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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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
李洪才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朱德同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问题,提出了很多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重要观点。这里,仅就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谈几点体会。
朱德同志非常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他曾多次说过: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加速农业的发展,对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都有很大的意义。只要这个基础打稳了,就能推动其它生产向前发展。他还从我国地广人众、资源丰富和历史上就具有多种经营的传统这个实际出发,一向认为我国的农业经济不能只发展单一的粮食生产,必须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早在1955年,他同东北几个省的负责同志谈话时就明确地指出:“农业必须向多种经营发展。”
在五十年代的后期,由于片面追求粮食生产高指标,忽视发展其它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使不少地区的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遭受了程度不同的破坏。朱德同志对这种情况甚感不安。1964年4月,他到四川省视察,看到那里的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破坏较重时,便严肃地指出:“四川是很富的地方,为什么这几年穷了?”“桑蚕、茶叶、桐油等都少了”,“不能只怨天旱,不怨‘跃’掉了。”“这也不准搞,那也不准动,价格也不合理。”他说:“山区粮食生产不出来,可以发展茶叶、桑蚕等经济作物。”
1964年1月至4月,朱德同志到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地区的13个省、市、自治区视察结束回京后,在4月23日写给中央的综合视察报告中,对恢复和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必要性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农业生产……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有些地方,历来就是靠搞多种经营或者以经济作物为主的,如不抓紧恢复,不论对国家和集体都是一个损失。”“只有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发展了,农业才能为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为国内市场和外贸提供更多的商品;同时,公社、生产队才能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用以扩大再生产,反过来又为工业开拓了市场。因此,只有粮食和经济作物、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了,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才能使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起来。”
朱德同志认为,我国是个大国,各地的地理和自然条件都不相同,作物的品种又繁多,发展农业多种经营,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他说:“如果千篇一律,就没有实事求是了。如果全国都搞种玉米运动,就没有因地制宜了。”“应该根据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能种什么就种什么,各县也不要千篇一律。”
朱德同志特别关心发展山区经济。1957年春,他到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地视察,发现这些地区在发展山区经济方面存在一些问题。4月,他在写给中央的视察报告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发展山区经济的意义、政策和方法,提出了重要的意见。朱德同志认为,山区人民的生活是很苦的,山区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只靠农业贷款和民政部门救济还不能解决问题。应该看到,从各方面努力使山区经济获得发展,是当前解决山区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可以收到双重利益。应当采取的政策和方法是:减少经营环节,允许产地基层单位同外贸系统挂钩;纠正收购工作中的“多收少不收”等不合理现象;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行商走贩收购山区物资;恢复过去的山货栈和重点建立加工整理部门;适当调整价格和税收政策;发动群众修筑道路,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只有这样,山区经济才能发展起来,山区的物资才能拿出来,外贸才能有更多的货源,工业原料才能增加。也只有这样,山区经济才能活跃,山区人民的生活才能得到改善。
朱德同志还十分重视发展热带经济作物。1957年1月和1963年1月,他先后两次到海南岛视察,每到一地都认真听取关于热带经济作物生产情况的汇报,并亲临现场仔细察看。朱德同志说,象海南这样的“宝岛”,应以发展热带经济作物为主,不一定要“粮食自给”。1963年3月,朱德同志在写给中央的视察报告中,对如何发展海南岛的热带经济作物提出了重要的具体意见。
朱德同志认为,发展农业多种经营,必须改变统得过死的作法,适当放宽有关政策,用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他提出:
