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放手调整饮食业、服务业的经济形式
万典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饮食业、服务业有了明显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吃住难”、“修理难”、“加工难”等问题并没有很好解决,离真正搞活搞好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原因仍然在于二十多年“左”的影响尚未肃清。解决这个问题,要继续解放思想,突破现状,在这些行业放手调整经济形式。
饮食业服务业要以合作经济形式和个体经济形式为主
饮食业、服务业主要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经济形式?考虑这个问题,要从现阶段这些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越公越好”的框框中解放出来。
现阶段我国饮食业、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是:
第一,手工劳动为主。基本上还是独立的个体劳动,是做“手艺”,许多工种具有技巧性和工艺性。
第二,这些行业的活动一般地要直接接触消费者,活动的过程要和消费过程同时进行。一般地说,顾客只能就地接受服务。
第三,这些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积极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饮食业和服务业,有利于以有限的资金装备新增的劳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丰富的人力资源。
从以上几点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饮食业、服务业必须以集体和个体为主,放手发展。比如修鞋、修自行车、磨剪刀、弹棉花、卖冰棍、烤白薯、卖开水的老虎灶等就适合个体经营。饮食业、理发业、量体裁衣的缝纫店等应当以集体和个体为主,只办少数的国营企业。由集体和个体办一些小型的、接近居民的、分散的饭馆、修理部、理发店等,对方便群众,搞活市场将起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不顾这些行业的特点,勉强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搞独家经营,严重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也阻碍某些特种手艺和技能的继承发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初步调整了这些行业的所有制结构,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这些行业中的集体户,几个人或十几个人一块劳动,互相了解,商量办事,收入一目了然,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简便易行,自负盈亏,多劳多得。个体户,能充分调动个人或一家人的劳动积极性,发挥技术特长,讲究服务质量,经营方式机动灵活。集体的和个体的,网点分散,就近在大街小巷千村万乡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集体企业要名副其实
这几年城镇里发展了一批集体的饮食业和服务业,为几百万人增加了就业门路,缓和了“吃饭难”等问题。但是,在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改进还不明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大量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实际上一般是仿照国营企业办法进行经营管理,有些名不副实。
集体企业怎样经营管理才算名副其实呢?从饮食业、服务业的实际情况看,应当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自愿结合。三五人、七八人、十几人自愿组织起来开个饭馆或者办个某种服务企业,不强行安排人,人员可进可出;固定资产和流通资金可以自筹,也可以借贷。国家的有关部门或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也应该扶植、支持,比如,租给房屋,借给设备工具或流动资金,但必须支付租金或利息;而且必须有借有还,帐目清楚,责任明确,扶而不包。这样有利于促进集体企业加强经济核算,逐步利用自己的公积金来增加设备和流动资金,使企业日臻巩固。如果某个国营工厂,单纯为了安排职工的子女,马马虎虎,无偿地化大公为小公,那样,既侵犯了全民所有制财产,又变相开了一桌“大锅饭”,名曰集体,实际上并不利于企业搞好经营管理。
第二,自负盈亏。按照国家法令纳税,企业的盈亏由各个企业本身负责,而不是采取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办法。有了盈利,先提出一定的公积金、公益金,用以发展企业和保障职工的集体福利等开支;同时,职工可以有较多的工资收入,也可以发奖金或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分一次红。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就要减少这些支出,职工不但不能得奖金和分红,而且连基本工资也要打折扣。这样做,看上去职工的收入似乎没有保障,但集体企业的可贵处也正在这里。坚持这一条,把职工个人收入的多少同企业经营的好坏紧紧地联在一起,职工就会关心企业的经营,群策群力办好企业,企业就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在这个基础上,职工的收入肯定不会低而会高。
第三,按劳分配。集体企业对于全体职工必须根据出勤率、劳动表现、劳动成果、对企业贡献大小等不同情况,有区别地给予适当的基本工资、奖金和分红。一定要“劳”“酬”挂钩。经营得好的企业的职工收入,可以高于国营和其他集体的同类企业,不要简单地“参照国营办法”予以限制。如果主要是由于地段好、快货分的多、国家统一调高价格等客观原因而收入增加特别多的企业,国家应当用所得税等办法予以节制。这样,在一定时期内,集体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会高于国营企业。这对于集体企业职工是一种鼓励。又想让他们起早贪黑,服务周到,又硬性套用固定工资,限制多劳多得,是很难二者得兼的。
第四,民主管理。集体企业要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经理、组长。企业增加职工、辞退或开除职工、经营计划、重大经营措施、收益分配等都必须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有关法规加强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利息、贷款、货源、价格等各种经济杠杆来促进和制约它们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只是在非常必要时才采取直接行政干预办法。管死容易,放活难。国家掌握一切经济命脉,不要总是害怕集体企业偏离社会主义轨道而不敢放手让它们做到名实相副。认真整顿和调整现有国营饮食服务业
