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锐利武器
崔敏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于《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一些重要的补充和修改,为我们提供了同各种严重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锐利武器。
(一)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国制定颁布的第一部《刑法》,是一部基本上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好法。但是,由于在制定《刑法》时,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问题还没有突出地暴露出来,而且难以预见,因此,当时对这类案件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已不适合目前的情况。例如,仅在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罪和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罪规定可以判处死刑,而对其他各种经济犯罪,都没有规定死刑。对伪造货币罪、盗窃罪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条款所规定的刑期,一般都在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对于走私、投机倒把等犯罪,一般规定处三年以下的刑期,只对走私、投机倒把的惯犯、数额巨大的或者走私、投机倒把集团的首要分子,才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某些地方又未能严格依法办事,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致使一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未能受到有力的打击。
当前,经济领域中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索贿受贿、倒卖珍贵文物的严重犯罪活动,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实践表明,如果我们不同这类犯罪行为进行最坚决最严肃的斗争,那么,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就会蔓延到更广大的地区,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这场斗争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准备进行长期的反复的斗争。
《决定》修改了《刑法》原来规定的某些条文,加重了对几种严重经济犯罪的刑罚。《决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罪,第一百五十二条盗窃罪,第一百七十一条贩毒罪,第一百七十三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补充或者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原对走私、投机倒把罪规定的最高刑期为十年;对贩毒罪规定只能判处有期徒刑;对盗窃罪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情节严重的,也只规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现在的《决定》,对这几种严重经济犯罪,都规定了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贩毒罪可以并处罚金,现在的《决定》修改为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总之,对这几种严重经济犯罪的处罚都大大地升了格。这里应当说明一下:没收财产也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它同《刑法》第六十条所规定的追缴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或者责令退赔,以及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用的本人财物,不是一回事。没收财产是指除了上述非法的财物以外,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这就彻底地剥夺了他们进行犯罪活动的“血本”。这一着,对于制服各种经济罪犯来说,同样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进制 (二)
《决定》的各项规定,体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从严惩处的精神,是完全正确的。俗话说:“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活动的,理应从重处罚,这个道理至为浅显,谁都可以理解。然而现在的《决定》,不仅仅是体现了这种一般意义上的从严从重,而且具有比这层意思更为深刻的含义。
建国初期大张旗鼓地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严厉惩治了那些贪污腐化分子,并及时地挽救了一大批干部。其后的一段时期,成为我们的党风和整个社会风尚最好的一段时期。后来,十年内乱严重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使得各种沉渣泛起。近几年来,实行对外开放以后,更有少数干部被酒、色、财、器所击倒,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还有的干部利用职权,对犯罪分子包庇纵容,在实际上形成了一层保护网。有些执法人员,在遇到某些阻力以后,便放弃职守,不敢依法追究和判处,致使一些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不下去。这种情况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威望,如果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就可能使更多的人腐化变质,以致形成难以根治的顽症。这正是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危险。对于这个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盛败的严重问题,我们决不可以丧失警觉,掉以轻心。
为了同党和国家机关中某些干部的腐败现象作斗争,必须采取极为严厉的法律措施,必要时,应当开杀戒,杀一儆百,有效地制止经济犯罪,教育和挽救更多的人。为此,《决定》明确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实行从重处罚。
《决定》指出:“本决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就比《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更为明确。最后一句“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很宽,凡是依照法律实际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应当包括在内,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对待。
这次《决定》的规定,具体而严密,堵塞了许多漏洞,使那些贪赃枉法甚至执法犯法的极少数犯罪分子,都难逃法网。广大人民坚决拥护对他们实行严厉的制裁,贯彻这一《决定》,必将大大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并将使我们的党风政风军风民风有一个显著转变。
