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1月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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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大精神

  共产党员要做守法的模范
张友渔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中也强调说:“特别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当前,我们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肩负着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任务,而要完成这一任务,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就会落空。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特别要求党员带头守法,做守法的模范。
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说,首先,我国的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用法来充分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使人民可以依法行使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其次,我国的法也是对敌斗争的工具。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现在,还有极少数敌对分子从各方面进行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对于这些敌对分子,需要运用法这个工具进行斗争,给以制裁。再次,我国的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为了使社会主义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我国正在大力进行法制建设,特别是制定一些迫切需要的经济法规,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这些说明,我国法律的制定是以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的,守法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要求的。
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党组织必须同其他政党、社会团体一样,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的职责。一切党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同任何公民一样,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中指出:“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就是说,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守法,不能有例外。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如果执政党自己不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怎么能要求其他政党、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广大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呢?如果执政党的党员不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怎么能要求非党群众遵守宪法和法律呢?
必须指出,共产党员不仅必须同普通群众一样守法,而且必须带头守法,做守法的模范。共产党是革命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领导人民顺利进行和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除了依靠在政治、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工作等方面的正确措施之外,还必须依靠党员在一切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守法方面也不例外。实践表明,哪个地方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起先锋模范作用,并勇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哪个地方的社会秩序就比较安定,工作就搞得比较好,生产就比较发展;相反,哪个地方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本身行为不正,违法乱纪,甚至蜕化变质,哪个地方的社会秩序就比较混乱,违法犯罪现象就比较突出,一切工作就都搞不好,生产就上不去。因此,教育和监督党员带头守法,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要使党员带头守法,就要在广大党员中反复进行法制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党的各级干部中进行法制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党的干部比较系统地掌握法的知识。目前,有些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法的知识,还不能说是很高的,甚至根本不懂法的党员和党的干部也还大有人在。这些同志,当然不能做到遵守宪法和法律,更说不上起先锋模范作用。因此,需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校也应该开设有关宪法和法律的课程。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方针。法的知识对任何部门和行业来说,都是必须具备的。一个干部缺乏法的知识,就谈不上什么知识化。
党员是否带头守法,是衡量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标准之一。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新的历史时期对党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每一个党员必须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而守法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党章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不能带头守法、不做守法的模范,就不是一个完全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有愧于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称号。中央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这是一件头等大事。通过整党,要切实纠正种种不正之风,清除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不守法的现象,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党的每个组织的重要责任。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必须严肃教育或惩处,决不应当放任不管,不能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分的不处分。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同样,对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也不应当庇护,应当让他们同非党员一样,受到行政处分或刑法制裁。不能因为他们是党员,就只受党纪处分,而逍遥于法律之外。党章规定:“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必须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的处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这是完全正确的。有人认为,党员犯了法,只受党的纪律处分就够了,可以不受法律制裁。这种看法,是非常有害的。国家的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它对党员的约束和党纪是一致的。党章要求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同时也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党员违犯国家的法,也就同时违犯了党的纪律,受到行政处分或刑法制裁是党的纪律所要求的,决不能以党的纪律处分代替行政处分或刑法制裁。这就是说,对于违法犯罪的党员,必须既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又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处理,该判刑的,就要判刑。这样,才能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取信于人民。
有些党员认为,作为一个党员,只要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就够了,守法并不是重要的。这种看法,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国家的法对立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党的方针、政策是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的法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守法就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而违法也就是破坏党的方针、政策。决不容许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借口,不遵守国家的法。当然,法不是永恒不变的,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党的方针、政策会有所变化,国家的法也是需要修改、补充以至废止的。但在没有经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修改、补充、废止以前,就必须遵守。
现在的问题是,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已经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这种状况必须坚决加以改变。做为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守法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是改变这种状况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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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昆嵛山区驻军协助驻地农村
举办“青年之家”等文化娱乐场所
本报讯 通讯员张传录、记者李秀清、李昌军报道:人民解放军驻胶东昆嵛山区某部指战员,帮助驻地60多个村庄举办“青年之家”、“民兵之家”等文化活动场所,成为当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阵地。
昆嵛山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文化生活较差。有的青年有意无意地搞不健康的娱乐。为此,部队党委发动广大指战员,把帮助驻地青年开展好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支持下,部队派出文化活动骨干,带着干部战士自动捐献的书籍和文娱器材,来到山村帮助群众办起了一个个文化活动场所。
这些文化活动场所,设有图书报刊阅览室,有的安放了电视机,有的是乒乓球、棋类、扑克和各种乐器的活动游艺室。门前还建了篮球架、排球网,单双杠、跳远坑等体育设施。
文登县谭家口大队,1,000多户人家,散居在七八条山沟,原来全村的500多名青年,就有200多名在外干临时工、学手艺,没有外出的也不安心生产。驻军指战员协助大队党团组织,通过“青年之家”的活动,对青年进行“讲村史,忆先烈,看自己”的教育,激发了大家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全村青少年积极行动起来,填沟铺路,整修街道,并组织起十几个“建设精神文明小组”,积极为群众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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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物志

他履行了自己的誓言
——记“爱民模范”、公安战线一级英模李俊钗
被公安部授予“爱民模范”和公安战线一级英模称号的李俊钗同志,在参加工作以来的二十二年中,时刻维护党的利益,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先后灭火救灾30多次。今年3月,他在一次灭火战斗中,为了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献出了宝贵生命,履行了他的誓言——“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李俊钗原是福建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福鼎县白露边防派出所所长。他每办一件事,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凡是可能给党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的事,坚决不办。他家属是农村户口,没有工作,有人劝他:“老李,你是所长,公安局里又有亲戚,干嘛不活动活动,把家属户口转一下?”还有人主动要为他家属找个事做。他的回答是:“我是共产党员,不能给党抹灰呀!”