对私有制改造以来,由于“左”的错误,我们对饮食业、服务业的所有制升级过快,国营比重占的过大,全民所有制的生产关系很不适应这些行业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特点。但是,现有的国营饮食业、服务业终归是一笔巨大的国家财富,而且有了二三十年的经营基础。今后除了放手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以外,必须认真整顿现有的国营企业。可以考虑分别不同行业和规模,试行下面一些办法来整顿和调整。
对于二三十名职工以下的国营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照相馆以及理发、洗染、浴池、修理等企业,原则上可以采取“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国家征税,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办法。这就是说,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是全民所有的,任何人不得侵犯。企业的职工仍然是国营企业职工。只是因为它们规模比较小和本行业的各种特点,改为集体经营的办法。主要是改上缴利润为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企业的集体经济利益和职工个人的收入完全根据企业的盈亏情况来确定,不再采取“有利向上缴,有亏向上报”,职工
“干好干不好照领固定工资”的办法。这样,既保护了多年积累下来的国家财产,又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对于这些小型企业,有的还可以实行承包经营,即把企业包给职工集体或个人经营,店内职工也可以自找场地在店外承包经营。
对于大中型国营饮食店和服务企业,要进行整顿,坚持和不断完善经营责任制。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国许多地方国营饮食业和服务业实行了经营责任制,贯彻了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各行业都摸索出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办法。可惜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今年以来,这种经营责任制反而有些松弛和放任自流。
有的同志提出,放手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国营经济占的比重小了,如何体现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观察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要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不应当只从饮食服务行业来看。即使在饮食服务行业,国营经济占的比重小一点,也可以发挥主导作用,这就是在店容店貌、清洁卫生、服务设施、饭菜质量、服务态度、价格水平、商业信用、职业道德等许多主要项目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竞争将逐渐开展,国营企业尤其要注意以好取胜,靠“独家经营”和“供不应求”吃饭,是不适时宜的了。
小型为主,灵活多样
饮食业、服务业的规模的大小和经营方式,必须认真对待和正确处理。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除了旅店的规模应该大中小相结合以大中型为主以外,饮食店、理发店、洗染店、照相馆、修理店都必须以小型为主。只有这样,才能除了在商业繁华区适当集中一些这类店铺外,更多的店铺是分布在各个小商业群和居民区,以便直接接待广大的顾客,为更多的人服务。几个人,一二十人,占用几间铺面,可以办出自己的特点,可以搞专业经营,有利于做到灵活多样。国营企业也要适当划小核算单位,大一些的门点要独立核算。有的同志受“越大越好”框子的束缚,总想把饮食店和服务店也办得很大。建议有权确定建设规模的同志,多从这些行业的特点出发,不要再做这类贪大求全而实际经济效益很差的事情了。
饮食服务行业是以提供活的劳务为主的,经营方式、服务项目的灵活多样至关重要。口味、爱好、生活习惯、收入水平各有不同,要调查消费需要的变化,研究顾客的心理,千方百计满足各类顾客的多种需要。要根据规模、设备、技术等不同情况把同行业的店铺分级划类,让各店各具特色,“各路货卖各路客”。长期实行平均主义的作价办法和收费标准,将会严重阻碍和损害那些带有工艺和技术性行业的发展提高。应当适当扩大各级各类店铺间的差价,真正按质论价,优质优价。采用平均主义的作价办法使得饮食服务业低劣的服务质量遭到顾客的强烈不满,还自认为是在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的精神枷锁难道还不该打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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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积极稳妥地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召开座谈会
北京的一部分经济学家和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在最近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座谈会上,热烈地赞成赵紫阳总理在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决策——积极稳妥地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认为,在今后三年内,改革重点放在以税代利、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改革商业流通体制这三项工作上面,是抓对了,抓准了。这些方面如果突破了,不但能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而且会给全国经济形势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我们原有的经济体制,存在着不少弊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例如,“大锅饭”、“铁饭碗”这一套旧框框,企业不关心社会需要和技术进步,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等等,严重地妨碍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因此,如何在计划经济的范围内,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积极发挥各种经济杠杆如工资、价格、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作用,就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在目前价格体系等还难于全面改革的情况下,先加快以税代利的步伐,经济学家们认为是正确的,也是完全能做到的。为此,他们特别强调要培训大量的统计、会计、税收等经济管理人员,并搞好有关的基本资料工作。
