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一个退休邮电工人的建议
读了你报5月8日第五版刊登的邮电部部长文敏生同志批注的三封群众来信,很受感动。
农村电报投递问题是我们邮电部门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凡拍往农村的电报,总不能象城市一样随到随送,因而容易误了时间。我们湖南省农村邮电支局到各大队的投递频次,是每星期三次,如逢星期日,则全体乡邮员一律停班休息。因此,一份电报如果碰上星期日,起码三天时间才能送到收报人手中。多年来,每逢投递农村电报失去时效时,我们乡邮员只得抱歉地向收报人作解释。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听了解释以后,消除了埋怨情绪。
但是,扪心自问:我们是党和人民的通信兵,怎能年复一年地在人民群众的谅解中过日子,而不千方百计地去改进农村电报投递工作呢?为此,我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建立星期日轮流值班投递农村电报的制度,改变星期日停班不投递电报的做法。
(二)可以创办“农村专送电报”特别业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紧急通讯的需要。凡拍发农村的电报,除按国内普通电报收费外,另加收“专送费”,以便邮电机构挤出专人或雇用专人保证在24小时内把电报专送到收报人手中。至于“专送费”标准,请邮电部统一规定。
(三)根本解决办法是挖掘一切可以挖掘的潜力,充实农村投递人员,增加投递频次。建议凡公社所在地的全民所有制的邮电支局、邮电所,同当地集体所有制的公社电话总机室密切合作,建立“合办邮电支局”或“合办邮电所”,实行合署办公。并以公社所在地作为“圆心”,以公社至各大队的电杆线路和投递邮路基本上相一致作为“半径”,重新调整,形成环形投递邮路,以减少无效投递里程。对于机线员和投递员要进行训练,培养他们成为既能维修电话线路,又能投递电报和邮件的多面手。然后实行交叉作业,使公社至大队的投递频次从“周三班”逐步变为“逐日班”。这不但可以解决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农村电报投递问题,并且也能加快农村各类邮件和报刊的投递速度。
湖南衡阳市退休邮电工人 黄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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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封加急电报七天才收到
4月20日下午6点钟,我从安徽省固镇县邮电局向山东省鄄城县旧城公社马庄大队马金英发出一封加急电报。电文是:“因忠芳弟被火车碰着,不幸身亡,接电速来。”可是这封人命关天、急如星火的加急电报,一直拖到4月27日上午9时才送到收报人手里。从固镇到旧城,相距不过300公里,况且受理单位地处平原,并非山区,一封加急电报竟走了七天多,就是步行去送也该送到了,真令人啼笑皆非。更使人气愤和不能容忍的是,当用户向受理单位旧城邮电支局一再查询这封电报的下落时,这个局竟百般推诿搪塞,甚至置之不理。由于这封电报延误,给用户和遇难者家属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和损失。请看下列事实:
我的堂弟——遇难者马忠芳(蚌埠铁路分局固镇工务段临时工),4月20日上午9时许在固镇火车站内施工时被火车碰死。我闻讯后于当日17点赶到现场,18点向死者原籍发出电报。此后一连三天均未见死者家长来固镇。我心急如焚,多次到原发报处询问,答复是:“电报已及时发出。”又过了一夜,仍未见来人,我便于4月24日17点30分给受理单位旧城邮电支局挂长途电话询问。接话人自称是这个邮电支局局长,但只回答了一句话:“电报已交给邮递员”,便把电话挂断了。邮递员到底送没送呢?为了保险起见,我又向这个局发电,催促他们快送。又等了一天之后,既未见复电,也未见原籍人来。这时,尸体已停放到第五天。在此情况下,我只好派人去通知死者家长。至28日,遇难者家长赶到出事地点。他们说:在到达固镇之前,根本没有收到电报;如果不是去人通知,还不知道!由于电报的耽误,死者家长没能看到儿子的遗体,因此遗憾万分,痛苦不堪,哭昏过去多次。
这封电报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下:派人通知死者家长往返路费20元,电话费5.5元,第二封电报费0.50元,存尸费(尸体在火葬场每存放一天6元,多存六天)36元,看尸费(每天三人轮流看,每人每天10元,共6天)180元,有关人员在固镇多停留8天,多付住宿费157.30元。
然而,当死者父母事后前去旧城邮电支局查问时,这个局的负责人既不说明电报延误的原因,也不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反而推卸责任,为自己的错误辩护,甚至谎说只耽误了三天。
而他们对我24日发出的第二封追查督送电报的复电中,明明写着:“因电报业务错误,致使延误于27日上午9时送妥。”由此可见,旧城邮电支局的态度是很不老实的。我和负责处理此次事故而设的委员会的同志看到这封电报后,都十分气愤,一致要求旧城邮电支局必须向用户和死难者家长公开道歉,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济南铁路局徐州机务段
