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5月14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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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根据群众的要求 采取坚决的措施
化隆县委认真纠正不正之风
本报讯 记者俞位海、蒋鹏报道:中共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委从端正党风着手,打开了今年工作的新局面。
地处贫瘠山区的化隆县,原是青海省有名的穷县。1980年以来,这个县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连续两年获得历史上少有的大丰收,群众生活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为了进一步发展全县越来越好的形势,今年2月,化隆县委作出了《关于端正党风、改进作风的决定》。
这个决定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但是也有一些人表示怀疑和担心。他们说:决定虽然好,就怕实现不了。一位副局长当面对县委负责人说,现在“拉关系”等不正之风在党内盛行,这个问题不解决,什么工作也难做好。他还说,县里有的领导前几天还批条子,把一个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人调到了全民所有制单位。
化隆县委把干部、群众的反映拿到书记办公会议上去讨论。有的同志说,过去许多年,我们也作了不少好决定,说了很多好话,但事后往往实现不了,变成了废纸、空话,根本原因在于党风不正。要想做好工作必须从纠正不正之风着手。县委根据群众的要求,决定认真纠正用不正当方法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调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歪风。
在县委的督促检查下,有一位副县长主动给经自己批准调入国营单位的一个工人带话,让他返回到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上班。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也主动劝说自己的爱人按规定迅速回原集体所有制单位上班,并办了退回手续。到今年4月上旬,全县去年以来由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的11名职工,已全部退回到原单位。7个靠弄虚作假报上了城镇户口的人,已被注销了城镇户口。
党风正了,工作就好做了。现在,化隆县各机关、各行各业正在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许多同志纷纷走出办公室,深入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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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保护国家财产临危不惧 英勇与歹徒搏斗
涡阳县银行职工朱利华史学堂受到嘉奖
凶犯高建华王建国已被捉拿归案
本报讯 通讯员王兆祺、记者孙旭培报道:4月上旬,安徽省涡阳县召开大会,授予朱利华、史学堂“保卫国家财产的英勇战士”的称号。
今年2月25日上午临近下班时,涡阳县城文明街储蓄所内,突然闯进一个戴墨镜、蓄胡须、留长发的高个子年轻人,拿出一把明晃晃的三八式步枪刺刀,向着刚刚整理完存款的朱利华逼来。与此同时,一个穿着蓝色民警服的人冲了进来,反身扣上大门,掏出一支五四式手枪,对着所内另一个工作人员——储蓄所副主任史学堂,凶相毕露地叫着:“不许动!动一动打死你们!”进储蓄所工作才13天的朱利华,一眼看出这两个家伙行凶抢钱的罪恶企图。她意识到,刚整理好的存款4,800元,就放在窗户前长凳上的黄包里,绝不能落入坏人之手。她面对刺刀,十分镇静,背朝临街的窗户慢慢退去,忽地转身拉开窗帘,拔掉插销,准备开窗呼救。持刺刀的歹徒冲上来向朱利华腰部刺去。朱利华腰腹被穿透,仍扑向窗外大声喊道:“快来人哪——”!歹徒的刺刀又从颈后扎来,朱利华支持不住,就势扑在窗前长凳上的黄包上,昏迷过去。
这时,史学堂见小朱倒在血泊里,便奋不顾身,猛地弯腰抓起藤椅拚搏。子弹几乎同时从他的头上飞过。持枪歹徒见枪响而没打中,心慌意乱,夺门而出。史学堂举着藤椅与持刀歹徒展开了生死搏斗。持刀歹徒找不到钱,也仓皇逃跑。闻声赶来的群众,有的去报警,有的拉着板车把两个昏迷不醒的人送往医院。
涡阳县公安局的干警们把握时机,在几个小时内,就在火车上和阜阳市内将持枪歹徒高建华、持刀歹徒王建国两名罪犯捕获归案。这起行凶抢劫案的主谋者高建华,本来是个惯于聚众滋事、打架斗殴的“小痞子”,居然靠着在公安系统当领导干部的父亲的关系,当上阜阳地区中级法院法警,并能骗取阜阳地区检察分院的手枪和子弹去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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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国侨联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旁听记
本报记者王永安
时针早已超过中午12点了,发言还是争先恐后。插不上嘴的人,留下了一份份书面意见。会散了,交谈仍在进行着。这是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50多名归侨人士,5月8日上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情景。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当会议主持者连贯同志(全国侨联副主席)宣布“请大家畅所欲言”后,洪丝丝同志(全国侨联副主席)说:有人说宪法贵在执行,讨论没用;说宪法修改草案经过许多关口讨论修改,没必要讨论了。这些看法有片面性。我们是国家的主人,讨论宪法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全民的讨论,才能使我们的宪法条文更完善、合理。张楚琨同志(全国侨联副秘书长)说:现在我以国家主人翁的荣誉感,对宪法修改草案提出四条修改意见。82岁的钟惠澜同志(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所长)挎着大背包,拄着拐杖健步来到会场,他说:我马上要去西德讲学,在我临走前,把对宪法的修改意见留下。
这些饱尝过海外孤儿之苦,受过极左路线歧视的侨胞,如今能以主人翁的身份商讨国家的根本大法,心里不知有多少话要讲。周锡卿同志(北京第二外语学院副教授)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中的一切规定都要有利于人民。这次宪法修改草案中去掉了公民“罢工”自由,我认为有道理。我们掌握着国家权力,每个人又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搞罢工对国家的经济、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有什么益处呢?官僚主义等腐败行为,我们当然要反,但我不赞成用罢工的形式。
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
