书审定标准的结论。根据新的审定标准,从本年度起,可望对教科书中关于“侵略”、“南京大屠杀”等部分的表述作出纠正。关于已经审定的教科书,将由文部大臣在11月底前后发表见解,刊登《文部公报》,下达到所有中小学和各级教育委员会。这样,中方的要求实际上将得到满足。
吴副外长指出,日方这次提出的纠正错误的具体措施,尽管还有一些含糊不清、不能令人满意之处,但同过去所作的说明相比,是前进了一步。对此,我们给予评价。对于铃木首相表达的维护中日友好关系的愿望和由日本政府负责纠正这个问题的决心,表示赞赏。
吴副外长说,必须强调指出,日方在审定教科书中的错误能不能切实得到纠正,我们还要看今后采取的具体行动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我们对此保留评论的权利。我们希望日本政府继续作出努力,尊重历史事实,履行诺言,以利于中日两国关系的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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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日本驻华大使鹿取泰卫约见吴学谦副外长表示
日本政府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负责纠正教科书中存在的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9月6日,日本驻华大使鹿取泰卫约见我国外交部副部长吴学谦,奉日本政府之命表示,日本政府根据铃木首相早日解决教科书问题的指示,对教科书问题的解决办法再次作了研究,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日本政府将负责纠正教科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修改教科书审定标准,从本年度起可望纠正教科书中关于中方特别指出的有关问题的表述;关于已经审定的教科书,将通过发表文部大臣见解,刊登《文部公报》下达,在教学中实际上满足中方的要求;今年9月召开教科书审定调查审议会,11月底以前作出修改教科书审定标准的结论,11月底前后,发表文部大臣见解,在明年4月教科书使用前贯彻落实。鹿取大使对日方的措施还作了一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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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论

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的重要保证。正象许多代表同志所说的:新党章广泛吸收全党同志的意见,总结我党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反面经验,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党章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是我们党建党以来最好的一个党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越来越多的同志看到,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是有严重缺陷的,它没有能够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早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情况和需要,必须作许多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这次修改党章的总的原则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特点和需要,对党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新党章首先有一个内容比较完备的总纲,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党的纲领。列宁指出:“纲领对于政党的团结一致、始终一贯的活动有重大的意义”。新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概括的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表述。同十一大党章比较,总纲的改动最大。它无可置疑地表明,我们党已经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彻底决裂,把自己的纲领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基础之上。这对于我们党的健康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新党章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党员、党的干部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分别提出了比过去历次党章更严格的要求。这不仅因为我们党已经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大党,同取得全国政权以前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因为我们党肩负着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责任,必须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才能挑起这副历史的重担。新党章对党员的要求,集中到一点,就是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它根据新的情况,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新党章保证党员的正当权利,同时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条义务,包括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坚决反对派性;勇于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等。新党章对党的干部的要求更进一步。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除了必须模范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外,还应当具备六个基本条件,包括能够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党内外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民主作风,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遵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制度,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等。新党章对基层组织的任务,作了比过去更为详尽的规定。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就是教育并监督党员和党的干部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新党章明确规定基层组织要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所有这些规定,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它表明我们党要求党员做合格的党员,党的干部做合格的干部,要求党组织在这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党员和党的干部合格不合格,关系到党是否有战斗力,党在群众中有没有威信,党能不能正确地实现领导。坚持党员标准和干部条件,在今天特别重要。做合格的党员、合格的干部,就是要合乎党章的规定,就要搞共产主义,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有共产主义的献身精神,有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的要求,确实比历次党章都高。但是只要我们真正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完全应该做到,而且完全能够做到。
新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做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改变。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这两级,由各自的代表大会选出同级党的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两级的顾问委员会,分别作为中央和省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这样做,不但可以更好地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而且有利于加强党的团结。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央以下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中央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除了受本级党委会领导以外,同时也受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这样,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个组织,从上到下有了它的完整的系统,它的权限比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
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新党章都作了更为充分、更为具体的规定。它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表述得比过去更加系统和全面,增写了“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等内容。对于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组织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对于党员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都作了许多相应的规定,使得党的民主集中制有了比较严格的保证。新党章把加强党的纪律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明确规定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强调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要给以应有的批评或处分,违犯政纪国法的还必须受到政纪或法律的处理,同时规定在执行纪律时要遵守党章、尊重党员权利。新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的许多新规定,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对于健全党内民主,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十分必要。 
历史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不可能胜利;没有党的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同样不可能胜利。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中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谈到坚持党的领导,一些党员总认为这是对党外广大群众说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对我们党来说的。如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正确,如果党本身没有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如果党的组织松松垮垮、软弱无力,如果党没有一个好的作风,没有严明的纪律,如果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怎么能坚持领导呢?党所以能够领导,不是靠发号施令,而是靠正确、靠坚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因此,在伟大的历史转折时期,为着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必须以极大的努力,把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党真正成为领导四化大业的坚强核心。
新党章正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和需要而制定的。它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解决党在思想、政治、组织方面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对党的生活中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正确的规定,是保证我们党胜利前进的光辉指针。现在,这个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已经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要结合学习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认真地深入地学习新党章,并且付诸实践。我们相信,全党上下坚决按照新党章办事,我们的党风就能实现根本的好转,党的战斗力就能大大加强,我们党的面貌就能焕然一新,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能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蓬蓬勃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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