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2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中的几个认识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党校调查组
前一段时间,我们到一些地区的农村调查,感到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需要解决几个认识问题。
一、对待生产责任制的完善要有科学的态度
从所到的地方看,责任制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新情况是,各种形式的责任制都在广采诸家之长,补自己之短。例如在一些原来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地方,有的吸取了“大包干”分配简便的长处,采用“定额上交”的办法;有的向专业承包发展。在“包干到户”的一些地方,有的吸取了“统一经营”的优点,恢复和增加了“统一管理”的项目和“统一经营”的成分。在“专业承包”的地方,有的在一些经营项目上运用“联产到劳”或“大包干”的做法。有的地方综合各种责任制形式中适合本地实际的做法,兼收并蓄,实行了“统一经营、专业分工、责任到劳、包干分配”的形式的责任制。这说明各种责任制在完善过程中已在某些方面突破各自初期的形式,向着更加符合当地生产力水平、干部管理水平和农民的觉悟程度的方向发展。这种新变化,是农村广大干部和社员在继续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下创造的,它更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促使农业生产更快地发展。
但是,在这种新的情况下,有的干部却用自己头脑中先入为主的责任制模式,去指导责任制的完善工作;有的干部不能从全局角度判断问题,往往“唯上”、“唯报”,硬要推行某一种责任制形式,使一些真正按照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宜形式的社队,反而感到有压力。从实际情况来看,责任制的完善还在实践中。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生产水平各不相同,在坚持“两不变”的前提下,要允许干部、社员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确定责任制形式,允许对已实行的责任制有一个接受实践检验和观察比较的过程,不要把一种形式绝对化。即使是少数社队实行与本地区责任制主要形式不同的责任制,也要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因地制宜地做好完善工作。领导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新经验,用科学的态度引导群众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注意防止新的“一刀切”。
二、“统”和“分”是辩证统一的
目前,许多地方都把正确处理好“统”和“分”,作为完善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来抓。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片面的认识:一是有人听到“统”字就反感,认为“一统就死”;二是一些原来认为“一分就乱”的人,现在一说要“统”,就想什么都“统”,用老办法来“裁剪”新事物。这都是把“统”和“分”绝对对立起来,因此影响着责任制的完善。
“统”和“分”是现阶段农业集体经济管理中不能分割的两个方面,实质上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生产责任制上的表现。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才能做到“统而不死,分而不乱”。
一要“统”和“分”得当。“统”有着统一经营和统一管理的分别,前者是集体统一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后者是集体在农户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上所作的管理性工作,例如统一安排种植计划、监督合同兑现等。“分”有着分户经营和统一经营下分散作业的区分。虽然统一经营下也会有些分散经营项目,分户经营的也会有统一经营的成分,但处于次要地位。不同规模的经营都有一定地点、条件下的适应性和局限性。正确处理“统”和“分”,首先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确定统一经营还是分户经营。
二要互相结合。实行了统一经营,又需要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把某些作业分到组、户、劳进行,有些项目分散经营,以利解决一些农活质量难以统计监督的困难,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创造性。例如,江苏高邮县的一些地方,把制定规划布局,调配大中型农机具,安排小段计划和耕作、水利建设中大项农活等关键性生产措施(包括选良种等),作为“统”的范围,由各级干部负责管理。收、栽、种,田间管理,出售农副产品,修理农具和购置小农具,分别承包到人负责。育秧、放水、挖田外“三沟”等农活,又是有统有分。这样“统中有分”,就可以“统而不死”,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使社员有更多安排生产、经营家庭副业等的自主权和机动权,调动生产者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分户经营为主的,又必须有必要的统一管理,以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克服的困难和保证公共事业的建设。例如,兰考县的左寨、黄口两个大队,水利条件基本一样。黄口大队在实行生产责任制时分了机井,平了渠沟,去年大旱,有水浇不上,小麦减产2万斤;左寨保留了对机井和水沟的统一管理,大旱之年夺丰收,增产12万斤。可见,有没有适当的统一管理,生产的效果截然不同。
三要选择相应的承包制,使“统”和“分”协调合理。采取承包的形式,可以更好地把劳动报酬和经营效果结合起来,恰当地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经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现行的各种承包责任制,都包含着“统”和“分”的形式,当然在内容和程度上是不同的。选择何种责任制,都要根据当地实际,从有利于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劳动者个人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出发。
