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8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打开城镇劳动就业的局面
赵守一
内容提要:要研究通过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安排就业的问题。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了,城镇劳动就业的局面也就打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镇集体经济有了发展,除了中央的方针正确和国营经济的积极扶持外,最根本的在于它本身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集体经济实行以盈亏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有利于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可以促进企业整顿和经济体制的改革。
当前,劳动就业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不少地方对党中央关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决策贯彻不力,局面没有打开,有些就业人员不愿到集体单位去。因此要花大力气“过五关”,从思想、计划、管理、具体政策和领导等五个方面解决问题,大大提高集体经济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打开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劳动就业的新局面。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指出,要注意研究通过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安排就业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没有打开局面,就业的人不愿意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去,全由国家包,不但包不下来,而且因为人多,严重影响劳动生产纪律的整顿,一举几失。可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劳动就业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局面打开了,城镇劳动就业的局面也就打开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优势的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方针指引下,城镇集体经济有了发展。从职工人数看,1981年底达到2,568万人,比1978年底增加520万人,增长了25.4%;从集体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看,由1978年底的占21.6%上升到1981年的23.5%;从就业人数看,三年来安置了2,600万人,其中集体所有制安置了863万人,占三分之一。全国已有24个省、市、区将1980年以前积累下来的待业人员安置了,有二十几个城市基本上解决了就业问题。个体经济也有了发展,1981年底达到82万户,102万人。如果没有集体经济这样的发展,没有国营经济对集体经济的大力扶持,就会影响我国政治上安定团结的局面,搞活经济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不是单纯解决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开创城镇劳动就业新局面的一个战略性的决策。
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营经济扶持集体经济,经历了一个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由被动地、消极地安置待业青年,变为主动、积极地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由单纯为国营企业事业服务,变为以发展生产为主的多种经营;由对国营企业的“拾遗补缺”、“三废利用”,变为满足国营企业和社会的需要,从事零部件加工和产品生产;由处理国营企业的老弱病残,变为培训和安置富余职工。
城镇集体经济能够发展,首先是由于中央的方针正确。中央指出:“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实践证明,中央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其次,是由于国营经济的积极扶持。国营经济积极安置待业青年,扶持集体经济,反映了国营经济的优越性,也说明了这是企业整顿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再次,是由于人民群众发挥了社会主义的首创精神,创造了全民办集体、民办集体、街道办集体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人员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安置了大批待业青年,发展了经济。党的十二大不仅肯定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方针,而且明确指出:“城镇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现在都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国营经济包办,有相当部分应当由集体举办。”这就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领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办集体经济有多大的劲都可以使上。总之,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是三中全会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集体经济的领域更加广阔,前途更加美好!
集体经济能够发展,从根本上说,在于它本身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目前,我国除了大集体(大约占集体职工的三分之二)以外,其他类型的小集体约有八九百万人,人数不算多,但生命力很强。它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实行了以盈亏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运用了一个“包”字。这个“包”,在农村经济生活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工业上虽然情况有所不同,但精神是一样的。因为这个“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是同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它有利于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推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这种以盈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遵循的是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等项原则,扬集体经济之长,避国营经济弊端之短。虽然只有八九百万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况这是一大片火。这部分小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势必影响到大集体,推动他们解放思想,改革体制,采取以“包”字为核心的各种责任制。也只有如此,大集体才能进一步发展。大集体处在国营和小集体之间,它应当扬小集体之长,避国营企业弊端之短。如果不按小集体的路子来改,继续捧“铁饭碗”、吃“大锅饭”,就没有出路。小集体的健康发展,又必然促使国营企业、特别是小型国营企业也采用“包”的办法,就是把国营企业分为若干部分,包给或租给集体或个人。承包也好,投标也好,不管什么形式,只要一“包”,人员就减少了,也不赔钱了。国营小工厂、小饮食店、小服务社、小商店都可以实行“包”的办法,国家收所得税。
