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科学技术进步与实现产值翻两番
罗劲柏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了今后二十年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在学习过程中,大家最关心,讨论最热烈的,是工农业总产值能不能翻两番和如何翻两番的问题。一些同志沿袭过去作规划的习惯,按现有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简单推算,因而看不到实现的根据和前景。赵紫阳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用有力的论据和辩证的分析,提出了在能源翻一番的情况下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实现总产值翻两番的指导思想。讲话不但解决了经济振兴的一个战略问题,而且打开了人们的思路,更加增强和鼓舞了全党全国人民实现党的战略目标的信心。
能源是实现翻两番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能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一个基本条件。从钻木取火开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对能源的消费一直在增长。但是,在小生产和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利用的大都是柴草、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工业化早中期,对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还不大,能源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都不突出。现代工农业的发展,交通运输的发达,各种生活用能水平的提高,促使能量消费迅速扩大,能源的重要性才逐渐被认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获得廉价的石油能源,有过一段高速的发展。中东产油国对石油的禁运和提价,严重地打击了依赖剥削性的廉价能源的资本主义经济,造成发展速度的大幅度下降,从中更加看出能源短缺对现代经济发展的制约。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能源工业发展速度不算慢。由于片面地强调了耗能大的钢铁等材料工业和机械等加工工业的优先发展,形成能源生产与耗能工业之间的比例的严重失调。据1978年的统计,当时有20%的生产能力因缺能而不能发挥作用。能源紧张明显地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成为经济必须进行调整的重要原因。
能源如此重要,我国的能量资源能不能保证翻两番的需要呢?我国能量资源是丰富的。我国有总储量
5万亿吨(居世界第二位)、可预测储量1.4万亿吨(居世界第三位)的丰富的煤炭资源。其中,已经探明、近期可供建井用的储量有400亿吨,是可以保证二十年内开采的需要的。我国有居世界第一位的、近四亿千瓦可开发的水力资源。现在开发利用的还不到4%
(发达国家一般都开发到40—50%)。我国有600亿吨以上的石油地质储量,亟待我们勘探开发。我国也有足够的发展原子能电站的资源条件。总之,我国的能量资源完全可以保证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需要。能源能够自给,这是我国经济建设可以不受动荡不定的世界经济的影响,独立自主地按计划进行建设的最重要的保证。
但是,我国的能量资源及其分布有自己的特点。我们不能因袭西方国家以石油为主的能源模式,必须走大力开发煤炭和水力资源的道路。我国能量资源的分布是不平衡的。煤炭主要集中在山西、内蒙等偏西北地区,水力主要集中在西南,而能量消费大、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能量资源却不多。繁重的西煤东运、北煤南调的任务,要求我们在开发煤炭资源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巨大的西电东送的任务,要求我们在建立西南大型水电站的同时必须解决好远距输电和调整耗能工业的布局等问题。为了减轻运输任务,还必须在华东、广东、东北等缺能地区加速核电站的发展。为了扩大石油的产量,要求我们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速资源的勘测。这些都是耗资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重大骨干工程,是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带战略意义的重大措施,必须下决心克服困难,集中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分期分批地进行重点建设。要搞好上述重点建设,必须切实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科技力量,搞好规划,及早作好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科研攻关。在科研和设计上花点钱,多付出一些劳动,就可以在工程建设上少返工,少浪费,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我们宁肯在科研上冒风险,不要在生产建设上冒风险。
能源翻一番,产值如何翻两番?
根据我们的财力和物力,现在能源开发的规模还不能太大。到本世纪末,能源供应量只能大体做到翻一番。能源翻一番,能不能保证总产值翻两番?我国每吨标准煤的能耗提供的总产值仅及日本的四分之一,美国的二分之一。我们的科学技术如果在2000年能普遍达到发达国家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的水平,在能量利用效率上赶上现在的美国,是完全做得到的。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从事节能技术的研究,预计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在这方面还会有确实有效的成果可供利用。总之,我们节能的潜力很大,只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能源翻一番、产值翻两番的目标,是能够争取实现的。
如何用有限能源尽可能提高产值呢?
