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5月24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金钱面前不动心 歪风面前不动摇
哈尔滨四名青年个体劳动者被评为劳动模范
本报讯 记者张持坚报道:哈尔滨市四名青年个体劳动者白士明、刘长顺、王培英、徐家安,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近光荣地被评选为市劳动模范。
开“秀容照相馆”的白士明待客热情,技术熟练,上门来照相的人很多。有一些年轻人通过熟人介绍,要白士明拍摄和翻印不健康的照片。对于这种要求,白士明一概拒绝。有人拿着钞票对他说:“你开照相馆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拍一张多给你一块钱!”白士明严肃地回答:“你就是给我100块钱,我也不能照这种相!我这里虽是个体照相馆,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个体企业!”
经营“长河园饭店”的刘长顺对待旅客如同亲人。饭店附近有家医院,病人要吃啥,刘长顺尽力给做啥。一些从农村来的人自带干粮,他就免费供应一些小菜和热汤。后来“长河园饭店”有了名气,加拿大、美国、法国和香港的友人登门观光、用餐,刘长顺每次都热情招待。有关部门几次要给他一些补贴,他一次也没收。
女青年王培英开服装店两年多来,为不少人解决了“做衣难”的问题。
一天下午,一位从林区来的女同志拿来一块蓝涤卡做上装,要求王培英第二天做好,因为已经买了返回的车票。王培英急人所急,赶夜工做好了,并且执意不多收一分钱。
从事个体修表的徐家安也是这样。他把修表的收费标准张贴出来,让顾客检查。前些日子,国家降低了手表价格,他也降低了修表价格。
有一次,徐家安修好了两块公家用的手表,刚要开修理费3元的收据,来人小声和他商量:“你在收据上开30元,我多给你三元。”徐家安坚决回绝了这种要求,说:“这样做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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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编后

个体劳动者的可贵品质
“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发横财不富”。这句剥削阶级的“至理名言”在白士明等人身上不灵了。他们宁可少挣钱,也决不给个别人的非法要求和非法行为“开绿灯”。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个体劳动者也不例外。他们的职业道德主要是: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白士明等四位劳动模范,能在金钱面前不动心,在歪风面前不动摇,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当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刻不忘自己的职业道德。他们的高尚品质,不仅为从事个体劳动的人们,而且为各行各业的人们树立了榜样。
与此相反,也有一些人,甚至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贪图钱财,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干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败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勾当。这些人,应该对照白士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刻反省,改弦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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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必须保障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陈方生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必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此,宪法修改草案有以下规定:
第一,明确了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
草案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法令和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宪法的地位高于普通法律,它是一般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为了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就得要求任何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苟有违背,普通法律就失去了效力,必须加以修改或者废除。这就是法律学上的“违宪”或“合宪性”问题。据统计,在世界现行142部成文宪法中,有122部有关这两者关系的规定。
第二,宪法修改草案明确了关于宪法修改问题。
宪法的修改既关系到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关系到宪法的极大权威性。宪法的修改问题被宪法学者普遍认为是宪法必不可少的基本内容之一,在立宪实践上也给予高度的重视。1975年和1978年宪法,除了在全国人大的职权中涉及“修改宪法”外,再没有关于修改方面的条文。1954年宪法虽然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但也嫌简单了。这次的修改草案在这方面有了明显的改进,不但规定了宪法修改案通过的法定人数,还对修宪的创议权作出了规定。草案第六十二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种规定就使我国的宪法修改问题明确具体得多了,对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宪政的稳固,是必要的。
第三,对宪法保障体制进行了新的调整。
1954年和1978年宪法都规定由全国人大亲自担负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当然,由于全国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全权地位,这种宪法保障体制有其不少的长处。但是,由于全国人大本身的工作十分繁重,又是以集会的方式开展活动,所以在精力和时间上不能不受到限制。实践证明,由一个权威性的、能从事经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担负保障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有着更实际的意义。现在的草案正是吸取了这一立宪经验,对我国宪法保障体制作了新的调整,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并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议和命令,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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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广播器材厂六车间党支部