由于每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员约有五六百万,能到国营单位就业的只是少数,大多要进入集体单位。除国营单位富余的职工不计以外,估计到1985年,集体职工可达3,500万—4,000万人。再过若干年,集体单位的职工人数可能超过国营。当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主导地位。如果没有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绝对优势,我们的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会迷失方向。
现在,至少有两个问题可以看清楚了:
第一,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整顿企业的关系是互相促进的。如果不发展集体经济,一年增加的五六百万劳动力全部由国营单位来包,不但包不下来,而且会人浮于事,影响企业的劳动纪律,妨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国营企业大量多余的人需要安置,这是整顿企业的一场硬仗。发展了集体经济,新增劳动力有安排,富余职工有出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集体经济和国营经济比翼齐飞,就是一举数得。集体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为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培训职工等服务。可见,扶持集体经济是整顿国营企业的需要,而不是负担。
第二,发展集体经济和改革的关系,也可以看清楚了。现在小集体发展的路子,正是劳动制度改革的路子。它打破了“铁饭碗”,按照“三结合”方针进行就业;把无条件就业改为有计划地经过就业训练以后再就业,象北京的社会主义青年服务队,半工半读等形式;把单靠国营就业改为多渠道就业;把单一的固定工制度改为多种用工制度,改变了过去那种“临时工干、固定工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领导、难死法院”的状况,减少了现行劳动制度中的许多弊端。不管集体经济中工资形式有多少,总是在靠近按劳分配。我们不要担心一部分集体职工工资高一些会影响国营职工。如果怕一部分集体职工工资高于国营职工而停步不前,不还是“穿新鞋,走老路”?不还是在维护“铁饭碗”?不还是在搞平均主义?自然,集体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是复杂的,但党的政策是工资要搞活,要实现按劳分配,集体企业搞得好的,工资可以超过国营。集体职工的工资即使高一点,目前有些人还是愿意到国营去,不愿意到集体去。为什么?到国营单位生老病死在劳保福利方面有保证,集体没有这些保证。至于集体企业的工资制度如何具体执行,各地都有经验,重庆就有“高不拦头、低不保尾”和具体确定民办集体工资的一套办法。我们对搞活集体企业的工资,不要过分担心。现在的问题是耀邦同志所讲的,就业的人不愿到集体单位去。我看如果我们的集体单位有力量把国营的职工吸引一部分过来,能把国营企业富余的工人转到集体里来,那是天大的好事。
集体经济的发展对现行的物价、财税等政策都提出了挑战。很多问题按老框框办事不行了,要改革,要穿新鞋走新路。集体经济也有改革的问题,但主要是发展和完善的问题。因为小集体是新生事物,它是一张白纸,好画最好的图画。希望劳动战线的诸位画师能够尽情地画出最新最美的图画来。
当前劳动就业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党中央关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决策,在不少地方贯彻不力,收效不大,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局面没有打开,因而就业人员不愿到集体单位去。今年上半年,集体单位的从业人员只增加了20万人,个体劳动者只增加了1 .4万人。基本上是原地踏步。这是目前劳动就业中最主要的问题。为了打开集体经济的新局面,使待业人员愿意到集体单位去,需要伴随各种改革,花大气力解决一系列问题,克服重重障碍。当前主要是“过五关”,就是要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思想问题。重点是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问题。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明确认识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它的地位、作用。就是要认识到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比国营经济低一等;要认识到在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下,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的必由之路,是长远方针,不是权宜之计。
当前,有一个带普遍性的思想问题,就是“全民保险,集体危险”。所谓“全民保险”是指全民的“铁饭碗”、“大锅饭”、“旱涝保收”,这正是国营经济的弊病。我们整顿企业,就是要逐步改革这种弊病。所谓“集体危险”,是指人们对于集体企业要实行自负盈亏、按劳分配,而这正是集体经济生命力之所在,是它的长处。因此,我们要正确说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它的以盈亏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经济责任制和以劳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的各种工资形式,都具体体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可有力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能够创造出比“铁饭碗”、“大锅饭”的企业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企图蹲在保险箱里端着“铁饭碗”吃“大锅饭”,那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背道而驰的。如果说这也是社会主义,那是贫困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富裕的社会主义。而发展集体经济,正是要建设富裕的社会主义,决不是端起那个“铁饭碗”在大锅里边捞清汤。在这一点上,集体经济的长处和国营经济的弊病比较起来异常明显。前不久,我们在丰台看了一个国营饭馆和一个集体饭馆。那个集体饭馆里边,宾客满座,热气腾腾,主食、副食的花样很多,服务很热情,服务员一边跟你说话,一边还在包包子,因为她有定额。转过路就是一个国营饭馆,冷冷清清,没有几个人,主食、副食花色品种都很少。那个“大锅饭”、“铁饭碗”真是害死人,会毁掉企业的。
思想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人说,我赞成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但不赞成国营扶持集体,因为我只管产业,不管就业,就业是社会的事情。这种认识是对下情和自己的责任缺乏全面了解,是不面对现实的。现实情况是,待业的青年中,城市有70—80%,县镇有50—60%,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还有一个现实情况是,你那个产业,那个企业富余的工人怎么办?靠谁去解决这个问题?靠社会,社会又是由谁组成的?难道你那个企业是离开社会独立存在的吗?应该说,我们的企业事业单位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责任既管产业又管就业的。大家都知道,月亮总是借着太阳的光才能发出美丽的颜色。发展集体离不开国营的扶持,就是要“借光”。一些办得好的单位,象山东的塑料试验厂,黑龙江一建公司,通过办劳动服务公司,好多问题已经解决了。山东塑料试验厂是个大集体,把富余的300人拿出来办小集体,扭亏为盈。黑龙江一建公司也是这样。安置富余职工的问题,是很难、很大的问题。因此,国营企业事业都应该根据中央文件提出的“扶而不包”的方针,扶持和办好集体经济。建议以后把全民办集体这个“办”字改为“扶持”。要把国营扶持集体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办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国营经济扶持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肯定下来。肯定是要“借光”的,国营经济的光不能不借,没有这个光,集体经济就没有色彩。但是也不允许“混岗”、“混帐”,应该坚持“扶而不包”这个方针。有人讲了,既然是扶而不包,那么“扶上马送一程”,送到什么时候啊?这样提出问题就是在思想深处把国营经济扶持集体经济当作包袱。实际上不是包袱,而是相互依存,有些甚至是相依为命的。你造产品,集体做包装,离不了它。所以不存在送到什么时候的问题,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白头偕老”吧!
