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81-06-12

1981-06-12新闻联播 文字版

加强计划指导,正确利用市场的作用

第5版()<br/>专栏:<br/><br/> 加强计划指导,正确利用市场的作用<br/> 桂世镛 周叔莲<br/> 为了保证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继续顺利地进行,确实有一个如何更好地利用市场的问题。但是,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决不能忽视对经济的计划领导。只有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计划指导下,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限制它的消极作用。要改进和加强计划指导,就要根据各个时期和各种经济活动的不同情况,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确定它们的作用范围、程度和形式。为此,需要考虑一些重要因素,把各种经济活动大体分为三类。根据这种认识,还有必要研究就基本建设、生产、流通和分配等方面如何划具体的杠杠。<br/> 在我国经济调整和改革中,如何加强对国民经济的计划指导,并在此前提下,正确地发挥市场的作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方面,理论上存在着不同认识,实践中也有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想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br/> 利用市场的作用必须加强计划指导<br/>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注意在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生产流通等各个方面采取了初步改革的措施。这对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产需结合,起了积极的作用。整个经济生活比过去活跃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盲目生产、重复建设有所发展,某些产品的议价范围过宽,有些重要物资的收购调拨计划完成得不好。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br/> 有一种意见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关键不在于加强计划指导,而在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他们认为,只要真正让价值规律起调节作用,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某些产品议价范围过宽,正好反映了供求关系对价格的调节作用,应当进一步扩大它们的议价范围,以刺激生产,平衡供需。他们认为加强计划指导会抑制经济的发展。有的同志甚至认为,在我国当前必须利用市场的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是一种空想”,“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人为的强制”。<br/> 我们认为,为了保证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继续顺利地进行,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地发展,确实有一个如何更好地利用市场的问题,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开始,应当坚持下去,把它做好。但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都不能忽视对经济的计划领导。从当前情况看,改进计划工作,加强计划指导,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列宁说:“只有按照一个总的大计划进行建设,并力求合理地使用经济资源,才配称为社会主义建设。”(《列宁全集》第28卷第18页)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设想,在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就可以取消商品生产,一切经济活动都可以用统一计划来具体规定。实践证明,现在及今后一个长时期内我们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是,这决不是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可以不要统一计划,更不是说应该纳入计划的经济活动都不要纳入计划。实践同样证明,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必须按照计划进行。我们主张利用市场的作用,不仅同统一计划不矛盾,而且正是以统一计划为前提的。只有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计划指导下,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限制它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这正是社会主义经济区别于并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表现。<br/>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经济指导工作的方针正确,综合平衡做得比较好,经济发展比较顺利,人民生活提高得比较快,这正显示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后来,因为我们在经济工作中几次犯了急于求成的“左”的错误,计划工作中背离了综合平衡的原则,以及体制上的种种弊病,使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挫折。应当指出,这种错误正是违背了计划经济的要求而决不是计划经济本身注定要犯的。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清理经济指导工作中“左”的错误,提出在计划指导下积极利用市场的作用,正是为了改进和加强计划工作,而决不是削弱甚至否定计划经济。<br/> 为了解决盲目生产、重复建设等问题,也要求加强国家的计划指导。这里当然要正确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但是如果不要计划指导,企图单纯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来淘汰落后,解决这个问题,那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不仅现在还不具备全面调整价格,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条件;而且,既然计划经济有可能正确地有计划地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和行政手段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又有什么理由非要去单纯求助于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和社会震荡呢?<br/> 正确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要求划一些具体的杠杠<br/> 当前应该怎样加强计划指导呢?有一种意见认为,强调加强计划指导就意味着简单恢复过去的一套办法,排斥市场的作用,把什么都管得死死的。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认为,加强计划指导,就是要对国民经济的各种重要活动,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有效的措施,进行有计划的引导和控制。它同正确利用市场作用,决不是截然对立的,也不是把什么都管死,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和各种经济活动的不同情况,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确定它们的作用范围、程度和形式。人们说正确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要划一些杠杠,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个意思。<br/>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对宏观经济活动要加强计划控制,对微观经济活动要充分利用市场调节。这种说法就其基本精神来说是正确的,但是如何说得更确切一些,以免产生误解,还值得研究。我们体会,宏观经济活动指的是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速度、比例、布局等决定经济全局的活动,这些活动必须由国家自觉地有计划地进行指导和控制,这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但在对这类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控制时,也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不断分析研究微观经济活动通过市场等渠道提供的各种信息。微观经济活动通常是指企业的活动,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对这类经济活动要正确而充分地利用市场调节,发挥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这个方向也是正确的。