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马克思主义与宏观历史研究
丁伟志
历史事实是治史的基础。对历史的局部、细部进行细致准确的考察,这种微观的历史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认识历史的内在联系,就必须对历史进行全局的宏观考察。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第一次提供了指导宏观历史研究的科学理论。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宏观历史研究,必将为历史科学不断开辟新领域,提出新课题,启迪新途径。
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作为两种相区别的科学研究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也适用于社会科学,适用于经济学,也适用于历史学。
应当说自从历史学在人类历史上出现,宏观的历史研究和微观的历史研究,也就存在着,只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历史学家们并没有自觉地把它们作为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区别开来、提炼出来罢了。
历史事实是治史的基础。一部历史著作,不管其规模何等宏阔,即使是汇通古今中外的世界通史巨著,也只有在具体的可靠的史料的基础上才能构筑成功。历史的真实性,无疑是任何史学著作的第一个价值尺度。从这个角度看,一切以忠于历史事实为原则的历史研究工作,都离不开微观的历史研究法,都需要去研究历史上存在的具体的个别的人、事、地、物,或者说,都必需从小的角度去观察与考索历史的局部、细部。把历史的局部、细部考察得愈加细致、周全、准确,那么从整体上去认识这些局部、细部构成的历史大厦就愈有可靠的根据。如果细节俱错,大局的真实性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是,人类历史繁复纷纶,研究者是无法把它穷尽的。即使一人一事,或一岁一月之史,人们也没有可能完全做到穷其细节,俱其始末,何况历史学的任务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只是细大不捐地记录历史事实呢。古今一切有成就的历史学者,总是抱着比记事更高的大目标去治史的。这种目标,当然是各种各样,有的荒诞错谬,有的包含着真理的颗粒,有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它的合理性或进步性。但是不管其间差异多么大,还是可以看到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一条共性的轨迹,这就是:可以而且必需从大的角度,亦即从相对整体意义上去考察历史过程的内在联系,以寻觅寓于历史事实之中、隐于历史现象背后的更深一层的历史的本质。这种考察,就是从事宏观的历史研究。司马迁明白表示,他研究历史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且不讨论把“究天人之际”列为著述历史的目的有何意义,仅就“通古今之变”来说,也明白看出,《史记》之作的眼光确非仅只停留在记录和整理具体史实和个别事件上,而是试图从宏观上去观察历史,探讨古今变化之道。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的意图,的确象梁启超说的,是为了编一部“皇帝教科书”。今天来看,这种目的无疑是不足取的,但是也可以说,正是这种为封建统治者总结治平经验的
“宏愿”,推动着司马光以继承《春秋》为己命,在一千数百年的历史演变中上下求索,纵观中国政治史上的成败得失。
中国历史学的典籍可以证明,优秀的古代历史学家一直是采用着微观和宏观两种不同的历史研究法的,只不过他们是把两种方法混同在一起使用,长期没有使之形成相对独立的两种不同方法,甚至连两种方法间存在着差异、构成矛盾的情况,也无所觉察。宏观历史研究与微观历史研究,形成两种不同的、相对分离的独立的研究方法,乃至由此而逐步形成两种不同的学科分支,这是历史学经过长期发展,到一定阶段上才会出现的局面。在中国,大概可以说,只是到了清代乾嘉间,才出现了微观历史研究法比较充分发展的局面。这时候,以经学为主要研究课题的考据学派大兴,这股潮流兼而影响到史学。反对空谈性理,提倡“无征不信”的考据方法,也就成了研究历史的主要方法。把治经的考证方法移来治史,考证史迹,钩沉辑佚,订伪辨谬,成为当时历史学界的风尚。到了这时候,以考据为基本方法的微观历史研究,才在中国史学史上取得独立地位,并且被奉为治史的正宗。与此相适应,训诂、名物、典章、制度、金石、校勘等等,也一并发达起来,俨然形成一个个独立学科。胡适把乾嘉学派的考证法,说成唯一科学的方法,当然是错误的。但是乾嘉学者们能够给予微观的历史研究以足够的尊重,使它登上学术的大雅之堂,力求通过详尽无遗的考证来检验历史史料,把历史学从充斥荒谬神秘的状态逐步移到比较可靠的史实的基础上,力图使之变为信史,这无疑是历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进步。
至于说到宏观的历史研究,截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传入之前,在中国的史学史上是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不少学者对于古今大势,发过议论,作过揣度,其间也不乏精采的见解,可惜都简约得很,构不成系统的历史方法论。大家如刘知几、章学诚,也未能建立起较为系统的从宏观上研究历史的学说来。清末民初,进化论传来,在先进的知识分子中掀起了波澜,他们争相拿这种新理论来观察历史、说明历史,推测国家民族的命运。进化论的输入,对于中国历史理论的革新,起了很积极的作用,不过限于当时条件,也未能形成发达的宏观历史研究的学风。
从传统上看,中国史学史上宏观历史研究虽然不够发达,但是对于微观历史研究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有些卓越的历史学家却早就有所觉察。例如乾嘉考证之学全盛的时候,章学诚就看出了囿于考据的治学方法产生的弊端,并屡加诟病。
微观历史研究对于研究历史是必需的,但是如果把它当作研究历史的不二法门,那就会铸成错误。具体来说,第一,由于只是把个别的具体历史事件和情节,作为研究的对象,那么这种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课题的确定,便往往难以考辨其轻重缓急。琐细冷僻、无关宏旨的一事之考、一字之辨,可以竭研究者的精思,重大历史问题却往往被置诸脑后。如果整个历史学界都踏上此途,历史学所应承担的使命便不能不轻重倒置了。第二,对于个别对象的考察来说,如果只是孤立地进行,而不从更大范围里观察它,不从它自身的发展以及它和周围世界的联系上观察它,那么对于个别对象也无法取得真正科学的认识。管中窥豹,其实是连一斑也不能真正认识的。第三,历史全局不等于它所包含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总和,因此即使对于个别历史现象无一遗漏地做了全面考察,也不等于认识了历史全局。