宪法修改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每一个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既受法律的保护又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大家都要珍惜自己的劳动权利。
我们国家为了保证公民的劳动权,扩大就业门路,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工作,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宪法还规定劳动是义务,每个公民必须履行。因为,只有劳动,国家才能发展,个人才能生存。为了根除人剥削人的制度,我们实行了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就要以主人翁的态度为社会主义劳动。
公民要尽到劳动的义务,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现代社会化的大生产,没有严格的劳动纪律是无法进行的。粉碎“四人帮”以来,工矿企业加强了劳动纪律。但也有人自以为有了“铁饭碗”,消极怠工,无故旷工。对这种人,必须予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处罚。我们车间有个别青年工人,自己有工不干,任意旷工到社会上做临时工赚钱,工厂按规定进行处理就无理取闹。象这种不尽劳动义务的人,应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否则就不能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我们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必须在生产劳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党支部要组织工人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通过讨论澄清思想,提高职工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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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东地质勘探局267大队党委
帮助职工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实际困难
本报讯 华东地质勘探局267大队党委,热情关心职工的婚姻家庭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这个大队有些人已30多岁,还没有找到对象;结了婚的职工中,有一部分长期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使他们情绪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影响了生产。
大队党委经过反复研究,采取了几条具体措施:一、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摆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婚姻家庭问题暂时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安心工作;二、经过上级批准,在招工中适当增加女青年的比例,几年来女职工的人数已逐步上升到占职工总数的30%;三、书记带头当“红娘”,各级领导干部帮助青年找对象,重点解决“老大难”问题;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个别青年发生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原307号钻机机长叶建元,在安徽省休宁县找到了合适的对象。婚后,经双方单位协商,把女方调来267大队,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由于党委重视解决青年的婚姻家庭问题,调动了职工大干四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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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检察长郤文治批捕亲生子
本报讯记者 陈云珍报道: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郤文治,秉公执法,依法批捕伪造单据、贪污国家现金的亲生儿子。干部群众称赞他是铁面无私的“检察官”。
1981年6月,郤的长子、瓮安县中坪信用社出纳郤政忠,伙同付款员伪造单据,贪污现金2,300多元。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了一段时间,将案件移送到县检察院。案件直接涉及到检察长的儿子,人们议论纷纷,有些人担心会不了了之。郤文治找到两位副检察长,表明自己绝不包庇袒护儿子的态度。他怕办案人员打不开情面,多次同他们谈心,鼓励他们秉公执法。与此同时,他多次给儿子写信,要求儿子迷途知返。由于他态度鲜明,案件侦破工作进展很快。
今年3月初,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了案情,决定逮捕郤政忠。郤文治在逮捕通知书上亲自签了字。儿子被逮捕的当天下午,儿媳来找他哭诉,他严肃地向儿媳讲了夫妻情不能大于国法的道理。
郤文治的行动教育了儿子,也震慑了其他犯罪分子。郤政忠交出了赃款,与郤政忠有牵连的12人也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退出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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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女法官秉公执法断“难案”
去年十二月八日,一起流氓案的案卷送到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马灿芳的面前。案卷载明:被告李卫国、李为民、韦进三人,于同年九月三十日晚八时许,在县电影院门口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象这样的案子,马灿芳不知审理过多少!但是,这个案子有点不一般:三名被告全是县领导干部的儿子。这是一起比较棘手的“难案”!