但对一些重要的微观经济活动也必须加强国家计划的指导和控制。因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是要通过企业的微观活动来实现的,如果企业的微观活动离开国家的计划指导和控制,国家的宏观决策就有落空的危险。<br/> 陈云同志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曾说:“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这个构想,当前也是有指导意义的。我们在确定计划指导和控制的范围、程度和形式时,在考虑如何相应地利用市场的作用时,应该考虑以下一些因素。<br/>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状况。一般说来,对于全民所有制经济,计划控制和指导的程度要高一些,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则要低一些,对于允许存在的个体经济则要更低一些。<br/> 第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对于面向全国的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计划控制和指导的程度要高一些,对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计划控制和指导的程度可以低一些。<br/> 第三,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于影响全局的经济活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计划控制和指导的程度就要高一些,对于其他经济活动和产品则可以低一些。<br/> 第四,社会供需的状况。对于重要的短缺物资,计划控制和指导的程度要高一些,对于一般的供求比较平衡的物资则可以低一些。对于某些长线产品,必须在计划上加以严格控制。<br/> 考虑到这些因素,可以设想把各种企业的经济活动大体上分为三类。<br/> 第一类,由国家计划直接控制,下达指令性指标。对有些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是必要的,当然在制定和贯彻指令性计划时,国家也应当认真考虑和正确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尽可能地照顾从事这些活动的单位的合理的经济利益。但是在有些场合,为了保证全局的利益,必须暂时地限制甚至牺牲一些局部利益。这从局部看来似乎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而从全局来说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的。<br/> 第二类,国家只规定指导性计划,着重通过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通过经济立法、经济司法和经济监督,引导企业积极完成国家计划。这类经济活动决不是不要纳入国家计划,而是实行计划指导和控制的方式,同第一类有所区别。它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指导性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针对不同情况,使计划指导更加切合实际,促进经济协调地、生动活泼地发展。<br/> 第三类,国家不下达计划,可以在统一计划允许的范围内由市场调节。这类经济活动受市场机制作用的程度更大,但是,它在总体上仍要受国家计划的控制,受国家政策法令的制约。<br/> 以上三类经济活动,总的发展趋势是,随着应用市场机制的客观和主观条件逐步成熟和完善,第一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将在国家对经济全局不失去控制的前提下逐步缩小,第二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但是,在任何时候,这两类经济活动都要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第三类经济活动只能是必要的补充。而在目前情况下,第一类经济活动还必须占相当大的比例。<br/> 理论界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控制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板块说”,认为计划控制是一块,市场调节是一块,彼此截然分开。一种是“渗透说”,认为计划控制和市场调节彼此渗透,互相胶粘,分不出板块。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根据,但又都不够确切。“板块说”看到了当前不同经济活动受计划和市场的作用的情况是很不相同的,但把计划指导和控制同市场的作用机械地分割开来,忽视了各类经济活动都要努力做到在加强计划指导的前提下,正确利用市场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渗透说”看到了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要利用市场和价值规律,但没有足够重视就计划和市场所起的作用来看,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中确实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类似板块的情况。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民经济各个部分都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利用市场机制,同时它们受计划控制和市场影响的程度又有不小的区别,把这种状况称之为多层次(类似板块)的渗透结合,可能较为符合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实际情况。<br/> 对于如何划杠杠的一些设想<br/> 根据以上的分析,为了加强计划指导,正确利用市场的作用,有必要划一些具体杠杠,以便工作中有所遵循。下面我们就基本建设、生产、流通、分配等方面如何划杠杠提出一些想法。<br/> 关于基本建设。<br/> 国家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总规模,用各种渠道的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都应当由国家计划机关进行统一的综合平衡。为了加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国家必须集中支配一定数量的投资,直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当前国家直接掌握的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应当高一些。大中型建设项目要由国家审批。对于企业用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扩建,国家也必须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控制其规模,引导其方向。例如:明确规定某一时期内不允许扩大生产能力的行业和产品;通过企业改组,组织各种形式的公司和联合体,把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按地区和行业适当集中起来,有计划地用于更新改造;通过银行信贷和税收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等等。<br/> 关于生产。<br/> 企业的设置和重要企业生产经营方向的改变,必须由国家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需要严格控制生产的产品,目前如钢、机床等,也要下达指令性计划,限制生产。对一般供需较为平衡的产品,国家下达指导性计划,主要通过经济手段调节,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组织生产。至于各种小商品生产,一般可以直接由市场调节。<br/> 关于流通。<br/> 重要的短缺物资要由国家统一分配,大宗的需要可以组织直达供应,并逐步建立长期合同制度;零星的需要可以采取总额控制下由物资公司具体分配供应的办法。重要协作关系的变动,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重要产品的价格必须由国家规定,有些产品可以实行议价或协作价,但议价商品的范围和议价的幅度,应由国家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在必要的时候,国家对某些不统一分配的产品,也可实行强制性供货的办法,即指定企业按质按量按时按规定价格向使用单位供应产品。<br/> 关于分配。<br/> 要在确保国家必需的财政收入的前提下,正确确定企业纯收入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包干的基数和范围,改变现在中央财政有赤字而地方财政有较大结余的状况。国家要严格控制工资总额,或者由国家下达指令性指标,或者实行比例控制,例如规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工资增长的比例。国家要合理规定企业利润留成中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制止滥发奖金。<br/> 在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时,管得过严或过宽,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过严会把经济管死,过宽会导致生产建设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正确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践经验进行反复的研究。上面说的这些意见,既不全面,也不具体,甚至难免有不正确的地方,提出来是为了抛砖引玉,经过共同讨论求得比较正确、比较深入的认识。