就具体的某些历史学者的研究来说,或者就某些历史学研究项目来说,在特定的目标下,相对地离开宏观角度而只去做微观考察,不仅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应该说这是历史科学必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加分析地对主要采用微观方法的历史研究工作一概鄙薄,妄加讥诮,那是很错误的。但是如果反过来,只把这种微观研究当成唯一的真学问,排斥宏观的历史研究,那么这种微观的历史研究也可以走向反面,变成认识历史全貌和内在联系的障碍。章学诚说,“考索之功”与“独断之学”,如果结合起来,便有“相需之益”。这是很有见地的看法,虽然他沿用刘知几“独断之学”的提法并不足为训。
想要认识历史的内在联系,就必需从大角度对历史进行全局的整体的宏观考察。当然历史是多层次的,所谓全局、整体,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整个人类史固然可以看作全局、整体,某一国家的历史、某一断代的历史、某一时期中社会某侧面、某组成部分的历史(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之类),以至某一重大历史事件,同样可以作为全局、整体看待。但是,不管考察对象所涉时间空间跨度的大小,只要考察的目的在于发掘历史的内在联系,就必需把视野放开,纵观全局,而略去一些无关的细节。略其所当略,才能详其所当详;轻其所当轻,才能重其所当重。只有立足于丰富可靠的史实基础上,又自觉地舍弃一切无关的历史细节,才可能从宏观角度观察历史,透过繁复的历史现象认识历史的本质,揭示历史的固有规律。
探索历史固有规律的过程,乃是一个在历史事实基础上进行分析概括的过程,科学抽象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对历史进行宏观考察的过程。宏观历史研究可以通过多种具体方法进行,例如历史比较研究法,就是对历史进行宏观考察的一种重要方法。或者通过对于不同时期的历史的比较研究以求常求变,或者通过对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历史的比较研究以求同求异,这样才可以从宏观上认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如果不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历史间求常求同,发现和把握历史的一般规律,那么人类历史便成为无共同规律可循的这样或那样一些偶然事件的堆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普遍真理性便不能成立。如果不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历史间求变求异,发现和把握历史的特殊规律,那么人类历史便成为没有血肉没有丰富内容的干瘪的哲学教科书。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就会由于不能与具体的特殊的历史相结合,而失去了立足之地,变成不能说明任何历史实际的抽象教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进行历史比较研究这样的宏观考察,历史科学便失去了对象。可见,宏观历史研究法在历史学发展中的重要性是至为明显的。可以说,一切关于历史规律性的理论判断,无不是宏观历史研究的结果。当然,在科学的历史观诞生之前,各种宏观的历史研究,或者陷于神秘荒诞,或者流于主观臆断,或者只能对历史过程的某个侧面达到片断的合乎规律的认识,而对于人类历史的全局及各种社会形态发展嬗替的内在规律,则受阶级的和认识的限制,而无法进行科学的宏观观察。只有到了近代,当着人类社会经过漫长的发展而具备了必要的物质积累和文明积累,形成了对于人类自身的历史进行科学的宏观考察的能力时,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才会被人们揭示出来,科学的历史观才得以建立。所以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乃是对于人类历史进行科学的宏观考察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是迄今为止人类对于自身历史进行宏观考察所得出的最伟大的科学成果。
正是对于人类历史进行了科学的宏观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才揭示出阶级社会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只是短暂的阶段,它的发生和灭亡都是不可避免的。正是对于资本主义的历史进行了科学的宏观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才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发生和灭亡的客观必然性,揭示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依据。
就历史学作为一门学术的发展史而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恰恰又实现了历史学本身的一场巨变。由于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它的诞生也就破天荒第一次建立起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第一次提供了指导人们对历史进行宏观考察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宏观历史研究,是以“一切从历史实际出发”为前提。实事求是,是历史研究的准则。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对于宏观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在于指明研究的方向,提供进行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不是预先为研究过程设置先入的结论,强制历史研究来削足适履。在宏观的历史研究中,新发现的历史事实、历史情况,与原有的某些结论相冲突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而这往往就是历史科学进一步突破性发展的契机。如果把根据这些新情况、新史实提出新问题、新设想、新论断,一概斥为对历史科学的亵渎,那就必然会扼杀历史科学的生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之所以有生命力,就在于它的基本原理是对于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表述;在于它本身能够不断容纳一切历史科学的新成果,因此它永远不会演化为封闭的僵死的教义。