这是思想关。就是说,一定要充分进行思想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清除“左”的束缚,反复阐明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方针,宣传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努力扶持集体经济,对那些歧视、排斥、打击集体、个体经济的思想要坚决清除。因为那是同党的方针背道而驰的。
第二,计划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只是把劳动就业当作一个社会问题来看,没有从战略高度把它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管理体制这个轨道,结合着总体的调整和改革去解决,以致工业建设的方针和技术政策,没有同劳动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考虑,偏重于发展大中型的项目和重工业,而技术构成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长期被忽视,在所有制的结构上,也是重全民,轻集体,鄙薄个体,致使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困难重重;在计划上虽然也安排了就业的人数,但是对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物质条件,财政经济政策,象原材料、运输、货源、场地、税收等问题,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这样,就业计划就容易落空。经验证明:物的因素是重要的,但同时必须重视所有制,重视人的因素。所以应该在计划上把劳动力的统筹安排,把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就业率的统筹安排,作为综合平衡的重要因素。在安排国家重大项目的同时,要具体研究劳动密集型行业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至少作一点粗线条的规定,使人和财、物的安排衔接起来,不要脱节。
第三,管理问题。我国原有的经济管理体制是按照国营经济单一形式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摊子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很强,涉及的部门又多,需要建立和健全管理体制,并由一个机构去统筹管理。
第四,具体政策问题。中央文件已经明确提出:“党中央、国务院的各个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些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要对过去的有关规定限期进行认真的清理,并提出改革的具体办法。”可是,这个问题还没有很好落实。特别是原材料、货源供应、税收、场地等突出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尽快提出调整政策的意见和措施。
现在就业人员不愿到集体去,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考虑到生老病死问题,没有社会保险。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业人员要求到集体的会更多些。税收问题也关系到各个方面。有的同志反映,所得税税率过高,比调整以后的社队企业的税率还高。这可能是推行单一全民所有制那个时期为限制集体经济而规定的。前几年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办集体经济,国家规定免税三年,现在陆续到期了,如果税收不调整,集体经济确实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在没有大改以前能不能采取过渡的办法,比如原来是免税的,满了三年,先把税率定低一些,到一定时候再适当增加一些,使集体经济有点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对待集体经济的税收问题,也应当讲讲社会主义的生意经,多中取利。如果税率适当,使集体经济能有大的发展,就会比用高税率收税拿到的多得多。还有一个问题,摊派过多。国务院已有规定:今后对没有经过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项摊派,集体单位有权拒付,别的单位也是一样。对于按规定收费而不为集体经济办事的,或者因为拒付不合理的摊派而对集体经济要挟、刁难的,集体单位有权提出控告。
第五,领导问题。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搞好集体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要有人研究集体经济方面的问题。例如民办集体没有可靠的“后台”,应当主动地保护它;又如全民扶持集体,容易发生混淆两种所有制的问题,要研究解决“混岗”、“混帐”的问题;还有,街道办集体如何发挥自主权的问题;大集体如何改革的问题,等等。
同时要抓集体经济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问题。搞好集体经济不容易。有人说是“好汉不愿干,赖汉干不了”。我看,好汉不愿干,他慢慢会愿意干。近一个时期以来,就有很多好汉挺身而出,有的是工程师,有的是企业的负责同志,他们自告奋勇,要干集体企业,要干劳动服务公司。赖汉干不了,恐怕是真的。所以对于集体经济的领导班子,一定要不拘一格用人才,由群众选举干部。东北有一个集体饭馆,一开始派了几个国家干部,尽搞些高档东西,卖不出去,他们自己还常常捞捞摸摸喝两杯,弄得企业亏本。后来由群众推荐了一个女同志,是个临时工,她很懂顾客心理,把高档菜改为低档菜,自己也从不在那里吃喝捞摸,结果饭店办得生意兴隆。这叫不拘一格用人才。别看她是个临时工,办饭馆却是个人才,比我们派去的那几个国家干部强。我们千万不要把国营单位中论资排辈那一套老办法搬到集体企业中去,谁要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问题上把国营企业的一些弊端搬到集体企业里去,就等于毁掉集体。谁要是把自己不能工作的亲友,或者不好安置的人都塞到集体企业里去,打算在集体经济里端“铁饭碗”,吃“大锅饭”,那个集体经济势必垮台。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集体企业有权拒绝。
对于在集体企业中干得好的干部、工人,要表扬,要奖励。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要召开集体经济干部、工人的表彰大会,各地都可以开。要提高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对于那些摧毁集体经济、破坏集体经济、并吞集体经济、砸牌子、打碗、打人等等违法乱纪的事情,要绳之以法纪。国营企业同集体企业之间只能有竞争,不能用权势把集体经济压倒。