千方百计把城市蔬菜问题解决好

第5版()<br/>专栏:<br/><br/> 千方百计把城市蔬菜问题解决好<br/> 曹福田 涂平<br/> 怎样搞好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工作?陈云同志提出的一系列意见,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br/> 陈云同志指出:大中城市党委和政府面临着很多重要问题,蔬菜供应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只注意建工厂,不管职工吃的,那怎么行?过去只注意厂房和机器这些东西,没有很好地注意职工的生活需要,对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抓得不紧。蔬菜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问题,其意义决不在建设工厂之下,应该放在建设工厂同等重要的地位。城市的蔬菜供应是件大事,我们要千方百计把这个问题解决好。<br/> 搞好城市蔬菜供应是不容易的。蔬菜是一种季节性很强、很容易腐烂变质的商品,品种要多,又必须鲜嫩。蔬菜作为农作物,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这样就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例如季节性和均衡性(均衡上市)的矛盾,鲜嫩性和易腐性的矛盾,淡季和旺季的矛盾,大宗菜和精细菜的矛盾,等等。要搞好蔬菜工作,就要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在调查成都市的蔬菜工作时发现,他们的蔬菜工作之所以搞得好,就在于指导思想明确,狠下功夫解决了蔬菜生产和供应的上述矛盾,做到供需平衡,略有剩余,价格稳定,稳中有降,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比较满意。现在,成都市蔬菜基地上市量平均每天稳定在90万斤左右,加上农贸市场每天上市15至20万斤,保证了城市人口平均每天一斤蔬菜。此外,每年外调四千万斤鲜菜给其它省市,蒜薹、豌豆尖、韭黄、番茄等精细菜还远销国际市场。<br/> 保证蔬菜供应的前提,就是要生产足够数量的蔬菜。要生产数量充足的蔬菜,首先要有足够的种植面积。在蔬菜基地的安排上,是安排到刚刚够吃,还是略大一点,打上“安全系数”?成都市的经验是略大一点为好。而且,他们选择肥沃的土地作菜地,把蔬菜基地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注意平坝地和丘陵地适当结合,使蔬菜的成熟期交错起来。在蔬菜基地的问题解决以后,有一个合理的种植计划是非常必要的。但计划要由下而上,由农商双方协商来制订。成都市是立足于淡季来安排全年计划的。如果只是考虑旺季够吃,淡季就会缺菜,不够吃。他们这样制订计划,既有群众基础,又有科学根据,近几年实现计划都在90%以上。在产销工作中,农商通力协作,彼此尊重,互相体谅,按合同办事。商业部门既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和生产习惯,又体谅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生产队也既尊重商业部门的意见和销售习惯,又体谅城市居民的要求,努力搞好自己的工作。生产队按计划种植,遇到灾情及时抢种补种,旺季不赶价集中上市,淡季不违背合同上农贸市场卖高价。商业部门不压级压价,不伤菜农,不坐店待货,经常到蔬菜生产基地,向生产队反映市场供销情况,使生产队在种植面积、品种花样、生产措施等方面心中有数,按需生产。碰到歉收,互不指责,互不埋怨。旺季商业部门抓紧外销,多搞加工脱水菜,腌制盐渍菜,积极推销滞销菜,保证菜农收入,减少国家补贴。淡季种菜,成本高,收效低,风险大,商业部门为了鼓励农民在淡季多种菜,对淡季菜采取价外补贴的措施。生产队也为了解决淡季的矛盾,采取“排开播种”,积极种好早熟菜,强种速生菜,做到均衡上市,满足居民的需要。成都市采取这些措施,基本上解决了淡季和旺季、季节性和均衡性的矛盾。近两年来,过去称为最严重的8、9两个月的秋淡,也能做到日平均上市量在85万斤左右,旺季的日上市量也稳定在100万斤的水平上,基本上实现了淡季不淡、旺季不过旺的要求。<br/> 在蔬菜的供应上,提倡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见面,把中间环节减少到最低限度。成都市在解决蔬菜供应时,比较注意这一点。为了减少蔬菜供应的中间环节,他们对过去的统购包销的办法进行了改革。菜店和生产队直接挂钩,蔬菜不需经过中间环节就送到销售菜店,从前年开始在部分社队试行自产自销,同时办好农贸市场,调节蔬菜的生产和流通。在价格上,认真执行“优质优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处理品质比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这样一来,在蔬菜旺季时,菜农愿意把菜蓄在地里,分批采摘,陆续上市,不少品种变集中上市为越季供应,有的品种还做到四季常鲜,供应不断。他们还实行了灵活的幅度价,运用价格,引导农民按照消费需要提前或推迟上市,避免旺季烂菜、旺过脱销的现象,促使全市七十多个品种、二百八十多个品名的蔬菜及时地供应城市,使居民能够经常买到鲜嫩的蔬菜。<br/> 从成都市的情况看,只要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蔬菜供应问题并不难解决。