1、进行技术改造是实现节能、增加产值的主要途径。近两年我们在节能工作上取得很大成绩,说明只要思想重视,认真地抓,就可以取得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管理和生产上的一般浪费解决后,越往前走,节能的难度会越大。只有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依靠技术改造,才能打开节能的新局面。例如,我国工农业生产中用的各种风机、水泵大多是五十年代的产品,每年要消耗全国发电量的28%左右。如果改用高效节能的新产品,耗电量就可以大幅度下降。紫阳同志讲话中提到的沈阳水泵厂两年来共生产了各种高效节能水泵1,000多台,可节电3亿多度,节支1,800多万元。又如,石油工业光是推广催化、裂化炼油装置的一氧化碳助燃剂一项,每年就能创造七八千万元的价值。由此可见,通过技术改造节约能源、提高产值的潜力是很大的。
2、对石油、煤炭等能源物资实行综合利用,可以大幅度提高产值。我国现在年产一亿吨规模的石油,经炼制加工为成品油的比例不大,成为化工产品的更少,每年有4,000万吨油是直接烧掉的,这是极大的浪费。专家们研究的初步结论是,提高炼油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的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水平,每年可以增加上百亿元的收入。当然,这还是就我国现有工业基础和技术水平来说的。据美国1978年统计资料,以石油天然气作原料,加工成石油化工基础产品,产值可增加10倍,再制成最终产品(如化纤纺织品、塑料制品等),产值可增加100倍。所以,到2000年,如果年产2亿吨的石油能按七十年代末的技术水平充分加以综合利用,形成的最终产品的产值可在千亿元以上。同样,原煤经过洗选加工,有的经过气化液,不但生产燃料,还可回收许多化工产品。全国发电厂现在每年耗煤一亿多吨,如果大部分能改造成发电和供热综合利用,一吨煤就可以产生两吨煤的经济效益。到2000年,如果年产12亿吨煤,它所形成的最终产品的价值不是更可观吗?从这里更可以看出,能源的开发对整个经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3、注意发展耗能少而产值高的新兴工业、轻工业和手工艺部门。目前我国重工业耗能水平平均比轻工业约高4倍。我们可以在保证轻重工业扩大再生产必需的平衡的条件下,进一步适当调整轻重工业的比例,把节省的能源更多地发展轻工业,以提高产值。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工业部门,既是推动技术进步的关键部门,又是耗能耗原材料少、创造高产值的部门。例如,大规模集成电路所用的硅原料,其价值和同样重量的生铁差不多,经电子工业加工成高集成度的产品后,其价值比同样重的白金还贵。又如,软件是计算机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后出现的新兴行业。软件在计算机系统中所占费用的比例,已从初期的20%上升到1980年的80%,估计到1985年将达到90%。软件行业的年产值在美国已达120亿美元,在国民经济中占第9位。我们应该重视发展软件生产,这不但是推广电子计算机新技术所必须的,它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和劳动都高度密集的、创造高产值的行业。由于我国科学家在发展软件技术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我们的软件还可以出口,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据发达国家的统计,上述新兴工业部门的产值,一般已占总产值的三分之一。我国这些部门现在所占产值比重还很小,只要注意发展,是可以成十倍成百倍增加产值的。
农业产值如何提高?
发展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生产粮食,解决吃饭问题。我国现在每年人均粮食是600多斤。粮食能不能、需要不需要也翻两番呢?我们扩大耕地面积的余地不多,提高粮食产量只能主要靠提高单产。要使单产普遍翻两番是很困难的。粮食翻两番就是人均粮食达到2,500斤,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必要的。我们人口
多,耕地少,农业的发展不能照搬美国等人均耕地多的国家的模式,将80%以上的粮食用于发展畜牧业。根据我们的国情,设想到2000年,我国人均粮食从现在的600多斤达到800斤。如果其中的一半用作口粮,只要粮食品种搭配得当,是完全可以保证人体的热量需要和大部分蛋白质营养的基本需要的。另一半除工业用粮外,主要用作饲料,搞禽、畜、鱼等养殖业。这就要求粮食产量每年平均有2%的增长。根据1953—1980年,粮食平均年增长2.4%的纪录,这个目标应该是可以达到的。发展农业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学。靠政策还有相当的潜力,但这种潜力毕竟是有限的,这就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例如,近年南方水稻增产,靠推广我国农学家研究成功的杂交水稻,起了很大的作用,仅此一项平均每年增产80亿斤,占一年粮食产量的1.2%,每年可增加产值8亿元。最近,杂交水稻的培育者袁隆平等又研究出新性能的更好的杂交种组合,又可以在提高产量上作新的贡献。现在中低产地区占了整个粮食种植面积的70%,只要进行一些农业基本建设,把现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就可以使产量有很大的增长。但是,我们必须在良种培育、土壤肥料、耕作制度、栽培方法等方面加强科学研究和试验,为更充分地利用地力和太阳能,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在科学技术上早作储备。
我们一定要稳定现有的粮田面积,保证完成粮食的增产计划。但是,农业单靠粮食增产,单靠八亿农民把劳动花在十几亿亩耕地上,是无法实现产值翻两番的。必须打破小农经济的狭隘眼界,利用广大的山区、丘陵、草地、水面、滩涂和其他资源条件,发展各种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多种经营,发展各种农副产品加工业,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例如,四川现有耕地不到1亿亩,却有5亿多亩山地、林地、草原和1,000多万亩水面未被充分利用。全省农业产值的构成,林、牧、副、渔业只占35%。三中全会后,一些社队改变了过去只在有限耕地上做文章的情况,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三四年内人均收入就翻一番,翻两番,甚至翻得更多。由此可见,农业产值增加的潜力是巨大的。
发展各种养殖业,把饲料转换为营养价值更高的禽畜鱼等,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力、提高农业产值的重要途径。按科学的饲养方法已经达到的成就,一般3斤饲料粮就可以生产1斤猪肉,2斤粮可以生产1斤鸡肉,1斤粮可以生产1斤鱼肉。也就是说,可以在投入的饲料粮产值的基础上使农业产值增加许多倍。现在,农村70%的专业户在从事养殖业,如何保证饲料的供应,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我们想各种方法去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可以使现在有限的饲料粮发挥更大的作用。据估计,当前全国农村每年用于饲料的粮食约1,000亿斤,每年各种油料榨油后剩下的饼粕约170亿斤。如果把两者通过饲料工业进行加工、混合,再加上工业生产的少量的蛋氨酸、赖氨酸等添加剂,就可以使这1,000亿斤饲料粮发挥1,500亿斤左右粮食的作用。把这些增加的饲料用于发展养殖业,可以增加农业产值百亿元以上。经过科学研究,还可以从许多工农业副产品和野生植物中提取蛋白质,广开各种饲料营养的来源,为养殖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条件。