马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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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千万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
农村电报传递慢,误时、误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既有制度上的原因,又有邮电部门有关职工责任心的问题。但不管怎样,农村电报投递慢的状况应该尽快改变。退休老工人为此提出的几点建议是否可行?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如何加强职工的责任心?这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希望邮电部门认真研究。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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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推荐

人们需要这样的公仆
《云南日报》六月二十九日第一版刊载的《组织部长和他的妻儿》,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报道。人们读后,无不赞扬这位坚持党性原则的好干部,并说:我们需要这样的公仆。
近些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党性不纯,作风不正,滥用职权,为个人和小家庭大谋私利,影响极坏。这篇报道,对那些仗势营私、搞乱社会风气的人,算得上是无情的鞭挞!建议你报转载。
云南驻军
冯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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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组织部长和他的妻儿
中共云南省开远市委组织部长刘自明担任领导职务二十多年,其中大部分时间管组织人事工作,但是他的妻子和五个儿女,至今全在生产队当农民。
刘自明是土地改革中成长起来的农村干部,1959年起担任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他家在开远市城关公社二大队一小队,有五个儿女,还有多病的老母,长年靠他的工资和妻子的工分生活。1964年以来,他家年年是超支户。但是,老刘对自己的困难,从未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吭过声,也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里人谋取私利。多少年来,他参与讨论决定过几十个干部家属迁转户口进城的问题,但从未提出过让自己的家属由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老刘长期做组织人事工作,招工招干的指标年年都有,而他也没有利用自己的方便条件,把儿女们招工招干。
1970年,新建的氮肥厂要招收200名工人,其中有部分农村指标。当时,老刘正是工交局革委会主任兼这个厂党总支书记。原县委的一位领导同志了解到老刘家庭经济困难,就同厂里商量,决定招收老刘的大女儿进厂当工人。老刘却找到这位领导同志说:
“组织上的关心,我感谢。但是,我是这个厂的领导,我这样做,怎好再去说别人?”女儿哭闹着要求去,老刘就召开家庭会,教育女儿不要去争名额,让厂里按规定在指定社队招收。原先一些想利用方便或通过关系把子女从农村招进厂的干部,见老刘以身作则,也能比较自觉地按政策办事了。1977年,老刘的大儿子刘亚从部队复员回来,指望父亲出面为他说几句话,分配个工作。老刘没有这样做。他对儿子说:“你是从生产队来的,应该照上级精神,回队务农。”儿子想不通,经老刘反复做工作,终于使他回队当了农民。二姑娘高中毕业后,也照旧回队生产。儿女们埋怨父亲不为他们的前途着想,老刘就经常教育他们,不要认为父亲是领导干部,儿女就要高人一等,说明在农业上也照样有前途,并要求孩子们支持自己的工作。孩子们也逐渐打消了当工人的念头。现在,有两个孩子已在农村结婚成家。
近几年来,随着儿女长大成人,陆续参加生产,再加上队里加强了经营管理,老刘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好转。1979年后,老刘的妻子刘秀英因患胆道结石症,不能参加生产劳动,按照政策规定可以转为城镇居民。她说:“几个娃娃都在队上,转我的户口和粮食关系,总该可以了吧?”老刘开导她说:“少转一个闲人吃国家粮,就给城市减轻一分压力。再说家里经济宽裕了,你就给娃娃们当后勤吧。”老刘的妻子在家休养了四年,一直未转为城市户口。她感慨地说:“我算是服他了。”
周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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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街谈巷议

招工中不应重男轻女
当前招工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重男轻女。
