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7月1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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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一)

什么是刑法
编者按 为了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普及法律知识,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司法部的有关同志,邀请中央政法部门和首都政法教育、法学研究单位的部分同志,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这个《讲话》可供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组织、街道、农村社队等单位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时参考。《讲话》大体是按照《刑法》的体例编写的。本报从今日起陆续刊载。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手段。法律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有了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办事情,就有了准则,这叫做有法可依。有了法律,必须依法办事,这叫做有法必依。国家的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例外。谁违反了法律,就要根据犯法的性质和情节,依照法律规定给以制裁。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许多种,它们所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治理国家需要有一个总章程,这就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有了宪法,还要有各种配套的法律。例如,进行选举,要有选举法;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要有婚姻法;保护森林,要有森林法;处理民事案件,要有民法;处理刑事案件,要有刑法。
什么是刑法呢?刑法是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基本法律。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犯了什么罪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我国刑法,主要是指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共有一百九十二条。总则就是刑法的总的原则,主要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适用范围和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分则规定了各种犯罪的具体规格和处刑标准,它包括八类犯罪: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和渎职罪。凡是总则规定的,都适用于分则,在运用分则的条文时必须符合总则规定的一般原则。
《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但是,由于社会情况和犯罪情况是复杂的变化的,立法的时候不可能概括一切。因此,随着社会情况和犯罪情况的变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刑法》要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我国《刑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人大常委会根据新情况,适应同犯罪活动作斗争的需要,于1981年6月10日和1982年3月8日,分别通过了《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和《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需要,今后还会对《刑法》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制定必要的单行法规。这样作的目的是为了使刑法更加完善。
刑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刑法体现了工人阶级的意志,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是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锐利武器。
刑法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大家都要增强法制观念。试想一下,如果不运用刑法坚决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那么,我们的政权能够巩固吗?如果不惩办那些杀人、放火、抢劫、爆炸、强奸等犯罪分子,那么,人民的生命财产还有保障吗?如果听任流氓、“打砸抢”分子任意扰乱和破坏,那么,我们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还能维持吗?如果容忍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进行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和盗窃公共财物,而不给予严厉的打击,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顺利进行吗?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得到巩固吗?因此,执行与遵守刑法是同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每一个公民不仅要认真学习刑法,严格遵守刑法,积极宣传刑法,而且要善于运用刑法这个武器,大力协助司法机关同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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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诸葛亮答法正》的一点启示
叶 子
据史书记载,诸葛亮辅佐刘备入蜀后,严刑峻法,惩处了不少骄横跋扈的枉法之徒。这种做法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法正原是刘璋的旧臣,在刘备入蜀时做了很好的内应工作,深受刘备的器重。他出于对刘备政权的关心,向诸葛亮进谏说,过去汉高祖入关除秦苛法,与秦民约法三章,宽禁省刑,深得百姓的爱戴。现在我们刚刚占据蜀地,没有给百姓一点实惠,就施用权威,这样恐怕不好。相反,应该缓刑弛禁,以满足蜀民“思得明君”的期望。诸葛亮回答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皇残暴不仁,刻薄百姓,政苛刑繁,人人自危,逼得人们纷纷起来造反,致使天下土崩瓦解。汉高祖正是鉴于秦朝的这个弊政才提出缓刑弛禁的主张,以便使百姓安居乐业。今天的情况不同,刘璋暗弱,自其父刘焉以来,蜀地的法纪就废弛不彰,“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有权势者,肆无忌惮,君臣之道,逐渐破坏。臣骄主昧,吏治混乱。严肃法纪,惩恶劝善,激浊扬清,恩威并济,这正是为政的根本。
诸葛亮这段话,其要旨是讲如何维护蜀汉王朝的统治。现在我们抛开他讲的具体阶级内容,单就他的方法论和法治观点来看,实有值得借鉴之处。
我国古代,许多有远见、有作为的政治家都主张宽禁省刑,认为这是澄清吏治、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这个道理诸葛亮未尝不知。但他入蜀后却严刑峻法,反其道而行之。这是因为他不拘泥于旧规成法,而是从实际出发。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诸葛亮的作法是正确的。蜀国在人力物力方面都不如魏、吴,而能做到三分天下,鼎足而立,这决不是偶然的。陈寿说他以法治蜀,做到了“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这话虽不免过誉,但陈寿是蜀汉人,其父又被诸葛亮判处髡刑,他这样称赞诸葛亮,多少还是可信的。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不同,我们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首先着眼于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便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运用道德和舆论的力量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主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法律作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建国以后,由于党和政府注意从上述两方面着手组织和管理社会生活,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健全,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就以刑事犯罪为例,建国后的第一年(1950年)发案率最高,占人口万分之九点三,因为我们刚刚把国民党反动统治二十多年的烂摊子收拾起来。但以后逐年下降,最低的为1956年的万分之二点九。“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法纪废弛,发案率大大提高是无疑的。值得注意的是,1979年以来发案率逐年有所上升。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十年动乱造成的后遗症。一些人不知法纪,不明是非,把违法乱纪当“儿戏”,视贪赃枉法为“窍门”。损人利己,投机取巧,不以为耻,反以为能。在这种情况下,除运用舆论工具加强宣传外,更应进一步健全法制,发挥法律的威力。否则,就不能打下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就是根据新的情况,对我国《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这使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犯罪活动、严惩这些犯罪分子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地惩处经济犯罪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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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科学技术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法宝