同我国前三部宪法比较,这次宪法修改草案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有了不少修改。许清同志(北京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讲师)介绍说:过去的三部宪法把这一章放在后边,这次修改时提到前边,放在总纲之后,同时条文也增加了,说明我们十分重视人民。洪丝丝特别指出:第47条不仅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而且还增加了“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和海外华侨的关怀。
在谈到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时,发言的人几乎都强调,这在现阶段更有现实性。“文化革命”中的抄家风、抓人风、诬陷风,一定要根除。道理很简单,当公民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证时,如何去搞四化建设?这几年来,随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整顿党风,公民的人身自由有了法律保证,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以解决。张楚琨举例说:私人信件随便被拆看现象就存在,所以宪法要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钟惠澜提出:对私拆别人信件者,一定要追查处理。
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呢?发言者大声疾呼,要充分发挥各级人代会的作用。人代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正是通过各级人代会来行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绝不能把这个国家权力机关当成表决机器、荣誉机构、清谈场所。许清说:过去造成人代会不起作用的重要原因是党政不分。1975年的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代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样好象加强党的领导,实际把党看成为国家机关,削弱了党的领导。
王谦宇同志(中央党校副教授)说: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解决了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问题。一些同志还说,人代会的代表不要辜负人民的期望,要代表人民的意志,反映群众的呼声,依照宪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讨论会上有的同志提出,我国的一切立法都要以宪法为基础,凡是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均无效。宪法受到破坏,法制就受到破坏。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使宪法发挥最高的法律效力,必须要有保证宪法实施的机构和违犯宪法的制裁措施。
连贯同志最后说:大家在会上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要尽快地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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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赵朴初指出宪法修改草案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有利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中国佛教协会主席赵朴初最近指出,这次宪法修改草案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的规定,有利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人民内部教徒与非教徒的团结和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
赵朴初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说,宪法修改草案第三十五条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些规定的实施,将使各宗教正常的宗教活动及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受到宪法的充分保障。
赵朴初指出,在我国,不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政治上都必须爱国和拥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理应由中国的宗教信徒自传、自治、自养,不容许外国进行干涉。因此,宪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活动,或者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不受外国的支配”,这是非常必要的,定会受到宗教界人士和广大教徒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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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馆陶县团员青年热情帮助农村困难户
本报讯 共青团河北省馆陶县委员会适应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组织团员青年承包农村困难户,帮助全县86%的困难户解决了生产、生活上的问题。
从1977年起,王二厢大队团支部就开始了照顾困难户的包户活动,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后,他们不但照顾生活困难户,还帮助生产困难户种好责任田。团县委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广大团员青年发扬雷锋精神,已组成1,130个包户小组。每个小组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平常轮流去做好事,播种、秋收等生产大忙时节一起出动帮工,帮助困难户解决了很大问题。塔头大队团支部六个包户小组,常年帮助本村六户孤寡老人担水、扫院、请医抓药,还为老人们做鞋38双,拆洗被褥60多床,修房15间。浅口公社西董古大队韩培兴家6口人,分了12亩责任田。他大儿子在部队,小儿子上学,本人有病,困难较大,几次写信让儿子复员回家。去年春天开始,本村11名团员青年组成包户小组,帮助他种责任田,解决了他家的困难,他儿子在部队也安心了。
(团中央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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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假冒姓名的“谢启”
——杨致焕先生的悲剧
今年3月12日台湾《中央日报》第一版刊登了一则“谢启”。致谢人是孝男:杨忠镇、杨忠业;孝女:杨全贞。他们的父亲、台湾立法委员杨致焕于2月13日在台北去世之后,蒋经国和谢东闵曾“题颁挽额”。对此,杨忠镇、杨忠业、杨全贞兄妹联名登报表示致谢。这则本来十分庄重的“谢启”,却令人啼笑皆非。
且不说杨忠镇四十多年前已在上海郊区的一次战役中阵亡,他只能和老父在九泉相会。而奇怪的是,现在大陆的杨致焕先生的子女杨忠业、杨全贞至《中央日报》发表这则“谢启”时,尚不知其父在台湾去世的消息,他们“谢”从何来?“启”从何讲?这岂不成了一场恶作剧吗?
