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23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间的义务,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加强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和过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本条例受检范围,具体包括:
(一)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蜜蜂、鱼、蚕等。
(二)动物产品:生的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血液、蛋类、精液、骨、蹄、角等。
(三)植物: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苗木、繁殖材料等。
(四)植物产品:粮食、豆类、棉花、油类、麻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原木、饲料等。
(五)运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车、船、飞机以及包装、铺垫材料、饲养工具等。
对于可能带有检疫对象的其他货物和运载工具,也应进行检疫。
第三条 应实施检疫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统称病虫),分为检疫对象和应检病虫。
(一)检疫对象,是指国家规定不准入境的病虫。检疫对象名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公布。
(二)应检病虫,是指对外签订的有关协定、协议、贸易合同中规定检疫的和出口单位申请检疫的病虫。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通航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的动物、植物检疫所和在有关省会、自治区首府设立的动物、植物检疫站(统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进出口动植物检疫任务的机关。
第五条 进出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等,经检疫合格,方准进出口。
第二章 进口检疫
第六条 进口动物、动物产品,应事先征得农牧渔业部同意。但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事先征得林业部同意。
进口种子、苗木、繁殖材料,进口部门应填报《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口的,按业务分工分别经农牧渔业部或林业部审批同意;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进口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农垦)厅(局)审批同意。
第七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在贸易合同或科技合作、赠送、交换、援助等协议中订明国家规定的检疫要求或两国政府达成的检疫条款,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政府授权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
第八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必须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
(一)在货物到达口岸前或到达时,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填具报检单(或凭货运单),连同输出国检疫证书等单证,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入境火车、汽车结合联检登车执行检疫任务,对入境船舶在联检后登轮执行检疫任务,对入境飞机在卸货现场执行检疫任务。
第九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准许进口。
第十条 进口动物、动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报检人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
(二)患有一般传染病的动物,退回或扑杀并销毁尸体;同群动物,在动物检疫隔离场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三)患有传染病的动物,进行治疗。
(四)动物产品,进行消毒或退回、销毁。
前款第(二)项隔离观察的和第(三)项进行治疗的动物,经检疫未发现有病的,第(四)项动物产品消毒后经检疫合格的,准许进口。
第十一条 进口植物、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报检人分别作熏蒸、消毒、控制使用、退回或销毁处理。熏蒸、消毒等除害处理后,经检查合格的,准许进口。
第十二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和处理,应在进口口岸执行。
因口岸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必须运往内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的,须经农牧渔业部批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疫情扩散的严密措施,并通知当地检疫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被检疫对象、应检病虫污染的场地、仓库、运载工具、铺垫材料、饲养工具等,报检人或收货单位应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的要求处理。
第十四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有检疫对象、应检病虫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根据情况出具检疫证书。
第十五条 禁止下列各物进口:
(一)生活害虫、动植物病原微生物(包括菌种、毒种、生物制品)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疫情严重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动物、种子、苗木、繁殖材料以及易感染的动植物产品。
(三)土壤。
前款所列禁止进口各物的名单由农牧渔业部公布。其中因科学研究确需进口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农牧渔业部特许批准。
第三章 出口检疫
第十六条 出口动植物、植物产品、非贸易性动物产品,凡有检疫要求的,出口单位或其代理人应事先填具报检单,提交产地检疫证明书,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经检疫合格,签发检疫证书放行。
贸易性动物产品的出口检疫,由进出口商品检验机关办理。
第十七条 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有应检病虫的,不准出口,或经除害处理后出口。
第十八条 被污染的场地、仓库、运载工具、铺垫材料、饲养工具等,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 旅客携带物检疫
第十九条 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或托运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在口岸进行现场检疫。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的,放行;发现有检疫对象的,不准入境,或经消毒处理后放行。在现场不能得出检疫结果的,截留检疫,待得出检疫结果后,将处理情况通知物主。
第二十条 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或托运的生肉类,进行防疫处理后,方准入境。
第二十一条 出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或托运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可视情况实施检疫和出具证书。
第五章 国际邮包检疫
第二十二条 邮寄入境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的,在邮包外加盖邮寄检疫章后放行。发现有检疫对象的,进行检疫处理后,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随同邮包由邮局投交收件人;不能进行检疫处理的,在邮包外加贴退包标签,交邮局退回寄件人;必须销毁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由邮局转交寄件人。
禁止生的动物产品邮寄入境(少量样品除外)。
第二十三条 邮寄出境的植物、动植物产品,可视情况实施检疫和出具证书。
第二十四条 从国外邮寄入境生活害虫、动植物病原微生物(包括菌种、毒种、生物制品)及其他有害生物和病虫害天敌,必须有农牧渔业部签发的许可证。
第六章 过境检疫
第二十五条 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由押运人或承运人填具报检单(或凭货运单),连同输出国检疫证书,在入境口岸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再检疫。