第一、要允许农民富裕起来。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我国在解放前是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经济上贫穷落后,农民的生活很苦。社会主义应该使农民富裕起来,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也只有使广大农民富裕起来,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不但在农业方面打下了较牢固的物质基础,而且还可以促进工业的发展,否则就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困难。朱德同志说:“不要怕农民富,农民没有吃穿,家都顾不了,哪能建成社会主义?”“农民富裕了,经济才能活跃”。
朱德同志认为,那种怕农民富裕起来会出现阶级分化的忧虑是没有根据的。他指出,“阶级分化是由生产资料为谁占有决定的,不是由农民的辛勤不辛勤劳动决定的”。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农民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而富裕起来,是不会出现阶级分化的。
第二、要允许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发展农民的家庭副业,是农民走向富裕的重要途径。朱德同志通俗地说:“农民有钱花,主要靠副业”。1962年5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发言中指出:“农民的衣、食、住、行,光靠正业分点粮食解决不了,一定要靠家庭副业来解决。”他还呼吁:现在“限制家庭副业太死了,要解除禁令!”他还特别强调发展农民的家庭副业对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他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要很好地解决,如果个人没有住房、没有饭吃、没有家庭,集体经济如何巩固?因为生产没有劲了。只有家庭副业发展了,生活改善了,集体经济才能巩固。”
第三、要开放集市贸易。随着农业多种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增加了,单靠国营市场一条渠道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是国营市场的必要补充。朱德同志说:“六亿人民的生意,单靠国家做是不行的,不让个人做点生意,也不让集体做点生意怎么行?怎样把东西拿进来(收购)?又怎样把东西分出去(销售)?”“农贸市场很好,不必怕,有买有卖就活了。”当然,集市贸易“也有它消极和不利的一面”,会出现投机倒把分子。但是,“只要我们做好市场管理和税收工作,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分子,是可以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的。”
第四、要实行等价交换。建设社会主义不能剥削农民,一定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朱德同志说:“要农民把东西拿出来,国家也要拿出东西来,实行等价交换,公平交易,对农民剥削是不行的。”
“剪刀差虽然不可能立即解决,但是,一定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解决。”他还说,国家在收购农民的农副产品时,不能随意压级压价,使农民吃亏。总之,只有实行等价交换,使农民得到好处,农民才能有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
第五、要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在现阶段,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多种经营的发展。1961年7月,他在写给中央的一封信中指出:发展农村的手工业和副业生产,“最主要的问题是要在农业上实行小段包工和建立生产责任制,以便加快农业发展速度,抽出较多的时间参加手工业和副业生产。”
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是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提出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朱德同志关于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我们学习朱德同志关于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感到非常亲切,也具有现实意义。(附图片)
朱德同志1960年在北京参观养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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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历史知识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
唐宇元
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变革的动荡时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这在不同阶级的知识分子中间,就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思想。这些知识分子,是在过去由政府垄断的“官学”被打破、文化典籍流入民间之后出现的“私学”代表人物。他们或者一人一派,或者几个观点接近的人为一派,从而形成几个有影响的学派。主要有孔丘、孟轲、荀况的儒家,墨翟的墨家,老聃、庄周的道家,韩非的法家,惠施、公孙龙的名家和阴阳等六家,如果加上农、纵横、杂,称为“九流”,再加上“小说”即为十家。每一家未必就代表一个阶级,一个阶级也未必就只此一家。又因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每一家往往分化为许多派,甚至派中又因人而异,各具特色,所以有“儒分为八”、“墨离为三”的情况。所谓“诸子百家”,正表示学派林立,群星灿烂。他们所争论的问题,主要是天道观、认识论、名实关系、社会伦理、礼与法以及各种政治学说。每一问题的争论,对立的两方,也并非就是整齐划一,每一方在具体问题上也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这就使当时学说纷纭,思想活跃,人才辈出,即是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各家著作189家”,也未必能把那个时期的各种思想和著作全部包括进去。