总之,研究实际情况,使“统”和“分”合理,对完善责任制有重大的关系。现在,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分得过散”的问题,这些地方应在继续解决好“分”的同时,重点解决好“统”的问题。当然,这种“统”不是凭主观想象,而是应当根据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国家、集体、社员的共同利益加以确定。这样的“统”,广大农民是欢迎的,也是引导农民进一步走集体化道路的有效手段。
三、要把调动社员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合理运用生产力诸要素结合起来
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这是几年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有些地方无视已经形成的某些生产条件,片面强调农户个体积极性的作用,所有土地按人平均包种,“全部劳力归田”。这样,某些专人负责的大田作业的工种工序也都改由各家各户进行,不仅影响了劳动效率和集体多种经营的发展,而且搞不好还可能产生某些破坏性后果。
江西宜春地区对这个问题处理得较好。他们在统一经营下,按照农林牧副渔工商全面发展、综合经营的方针,对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作了全面规划:大田作业以田定工,以工投劳;其余劳力组织起来发展多种经营,按技术专长和劳力强弱合理分工,联产计酬,做到了“有业承包,无业创业”,“先专后包,包中有专”。这种做法,已显示出它的积极作用:一是“全部劳力归田”的状况开始向专业承包转变;二是发挥了劳动力的专长,使现有的种田能手向大田集中,能工巧匠向多种经营集中,并在发展专业生产中培养出更多的各种各样的能手;三是残弱劳力也能各得其所。宜春地区注意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同合理利用生产力诸要素结合起来,考虑确定适宜的责任制形式。这样做,既通过联产计酬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又通过专业分工开展了多种经营,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恰当地结合起来,保证了农业生产向综合经营、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几年来责任制的形式相对稳定,出现了生产蓬勃发展,集体经济巩固壮大,社员收入成倍增长,社会秩序安定的局面。
宜春地区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责任制已经建立的地方,应该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把合理组织利用生产力诸要素,作为完善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而不是继续变换责任制的形式。农业生产的发展,要靠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又要靠对劳动积极性的合理组织和利用,使其与生产资料合理结合。劳动力的合理使用,如协作和分工所产生的新的生产力,马克思就称之为“社会劳动的自然力”,我们应重视这种“自然力”的利用。
四、不应把按劳分配理解为“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
我们在一些地方发现,现在有一种忽视集体的倾向。这种倾向反映在分配上,就是集体提留得不到保证,照顾烈军属、“五保户”的费用无着落,有些集体福利的事业也无法兴办。
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领导不力之外,是因为有些人对按劳分配原则有误解。有人认为劳动产品不折不扣全部归己,才是最彻底的“按劳分配”;要彻底实行按劳分配,就不应交集体提留。这个问题本来是清楚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早就指出,按劳分配是社会总产品在扣除掉生产、扩大再生产的费用之后,再扣除集体消费(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和社会救济基金之后进行的。“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十分明显,实行按劳分配同必要的集体提留不是矛盾的,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劳动者承担适当公共费用,说成是按劳分配“不彻底”或是平均主义。农民在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公积金和公益金,正是社会主义原则所要求的,是集体经济优越性的一个具体表现,也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的。我们要解决的是过去集体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以及一部分干部由于化公为私、多吃多占,影响分配兑现的问题。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对解决这些问题起了重要的作用,今后要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但必要的集体提留应该保证。这是当前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关系的一个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工作,澄清对按劳分配原则的误解。
五、实行生产责任制是农民和干部学习办社会主义农业的好课堂
目前实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不仅使生产者明确了劳动责任,而且涉及到对集体经济的劳动组织、劳动形式和计酬方法等环节的改进,实质上是对农村生产关系不适应部分的调整。这是一场牵动亿万群众的深刻变革。这场变革,给集体经济带来了新的转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并且引起了包括人们思想观念在内的一系列深刻的变化。