1979年4月13日的《中央日报》有一条消息:九十岁的台湾立法委员杨致焕先生二十年来一直多病,因亲人均在大陆,只好由四十多年前的学生赵李树范侍奉汤药。读罢这则新闻,我手中的报纸久久放不下,心情无限凄凉。我决意查找杨先生在大陆的亲人,把这则消息转告他们。杨致焕先生原籍黑龙江省富裕县杨家屯。在这里,我见到了杨先生的许多亲属。他唯一在世的儿子杨忠业在天津退休后也来这里小住。当我把杨老先生病危的消息告诉杨忠业后,这位年过花甲的人失声痛哭了一场。他看着骨瘦如柴的父亲倚在床上的照片,哽咽地说:“父亲已是90高龄的人了,一个人在台湾,又身患重病,做子女的不能送一茶一饭,实在让人痛心呵!”他还曾询问,想办法把父亲接回大陆来,如果做不到这点,那怕只让他一个人去台湾侍奉老父也行。我把见到杨忠业的情景写成访问记,登在香港《文汇报》上,题名为《可怜台湾飘零骨 犹是龙江梦里人》,该报按语说:“杨致焕是朝不保夕,行将就木的古稀老人,蒋经国先生和台湾当局能不能有这个气量,关怀一下这位老‘立委’,在他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让他回故乡和子女团聚;或者让他的亲属来台湾看望和侍奉杨老,尽人子的最后一点孝道呢?”
然而,三年过去了。体弱多病的杨老先生又苦撑了三年,但他终于抵不住疾病的折磨,孤零零地离开了人世。可怜他至终也未看到亲生子女一眼。而在这三年时间里,杨忠业、杨全贞连一封告慰父亲的书信都投寄不到老人的身边,只能梦中相见。这不是杨家父子的终生遗憾吗?更为遗憾的是,杨先生去世后,他的子女始终不知父亡的讯息,直到《中央日报》发表他们“写”的“谢启”后,才得悉这一噩耗。
杨忠业曾告诉我,三十多年前他和父亲在沈阳话别时,父亲一再嘱咐他,说他已是年过花甲的人了,如果他不在人世那天,千万把他的遗骨埋在家乡。还再三叮咛不要把他埋在老坟山,他喜欢西边长岗子那块地。这些年来,杨忠业一直记着这件事。母亲去世十四年,遗骨一直没有下葬,就是等着和父亲合葬在长岗子。
试问台湾当局,杨致焕生不能回大陆,死后能否让他的遗骨回到故里,在九泉之下和妻子团聚。这样,上可告慰杨老先生夫妇,下可抚慰杨家子女。如果此事真的如愿,那时杨忠业和杨全贞倒要真的感谢蒋经国先生,他们定会在《中央日报》发表一则真正的谢启。
王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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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台湾某大学教师给在大陆的母亲的信
这里刊登的台湾某大学教师给他在大陆的母亲的一封信,抒发了思亲怀乡感情,描述了台湾居民的生活、工作情况,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为了写信人和有关在台人员的安全,这里省略了写信人及有关人的名字。
——编者妈:您好!
上次寄给您和永端(写信人的表弟)的信与各家的照片想都已收到了!永端信中所述大妗子去世时盼望见到表弟的情形,我读起实是一字一泪。由大妗想到爹去世的情形大概也是如此。我和爹分别的时候,爹哭的泪人一样,嘱我两件事,一无论到哪里安定下来就成家,二成了家就安定下来过生活,不要想家。那时他不过45岁,年轻气盛,说话好象很坚强,其实也并不真坚强,真坚强又怎哭得那么伤心呢?三十多年,初时读书,后来做事,都未真安定过,这几年才算稍微“安定”一点。但不管安定不安定,都不能不想家!