对集体经济,还要大大宣传,包括报刊上的宣传、理论上的探讨,尤其要注意向领导干部作宣传,引起他们的注意。
只要解决了上面五个问题,集体经济的地位就会在人们心目中大大提高,集体经济就会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中国特色就会表现得更加突出。让我们在十二大纲领的指引下,继续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清除“左”的影响,改革不适应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制度和陈规陋习,促进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打开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劳动就业的新局面。


第2版()
专栏:社论

放手发展城镇集体经济
近几年来,国家对城镇集体经济采取积极扶持的方针,使集体经济有了相应的发展。据统计,全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已达2,568万人,比1978年增加52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3.5%。集体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至今仍有一些同志对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有的同志还存在种种疑虑,甚至对集体经济加以干涉或限制。有些同志认为集体经济是“低级”的公有制形式,总想把集体企业纳入官办的“模式”,一遇风吹草动,便从集体企业“开刀”,乘势挤垮一批。因此,继续清理“左”的思想影响,从指导思想上求得一致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
集体经济发展得差不多了吗?以北京为例,集体经济(不包括大集体)占的比重还很小。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来看,1980年仅占5.5%,1981年占到6%,今年也只占7%左右。从饮食行业的情况看,1956年全市集体饮食业的经营比重占全行业的40%,1974年下降为6%;到1981年,虽然有了发展,也仅占16%。由此可见,集体经济还应该有一个较快较大的发展。
集体经济前途不大吗?回顾历史,集体经济经历了曲折的过程:解放后到1957年是第一次大发展时期;1958年以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大多“升级”、“合并”、“过渡”为国营企业;六十年代初,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集体经济得到了第二次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体经济又受到摧残,许多企业又被“升级”、“上收”,集体企业的网点急剧减少,给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用带来极大的不便。集体经济虽然经历了几次折腾,但未绝迹,仍然顽强地生存着。这说明,集体经济很有优势:点多面广,小型分散,灵活机动,适应性强;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没有吃“大锅饭”的弊病;因陋就简,投资不多,可以容纳较多的劳动力。正是因为具有这些优势,它才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它的前途是十分宽广的。
发展集体经济是不是一种倒退?首先应该弄清楚什么叫前进,什么叫倒退?关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凡是生产关系能够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都是前进。反之,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名为“前进”,实际上却束缚、限制、压抑生产力发展的,就是倒退。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集体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充满了活力。在一些集体所有制的企业里,职工们精心经营,殷勤服务,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一些国营的小型工厂、小型零售商店、饮食服务业,包给职工集体经营,自负盈亏,以税代利,效果十分显著。由此可见,发展集体经济不是倒退,而是真正的前进。
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发展又不平衡,人民生活的需要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在很长的时期内需要国营、集体、个体经济同时并存。只有多种经济成分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经济和方便人民生活。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不可缺少的。今后城镇就业的方向,主要是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没有比较发达的城镇集体经济,没有适当数量的个体经济,我国经济就不可能获得健康的发展。以国营经济为主体,辅之以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正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当前,要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坚决改变那种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的做法,代之以扶持、引导、鼓励、促进集体经济的政策和措施。要切实解决集体企业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平调、挪用、并吞或私分集体企业的资财,不得无偿调用集体企业的劳动力。集体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严格实行经济责任制。同时,要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使其在国民经济中日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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