马灿芳,这位四十六岁的“老政法”,当即提出由她来办。熟人对她说:“老马,审这个案子可得小心。弄不好会影响乌纱帽!”马灿芳说:“我按法律办事,个人得失算不了什么。”她多次访问受害者和现场目击者,查明被告确实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构成流氓罪,经开庭审判,依法分别判处三名被告有期徒刑。被告和家属不服,提出上诉。地区中级法院再审,认为事实清楚,认定准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群众说:“这可真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啊!”黄洪初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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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离休检察长讲《决定》
今年三月中旬以来,在山西省新绛县城的街道上,人们不时看到一位身体瘦弱的老人,站在一排宣传牌前面,向群众讲解着什么。他是谁?在讲什么呢?他是县检察院原检察长、七十七岁的离休干部南士奇同志,在向群众讲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南士奇老人把《决定》和报纸上刊登的一些经济犯罪的案例剪下来,贴在几块硬纸板上,一边讲解,一边指着让大家看。每逢星期日和赶集日,他早上六点多钟就挟着纸板来到街上宣讲,往往直到下午三点才回家。宁泽 仪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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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
——记优秀共青团员陈宗圣同志
年轻战士陈宗圣患癌症后,仍然发扬顽强的精神,克服困难,热心为战友服务,被树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他在患病后提出入党申请,去世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基建工程兵某部九连战士陈宗圣,1976年10月在抢修民房的紧张战斗中,突然感到右胯疼痛难忍。同志们硬把他送进了医院。经过近一年的治疗,疼痛有增无已。最后经过手术探察,医生们确认他患的是尤文氏瘤——通常说的骨癌,并预言他顶多还能活半年。
生与死的严峻考验,就这样摆在了这个22岁的年轻人面前。
生与死的拚搏
对自己的病情,起初陈宗圣并不完全清楚。但聪颖的小伙子从战友们忧伤的眼神中,从医护人员的窃窃私语中,从对他的特殊照顾和特殊治疗中,渐渐明白了: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
半年后,陈宗圣的病情恶化了:眉毛、头发几乎脱光,大小便失禁,体重从130多斤下降到90斤。
他是一个普通的人,在“不治之症”面前,确实想到了死。但他又是个信念坚定的人,每当轻生的意念一出现,立刻又想到战友的关切、首长的期望、自己的责任。
连队得到他要动手术的消息,几十支高高挽起袖管的胳膊同时伸向医生,争着为他献血。现在他身上奔流的热血已不单是父母给的,也有同志们输的,这样死去,岂不是对这炽热的鲜血的玷污?
正当他进行着激烈思想斗争的时候,教导员、指导员,给他讲述焦裕禄怎样和肝癌作斗争;高士其怎样战胜细菌、病毒,在科普工作中为人民做出贡献。副指导员关振中还特意给他找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把一切献给党》等书籍,让他从中汲取力量。
耐心的开导,光辉的榜样,增添了小陈和死亡作斗争的勇气。他暗暗地下定决心:
“虽然病魔判处了我死刑,但我还要顽强地活下去,多活一天,就给人们增添一分战胜癌症的希望。”
对癌症和死亡的恐惧,终于被小陈战胜了。从此,他天天乐呵呵地,没有一点精神负担。一位有二十多年临床经验的老医生一提到小陈总是竖起大拇指说:“象他这样的癌症患者,我还是头次见。”
和死神争时间
医生磨不过小陈的纠缠,估计换个环境也许对他更有利,终于同意他出院了。
他一离开医院,就把“全休”的医嘱抛在脑后了。他找到指导员,要求工作。指导员哪忍心给这个刚从死亡边缘回来的人压担子。他又去找连长。
“现在养病就是你的任务。”连长也没容他多说,一上来就“封”了门。
陈宗圣急了:“《上甘岭》电影里,人家六连指导员打得双目失明了,还摸着装弹盒呢!我是个战士,哪能没个岗位!”
连长磨不过他,只好说:“那你看着能干什么就干点什么吧!”