发展农副产品的粗加工和精加工,会使农业产值有更大的提高。林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加工,可以使次材变好材,使残枝碎屑变成优质板材,可以取得多种有机化学产品,从而几倍上十倍地增加林产品的价值。又如,棉产品加以综合利用,除棉花为纺织工业提供原料外,棉籽可以榨油,棉饼可用作饲料,棉籽壳可作人工培植蘑菇的营养基,棉秆可用于造纸和制纤维板,等等。最近,河南省农科院培育出无毒棉新品种,其纤维产量和品质不低于目前推广的良种。它的无毒棉籽含蛋白质20%多,比水稻、小麦约高一倍,其蛋白质中各种氨基酸比较齐全,赖氨酸含量丰富,是营养价值很高的食品。它的棉籽还含油20%,而且其中亚油酸的成分超过一般食用油,是一种很理想的食用油。它的叶子含蛋白质14%,幼苗、嫩枝、铃壳都含有较丰富的蛋白质,间苗、整枝、打叶下来的东西,因为不含毒腺,都可以加工成饲料。这样,一亩棉田可以同时起到棉、粮、油的作用。当然,这种无毒棉的经济价值究竟如何,还需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但从中可以看出,科学研究能够为我们开辟新的生产门路,提高农业产值的潜力是很大
的。
全党全国人民都必须确立依靠科学技术的战略思想
总之,要使工农业总产值有大幅度的提高,必须首先花大力气发展粮棉油糖、煤炭石油、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等直接向大自然索取的初级产品,否则,我们就会搞“无米之炊”。但是,单靠这些还不够,必须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提高,社会需要的扩大和更新,不断提高对这些初级产品综合利用的水平和加工的深度。从初级产品到最终进行消费的产品之间,加工的环节越多,越向纵深延伸,产品的附加价值也就越大。我们要实现十二大提出的翻两番的目标,就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实现这种产业结构、劳动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改革和更新。正如紫阳同志指出的:“不靠科学技术进步,这个目标就有落空的危险。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这个目标就有实现的把握。”因此,依靠不依靠科学技术,关系到是否真要搞现代化,是否能实现党的战略目标的大问题。
建国以来,党中央一直是强调发挥科学技术和科学技术人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但是,由于“左”倾思想和小生产观念的束缚,在我们党内相当普遍、相当顽固地长期存在着轻视科学技术、轻视科学技术人员的错误思想。这种偏见曾经严重地妨碍党的正确政策的贯彻,使我们的建设工作遭受许多不应有的损失,贻误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十二大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把发展科学技术提到战略高度加以强调,紫阳同志的讲话更是尖锐地把依不依靠科学技术同能否实现党的战略目标直接联系起来。我们应该以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些讲话为指导,联系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重视和忽视科学技术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通过这次十二大文件的学习,在全党全国人民中确立依靠科学技术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在这次干部轮训中,要把提高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列为轮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提高和统一了干部的认识,党的这些指导思想才能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真正形成一个钻研科学技术的热潮。
要发挥科学技术(包括社会科学)的作用,必须认真解决好依靠科学技术人员的问题。现在,科学技术人员一方面很缺,另方面又大量存在窝工浪费、用非所学、学非所用的严重现象。要加强科技队伍的管理工作,克服本位主义,做到象五十六十年代那样,人才可以按需要调动,集中使用。当前,所谓落实二十年的发展规划,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第一位的就是要落实科技队伍的管理使用问题。要放手提拔重用那些经过实践考验有真正本事的科技人员。对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应当有所改善。那种认为只有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农民才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观点,是错误的,有害的。对于科技人员,按照他们的实际贡献,给予较高的待遇,这是完全合乎马克思主义原则、合乎党和工人阶级利益的措施。我们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这种正确的政策能够顺利地贯彻执行。
科研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对科技工作者考核、奖励、职称评定和人事调动制度的进一步具体化,将更有利于鼓励科技工作者对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现代科学技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经历了一百多年艰难曲折的发展,只是到了今天,才真正具备了同经济的振兴、人民的幸福密切结合的条件。一切科学技术工作者都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根据各自的条件和专业的特点,积极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
只要我们在思想认识上,在方针政策上,在各方面具体工作上,真正切实地解决了依靠科学技术的问题,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开创一个新的局面,本世纪末工农业年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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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肖蔚云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新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恢复并发展了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制度。
为什么要重新设立国家主席?
