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2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
专栏:

《序跋集》跋
巴金
几十年来我编选过不少的集子,有长篇,有短篇;有创作,有翻译。我保留着一个印象:为自己编选集子是一件愉快的事。可是这一回编选《序跋集》,我感到了厌倦,说句老实话,我几乎无法完成这工作。
为什么呢?……我不能把责任全推给“衰老”。固然我现在拿笔写字手就发抖;我越是着急,手和笔尖都停在原地越难移动,但我也挣扎着抄写了一些较短的前言后记。而且在这方面我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我的侄女国煣为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在这个集子里的大部分的序跋,特别是那些滔滔不绝的“代序”都是她抄录的。我应当感谢她。
为什么呢?……是不是在编选上花了很多功夫,使我感到十分吃力?不。其实编选工作并不繁难,何况我(一)定下了一个范围:只收文学著译的序跋。(二)又声明会有遗漏,收集不一定完全。
“不完全”,这是事实。但先来一个声明,等于网开一面,留一条出路:反正有遗漏,多一篇,少一篇,关系不大。我也用不着苦心“求全”了。
那么为什么会感到厌倦呢?是由于阅读五十四年中间自己写的那一大堆前言后记吧,我看一定是这样。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在1970年或者71年我还在奉贤县五·七干校的时候,有一天工宣队老师傅带着我们机关造反派到我家去抄书,拿走了几本张春桥和姚文元的著作,这些书都是“文化大革命”前在上海出版的,一直放在书架上,我想它们该是最保险的吧。没有想到给没收的偏偏是它们。后来我回家休假,萧姗讲起这件事,我们起初大惑不解,想了一阵,取得了一致的看法:可能他们过去写的文章并不都证明他们生来就正确,而且一贯正确,因此不利于身居高位的今天的他们,还是将它们没收烧毁为妙。
我坚持这个看法,我有够多的经验和体会。我写过多少很不正确的文章,连自己也搞不清楚。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人揭发一篇,就斗一次,还要我写检查交代。不让我看原文,也不对我说明文章的内容,却要我象猜谜一样承认有罪,我实在应付不了!我怕极了,真的朝夕盼望来一场天火把我过去写的文章烧光。我的这种想法,我的这种精神状态也许是接连不断的多次运动的后果。倘使我迟生几十年,就不会背上那么沉重的包袱,我可能一个字也不会写,更有可能不让人抓住辫子。我有幸躲掉了几次运动,可是最后在“文化大革命”中给揪住算总帐,一笔也不放过。那么重的包袱!那么多的辫子!我从小熟悉一句俗话:“在劫难逃”,却始终不相信。但听惯棍棒声音的人很难说自己毫无余悸。
我明白了。一大堆包袱和辫子放在我面前,我要把它们一一地清理。这绝不是愉快的工作。我多么想把它们一笔勾销,一口否定。然而我无权无势,既毁不了,又赖不掉,只好老老实实把包袱和辫子完全摊开展览出来,碰碰运气。即使等待我的是批判,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在劫难逃”嘛。
我又想起一桩往事:我开始写第一本小说《灭亡》的时候,住在巴黎拉丁区一家小旅馆里,离先贤祠很近。我经常在飞着细雨的黄昏,在先贤祠前广场上卢骚的铜像下徘徊。我尊敬卢骚,称他为“老师”,一,我学习他写《忏悔录》讲真话;二,我相信他的说法:人生来是平等的。五十四年过去了,可是今天还有人告诉我:人是应该分为等级的。那么根据我几十年的写作经验,我大概属于挨批的一等吧。我即将进入八十高龄,看来到死我也不会上升为批人的那个等级了。因此对着五十四年来留下的包袱和辫子,我不会感到心情舒畅。
但是我终于把它们阅读完毕了。我回过头重走了五十四年的路。我兴奋,我思索,我回忆,我痛苦。我仿佛站在杂技场的圆形舞台上接受批斗,为我的写作生活作了彻底的交代。《序跋集》是我的真实历史。是我心里的话。不隐瞒,不掩饰,不化妆,不赖帐,把心赤裸裸地掏了出来。不怕幼稚,不怕矛盾,也不怕自己反对自己,事实不断改变,思想也跟着变化,当时怎么想怎么说,就让它们照原样留在纸上。替自己解释、辩护,已经成为多余。五十四年来我是怎样生活的,我是怎样写作的,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究竟做过些什么样的事,等等等等,在这本书里都可以找到回答。有人要批判我,它倒是很好的材料。至少我的思想的变化在这里毫不隐蔽地当众展览了。
“四人帮”还在台上的时候,革命造反派不止一次地威胁我,说是批判我“要一直批到共产主义社会”。说话人的凶相我至今忘记不了。我不想死后得到安息,我知道自己进不了天堂。但倘使有一位伟大的诗人能把我的灵魂带进“共产主义社会”,即使去受批判,即使必须走遍“地狱”和“炼狱”,我也心甘情愿。
结束了这个使我感到厌倦的工作,我吐一口气,觉得轻松多了。这本集子是那位北京的朋友鼓励我编辑的,我感谢他的帮助,我还请求他允许我把我的《序跋集》献给下一代和再下一代的读者,我非常愿意接受他们的批判。
(巴金同志的《序跋集》将由花城出版社出版)(附图片)
巴金近影 夏小希摄