李俊钗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白露大队吃水非常困难,900多口人只有两眼又小又浅的水井,夏季打水的长龙一直排到深夜。李俊钗调到白露边防派出所不久,就带领全所干警和群众破土掘井。一连挖了5米多深也没见水。这时有的人泄气了,他仍信心十足,带领干警们一镐一锹地挖井不止,挖到13米多深时,清清的泉水终于咕嘟咕嘟地冒出来了。如今,白露人饮水思源,念念不忘:“这水井多亏了李所长,现在我们吃水不愁了,可他……”
李俊钗全家6口人在农村,生活不宽裕。但他想到自己是党员、是干部,常常把节约下来的钱用来帮助他人。在他们管区的每一个五保户的门前,都留下了他的脚印。一次,他走进芦竹大队阿莫老大娘家,见老人病倒在床,随即掏出仅有的5元钱。老人执意不收。他深情地说:“阿母,这钱是政府发的,我今天从公社捎来的,您就收下吧!”老人颤颤巍巍地伸出双手,热泪盈眶地说:“谢谢人民政府!”
今年3月9日8时许,“呜——”地一声汽笛,强烈地震颤着正在家养病的李俊钗的心,他象听到号令的战士一样冲出家门,奔向发生火情的福鼎县制药厂。
制药厂冰片车间的一号结晶槽呼呼地冒着火焰。工房内的165个结晶槽内盛着40多吨汽油,附近还放着上百桶的易燃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李俊钗临危不惧,抓起灭火器的喷头,跳上结晶槽,向炽人的火焰喷射。火势还在蔓延,李俊钗又与两名工人奔到外面,推进一个大型泡沫灭火器。他双手抓住灭火器的阀门拚命的拧着……突然油桶“轰”的一声巨响,爆炸的烟火把李俊钗吞没了。
“李所长……”
“阿钗……”
李俊钗壮烈牺牲的消息象一声响雷,强烈地震动着群众的心。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呼唤着他的名字,泣不成声。接着,又有1,000多名群众自动到他家慰问。人们千言万语凝结成一句话,“俊钗不愧是党的好党员,人民的好儿子!”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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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团中央书记王建功在内蒙古第七次团代会上强调
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电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建功10月25日在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致词时说,只有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武装青年,共青团才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王建功说,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首先要使广大青年对共产主义树立起坚定的信念。要按照无产阶级的规范和要求,从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卓有成效地进行人生观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同时,还要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开展反腐蚀斗争。要引导青年,把远大理想同实干精神结合起来,脚踏实地、立足本职,“从我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共产主义大厦添砖加瓦。
王建功说,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要有完美的、适合青年特点的形式。因此,政治思想工作,既要加强,又要改善;既要坚持,又要发展。近年来,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已找到了一些好形式,总结了一些新经验,如“三爱”教育、“五讲四美”等等。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实践中总结出更多的新鲜经验。
王建功号召青年同志们要增强斗志、振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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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漫话

“不务正业”一辨
官伟勋
听说,某厂的一位先进工作者利用业余时间为报纸写了些文艺作品,被厂领导指责为“不务正业”、
“名利思想严重”。
一个人在一天的紧张工作之后,需要适当休息,“换换脑筋”。如何休息,各有所好。有人喜欢饮茶聊天或睡一觉,有人喜欢打打扑克下下棋,也有人喜欢看点书,写点东西。然而在不少单位竟有这样的怪现象,你睡觉打扑克可以,要刻苦攻读或写东西,就会招来象上面所说的那种非议与责难。
有人说,既然业余时间还有精力写东西,为什么不把这些精力全部用在本职工作上?