经济学家们认为,改革要大胆一点。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农村,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逐步形成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地、市机构合并,由市领导周围各县;现有的省属企业改由所在城市管理,这些就是大胆改革的范例,其意义重大,必将影响各个经济领域的活动。这个试验如果成功了,一定会大大解放生产力,使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出现新的面貌。
当前,一个兴旺的社会主义市场正在出现,如何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真正实现良性循环,中心环节就是搞好城乡的商品流通。从一定意义上说,商业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主要矛盾。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已经按照赵紫阳总理的指示,把有关方面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组织起来,研究和论证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同志希望全国经济界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能积极参加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讨和各种改革试验的实践。经济体制改革是实现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之一,迫切需要全国有志改革之士的共同努力。
这次座谈会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志文同志主持,参加座谈会的有于光远、许涤新、潘遥、杨浚、周太和、童大林、廖季立、吴俊扬、林子力、蒋一苇、何匡、杨培新、王珏、王大明、商宝坤等二十几位同志。  (景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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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评

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广度来研究财政、信贷问题
——评《财政、信贷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李定中
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成瑞同志的《财政、信贷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一书,汇集了13篇文章,其中8篇写于六十年代前期,主要是关于财政、信贷的问题,也涉及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5篇是近几年写的,主要是关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问题,也涉及到财政、信贷问题。作者既有丰富的经济工作经验,又有扎实的理论修养,他对这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进行了长期的探索,有不少创见。在举国上下努力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宏伟任务的今天,这本书很值得经济工作的领导同志和经济理论界重视。
作者视野比较宽广,在探索预算、信贷的平衡问题时,注意事物的内在联系,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广度来进行层层分析。与此同时,作者不仅注意了定性的研究,而且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数量关系的分析。在此基础上,作者又进一步对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很中肯的建议或忠告。总起来看,上述这些正是本书的特点和优点。
为了搞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有计划按比例高效益地顺利发展,必须努力保持财政、信贷的各自平衡和两者的统一平衡,并要保持财政、信贷同相应的物资的综合平衡。作者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不仅分析了财政与信贷之间的平衡问题,而且分析了它们同国家通过预算和信贷所能够集中分配的那一部分物资之间,在总量上、构成上、地区上和时间上如何求得相互平衡的问题,从中得出了不少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的结论。
对于预算资金同信贷资金的综合平衡,作者总结了多年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正反经验,不仅强调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强调两者需要互相支持,统一安排,而且分析了两者综合平衡的中心问题,这就是生产与流通的扩大所必需的追加的流动资金同基本建设投资之间的关系问题。要使预算资金同信贷资金真正做到综合平衡,就必须正确处理这一中心问题。作者指出,应该切实遵循先安排流动资金后安排基建投资这样一种次序,否则,就很易出现“基建挤财政,财政挤银行,银行发票子”的失衡现象,从而带来一系列有害的后果。为了正确地提供追加的流动资金,作者认为有必要区分短期周转性的流动资金同长期占用性的流动资金,前者一般应由银行纯信贷来源解决,后者则主要应由财政来源解决。因此,预算收支,只有把应由预算拨付的长期占用性的流动资金核实打足的条件下所取得的平衡,才是真正的预算收支平衡,否则,就只是表面上的平衡,实际上存在着逆差。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社会剩余产品M,追加的长期占用性的流动资金,如果不由财政来源解决,而推给主要来自C与V的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势必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平衡,这是违反量力而行的原则的。因此,作者强调预算收支的真正平衡是同信贷收支平衡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信贷收支是否平衡,是预算与信贷是否综合平衡的最后界限。而信贷收支最后有多少差额,同现金收支最后有多少差额是一致的,所以,货币发行超过客观需要,就说明预算信贷存在着逆差。作者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说:预算信贷是否真正做到了平衡,主要标志是货币流通情况是否正常。作者反复强调财政与银行是休戚与共、祸福同当的兄弟,它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分配资金的两个渠道,应该分工合作,互相支持。作者强调看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分析问题的实质。例如,三年“大跃进”时,财政有结余,表面上似乎是“财政富了,银行穷了”,实际上财政富是假的;而近来有几年表面上“财政穷了,银行富了”,实际上银行富也是假的。归根到底,这两次都是预算资金同信贷资金的综合平衡出了问题。