第8版()
专栏:

鞭炮声的遐想
舒展
鞭炮声一般的是表示喜庆,诸如:逢年过节,红白喜事,殷切期望的球赛胜利……等等,人们听着那悦耳的震响,看着那动人的火焰,不由得心花随之怒放。但也有憋气的鞭炮声,譬如满有取胜把握的球赛出乎意料地输了,也有人把准备欢庆胜利的鞭炮赌气地放掉,表示出出晦气。我对于鞭炮所表达的情感,大约由于人到中年吧,反应也比青年人迟钝了。
但也有敏锐的时候,去年有一次对鞭炮声我就觉得恶心、反感!
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定安县有一位物资局局长名叫冯朝孟,他利用手中掌握的钢筋、水泥、木材等物权,贪污受贿、投机倒把,共获赃款4,000多元(去年的案子,比起今年各地揭出的,当然属于“小巫”了)。去年5月中旬审讯冯时,竟然有人给坐在法庭上的被告倒茶水、送香烟、递西瓜,公诉人却连个坐椅也没有。被告不但矢口否认犯法事实,而且扬言过两天他还得出去。
果然,过了两天,犯罪证据确凿的罪犯居然被宣告无罪释放了。当他离开法庭时,有人为他燃放了鞭炮(事情详见1981年11月24日《羊城晚报》)。这种鞭炮声分明含着视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儿戏的嘲笑声,含着把法庭变为交易所的嘁嘁喳喳的窃窃私语声,含着愚弄人民、官官相护、公然向敢怒不敢言的群众的示威声。坏人猖狂,好人窝火。
法国谚云:“谁笑在最后,谁笑得最好。”冯“局长”及其庇护者们稍稍笑得早了一点;后来不得不演出新编讽刺喜剧《二进宫》。
今年2月13日《人民日报》第一版报道了广东省文昌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原经理陈川美利用职权盗用国家的资金、材料,让工人无偿地为他盖了一幢170平方米的独家大院。他还诱奸妇女,聚众赌博,欺压职工。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赃款共达12,000元。这位文昌县城的一霸被依法逮捕时,群众奔走相告,象过节似的燃放鞭炮,表示庆贺。这才是代表民心民意的鞭炮声!是对中央惩办经济要案大犯的决心的欢呼!是历史辩证法的胜利!对这种鞭炮声,我就觉得振奋,悦耳,动听!
鞭炮本是无情物。相隔不到一年,两种鞭炮燃放,听起来却因人、因时各异,从而产生了悲夫喜夫迥然不同的效果。
《红楼梦》第一回里疯跛道人念了一首《好了歌》以及甄士隐的注解,其中说到世人“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说到“金满箱,银满箱”,“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如果扬弃其消极轮回思想,这里边确有一些针砭封建官宦的血淋淋的道理。
有的人经过数十年教育,号称党的干部,成千上万地往自己私囊里装钱,贪婪到竟然不知道是犯法。实在是因为在金银、权力面前贪得无厌,真所谓“漂沦欲海,颠坠邪山”,什么理智、法律,早已昏昏然忘得一干二净了。
十年动乱,搞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全面专政”,无形之中却把经济领域里一些“小老虎”养肥了,养壮了,养得更加狡猾胆大了。在他们看来,你说错一句话(何况未必真错!),那是大是大非路线问题;而我成卡车、成车皮地把公物往家里拉,那是个经济上多吃多占的小是小非生活问题。加上他们都有个红色外套和合法的保护伞,所以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气派、手眼比起“三反”“五反”时的老虎是有过之无不及,算得上老字辈了。现在有些人,无视党纪国法,甚至践踏法律,达到大放其鞭炮的地步,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
可喜的是人民不再是愚民,比如,定安县的老百姓找上检察长的门问:法律还管不管用?可喜的是法律今天要上“大夫”,这个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冯犯终于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不可欺,人心不可侮,那出狱时鞭炮声中的嘲笑,最后变成了群众的开怀大笑。
这就是《鹖冠子》中所说的“物极则反”。钱钟书先生对此“反”字训诂尤为精妙(见《管锥编》445页)。他说《老子》对这个“反”字含正、反而合,足与“奥伏赫变”齐功比美。其意有二:一曰违反也;二曰回反也。据此推论,情理昭然。经济犯罪,违反法律,罪犯活该去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同时在捕前要开除其党籍,使之回反到他们自己的本来面目上去,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配算为党的干部。对冯“局长”的鞭炮,违反民意;对陈“经理”的鞭炮,符合民心。前一个“反”,是对法律的否定;后一个“反”,是对否定法律者的否定。
谁违反历史辩证法,谁就得受惩罚。让欢送那些显赫一时的土霸王们入狱的鞭炮声响得更加悦耳吧!