回顾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以来的历史,可以看到,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观察我国历史的这项科学事业,经历了不平坦的道路,遭受过种种阻挠:受到过考据派的抵制,受到过实用主义历史观、实证主义历史观的干扰和破坏,也受到过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左倾思潮的严重歪曲和污染。六十多年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历史科学,战胜各种错误思潮,在我国取得了重大成绩,同时也不能不看到,由于传统的错误历史观和治学方法对我们历史工作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十年内乱”对历史工作的消极影响,使得部分史学工作者理论兴趣相当淡薄,越来越只是醉心于琐细问题的考证。这种情绪,显然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发展不利的。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提倡宏观历史研究,恐怕是很可取的一条途径。可以预测,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宏观历史研究,必将大大增加历史研究者的理论需要,提高他们的理论兴趣。可以相信,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宏观历史研究,必将为历史学家开辟研究的新领域,提出研究的新课题,启迪研究的新途径,使他们在浩瀚的历史海洋中探骊得珠。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问题的讨论
正确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不仅涉及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关系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产品、国民收入的科学范畴,而且直接关系计划、统计的指标体系。近半年来,经济学者对这个问题有所讨论,前不久在北戴河召开的统计科学讨论会上,就此问题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下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三种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凡是社会主义生产体系中进行的,并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的劳动,就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不限于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这里,有体力劳动,也有脑力劳动,有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领域的劳动,也有满足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国民收入是由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共同提供的。
持上述观点的同志还认为,那种主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的理论,并不符合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学说;现行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以及国民收入的计算,无论在内涵上和外延上都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加上我国有一些人在处理实际问题上的错误见解,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商业、服务业、科学、教育和文化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这些部门的工作者不被看作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都是由于过去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做了不正确区分而带来的消极后果。
第二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主要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同时还应包括一些为劳动力再生产服务的劳动。例如,生活消费品修理行业的劳动、理发业的劳动等,也属于生产劳动的范畴。广而言之,凡是有营业性收入的生活服务部门的劳动,就应列入生产劳动的范畴。过去所理解的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领域的范畴窄了一些,应该适当扩大,但不同意扩大到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那么宽阔的范围。
第三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仍然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如科学技术、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劳动,尽管十分重要,但不能因为强调它们的重要就认为是生产劳动。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不容混淆。如果把它们等同起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部劳动即社会劳动,都将成为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也就没有必要了。
如果认为凡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劳动,都应该承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那么,整个社会关系都将成为生产关系,由此难免会导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合而为一的错误看法。而且,生产非物质产品的劳动(如劳务),并不形成固定形态的物质产品,如果把它视为创造国民收入的生产劳动,势必影响反映物质产品运动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
持这种意见的同志也不同意把为生活服务的、有营业性收入的一些行业(饮食业、电力、煤气、水等除外)的劳动包括在生产劳动之内。理由是:生活服务行业所消耗的物资,是由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产品来提供的,其收入则是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再分配。而且,生活服务又是在物质生产领域生产的产品(消费品)进入消费领域以后发生的。鉴于这种情况,把生活服务列入物质生产部门,仍需斟酌。生活服务行业中的修理与理发等行业都有类似情况。