我们调查发现,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就是人们从过去“左”的思想束缚下解放出来的过程,也是人们接受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过程。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人们深切地体会到,现阶段这种组织规模不等、经营方式不同、管理上有“统”有“分”的集体经济形式,才是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状况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那些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分户经营的,通过承包合同关系,同集体和国家联系起来,也是一种集体经济。我国农业长期发展缓慢,这并不是集体经济本身的问题,而是“左”的东西反复干扰的结果。人们这样去认识问题,就能开阔思想境界,更自觉地坚持集体化方向。事实说明,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实践,对广大干部和农民来说,确实是学习在农村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好课堂。
“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目前存在于不同地区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创造的。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同时创造了克服自身残存的旧思想和旧习惯的条件。湖南华容县在完善生产责任制中,发动群众认真总结实行责任制以来的经验,创造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统一经营,专业分工,联产到劳”的责任制。这种责任制不仅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而且也是对一些农民自己原来要求“平分土地”、独自经营的小农经济思想的否定。可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对农民才有吸引力。完善责任制的工作,本身就是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
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为社员学文化、学技术赋予了内在的经济动力。当前农村出现一个可喜的现象,广大农民学文化学技术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技人员被“踩烂门槛,扯破衣角”,农技图书供不应求。我们要珍视农民这种积极性,把组织社员、干部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作为完善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象土改、合作化时期办冬学、办夜校那样认真去做。随着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懂科学、有技术、会管理的人才将不断产生出来。
目前,生产责任制已在农村普遍建立,正在进一步总结、完善、稳定。我们要加深对党中央强调的集体化道路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妥善解决。我们相信,随着生产责任制的日趋完善,必将给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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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反复宣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丰产公社完善现行责任制
本报讯 四川省营山县丰产公社通过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了今年农副业生产计划的落实。社员种田、养猪、养牛、植树造林、积造肥料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春耕生产。
丰产公社有111个生产队,近几年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去秋以来,有的社员提出要改成大包干,有的主张稳定不变。公社在县委工作组帮助下,逐队了解情况,反复宣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使干部群众明确了稳定现行责任制的好处,集中精力在完善上下功夫。
各队完善生产责任制,首先是清理财产和摸清资源,包括林木、耕牛、农具、房屋、资金、积累、机械设备等,然后落实作物种植计划。对多种经营实行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承包。在落实作物种植计划中,着重讨论科学种田措施,把杂交水稻栽插面积落实到户、到田。不管是哪种责任制形式,各项经济指标都要在和承包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在落实责任制时,丰产公社注意重点解决问题。在粮食生产方面,主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按国家计划落实作物的种植面积,纠正盲目种植;二是纠正“三包”(包产、包工、包投资)指标偏高偏低,使之合理;三是认真落实小杂粮和糯谷的包产指标;四是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布局,在保证粮食稳定增产的前提下,落实好“找钱地”。在多种经营方面,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如把原来按户、按人分包了的桑园、果园,改成专业组承包;养猪任务分派到户,并坚持行之有效的奖售政策;工副业和渔业也采取统包结合的办法。此外,对耕牛、农具、房屋等集体财产,也分别落实了管理、使用责任制。责任制落实以后,耕牛非正常死亡、乱砍滥伐林木和社员建房挤占耕地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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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帮助不会种田的社员夺取高产
盱眙县实行技术联产承包责任制