第8版()
专栏:

茅盾的话
范泉
三十六年前的1946年,大约在秋天的时候,为了处理有关安葬茅盾先生母亲的事,茅盾夫人孔德沚离开上海,到乌镇去了。她走的时候我不知道,直到我看见茅盾先生自己在做饭,问了以后才知道。
几天以后,茅盾夫人回到上海,和我闲谈老家的情况时,偶然说到在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茅盾小时候写的两册作文本没有丢失。
“给我看看!”我非常高兴地说。我以为作文本已经带来。
“还留在老家呢,没有带来。”她说。“这两册作文本,还有别的一些东西都交给了一位本家,请他保管,以后去取。”
“能不能写封信,请他寄来,让我选上几篇,加上必要的注释和说明,在我编的刊物上发表。”
我的这些话,被正在窗口看报的茅盾先生听见了,他不等我说完,就批评了我:“小学时的作文嘛,有什么好发表的!”
接着,他放下手里的报纸,用比较缓和的语调,作了解释:
“那时的国文老师,看到我年纪是全班最小的,还用功,喜欢涂涂写写,也就严格要求我,而且鼓励我。我受了他的影响,更加用功,在写作上动了些脑筋,想出一套做文章的程式,而且注意思路通畅,虚词运用,因此写得比别人多,比别人快,常常得到优胜,受到表扬。写那两册作文的时间,大约是在植材高等小学念书的时候。那时候,还举行什么‘会考’,大谈富国强兵,评议朝政,其实,还不是一些八股文章——留着作为纪念是可以的,要是发表,那会贻害青年。”
茅盾先生这些谦逊的话,使我打消了看他作文的念头。
前些时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和茅盾先生故乡的桐乡县文化馆徐春雷同志通信,才知道茅盾夫人三十六年前寄存在一位本家家里的那两册作文本,被县博物馆同志在清理四旧物资中发现了。全部作文约一万七千字,墨笔书写。这是茅盾先生存留于世的最早的手迹和文稿。这是研究茅盾先生早期思想的珍贵资料。这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造父”的启示陶泰
“骥,举之在伯乐,其功在造父。”善于相马的伯乐早为众人周知,而长于使马的造父却至今少有人提及。
造父,相传是周穆王的管马人。他的本事很大,“造父摄辔,马无良驽,皆可取道。”
某大学的一批优秀毕业生分配到一个大机关,“凑合生”们被分配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单位工作。尖子们进了人才济济的“高门大户”之后,所用非所学,一窝就是十几年,结果业务知识几近荒疏;而那些身居“斗室寒宅”的所谓“凑合生”则被视作骨干,单位领导对他们加紧培养,合理使用。结果,原来优劣生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但是他们的位置颠倒了一下。
可见,慧眼的伯乐重要,能手的造父更重要。


第8版()
专栏:文史小品

东坡砚
胡昌福
湖北省竹溪县文化馆最近征集到一方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曾经用过的端砚。
此砚呈瓦形状,色泽如猪肝,中有冰纹,敲击有铿锵之声犹如石磬。正上方雕有一独角兽(山海经注为螭虎),面如狮,下巴有须,五爪登云,二目观日。可惜尾巴断去,但不失其珍。
砚长二十二厘米,宽十三点五厘米,高一点五厘米。正面右侧摹刻有苏轼亲书“金声玉质、卉垂于珍”八个生动的行楷,左下方落有苏轼两字,并有藏宝篆书小印一方,背后上方为“后朵阁瓦”,可能是制造此砚的作坊,时间为元符三年仲秋佳制。
元符三年是公元一一○○年,是宋徽宗赵佶即位之年。徽宗即位后复启用旧党,行大赦,苏轼恢复名誉,从广东省海南岛治回迁内地常州,第二年就病死在常州。说明此砚为苏轼卒前一年喜爱之物,从南海带到内地,几经风霜流传到祖居黄州现住竹溪县花桥公社大浴一队魏氏社员手中。魏称其祖遗训:此砚为祖传之宝,不可轻而废之。
苏轼不但擅长写诗词,而书法、绘画也很有造诣,书法长于行楷,取法颜真卿,而且能独创一格,与蔡襄、黄庭坚、米芾并称为四大书法家。平素最喜搜集砚石,尤以端砚为上品。他在《端砚铭》中称赞“千夫挽绠,百夫运斤,篝火下缒,以出斯珍”。可见一方端砚来之不易。今属苏轼流卉文房四宝已不多见,竹溪县魏氏捐献珍贵文物受到了当地文物部门的奖励,并将此砚交有关单位珍藏。(附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