现在我和媳妇都希望妈能一切顺应自然看开些,知足就常乐。不仅妈如此,也请妈有机会常劝解八妗奶、大舅、赵干娘和五妗、表婶(注:均系在台人员亲属)都要以知足为乐。
外边社会与家乡不同,与现在家乡不同,与过去家乡也不同。工业社会有许多情形不是我们在家乡所能想象得到的。虽然同住一地,每个人的生活情形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生活上的特殊情形,大家统一的情形又是一个个疲于奔命,成天都是忙、忙、忙,象五舅和舅妈都是白天不是白天,晚上不是晚上的。表弟自己做生意,比较好些,但他要担很大的风险,时刻都要操心,商场如战场,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轻轻松松的。星期、假日又必得陪孩子们玩乐,孩子们也很可怜,没有青草地清溪水,成天生活在鸽子笼一样的房子中,功课又逼得紧,星期、假日不乐一乐怎行?有人说:“工业社会是小孩的天堂,大人的战场,老人的坟场。”一点都不错。大人都是为小孩子生活的,一天到晚,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忙个不停。竞争奋斗和打仗一点分别都没有,不敢出一点差错,否则一被社会淘汰,一家大小吃什么?小孩子除了读书其他都还舒服。老年人吃也吃不动,玩也玩不动,也不能做事,也无事可做,所以只有寂寞!自然痛苦。大人夹在小孩与老人之间,担负着一切责任,尤其象我们在外流浪的人,一身之外无长物,只靠工作养家活口。社会竞争得又厉害,慢一步便落人后,错一步便被人排斥掉,不管是慢一步或错一步,都可能是无翻身之时。照片上吃喝玩乐,都是在一天天一年年心惊胆战中不停工作后的一点轻松。而且在社会竞争中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我不参加”,除非他不要生活。
纸短情长,言不尽意,谨在此祝母亲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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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哭大姐
左其锦
晴天霹雳泪如丝,噩耗传来夜漏迟;
旧信翻开疑是梦,遗容相对不胜悲。
焚须愧未亲汤药,搦管凄然作吊词;
卅载生离成死别,此生再见已无期。 (原载台湾《自立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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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台湾社会剪影

一天有多少人犯罪?
香港《万人日报》去年曾发表文章说:打开台湾的报章,暴力新闻几乎每日都有,抢劫、凶杀及盗窃案之多,简直令人心寒!台湾“内政部”公布,一九五○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一万四千一百零七起,一九八○年增加到五万二千三百五十起,三十年内增加二点七倍,犯人增加四点五倍。由平均每天三十八件增至一百四十三件,平均每万人犯罪人数由十人增至二十五人。这是仅就重要刑案而言。
另据台湾“立法院”公布,一九八○年台湾各
“地方法院检察处”起诉案件经判决定罪者共十三万六千三百三十人,较一九七五年的七万四千零三十四人增加百分之八十四。五年内,仅各地方法院宣布定罪的犯人,平均每万人犯罪人数由四十五人增至七十六人,每天由二百零二人增至三百七十三人。
台湾《中国论坛》等报刊著文称,台湾十年来的刑事犯罪案件,不仅“量的方面在增加”,其“犯罪形态也有很大变化”。主要特征有四:一是盗窃犯罪发案比率高,而且“有日趋恶化的倾向”,甚至有“随时转变为暴力性强盗罪的可能”。二是经济犯罪严重。欺诈、银行冒贷、恶性倒闭、伪造货币及证券等,应有尽有。三是作案手段日趋残酷,谋杀、抢劫、绑票、强奸、碎尸等重大刑案不断发生,“警察人员遭受杀害者更时有所闻”。四是少年犯罪大量增加。每一百强盗抢夺犯中,有四十四人为少年犯。少年犯的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这被认为是台湾“社会的悲剧”。台湾报刊说:台湾已出现一种“急性治安病”,进入“道德堕落的危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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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2岁时失去双亲的孤儿、失足女青年陈淑荣(中)改正了错误,沈阳市开关厂共产党员王源(左)夫妇热情地收留她作女儿,在生活上对她关怀备至,教她学习文化。
新华社记者 肖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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