关于历史研究方法论的一点看法——读《反杜林论》哲学篇札记

第5版()<br/>专栏:读书札记<br/><br/> 关于历史研究方法论的一点看法<br/> ——读《反杜林论》哲学篇札记<br/> 沈志华<br/> 恩格斯在揭露和批判杜林的思想体系时,首先抓住了他的方法论,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杜林认为,在哲学研究中,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的原则,即一般的世界模式总是走在前面;而哲学研究的真正对象,即应当运用这些原则研究的对象——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则按其从属次序跟在后面。这就是杜林的“原则在先”的方法论,即从原则出发的研究方法。与此相对立,恩格斯认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反杜林论》第32页)<br/> 从根本上说,历史研究同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一样,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即从史实出发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和从原则出发的历史唯心主义方法论。本来,随着建国以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史学界的普及和提高,人们是可以逐步掌握正确的方法论的。可是,历史往往捉弄人,在我们的史学研究中,历史唯心主义方法论竟在一段时间内占据了统治地位,比如从主观政治目的出发,把历史变成一部供政治家使用的例证和插图的汇集。但是,抽象的原则,甚至也经实践证明是真理的那些“原则”,是否就可以成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呢?作为普遍真理的马克思主义能否成为走在历史研究前面的原则或模式呢?就人类思维方式的发展而言,马克思主义是伴随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科学的思维方法,是对一切曾经在历史上出现过的具有某种合理性的思维方法的继承和总结,是迄今为止人类最高的思维方式。恩格斯明确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杜林的走在研究前面的“原则”与恩格斯、列宁的作为研究的指南(或方法)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不难理解的;前者是为研究的具体结论预先设计或提供的模式,而后者不过是为研究者探究具体结论而提供的指导方法。<br/> 既然原则来自实践,那么当能够确定原则已被实践的发展抛在后面的时候,就应该根据实践的新发现去修改原则,而不是拘守原则。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思维方式本身也同任何事物一样是不断发展的,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br/> 至于某些具体方法能够在历史研究中应用到什么程度和范围,当然是可以讨论和试验的,但是我们决不能一看到某种新的研究方法,就斥之为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就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所不能容忍的。这至少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苏联五十年代对控制论进行批判和排斥所导致的恶果,是很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br/> 马克思主义只是为我们提供了进行科学研究的思维方法或指南,“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它,那末,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反杜林论》第88页)<br/> 总之,一方面我们必须记住,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进行历史研究必须掌握和运用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要求的历史研究的客观性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记住,同样是马克思的教诲:“在历史科学中,专靠一些公式是办不了什么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0页)忘记了这两点,即使我们踏进历史科学的门槛,恐怕也难以走出这气象万千、变化莫测的迷宫。<br/> (摘自《社会科学战线》198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