国家政策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这是正确的。考虑到一些工种的特殊需要,适当分别男女,多招一些男工,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前许多用人单位喜用男工,不愿招女工,即使招女工,比例也小,条件要求也比男的高。就是机关招收人员,也是如此。最近,某市财税局招收税务干部,由于男的报考人数少,录用比例大,文化考试在190分以上就可参加体检,而女的要在210分以上才能参加体检。在招工中这种录用男女比例上的不平衡、文化比分上的不平等,势必助长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这同宪法修改草案规定的“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为此,吁请有关领导部门和整个社会重视和解决这个问题;否则,这种倾向将会越发展越严重。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胡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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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不能在“官僚主义作风”下逃避责任
读了你报7月10日五版刊登的《惊人的浪费》一信和武汉市纺织工业局的答复,我有如下看法:
武汉市纺织局批准武汉国棉四厂就地改建食堂,总投资为15.6万元,实际支出预计为78万元,超出62.4万元。对如此巨大的浪费,作为主管局的纺织局,却只用“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也要负一定责任”的空话轻轻带过;对工厂领导也只是责成“深刻检讨”、“通报全局”了事。试问:这样轻描淡写地“处理”,何日才能杜绝浪费?大连铁路西站发生火灾,责任追究到沈阳铁路局;193次列车的覆车事件,责任追究到铁道部。这些事件都是瞬息间发生的,处理时还联系追查领导责任,而武汉市纺织局对于武汉国棉四厂的工程事件,仅用“官僚主义”这一托词就逃避了自己的责任,能说得过去吗?另外,将大修理基金工程超支的款项改由“福利基金列支”,把经济负担转嫁给国棉四厂职工,这样做对吗? 大连玻璃厂 陈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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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遵守财经纪律的订货会
6月14日至16日,机械工业部石化通用机械总局和全国印刷机械企业联合销售服务管理委员会在江苏武进县胡塘桥召开的订货会上,违反现行的会议费用规定,向下分摊,转嫁负担。做法是:
1、变相提高伙食标准。会议伙食标准每人一天为1.8元,参加会议的代表实际只交1元,把1.2元一天的住宿费提高到2元,用多收的住宿费来补贴伙食。他们撇开招待所的住宿发票,私自开具盖有“南方印刷机械企业联合销售服务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证明,让代表们带回去报销。
2、分摊会议费。他们把应由自己负担的会议费,变成“会议交通费”,出具证明,让与会的600多名代表分摊,回单位报销。
3、转嫁空房费。会议竟规定参加会议的人,住两天交4天、住3天交5天、住4天交6天的住宿费。
江苏南京市 一个共产党员·答复·
经我们同主管印刷机械行业的石化通用总局核实,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对订货会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我们已要求该局进一步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机械工业部 党组纪律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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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事关重大,应尽快解决
读了你报6月28日五版《宝成铁路的安全仍在受到严重威胁》一文,我们深感焦虑和愤慨!
宝成铁路,是通往我国西南的一条大动脉。如此重要的交通线,竟因某些贪图私利的个人和集体垦荒伐树、取石挖土等,威胁到安全行车。更令人费解的是,当地干部对此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财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当地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宝成铁路沿线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那些违犯国家法令,破坏禁耕地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少数情节恶劣,又屡教不改者,要绳之以法。
河南信阳地区计委 王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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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群众喝脏水,经理盖高楼