连部没有通讯员,他就主动承担了送信、发报纸、整理连部内务等勤杂工作。
工地三班倒,炊事班忙不过来,他就去帮助淘米、拣菜,往工地送水。
厕所脏了,他悄悄地打扫干净。
操场、院子里坑坑洼洼,他不声不响推来沙土,垫得平平整整。
他听说营部补衣服的同志调走了,就急忙找指导员恳求。指导员爱怜地说:“蹬机器要靠腿劲,你的腿……”
“我右腿不行,还有左腿嘛!”在这样的战士面前,领导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好答应他试试看。
拿惯了斧头的手侍弄绣花针,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小陈没有在困难面前退缩。他打听到兄弟连队有个技术高明的裁缝师傅,来队家属中不乏蹬缝纫机的能手,就不断地拜师讨教。学一点,练一点,机子终于听他指挥了。但半残的身子仍不愿和他合作。他右腿无力,只能用左腿蹬,为了保持平衡,须加上全身晃动的合力。蹬一天下来,右腿麻了,左腿酸了,浑身象散了架。同志们劝他休息,他哪里肯,明知自己为四化奋战的日子不多了,趁现在还能干就豁出来干吧!有好几次,他力不从心,手不听指挥,竟把手指压进了机头下面,鲜红的血沿着瘦骨嶙峋的手指滴在了战友的衣服上。
战士们的工作服大多是帆布做的,又硬又厚又脏。一个健康人在那灰尘弥漫的小屋子里工作,一天下来也是头昏脑胀的。他星期天也不休息,夜阑人静了,他的小屋里仍传出欢叫的机器声。
九连离营部有二里多路,有一次一个战士跑了两趟来取衣服都没有取到。小陈心想:施工任务这么重,叫他们为了补件工作服来回跑,这怎么行?他找来三轮车,请战友们帮忙把缝纫机搬到九连驻地。九连100多号人不用来回跑了,小陈和机器却要经常往返于营部和九连之间。
这一年,他硬是从死神手里夺回了时间,为战友们缝补了3,100多件衣服。
“你的理想一定会实现”
连医学权威都感到惊奇,一个骨癌晚期患者,竟奇迹般地活了五年多。是什么力量推迟了死神的到来?是药物、治疗的效果,还是坚定的信念起了作用?他常说:“活着就要为四化多做贡献,多活一分钟就向共产主义的大目标靠近一步。”
小陈的崇高思想,在全部队引起了强烈反响。师党委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兵种把他树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980年8月,他参加了师里组织的树立革命人生观报告团,在全师巡回讲演。一天,他在某团报告时,台下有个战士边听边流下了热泪。报告结束后,这个战士买了苹果、饼干,专程到医院看望陈宗圣。他拉住陈宗圣的手,象久别重逢的亲人攀谈起来。
这个战士叫孙明亮,刚入伍时,好学上进,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但一时未如愿,心就凉下来了。连里开展革命人生观教育,他受到触动。听了陈宗圣的报告,他更坐不住了:“一个被癌症判了死刑的人,还这样争分夺秒地工作,这样高标准地要求自己,他到底为什么?”小孙要找小陈问个究竟。
“小陈,我思想落后,你是个党员,好好帮助帮助我吧!”
“我现在还不是党员。”
“怎么?”小孙惊呆了。他认为,象小陈这样的人早该是共产党员了。
小孙说:“不管你现在是不是党员,我就拿你做榜样了。”
经过推心置腹的畅谈,小孙明白了。不久,就传来了他两次获得嘉奖的喜讯。小陈也从小孙的进步中受到鼓舞,更坚定了对党的信念。
他不会忘记,在患病后第一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的情景:
那是1979年初夏的一天。他向指导员王传来汇报病情后,指导员知道生命属于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问他有什么要求,他深情地望着指导员,欲言又止。
“有什么想法就大胆说吧!”指导员热诚地鼓励他。
“我想争取入党……”他就象提出一个过分的要求似的,话音刚落,脸就红了。“我知道,自己得了这种病,不能为党做多少工作了,也许当我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时,还达不到党员的标准,但我的心是永远向着党,向着共产主义的。”
“好啊,组织上相信你,你的理想一定会实现!”
听了指导员的话,小陈的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从此,他对自己要求更严了。他把党员的标准,认真地抄写在笔记本上,一条条照着做。
正当他满怀信心,向理想的高峰不畏艰险地攀登的时候,死神向他伸出了无情的魔掌。
1982年1月20日,陈宗圣那不辞劳苦、无所畏惧的心终于停止了跳动。在人间,他只度过了27个春秋。
部队党委根据陈宗圣同志生前的表现和要求,决定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他的崇高理想终于实现了。
吴鸿业 李玉山 张世海(附图片)
陈宗圣生前常常蹬上三轮车拉着缝纫机,巡回到各连为战友们缝补衣服。
王春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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