(三)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历来行之有效的正确政策。在打击和惩治严重经济犯罪中,仍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次颁布的《决定》,也体现了宽严结合、分化瓦解的斗争策略。总的精神是从严惩处,但是严中有宽,网开一面,给犯罪分子留了一条自首或者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的出路。《决定》第二条规定:“本决定从1982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规定:“在1982年5月1日以前投案自首,或者已被逮捕而如实地坦白承认全部罪行,并如实地检举其他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的,一律按本决定施行以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这就给一切已经身陷泥潭的经济罪犯,提供了一个争取光明前途的机会。这次《决定》同《刑法》原定条款,对于经济犯罪的量刑幅度,悬殊很大,因此,一切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的犯罪分子,切勿错过这个时机,赶紧投案自首或者彻底坦白交代,争取光明的前途。当然,也肯定会有一些抗拒到底的死硬分子,他们心存侥幸,准备以身试法,对于这些蠢家伙究竟怎么办呢?《决定》也规定得很清楚,那就“作为继续犯罪,一律按本决定处理”。这就体现了抗拒从严的精神。奉劝那些仍在犹豫观望的犯罪分子,快快丢掉幻想,相信党和政府的政策,走坦白从宽之路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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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的认识
孙尚清
经济发展战略是现在人们经常谈论的一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目前还处在刚开始的阶段,研究成果还比较少,我的理解也是很初步很肤浅的。
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是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这样一个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自觉地规划出战略性的目标,然后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有步骤地实现这些目标,以推动我们这个社会向前发展。实现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有一系列的战略,而经济发展战略则是实现社会发展总战略目标的基本战略。这是因为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离开经济的发展谈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是不可能的。社会的性质不同,社会发展战略也不一样。即使是同样性质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也会有很大差别。这种差别主要是由各国的具体社会经济特点决定的。
我认为,在明确生产关系性质的前提下,人口、技术、资源是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
第一是人口。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离开了社会的人口状况,那么,这个发展战略肯定是错误的,或者是不能实现的。因为人口从两个方面影响着经济活动。一方面,人是生产者。人可以变成劳动者,劳动者就要生产。另一方面,人又是消费者。人为了生存,为了必要的享受,为了进一步地发展,就要有生存、享受和发展的物质资料。人为社会生产出财富,同时也要从社会取得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要从本国人口的状况、构成出发。毛主席早就强调过我们办事情想问题要从我国六亿人口出发。陈云同志也一再讲,我国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国家,要从这一点来考虑问题。这实际上讲的是一种战略思想。对于这一点没有争论。包括资产阶级一些经济战略研究者都不否定这样一个因素。
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不仅一般地考虑人口的作用,还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人口的各种具体状况。
我国农业人口多,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低,因而农业给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就比较少。这种情况对于积累的规模,经济发展的速度,各产业的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水平的提高,都是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
我们在经济发展战略中怎样对待人口,这也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在有计划发展的社会里,人口增长和物质资料的增长应当保持相互适应。从一般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对待人口的态度,更重视人是生产者,要发掘人作为生产者的潜力来满足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需要。但在人们对自然资源开发的水平还比较低、开发能力还比较弱的时候,我国人口已经膨胀起来了,达到了近十亿。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者理所当然地要把控制人口的增长作为解决人口增长和物质资料增长之间的矛盾的极其重要的方法。因此,决不能够把我们的观点和外国一些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关于人口的片面观点混为一谈。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积极设法充分发挥现有人口的作用。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这个道理是对的。问题是把劳动人口的作用加以很好地组织和发挥,需要有一系列社会的条件。比如目前的待业青年,他们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但是我们暂时还无法一下子给他们配备那么多的生产资料,使他们从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我们必须努力创造条件,把现有人口中劳动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还有人口的素质,包括体魄健康,更重要的是知识水平。这也是发挥现有人口积极作用的条件。总之,人口问题是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二是技术。经济发展战略撇开技术就失去了任何科学意义。技术的发展将越来越快,这是肯定无疑的。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技术已经是发展现代生产力的主要手段了。发展生产力,从理论上说有三条基本途径,一是靠增加劳动力;二是通过生产力诸要素在宏观和微观上的合理组织;三是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现代生产力的提高越来越主要依赖技术的提高,所以技术是我们经济发展战略的很重要的依据。技术可以分为物质化的技术和知识形态的技术。物质化的技术表现为设备、计量和测试手段等,成为生产资料。知识形态的技术,表现为人对技术的发明和掌握,人的知识和技能。作为经济发展战略支点的技术,既包括物质化的技术,也包括知识形态的技术。物质化的技术,如果没有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去掌握和操纵它们,那还是一堆死的东西。因此,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把物质化技术和知识形态技术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统一起来考虑。