作者在研究了预算资金与信贷资金的综合平衡后,进一步研究了它们同国家通过它们所能分配的物资之间的综合平衡问题。他分析了这个问题所以存在的原因,接着先研究了预算、信贷资金同上述物资之间在价值总量上的平衡问题。他指出:从理论上讲,只要预算同信贷真正做到了综合平衡,则它们同上述物资之间在总量上也就可以作到平衡;但在实际上由于预算收支、信贷收支计划未必全部如数实现,由于每元资金未必都代表相应的物资而无任何虚假现象,因此计划执行的结果,预算、信贷资金同物资之间仍有可能出现某些不平衡。为避免出现这类不平衡,作者对实际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然后,作者进一步分析了预算、信贷资金同上述的物资之间在总量上平衡的基础上,在构成上如何平衡这一更为复杂的问题。他首先在对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纠正了一个糊涂观念,即认为预算、信贷收入所代表的物资,同时就是它们所能支配的物资。他指出这两者并不是同一个东西。作者经过分析指出,为了求得上述构成的平衡,国家通过预算、信贷所能支配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实际上是全部物资中扣除企业使用的两大部类物资所剩下的余额,预算与信贷的各项支出所形成的对两大部类物资的需求,如果舍象了外贸因素,必须同这一余额在品种和数量上相适应。作者指出,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继续寻求更好的分配物资和资金的方法,要更好地掌握基建投资中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支出同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的平衡,要更好地掌握新增社会购买力同新增商品(主要是消费品)供应的平衡,并且要注意搞好年度之间的衔接和平衡。相应地,作者还强调计划部门应考虑恢复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以利于实现财政、信贷和物资的综合平衡。
同预算、信贷和物资三者的综合平衡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有着内在联系的若干重要问题,作者也在有关的论文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对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发行准备问题的研究就很值得重视。大家知道,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发行的准备主要是商品准备。那么,为了保持货币流通稳定,避免由预算、信贷存在逆差所导致的货币发行量过多,就有必要专门研究清楚商品准备的数量同货币发行的数量之间的关系及其客观规律性。作者指出,这种商品准备本身应当有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是市场货源或待销售的商品;另一是商品库存。要分别研究货币发行同这两者之间在总量上的比例关系。他还指出这两者要真正起到货币发行的商品准备的作用,就不仅要在价格总量上,而且要在使用价值上同货币发行的客观要求相适应,诸如次品、废品和货不对路的积压产品,就同这种客观要求相矛盾。更重要的是作者阐明了由于商品库存是要经常保留在仓库里的,它的价值不可能象市场货源那样不断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因此,为了形成必要的商品库存以保证市场上经常有适量的待销售的商品,就必须占用相应的资金。作者着重研究了这一资金的来源问题,分析了其中财政性来源(主要来自M)同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来自C、V)之间的比例关系,并进而分析了财政性资金来源中银行基金与商业部门自有资金的比例关系,以及银行基金中银行利润与预算拨款的比例关系。这些分析层层展开,引人入胜,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对于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作者认为社会主义财政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国家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它包括三个部分:国家预算;国家银行信贷;国营经济各部门和国营企业的财务。三部分之间既相辅相成,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些矛盾反映着国家资金中M部分与C、V部分之间、可分配部分与周转部分之间、可以长期使用的部分与只能短期使用的部分之间的矛盾。这三部分之中任何一个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其他两个,而最后又只能主要由国家预算(它主要来自M)来承担后果。因此,只有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才能够调节好货币流通,组织好资金运动,发挥现有资金的效益,使整个国民经济实现稳定持续的增长。财政工作的各级领导要立足于这三者之上,从更高的角度对社会主义国家资金运动进行总体观察,才可能做好财政工作。作者这种主张是很有见地的。至于把以上三部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总起来命名为“社会主义财政”,是否完全恰切,学术界有些不同看法,还可继续研究。
这本书既非从本本出发的教条式空论,也不是一般的经验之谈,而是从实际出发,进行认真的探索,努力把社会主义建设中有关的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加以阐述。因此,尽管是本论文集,缺乏完整的科学的系统性,有的论点还可以商榷,而且文章分别写于不同时期不免带有不同时期的印记,有的具体意见可能过时了,但今天读起来仍给人带来不少有益的启示。它的出版是切合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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