设立国家主席是具有我国特点的国家制度。1954年宪法在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受全国人大监督的同时,又规定设立国家主席,这是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适应我国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建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经验,我们的国家元首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结合起来行使。我们的国家元首是集体的国家元首。同时,不论常务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都没有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这种集体国家元首的特点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集体决定和国家主席公布执行相结合。
多年的实践证明,设立国家主席对健全国家体制是必要的,也比较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习惯。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当时的国家主席在国家处于不正常的情况下,失去了人身自由,被迫停止了应该行使的职权。1975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制度。1978年宪法是在粉碎“四人帮”不久后修改制定的,它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来不及也不可能总结这一历史经验,仍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制度。现在恢复曾经建立过多年、起过良好作用的国家主席制度,是比较适宜的。
设立国家主席有利于国家机关的合理分工,是工作的需要。对于我国国内来说,有些职权由国家主席来分工行使,是比较合适的,如1954年宪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国家主席公布法律和法令,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大赦令和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等等。1975年宪法由于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制度,它的有些规定就出现了不适当的情况,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这些规定把政党和国家机关的职权混在一起,是不适当的。1975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制度,但是由国家主席行使的某些职权,又没有规定由谁来行使。所以,设立国家主席对我国国内来说是需要的。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设立国家主席对外也有需要。外国的国家元首来访问我国日益频繁,我国需要有一个相当职位的人接待,才合乎国际惯例,对于外国的国家元首派驻我国的特命全权大使也需要国家有适当的人接见,没有国家主席,工作上就感到不便。对于外国国家元首的来访,常常需要有适当的回访,或者应外国国家元首的邀请,到该国进行访问,都需要有适当职位的人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所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外也需要设立国家主席制度。
这样,我国国家机关的分工就更加合理适当。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就能更好地集中力量处理他们所应当担负的任务。
新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制度,但它不是简单的恢复,而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作了适当的修改和新的发展。
新宪法保留了刘少奇同志在宪法草案报告中所指出的我们的国家元首是集体的国家元首的特点,同时在对外代表国家的提法上和1954年宪法又略有不同。新宪法删去了今年4月公布的宪法修改草案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规定,也没有沿用1954年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的规定,而是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因为在不同的情况和处理不同的事务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代表国家,国务院以中央人民政府的名义也代表国家。新宪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把国家主席对内对外的职权作了具体规定,删去了宪法修改草案中的第七十八条,这样的规定比较确切。
新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比1954年宪法更为超脱,他不担负行政工作,不负实际责任,具有象征性。第一,和1954年宪法相比,国家主席没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权力。现在的宪法中没有国防委员会,国家主席没有1954年宪法中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除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名国务院总理以外,没有更多的行政权。第二,国家主席没有“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的权力。1954年宪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的规定,已经不适用于今天的情况,过去由国家主席召开的有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最高国务会议,是对国家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商,现在这种协商已经有其他各种形式,最高国务会议的设立就没有必要了。主席的地位虽然在国家制度中比较崇高,但是他不担负行政工作。他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等,其决定权都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新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为每届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有利于废除事实上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新宪法还将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公民有被选为国家主席的权利改为年满四十五周岁。国家主席的地位崇高,应当由年龄较大、经验比较丰富的人担任。
新宪法删去了1954年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因为健康情况长期不能工作的时候,由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的规定,保留了“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的规定,增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这样规定,比1954年宪法更加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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