刘 春 明廷华
在全党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有一个法宝,这就是科学技术。对于科学技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能够起的作用,不仅应当有深刻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而且必须牢牢掌握和运用,使其发挥巨大的力量。
科学技术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起的巨大作用,从近代科学技术诞生以来相继发生的三次技术革命所产生的影响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而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即所谓职能”(马克思)。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以蒸汽机的广泛运用为主要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对“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见《共产党宣言》),起了巨大作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以电力的广泛运用为主要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使生产领域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物质文明的进步,使劳动生产率有了大幅度提高。本世纪四十年代开始的以原子能工业、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出现和运用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技术革命,使社会化的大生产与现代科学技术更加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生产规模和劳动对象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化,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有了更快更大的发展和提高。据统计,本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不少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中,有60%到80%是靠运用科学技术成果而获得的。日本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成为世界上的一个“经济大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依靠日本自称为“技术立国”的国策,依靠科学技术。其他一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国家之所以能在战后不长的时间内渡过经济困难时期,实现了经济上的“起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依靠科学技术。大量事实表明,依靠科学技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这已经不是什么个别现象,而是一条普遍规律。在当代,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包括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在内的国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任何一个国家,不管它的国情如何,也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社会制度,要发展经济而又不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是决不可能的。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不能例外。当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运用科学技术,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运用科学技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我们在发展科学技术并运用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某些先进经验,但是决不能照抄照搬,简单地重复他们走过的路子。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路子来。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和人均自然资源少,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还很落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消费水平也比较低。要在这样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包括“力争用二十年的时间使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的消费达到小康水平”,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和依靠科学技术,不是一般地重视和依靠,而是要比其他任何国家更加重视和依靠,真正自觉地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法宝。劳动者的低下的劳动技能和落后的生产工具,从来都是与落后的科学技术联系在一起的。要使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在不长的时间内取得较大的发展,就必须发展科学技术,依靠科学技术来开发劳动者的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不断改进生产工具。我国人民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并且以勤劳智慧著称于世,如果能够把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具有高度觉悟的劳动者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必将创造出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无可比拟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是无庸置疑的。
例如人口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人口过多,对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和解决劳动就业问题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要广开就业门路,就不仅要有正确的方针政策,还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我国常州、沙市等一批城市之所以工业产值连年大幅度增加,而就业问题又解决得很好,重要的一条是他们发挥了科学技术的作用。西欧一个国家,由于发展了一门新兴的应用科学技术,从而带起了一批新兴工业,一下子解决了几十万人的就业问题。那种认为我国人口多,因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就会使就业问题更难解决的想法,是不对的。事实上,运用科学技术不仅能够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人力,同时,又能不断扩大生产领域,开辟新的行业,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再如我国耕地少,大大限制了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产量,而要发挥广大农村蕴藏着的巨大潜力,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大大提高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只有在继续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逐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农业,才能产生重大效果。把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正确的政策密切结合起来,把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我国精耕细作的传统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获得日新月异的进展,广大农村的人力资源才能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又如我国的工业建设已经有了相当规模和基础,但是经济效益很低,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如何挖掘事实上存在的非常可观的潜力。我国目前所拥有的大型设备,还有相当大的生产能力未能发挥出来,不少设备只要稍加改造,就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许多产品只要稍加改造,就会大大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目前,全国重点企业的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标还有43%,原材料消耗指标还有55%,没有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如果我们能够运用科学技术的力量,对现有企业进行挖潜、改造,必然会创造出比现在大得多的生产力。东北地区对六个大的炼油厂实行技术改造后,新增加的生产能力相当于新建四个大炼油厂,而所用投资还不到新建四个炼油厂所需投资的三分之一,而且还节省了时间、设备材料和人力等。还是这个地区,对某工厂实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后,共建成11条加工自动线和21条流水线,使十几种主要部件的生产实现了自动化,生产能力大大提高了,过去两个工人一年才能生产一台机器,现在,一个工人一年就能生产10台,产品质量一直稳定在一级品的水平上。这都说明,在实行以内含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科学技术这个法宝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已经成为进行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只有紧紧抓住这个法宝,发展它,依靠它,彻底改变那种经济越上不去就越不重视科学技术,而越不重视科学技术经济也就越上不去的恶性循环,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取得令人鼓舞的巨大成绩。