第三是资源。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也离不开资源情况,因为经济发展总是要从资源的开发中来提高生产力。一种是人类加过工的资源,成为生产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还有一种是没有加过工的,马克思叫做“自然富源”。为了有效地正确利用自然界给我们提供的资源,我们必须加强对资源的勘探,向资源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从根本上说,没有资源的开发,也就没有经济的发展。但是,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又要依靠技术的发展。目前我们对资源的勘探还是比较落后的,勘探的技术力量还很少。虽然资源条件对我们有利,但人口多技术低又把资源的许多优势给削弱了。比如,我们的国土很辽阔,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丰富,农、林、牧的土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46%,但按人口平均,每人只有6.6亩,而世界平均每人33亩,我们仅占世界平均数的五分之一。我国耕地面积按人平均约为1.5亩,世界平均每人是5.5亩,不到世界平均数的三分之一。我国林地约有18亿亩,每人平均1.8亩,世界平均每人15亩,我们只占世界平均数的八分之一。这些数字说明,我们国土虽然广阔,资源也很丰富,但由于人多,按人口平均数就低于甚至大大低于世界人口平均占有量的水平。
因此,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当把人口、技术和资源这几个因素统一起来考虑,不能把它们各自孤立起来。我们人多,八亿农民所在的农村劳动生产率很低,粮食的商品率只有15%。工业劳动生产率也不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建设资金的积累就不可能很多很快,生产的发展也不可能很快,广大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将是比较缓慢的。所以,我们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必须反对速成论,而要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回顾建国以来走过的道路,可以看出,我们在很多时候没有把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因素联系起来统一加以考虑,因而老是想把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如此之大、人口如此之多、生产水平如此之低的国家,通过苦战几年或十几年赶超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这种想法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上述人口、技术、资源这三个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正是与生产力的三个要素大致吻合。生产力经济学研究这三个要素的统一,研究生产力的发展和运动规律,就能为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一个科学依据。它同生产关系规律结合在一起,就将使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在牢固的科学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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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坚持以应用和发展研究为主的科研方向
邓楠
1981年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我国科技发展的新方针,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新的转折点。这个方针不仅深刻阐明了科学技术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科研工作中基础研究同应用研究、发展研究的关系,从而把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建立在一个合理的牢固的基础上。根据新方针的精神,在今后一个长时期内,我国在稳步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应该把科研工作的重点放到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上。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国科技发展的新方针强调指出:“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应当协调发展,并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科学技术优先项目的确定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规模,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需要与可能”。这是在总结了我国科技战线三十年正反两面的历史经验、批判了“左”的错误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
建国三十多年来,为了迅速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我国的科技人员在困难的条件下,做了艰苦的努力,并在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的许多重要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但是总的说来,科学技术对经济建设发展的促进作用还不能令人感到满意。不少科研成果不能很快应用到生产上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除了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经济工作方面的原因以外,从科学技术工作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科研同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有些科研课题的提出不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呢?我国既是一个大国,又是一个穷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都很落后。我国的四化建设迫切需要科学技术为它服务。但是我们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都有限,不可能一下子百废俱兴。这就形成了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尖锐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要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我们在发展科技方面,应当侧重发展与国民经济直接有关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科学技术。对于那些投资大,周期长,在相当时期内还不可能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则应该暂缓,以便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更急需的地方。