当时有一些想图强称霸的诸侯王公,为着他们的政治需要,而盛行养士之风。一些有文化知识的“学士”“大夫”,也就得到较为优裕的生活条件。齐国的“稷下学宫”,就聚集了大批知识分子,其中象宋钘、尹文、邹衍这样的名流有76人,他们受到齐王的“尊宠”,赐为上大夫,住高门大屋,在那里聚徒讲学,著书立说,谈治乱之事,品评政治的得失。在这个学宫里,齐王并非“尊宠”一派,他礼待不同学派的人,让他们发表高见,互相争辩,然后选择对他有用的学说。这曾使不少的学士大夫,包括孟子、荀子在内,愿意从不同的国家,千里迢迢,负笈而来,人数多达千余,形成东方的文化中心。
有了这样的土壤和气候,学士大夫们的思想尽可以驰骋,使各种学术思想得以发展,自成体系,这就是荀子说的“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学士大夫们在这种思无顾虑、言说“放肆”的情况下,自然会有一些思想和主张不合当权者胃口,但当权者对他们也只是采取“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办法,很少有“杀学士”、“起禁锢”的事,加到他们的头上。而学派之间,虽然沸沸扬扬,激烈争辩,“语相抵触”,但也只是靠着各自的论点,相互论难。即是曾为宰辅的惠施,在论坛上也并非颐指气使;即是春秋时期已成为“显学”大宗的儒学,到战国时期,新起的其它学派,也敢于同他们颉颃相辩。所谓“子曰”如何,那是后来的儒学徒裔们,自奉孔子为祖师的口吻。
在百家争鸣中,儒与墨、儒与法、儒与道之间,固然是互相对立,但又是互相摄取。儒家荀子的“礼”,是吸取法家“法”的内容,法家韩非的“道”,是改造道家老子的“道”。后来封建社会的儒法合流,也就是在这种百家争鸣的互相对立、互相吸取的过程中形成的。论敌之间,“其言虽殊”,如同“水火”,互相对立,但互相之间,是“相反又相成”,并非绝对排斥,因此在争鸣中,往往互相启发,促进思想的发展。
百家争鸣到了战国后期,荀子、庄子、韩非各以自己的观点,纵论诸子百家,论长道短,可以说是对各家作了批判性的总结,但这不过是百家争鸣的一种形式,并不能泯灭各家的观点。只是到了后来,随着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结束了先秦一度繁荣的百家争鸣。这是用专制主义的政治手段结束的,而这种手段又是出于秦汉封建中央集权制的需要。当然,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百家争鸣也就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一个并无学术生涯的吕不韦,由他的门客编的《吕氏春秋》,可以说是反映了这一历史趋势。但这部书不是在总结诸子百家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思想体系,而是“兼儒墨、合名法”,将各种学说汇编一起,成为一部杂书,没有能够统一各家的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在历史上促进了思想的发展,开创了许多学术领域,后来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许许多多的思想家、哲学家,所研讨的伦理学、政治学、哲学、逻辑学,差不多都是在先秦诸子所开创的基础上展开的。在百家争鸣中提出的许多思想概念、范畴、命题,也成为后世思想史、哲学史的“胚胎”和思想资料。在百家争鸣中一些学派论辩的逻辑和思维的方式,包括正确的和错误的,直到今天对我们也还有借鉴的意义。在百家争鸣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思想家、哲学家,思想开阔,气象博大。他们留下的丰富典籍,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藏和骄傲,而且在世界文化史上,也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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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理发行业实行计件分成工资好
李建立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不同类型的行业和企业,采用什么样的分配形式,以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辽宁省凤城县理发行业实行计件分成工资的办法,在这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凤城县理发行业实行计件分成工资制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对各基层理发店实行单独核算、按人计件,所得营业收入在集体与个人之间按比例分成。个人分成的比例,则根据各个职工工龄的长短、原有工资级别的高低等条件,规定有一定的差别。
第二,理烫发的收入按比例由职工直接分配一部分后,上缴集体的部分主要用于:国家税收;企业的房租、水电、燃料费支出;劳动保护费用;房屋、设备维修费;总店费用;职工的劳保福利费;副食品津贴和粮煤补贴;个人工具费;预备费和公积金。
第三,对一些具体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例如:(1)实行计件工资制以后,职工虽然不再领取基本工资,但各人原有的基本工资标准仍予以保留,遇有调整工资时,仍可正常升级,以作为今后职工年老退休时计算退休金标准的依据。另外,职工调转工作时,其工资水平亦按基本工资标准介绍。(2)实行计件分成工资制后,如有职工需要离职学习,在学习期间,由总店发给本人基本工资。(3)实行计件分成工资制后,对职工仍实行表彰先进和立功授奖制度。
凤城县理发行业的计件分成工资制是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实行的。据初步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比较,职工人数减少26%,营业收入增长29%,纯利润增长2.65倍。职工的个人收入也增加了。去年第一季度,全体职工每人每月平均标准工资为43元,加上超额奖20元,共得63元。今年第一季度每人每月平均得计件工资70元。实行计件分成工资制以来,理发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都比以前有明显的转变和提高。
由于计件分成工资制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成果直接挂上了钩,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上县人民政府最近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体户开业,增设了一些网点方便群众,现在群众到理发店理发,基本上可以随到随理,或稍候片刻即可理上发。并且,群众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觉得满意的理发员理发。过去那种理发排长队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了。