明确坚定地把科学技术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法宝,清醒地认识到没有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理,是我们总结过去多年的经验教训、贯彻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然结果。建国以后,党中央对于科学技术是很重视的。1956年,周恩来同志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代表中央作的报告中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时代,比以前任何时代都更加需要充分地提高生产技术,更加需要充分地发展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科学是关系我们的国防、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有决定性的因素”。1963年,周恩来同志又进一步指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也是在1963年,毛泽东同志强调指出,科学技术这一仗一定要打,我们过去搞上层建筑的革命,搞生产关系的革命,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科学技术这一仗不打好,生产力就无法提高。不仅如此,中央还采取了不少发展科学技术的实际措施。科学技术也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取得的成就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存在着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在体制、政策等方面也有不少弊端和问题,以致我们党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许多重要思想和措施,未能切实贯彻落实,科学技术的作用被严重忽视。特别是十年内乱中林彪、“四人帮”的破坏,使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与经济发达的国家之间的差距更拉大了。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全党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经济建设方针的根本性变化,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开始走上符合我国国情的健康发展的新路子。随之而来的,科学技术工作也就愈益提到了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理论上和指导思想上我们党所重申和阐述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没有科学教育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发展经济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等一系列重要原理和结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所认识和接受,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同时经济建设中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变化越来越依靠科学技术,而经济建设本身也越来越有了吸收科学技术的能力。
科学技术是没有阶级性的。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科学技术不仅有着根本不同的应用目的,而且自身的发展也有不同的命运。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现代科学技术日益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与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以及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现代科学技术日益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是基本相适应的,它能容许科学技术以资本主义所不可能有的速度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
我国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勤劳智慧的人民,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加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正确方针,完全可以深信,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必将发挥出它的重要作用,在不长的时间内改变目前比较落后的状态,进入世界的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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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出版
厦门大学罗季荣同志著《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最近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是作者在多年讲授“社会再生产”课的讲稿的基础上修改补充而成的。作者在书中系统地论述了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社会再生产理论的体系和基本原理;探讨了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公式以及两大部类增长速度的对比关系等问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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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十四)

第二部分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物质基础的生产
第六章 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国土资源及其他经济资源
第三节 充分利用各种经济资源,发挥全国和各地区优势
人力、国土以外的其他经济资源及其利用
已有的经由劳动生产出来的各种劳动生产物,包括矿山、铁路、公路、地下管道等基础工程在内,是人力资源、国土资源之外的其他经济资源。它们在生产中并不总是得到充分利用的,它们常常被闲置或者处在利用率低下的情况之中。这种闲置或利用率低下有时是显著的,有时则处于不显露的状况。要仔细考察和研究才能看出,因此时常被人们称之为潜力。潜力的大小需要依靠经验进行计算。例如一台机器连续使用的时间总是有限的,总会因为维修等原因要有必要的停机时间,一条公路也有它合理的运输量,超过这个限度,它就承担不了,等等。但是如果一部机器停机时间多于其必需的量,或者一条公路只有很少的车辆在运输,就是利用率低下。又例如各种原材料的库存超过必要的储备,本来可以把它们用来制成成品或者进行基本建设,可是却积压在仓库里,不能发挥作用。这些都是利用率低下的状况。在这里都存在着更好地利用这些经济资源的问题。还有一种情况,某些劳动产品,应该进一步深度加工,如某种金属矿——钨矿砂,本来可以制成钨精矿或金属钨块钨丝,现在出售粗矿砂,就是没有很好利用资源。从各方面去发现这种经济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利用,对发展生产很有意义。
发挥全国及各地区优势
发挥全国的优势,就是寻找充分利用我国发展生产中的各种有利条件。我国矿产资源按人口平均低于世界的平均数,但绝对量很大,加上直到现在还没有很好的开发,所以今天还是我国全国性的一个优势。应该发挥这个优势。自然资源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可再生的,即可以永续利用的;一种是不可再生的,即只能一次利用的。前者如水力资源和生物资源,后者如各种地下矿产。在我国人均矿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数的情况下,对于这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要特别珍惜,做到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这种优势,决不能掉以轻心。而对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水力资源,如果不去开发利用它,就会白白流失掉,应该优先开发。现在我国水力资源利用程度很低,全国不到3%,而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利用到40—50%,有的达到90%。开发水力资源是发挥我国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资源也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科学地进行采伐和抚育,就可以永续利用。
我国幅员辽阔,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条件差别很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因此也有一个发挥地区优势的问题。发挥地区优势可以使各地区的生产获得较快的发展,但是地区优势不只是属于地区的概念,某个地区有某个有利条件,另一个地区也有这个有利条件,如果在两个地区运用这种有利条件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就要在全国的范围内通盘考虑问题。
本章执笔:刘与任
(原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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