第二十六条 火车、汽车、飞机装运过境的植物、动植物产品,在我国口岸换车的,在换车过程中检查包装外表;原车过境的,检查车辆外表。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准许过境;发现有检疫对象的,全部退回。被污染的场地、工具等,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过境动物,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的,准许过境;发现有检疫对象的,全群退回。被污染的场地、工具等,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过境途中动物的饲料、粪便、垫草、污物、尸体等应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发现过境动物的饲料有检疫对象时,通知押运人另换饲料,原饲料应就地消毒处理。
第七章 惩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仓库等场所执行任务时,有关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执行现场检疫,必要时,报检人应到场办理搬移、开拆、恢复包装等事宜。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拣取样品,应出具取样证明。
第三十条 对外签订的协定、协议和贸易合同中有关检疫条款,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第三十一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人员在对外执行检疫任务时,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戴检疫标志。
第三十二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执行检疫得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农牧渔业部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农牧渔业部会同林业部制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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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全国政协第三次专题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本报讯 记者习平、王永安报道:6月22日,在全国政协举行的第三次宪法修改草案专题座谈会上,政协委员们就宪法修改草案中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董其武主持了座谈。
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谭惕吾指出: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问题,我国1954年宪法有规定,但后来的两部宪法删去了,这次修改宪法时又恢复了,这是十分重要的,它适应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董其武同志进一步分析说: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法制就要保障人民有权依照法律条文,制约一切违法之人。
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苏认为: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有遵守的义务。不能把民主权利理解为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任何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厅厅长侯政说:绝不允许压制民主,更不允许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事情发生,一旦发生了就要认真处理。
民建中央常委邓季惺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如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被侵犯,人民群众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都不是容易的事。必须全力以赴地把国家纳入法治的轨道,事事有章可循。要教育人民懂得把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使人人知道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还在于执行法律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他们手中有权,必须认真依法办事。
全国政协法制组组长韩幽桐说:宪法修改草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反对特权,不允许特权存在,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所在。为了贯彻这项规定,首先必须坚决执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因为这项原则的本身就是从法律上对任何特权现象的彻底否定。任何公民,不论其职位多高,只要触犯了国家刑律,就要依法处理,这样,才能确保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杜绝特权现象的发生。
全国政协常委李运昌在联系到当前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时说:凡是触犯刑律的,不论干部、群众要一律送司法机关依法问罪,不能只用没收、罚款等经济手段处理,也不能只用党纪、政纪处理。这些处理都不能代替法律制裁,更不能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说什么“是思想认识问题”、“为公犯罪”等等。那种有罪不判,或重罪轻判,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作法是错误的,是枉法徇私,要追究责任。有的委员还说,现在有些案件为什么不了了之,有些罪犯为什么得到了宽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会上发言的还有林亨元、雷洁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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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区间讨论会进入部长级会议
崔月犁介绍我国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情况
新华社济南6月22日电 在山东掖县召开的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区间讨论会已经进入第二阶段——部长级会议。我国卫生部部长崔月犁作了关于中国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报告。
崔月犁在向与会的15个发展中国家的卫生部长、计划部长、卫生总监们介绍我国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情况时说,当前我们已有农村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7.6万人、赤脚医生139.6万人、卫生员和接生员259.1万人。1981年同1949年相比,全国农村医院病床由2万张上升到121万多张,增加了近60倍。这就基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农村缺医少药、农民得不到卫生保健的状况,使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能够造福于绝大多数人。
崔月犁说,现在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已从解放前的25‰下降到6.2‰,农村婴儿死亡率已从解放前200‰左右下降到20—30‰左右;平均寿命已延长到68岁左右。
崔月犁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同我国农村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基层卫生保健工作的普及分不开。同时,我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自力更生,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他指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关键在于培养卫生人员。农村中现有各种高、中级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都是解放后培养的。他说,对赤脚医生除了技术教育外,还应包括思想教育,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
崔月犁说,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同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卫生所联合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网。为提高这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水平,卫生部决定对全国2,100多个县分期分批进行整顿建设。1980年开始,第一步整顿建设的300多个县已收到效果,1983年开始将进行第二步的400个县的整顿建设工作。力求在本世纪末完成或基本完成这项工作。