这种指责看似有理,实际上是不全面的。如果这种指责可以成立,业余时间从事的任何活动不都是可以取消了么?
我们国家的人材,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不应该忘记,许多优秀人材正是靠业余钻研“起家”的。对于那些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能利用业余时间积极提高自己,力求为社会多做贡献的人,不但不应当非难,相反,应当满腔热情地鼓励,支持。这是我们事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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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安部在福州召开命名大会
授予李俊钗爱民模范、一级英模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王国才报道:10月22日,公安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命名大会,授予李俊钗同志爱民模范和公安战线一级英模的光荣称号,并向李俊钗同志的家属颁发了奖状、奖章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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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阴青阳公社青年义务帮工队
为烈军属分忧解愁
本报讯 江苏省江阴县青阳公社团员青年成立义务帮工队,热情帮助全社94户有承包任务的烈军属种好责任田,使他们不再为家中缺劳力发愁。
青阳公社有83%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到劳的生产责任制,一些缺少劳力的烈军属家庭种田有些困难。公社团委以上团课的形式,对团员青年讲革命先烈救国救民的英雄业绩,激发大家为烈军属分忧解愁的光荣感、责任感。全社迅速成立起21个帮工队,开展义务帮工活动。
青阳公社的团员青年在开展帮工活动中,自觉做到有礼不受,吃请不到,坚持干完活回家吃饭。随着这一活动的开展,团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了,许多青年要求加入共青团。今年以来,这个公社已发展新团员182名,参加帮工队的团员青年也从几百人增加到1,000多人。  陆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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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顽强的意志 忘我的精神
——记徐克英精心照料瘫痪失语丈夫的事迹
邬棠生
在北京,有这样一位妻子: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十年如一日精心侍候瘫痪失语的丈夫,并且积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位好妻子叫徐克英,是国务院办公厅外国专家局的职工。
徐克英今年53岁。她爱人叫白知,是国家机关的干部。十年动乱中,徐克英被打成“特务”、“反革命”,蒙冤受辱遭批斗。冤案刚刚有个水落石出,她爱人白知突然在干校患了重病,不仅全身瘫痪,而且成了哑巴,从此生活不能自理。那时,徐克英上有老母亲,下有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全家七口人的生活重担全落在她的肩上。怎么办?经过认真考虑,她毅然决定把病人从医院接回家。
徐克英打听到门头沟和温泉以西的两处远郊区,有经验丰富的专治瘫痪病的针灸大夫,就送丈夫去治,每周三次,风雨无阻。
在治疗过程中,种种原因使病人体质越来越虚弱,后来又染上淋巴结核,出门就诊,行动实在困难。徐克英决心向医护人员学习针灸,自己给丈夫治病。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学习,她终于学会了中医大夫经常给白知扎的三种针:体针、头针、踝腕针,还学会了按摩和西医的青、链霉素注射法。
为了做到工作、家务两不误,克英把家里的事情作了妥善的安排:早晚两餐的病号饭由她管,其他事情由妈妈和孩子帮忙。她让白知养成每天早晨六时解手的习惯,然后洗漱吃饭,这样,她就可以在上班前帮白知做完事情。晚上下班回来,她还要煎药、打针,夏天得天天给白知洗澡。
多年来,徐克英就是以这种忘我的精神,克服种种困难,长期坚持做到工作、家务两不误。在家里,她耐心侍候瘫痪失语丈夫;在机关,她积极努力地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同志们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局机关先进工作者。
十年来,白知在徐克英精心护理和耐心照顾下,病情有了好转。他不仅学会了拿碗拿筷、吃饭喝水,而且还能读书看报。目前,他正在徐克英的热情帮助下,练习写字,还学唱一些简单的歌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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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八名遇险台湾渔民被福建渔民救起
据新华社福州十月二十八日电 十月二十五日在闽东渔场失事的台湾渔轮
“升隆二十三号”上的八名遇险渔民,已被福建省渔民安全救起。
这艘台湾渔轮有八名渔民。二十五日凌晨,在闽东渔场星仔岛附近海面上出事。这时,福建省福鼎县沙埕公社台山大队二○五号渔船从这里经过,发现台湾渔民遇险,立即进行抢救,把八名台湾渔民全部救上船,送到了三沙台湾同胞接待站。
目前,获救的台湾渔民正在祖国大陆调养身体,不日即可回台湾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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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列车上的“文明花”
今年九月二十日,在北京开往武汉的列车上,五十八岁的湖南省地质局干部胡凯,心脏病突发,情况危急。旅客中的医务人员,听到广播立即赶来参加抢救。胡凯终于转危为安,顺利到达武汉。对于主持抢救的这位医生(后右二),记者只知道她在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工作,待问她名字时,她只说: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新华社记者 于澄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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