凤城县理发行业实行的计件分成工资制并不是什么新的发明创造。据老职工讲,这种办法早在五十年代初就曾在理发业普遍实行过。后来,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而被冲掉了。最近,不仅凤城县,其他许多地方的理发行业也都陆续恢复了这种办法,实践证明,效果都是比较好的。
目前实行的计件分成工资制还不够完善,仍需要在实行过程中不断改进。例如,在实行各种形式的分成制度时,对老职工应该注意给予合理的照顾。据与一些老职工讨论,如果规定一些工龄补贴、技术津贴,或者对老职工仍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等办法,使老职工的收入不至于下降,这种问题一般是不难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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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中国蒙古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卢明辉
蒙古族的历史活动,以成吉思汗为起点,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铁骑奔驰,弓舞剑飞,纵横亚欧大陆。在那些岁月里,蒙古族成为世界历史舞台上的主要角色。因此,长期以来,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的历史学家、著述家们,都在探索人类历史上这一时期使人震惊、迷惑的奥秘。
一、关于蒙古史研究中一些争论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前,蒙古史研究的专业队伍人数很少,大约只有一二十人左右,对蒙古史中的一些重要方面,还未充分研究。从五十年代以来,随着蒙古史研究力量的发展壮大,许多方面问题的研究,较前人有了新的突破。近几年来,中国蒙古史学术界,对下列问题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关于蒙古族起源问题;蒙古各部落游牧氏族社会结构和氏族制解体后,蒙古社会是否经历奴隶制的发展阶段问题;蒙古帝国发展过程中多次进行征服战争的性质和目的,战争所起的作用和它给蒙古社会带来的变化;蒙古帝国时期封邑、投下制度和探马赤军问题;蒙古帝国和元朝统治时期,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状况和文化、宗教等方面的演变情况;蒙古族各个时期的历史人物评价问题;蒙古族同其他各民族之间的对立与融合关系;近代蒙古社会变迁和民族运动的发展等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
二、关于蒙古史研究的资料问题 对蒙古史的研究工作,我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汉、蒙、满、藏等典籍文物资料。长期以来,在史料发掘、研究、整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五十年代中期,许多省和自治区对古代北方民族和蒙古族的社会历史做了较为系统的调查工作,并在蒙古史专题研究、考古发掘、文献资料编纂等方面,取得一些可喜的成绩。近几年来,除继续整理编纂汉文档案文献等资料外,对于蒙文、满文老档和藏文、畏兀儿蒙文等方面的材料,也正在逐步发掘和整理。但是,蒙古史研究是个世界性学科,对蒙古史的调查研究工作,不能仅限于国内方面。长期以来,国外的学者作过许多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出版了许多有关蒙古史的论著,这些都是研究蒙古史不可缺少的重要参考资料。近几年来,我国一些蒙古史学者和出版社,在翻译介绍外国蒙古史研究的成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当然,外国论著中的许多观点,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特别是近几年来,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一些学者,在蒙古史研究著作中,做了许多歪曲历史和史实失真的论述,对于这些方面的资料,要采取批判态度。
三、关于加强蒙古近现代史研究问题 加强对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是一项重要的科研任务。目前我国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是个薄弱的环节,从事近现代史研究工作的队伍少,力量弱,其原因是认为搞近现代史研究“风险大”,“难关多”。在近现代蒙古史的研究中,往往是学术问题与现实民族关系问题紧密相关,对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评价,往往容易引起争论。加之蒙古近现代史方面的问题复杂,资料零散,搜集资料也常常会遇到许多困难。这是应当认真对待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四、关于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开展同国外学术交流的问题现在全国从事蒙古史研究的专业工作者约120余人,其中30%左右是蒙古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的研究人员。在他们中间,中青年研究工作者占主要地位。但是,我国的蒙古史研究队伍,同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力量还显得很薄弱,研究面也较狭窄。加强对蒙古史研究队伍的建设,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目前世界上有四五十个国家的历史学者,都在竞相开展对蒙古史的研究,许多国家建立了蒙古史研究的专门机构。逐步加强同国外的蒙古史学者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是十分必要的。今年8月,中国蒙古史学会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学术讨论会,邀请了美、日、西德等国家的少数学者参加,就是为建立中外学者间学术交流的初步尝试和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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