崔月犁最后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目标,同我国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
参加会议的,还有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主任中岛宏博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杰姆斯·格兰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副代表德桑、世界银行代表伊文·阿·赛尔根。
在6月13日至21日会议第一阶段中,与会各国和会议发起的国际组织官员,深入考察了山东掖县的基层卫生工作。他们通过考察,对掖县的初级卫生保健表示赞赏。普遍认为,中国的三级医疗卫生网是真正的初级卫生保健。如果发展中的国家能够象掖县这样,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就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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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事代表团结束对朝鲜访问回到北京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耿飚为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代表团结束了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友好访问,今天上午乘飞机回到北京。
代表团副团长梁必业和代表团团员同机回到北京。
前往机场迎接的有,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军委秘书长杨尚昆,以及中联部、外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种的负责人。
耿飚对前来机场迎接代表团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全明洙说,我们代表团在朝鲜访问期间,受到了朝鲜同志隆重热情的接待,使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
新华社平壤6月22日电 以耿飚为团长、梁必业为副团长的中国军事代表团结束了对朝鲜的正式友好访问,今天上午离开平壤回国。
朝鲜领导人吴振宇、徐哲、白鹤林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人民军高级将领到机场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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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作家、学者、文艺界人士集会
纪念爱尔兰作家乔伊斯诞辰一百周年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首都作家、学者、文艺界人士等150人今天上午集会纪念爱尔兰著名作家詹姆斯·乔伊斯诞辰一百周年。
对外友协副会长谢邦定主持了纪念会。
对外友协副会长、中国文联副主席夏衍在会上致词说,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驰名世界的爱尔兰作家、西方现代小说的主要代表之一詹姆斯·乔伊斯诞辰一百周年,欣逢中爱两国建交三周年,这就使它具有特殊意义。
乔伊斯1882年诞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市,卒于1941年。他22岁离开他的国家,曾先后侨居意大利、瑞士和巴黎。他的代表作《尤里西斯》,1922年出版后受到好评,奠定了他在文坛上的地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朱虹作了关于乔伊斯的生平和文学成就的报告。
爱尔兰驻华大使约翰·坎贝尔也在纪念会上讲话。
今天的纪念会是由对外友协、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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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会见贝宁与各国人民团结委员会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委员姬鹏飞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以贝宁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基础教育部长特拉奥雷·阿里·穆萨为团长的贝宁与各国人民团结委员会代表团,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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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承志会见世界卫生组织顾问林宗义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今天会见并宴请了世界卫生组织顾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著名精神卫生学家林宗义和夫人李美贞以及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历史学教授肖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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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依林会见菲律宾政府财经友好访华团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今天下午在中南海会见由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拉亚率领的菲律宾政府财经友好访华团。宾主就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两国的金融、经济合作关系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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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华会见即将离任的科威特驻华大使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委员兼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陈慕华今天下午会见了即将离任的科威特驻中国大使赫尔比什,同他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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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姬鹏飞会见葡萄牙知名人士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国务委员姬鹏飞今天下午会见以文化国务秘书庇钮为团长、葡中民主友协书记瓦斯康塞洛斯为副团长的葡萄牙知名人士代表团,宾主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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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发现北齐墓葬大幅壁画
本报太原讯 记者池茂花报道:最近,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与太原市文管会在太原市南郊王郭村,发掘出一座距今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北齐墓葬,墓中保存有近200平方米面积的壁画。这些壁画的内容丰富,艺术性很高。这一发现,填补了我国美术史上南北朝时期资料的空白。这座墓葬的死者是北齐东安郡王娄叡。墓中壁画内容,表现了当时统治阶级的豪华生活,也反映了当时我国汉族、鲜卑族以及西域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和经济往来的情景。
墓葬中还出土了600多件文物,计有陶俑、瓷器、料珠、石狮,还有一些金饰残片。特别是三彩小瓷盂、彩饰陶牛、瓷灯、贴花瓶等物皆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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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暴雨成灾,军民积极抗洪抢险
江西省大部分地区暴雨成灾,据初步统计,约有300万亩农田被淹。
左图:重灾区临川县的庄稼和房屋被淹没的情景。
右图:中央迅速派武汉部队、福州部队的舟桥部队到江西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新华社记者
游云谷摄
(传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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