(王积业)


第5版()
专栏:学点近代史

洪仁玕的《资政新篇》
力扬
1859年,刚从香港来到天京(今南京)的干王洪仁玕,向天王洪秀全提出了一个施政建议书——《资政新篇》。天王逐条作了批示,分别批为“钦定此策是也”,“此策是也”,“是”。经天王批准作为太平天国后期的重要纲领公开颁布的《资政新篇》,是近代中国探索富强之道的第一个纲领。
洪仁玕是天王的五服同宗兄弟和紧邻,早年兄弟二人都经历了熟读经书而又屡试不售的道路。他是拜上帝教最早的信徒之一,但金田起义后,他没有赶上起义队伍,被迫滞留香港多年,使他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有所了解。他“接受了很多资本主义思想……是一个有识见的人物”。西方人士称他为“相识外国人最深”的“最开通的中国人”。洪仁玕的才干,与洪秀全的亲密关系,是他取得天王信任的条件;他的特殊经历,是他能提出《资政新篇》的重要因素。
“治国必先主政,而为政必有取资”,取资的关键在于“因时制宜,审势而行而已”。这是《资政新篇》的开宗明义之言。这个“时”和“势”就是当时太平天国与整个中国的形势,就是世界发展的潮流。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他论述了英、法、美、德等国致富致强的情况,颇有见识地介绍了日本将要走的道路。他针对中国落后挨打的教训,沉痛地发出警告:“倘中邦人不自爱惜,自暴自弃,则鹬蚌相持,转为渔人之利,那时始悟兄弟不和外人欺,国人不和外邦欺”,要“乘此有为之日,奋为中地倡”,实现“太平一统江山万万年”,建设一个“新天、新地、新世界”。
怎样才能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呢?根据中外历史的经验教训,洪仁玕指出“惟在乎设法用人之得其当耳。”“用人”与“设法”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
洪仁玕非常强调用人的重要性,“纲常大典,教养大法,必先得贤人”。也就是说要会用人,各项政策、法律才能发挥作用。“用人”还必须“察失”。洪仁玕这样强调“用人察失”,这在当时是有现实意义的。
“设法”包括哪些内容呢?洪仁玕说:“试推其要,约有三焉:①以风风之;②以法法之;③以刑刑之”。
“以风风之”,就是要革除腐败的生活习惯。洪仁玕认为中国数千年来,封建积习已根深蒂固,一般禁止是无用的,要痛下决心采取有效措施,才能移风易俗。于是他介绍了西方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详细地介绍了欧美各国的科学技术成果,说明西方各国人民技艺巧,见闻广,都是“正正堂堂”之技,而不是“奇技淫巧”。
“以法法之”,是《资政新篇》的中心内容。他在“法法类”中首先论述了世界各国的情况,接着提出了29条除旧布新的建议。这些条文,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各个方面。其核心是要学习当时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兴办近代水陆交通、银行、工厂、邮电事业,大力开发各种矿藏。兴办这些事业时,他要求在中国大地上推行资本主义的政策。他又认为要发展资本主义,必须排除各种障碍,在政治上进行一些改革。
“以刑刑之”,就是要采用新的刑法制度。
一百二十二年前,洪仁玕在南京刊布了《资政新篇》,敲响了“向西方学习”的钟声,这在当时的中国,无疑具有启蒙作用,是有进步意义的。
《资政新篇》正如许多人已经指出过的,没有提出土地问题,对西方的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没有深入的研究。尽管如此,洪仁玕不愧是一位有见识的爱国的知识分子。他的《资政新篇》也不愧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探索国家富强的纲领。


第5版()
专栏:出版消息

《日本刑法、日本刑事诉讼法、日本律师法》翻译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朱育璜同志从一九七九年版《分册六法全书》中选译的《日本刑法、日本刑事诉讼法、日本律师法》,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日本刑法》分总则、罪两编,凡二百六十四条,公布于明治四十年(即一九○七年)。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日本政府明令修改刑法典,删去了封建性特别明显的关于皇室犯罪一章和其它一些反动的条文。这次出版的是昭和四十三年(一九六八年)最新修订的刑法。
《日本刑事诉讼法》分总则、第一审、上诉、再审、非常上告、简易程序、裁判的执行七编,凡五百零六条。它公布于昭和二十三年(一九四八年),此后又经过了一系列的修改,这次出版的是昭和五十一年(一九七六年)修正的。它详细地规定了法院管辖制度、辩护制度、诉讼程序、诉讼费用、裁决的执行等问题。
《日本律师法》共十一章九十二条。公布于昭和二十四年(一九四九年),这次出版的是昭和四十一年(一九六六年)修正的。规定了律师的使命、职务、资格、登录、权利和义务、惩戒、罚则,以及律师的各种组织的规定。 (杲文川)


第5版()
专栏:

《实践·认识·真理》将出版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著的《实践·认识·真理》一书,是一九八○年全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的论文选,即将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一九八○年十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发起,在四川乐山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编者从座谈会上提交的论文中,精选了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创见的论文二十六篇,编辑成书。这些论文比较系统地讨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真理的标准、实践的意义、实践的要素、实践的形式、实践的检验和逻辑证明的关系,以及随着控制论、信息论和科学学等现代科学的发展,人的实践和认识产生的新特点等问题。
论文的选择,贯彻了百家争鸣的方针,把有关问题上的几种主要不同观点的论文基本选入,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全国哲学界在认识论研究上的几种不同观点。这些论文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粉碎“四人帮”以来全国哲学界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方面的新成果。
(川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