本报讯 记者周昭先报道:春耕大忙开始,在江苏省盱眙县农村,任何不会种田的职工家属、五工杂匠、复退军人和刚刚分家的年轻人,都可以从农科系统得到技术指导,经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技术承包合同上规定的较高的产量指标。这是盱眙县农村在普遍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以后,为夺取今年农业更大丰收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一些农村实行包干到户以后,有些人担心不会种田的社员种不好田。但是,盱眙县这样的社员在农科部门的帮助下,把田种好了。马坝公社卧龙大队下庄队社员陈昌艳,是个理发匠,不会种田。去年包干到户以后,队里分给他水稻种子,他连名字都叫不准,更不懂得怎么夺高产了。根据他的要求,公社农科站同他签订了技术联产承包合同,对他实行技术指导。他承包的8亩水稻都获得了丰收,亩产达到900斤。去年,全县签订了56份技术联产承包合同,承包各种作物900多亩,一般都达到或超过了承包合同的指标。今年要求技术联产承包的社员越来越多了。从去年秋播到今年春耕前,全县社员和农科部门仅就三麦、油菜两项签订的合同,就达到2,480多个,承包了一万多亩土地。
盱眙县决定实行技术联产承包责任制,他们的做法是,由公社农技员和承包农户双方协商确定责任田的产量指标,农技员制订出技术措施和要求,从农作物播种到收获,每5至7天到农户检查和安排一次农活,农户则保证技术措施的实施,除了付给每亩1至1.50元技术推广费外,还按双方商定的奖赔方法,实行奖赔。
在这个县,目前只由60多名公社农技员进行技术承包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为了进一步发展技术,指导联产承包责任制,县里决定今年要让250多名大队农技员也参加到技术承包的行列中来。现在,大队一级农技员都已经过县农业部门考核,再经轮训之后,就可具备参加技术承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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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知识

避免低温为害 增产效果明显
吉林采用新技术栽培水稻
本报讯 记者苏午辰报道:吉林省去年采用的水稻栽培新技术——大棚盘育苗、机械插秧,获得了明显的增产效果。
水稻是吉林的一项主要作物。但是这里的气候条件对水稻生产不利,8月间出现低温,影响水稻开花授粉。采用这项新技术就能争取时间,战胜冷害,获得高产。去年用新技术栽培这里的水稻,平均亩产802斤,比当地一般水田增产20%以上,有的社队增产四、五成。
水稻大棚盘育苗、机械插秧新技术,是1979年从国外引进的。它由一系列现代化设备组成,每套设备包括:2台催芽器、1台播种机、4个蒸气出芽室、16个塑料大棚、2.7万个育苗盘、8台喷浇机和4台插秧机。一套设备可完成1,000多亩水田的育苗、插秧任务。采用这项新技术,种子24小时出芽;播种后48至60小时小苗出土;秧苗在大棚内经过20或35天生育,就长成能向大田栽插的小秧或中秧。从整个生产过程看,采用这项技术可争得10天到半月的农时。
实践证明,这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我国北方,特别是东北地区,克服水稻生产中的低温冷害、获得高产稳产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采用这项新技术还能得到“五省”、“一利用”的好处。“五省”是:每亩水田节省种子20多斤,育苗化肥节省50%,塑料薄膜节省三分之二,育苗床地节省80%,用工量节省一半多。“一利用”是育苗之后可在塑料大棚内种芹菜、黄瓜等。
水稻大棚盘育苗、机械插秧新技术的显著增产效果,对这里的水田社队影响很大,据统计,今年全省采用这项新技术栽培水稻的面积已经落实35.6万亩,约占全省水田总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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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村一角

赵家套成了养鱼村
本报讯 沈阳市前进公社赵家套大队四面临河,水生植物丰富。去年以来,他们利用自然水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集体和社员家庭养鱼。
大队把集体的550亩鱼塘,专业承包给43户社员养鱼,一定四年。全大队78户社员,有74户挖鱼塘100多亩,成了沈阳市郊的养鱼村。
罗山县社员饲养家禽多
河南省罗山县鼓励社员大力饲养家禽,他们先后办起了17座家禽孵化厂,每年为农村提供雏鸡雏鸭200多万只。到去年底,全县家禽存养量已达170多万只,平均每个农户饲养17只。(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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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知识

杂交粳稻“黎优57”
魏丰
杂交粳稻“黎优57”的育成,是我国北方水稻生产技术的一项重大改革。农业部已把推广“黎优57”列为1981年全国农业技术重点推广项目之一。
去年北方适宜种稻区,共推广“黎优57”60多万亩。从这些地区一年来推广的结果看,“黎优57”的主要特征有:
——适应性广。适宜区北起辽宁平原,南到山东微山湖畔、京津地区、黄河两岸。既可做一季稻种植,也可做麦茬稻栽培。
——抗逆性强。去年北京郊区严重干旱,但旱种的7.5万亩“黎优57”却获得成功,而相同条件下的常规稻大幅度减产或几乎绝收。抗涝、抗盐碱,在河南辉县、辽宁营口也表现得较突出。
——丰产性高。在适宜种植地区普遍增产,高产地区每亩增产100—150斤,低产地区增产幅度更大。去年各省还涌现不少单产高达一千四、五百斤的典型。
由于“黎优57”具有上述优良特性,因而深受北方稻区的欢迎,被列为一季稻的主种品种或麦茬稻的当家品种。在水源缺乏的北京郊区,有些农场、公社根据“黎优57”的抗旱特性,把栽培这个品种列为一项种稻的新措施。
这个杂交粳稻品种是辽宁省农科院稻作所培育的,由辽宁农业局负责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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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湖北省武穴水产养殖场,工人划着小船,在微波荡漾的养蚌池内精心管理河蚌。 新华社记者 刘心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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