我镇饮用的自来水,经地区防疫站检验,水质污染非常严重。为此,县里拨了一笔专款,建造过滤池和爆气塔,以解决饮用自来水的净化问题。打井工程开始后,自来水公司原任经理徐应龙同志调任他职,由唐伏文继任经理。他一上任就停止、废弃打井工程,伙同房产公司经理蒋佑坤,动用建造过滤池、爆气塔的专款,签订新建住宅楼的合同。内部许多职工反对这样做,唐伏文却说:“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能干几年!不搞个安乐窝,将来怎么办?”终于花掉11万元(其中建造过滤池专款7万元),在自来水公司院内建了一栋住宅楼,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达120多元。室内还建有造价130元的瓷灶。
新楼建成后,唐伏文和蒋佑坤为了自己及子女长期居住,将房产权交给房产公司。县委领导获悉后,责令他们“不准分房,听从处理”。唐伏文却置若罔闻,公然召开分房大会,宣布自己和蒋佑坤的女儿蒋利群(一家两口)以及其他大小负责人等,各住一套,立即搬进。事后某领导同志劝唐伏文搬出,而唐竟在群众中公开表示不搬。唐伏文的上级——建委主任好象对此毫无办法。嗣后,唐伏文又将自来水公司的两台发动机私自出售,收入1,000多元,不入帐,存入“小钱柜”,还拿出其中的350元给了蒋佑坤。
对唐伏文、蒋佑坤等人的如上作为,应该严肃处理。
湖南省南县城关镇部分群众·答复·
南县自来水公司去年曾向县计委和财税局打过报告,请求拨款修建饮水过滤池,但未获批准。
嗣后,自来水公司以群众集资名义从折旧基金中拨出6万元,房产公司补助1万元,向县财政申请2万元,共9万元建职工宿舍。这一方案获得县计委和财税局的批准。
在建房过程中,他们动用了原准备建过滤池的部分物资,如钢材、水泥等。同时拟分给领导人的住房,超过规定标准,每户达80平方米。
南县县委、县政府发现上述情况后,曾予制止,并明确指示,在未作出处理前,任何人不得搬进新房。而自来水公司和房产公司的个别领导人不听招呼,擅自决定分配新房,领导人及其子女分到了好房子。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最近,南县县委、县政府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责成县计委和县财税局从中吸取教训。二、责令已住进新房的有关领导人立即搬出。三、对超过规定面积的住房进行改造,缩小每户建筑面积。四、通报全县。五、对有关领导人,视其态度如何,然后作出处理。  中共益阳地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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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铁路工人也应执行禁耕令
你报记者写的《宝成铁路的安全仍在受到严重威胁》一文,道出了人们的心声。我认为,要维护宝成铁路的安全,除了沿线地方政府和社、队要做好社员群众的工作,搞好水土保持外,铁路部门也要教育铁路职工,不要在禁耕地内开荒种地。
据我所知,宝成铁路沿线的工人早就垦种铁路沿线的荒地。如陕西凤县双石铺槽头沟养路工区的工人和他们的家属,就都种有“自留地”。有的人每年夏秋两季收的粮食比有些社员分的还多。他们养猪、养鸡、养羊,经常以打猪草的名义,损害农民利益。农村落实责任制后,有的社员不顾铁路禁令,凡是能开荒的地方就开垦耕种。而养路工人明明知道那是禁耕区,但是由于自己已经“开禁”,也就无法禁人了。结果,个别工人、农民得到小利,损坏了国家的大利。
在要求农民禁耕的同时,也应要求护路工人执行禁耕令。只有如此,才能煞住“开禁”风。陕西南郑县秦家坝中学
杨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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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一颗闪光的心
六月二十三日,我去太原市,不慎在迎泽大街把提包连同五百元钱一起丢了!急得我沿着我走过的路,来回找了三四个小时,都没找到。没办法,我只好乘车返回。
第二天,我刚踏进家门,姐姐就举着一个提包对我说:“你怎么连提包也怕拿,还让邮局邮来?”我吃了一惊,急忙接过提包,打开一看,钱分文不少。我问姐姐:“这不是做梦吧?”听着我这奇怪的问话,姐姐拉着我的手说:“好妹妹,你怎么啦?”我把提包丢失的情况告诉了姐姐后,她也激动得流出了热泪。
为了感谢这位拾金不昧者,我在提包里翻来找去,在最底层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拾到提包后本想面交本人,但因太原市人山人海,我们又不相识,无法寻找,只好按提包内笔记本上的姓名和地址寄还。请查收。太原一搬运工人。”透过这几句简单朴实的话,我仿佛看到了这位搬运工人同志高大的身影和那颗闪光的心!
山西夏县气象站 贾江梅口述
姚天高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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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立此存照

设想的问答——北京青年湖公园一侧
孟萱摄
鲜花一般的孩子,走向鲜花遍地的公园。
孩子们问:阿姨,能从这儿进公园吗?
阿姨答:能。你们看,我都能进。
问:别人怎么不从这儿进呢?
答:啊!……
问:爸爸妈妈说,小孩也要讲文明。是吗?
答:啊!……  ——编者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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