有人会说,这个新方针“有片面性”,“忽视基础理论的研究”,是“目光短浅”,“和大国地位不相称”。对于持这类观点的同志,我们并不怀疑他们的好意。他们的主观动机是担心我国的基础研究会受到削弱。然而我们必须坦率地说,这些观点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首先,中央关于我国科技发展的新方针并没有忽视基础理论的研究,而是明确要求“保证基础研究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有所发展。”“对于与经济密切有关的基础研究,要有计划地发展和加强”。只是“对于投资大的大型科研工程项目,近期内不能搞很多”。这难道不正确吗?近几年来的经验证明,由于同时建造的大型科研工程过多,不仅投资大,是我们的国力难以负担的,而且需要强大的工业基础和综合的技术力量。在这些条件不具备时,勉强上马,只能是钱花了许多,项目长期不死不活地摆在那里。
其次,发展科学技术,决不能目光短浅,这是完全正确的。我们执行这个新方针,不仅不是“目光短浅”,而是真正表现了有远见的战略眼光。当前我们大力加强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正是为了今后能更好地发展基础研究。只有着重加强与国民经济直接有关的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使国民经济有个较快的发展,使整个工业技术水平有一个相当大的提高,使国家财政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之后,我们才能有更雄厚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来加强和支持基础理论的研究。否则只能事与愿违,既不能使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有一个大的发展,又无力发展基础科学的研究。
至于说“大国地位”,那么,并不能说搞几个大型科学工程或者在基础研究方面有较多较高的成就,就能与中国是个大国的地位相称了。我们所需要的,是要使整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等各个方面都真正与大国地位相称。打肿脸充胖子的日子是不会好过的。今天把一些投资大,周期长,同国民经济没有直接关系的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停下来,不仅不是丢面子的事,而且是党的实事求是精神的表现,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有些大型科研工程暂缓上马,并不是永远不搞了,以后有了条件时,我们还会搞的。当然,对一些花钱不多的小项目,小试验装置,还是可以搞的。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对大装置进行工程性模拟,锻炼我们的技术队伍;一方面也可以做不少研究工作,并不是所有的研究工作都得大装置才能做。只要我们从现实条件出发,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作好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准备,一旦条件成熟,很快就可以上。有些大的工程项目,我们晚起步一些,未见得不好,这样可以更好地吸取国外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
这种情况,不仅我国有,就是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这样。当他们的经费碰到困难时,他们也是首先削减基础科研工程的经费。例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近一两年来经济不景气,科研经费也开始缩减。汉堡的电子同步加速器实验室1980年底前关闭,原计划建立的一个直径三公里的加速器也不建了。再如英国,一些原来配合基础项目的实验室开始转向应用研究。卢瑟福实验室的技术部,原来主要研究加速器和核聚变装置用的超导磁体,但是这两大基础研究工程都受到经费的限制,去年开始改变方向,转向为能源研究服务。日本的经验更值得我们参考。日本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很穷的,工业基础也很差。因此,他们在科技发展上,不是贪大求洋,一步登天,而是根据当时的工业水平,采用适宜的科学技术,循序渐进,立足于促进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对他们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对整个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推动作用。近几年来,他们的经济基础雄厚了,才开始搞一些大的基础研究工程。并且他们也不是一下子就搞大工程,而是首先尽量在小装置上做工作,做到花钱少,收效快。一些基础研究,日本起步比欧美晚,但并不落后,因为他们一方面有一定技术储备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广泛地吸取了国外的经验。我们现在无论经济基础和技术力量都不如日本,更应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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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评《简明哲学原理》
朱一智
人们一提起哲学,往往感到它抽象难懂,引不起兴趣。近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杨焕章主编的、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简明哲学原理》,却给人迥然不同的感觉。
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自然科学、哲学史的资料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材料,比较全面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书的写法与一般的哲学教科书不同。全书二十四章,每章都是从一件事、一个故事或典故谈起,由事入理,层层分析,既阐述了哲学原理,又注意密切联系实际,文字流畅好读。书的结构、体系比较新鲜,资料比较丰富,并增写了一般哲学书上写得不多的一些章节。全书注重分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都是由作者消化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述的,打破了多年来注疏式的烦琐引证。作者十分注意联系干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每章末还附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的阅读书目,以便读者进一步深入学习。
总的看,它既是一本哲学通俗读物,是普及性质的;但在普及中又有提高。这本书的哲学基本原理讲得比较深入,你读了这本书,如果对哲学产生了兴趣,就可由此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著,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哲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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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出版
李希泌、张椒华编的《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一书,最近由中华书局出版。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创立图书馆的国家之一。许多国家出版了不少叙述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著作,但在我国这类著作尚付阙如。本书为研究我国图书馆史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史料,大体上展示了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脉络。(李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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