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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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善于明辨干部的是非功过
  本报评论员
近来,在一部分关、停、并、转的单位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大多数干部以主人翁态度坚守岗位,带领群众维护国家财产,善后工作有条不紊,为把国民经济转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做了贡献,立了功。例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化工七厂决定停产并厂以后,党总支会同行政领导作出具体布置,干部同群众一起,精心保养设备,清点管理物资。九个月后工厂合并时,价值480万元的固定资产完整无损,账物相符。
另一种情况是,少数干部玩忽职守,对设备和物资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甚至开门揖盗,浑水摸鱼,乘机捞一把,使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河北衡水地区铁厂“下马”期间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现在,群众中有个强烈呼声: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调整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考核,掌握他们在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时的表现,对他们做到是非分明、功过分明、奖惩分明。这一要求很值得重视。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待干部是非不明、功过不分、奖惩不公的情况,并不罕见,经济调整中有,其他工作中也有,基层单位有,领导机关也有。这类现象,尽管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程度也有深有浅,但它说明,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那种混淆以至颠倒干部是非功过的流毒,仍然是今天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障碍。这个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正确地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干部政策。
我们对干部的考核了解、选拔任免、表扬批评、升降奖惩,都是在执行党的政策,都是为着充分发挥干部中的积极因素,限制和克服消极因素,以便团结一致地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政治目标而斗争。不明辨是非功过,就会偏离正确的政策,压抑和挫伤干部的积极因素,助长消极因素。三国时代的诸葛亮,带兵理政,治乱创业,十分注意对部属“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这位一千多年前的封建政治家在用人方面尚且如此讲求是非、功过,赏罚分明,难道我们共产党人不应当比他高明吗?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为了充分地发挥广大干部建设四化的积极性,分清历史上的是非功过是十分重要的;但仅仅停留在这里还不行,必须对干部的现实表现做到是非清楚,功过分明,奖惩得当。这样,干部的精神面貌就会更加振奋,四化急需的优秀人才就会大批涌现出来,人民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更有信心,进一步实现经济调整和政治安定的任务也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我们怎样做好这项工作呢?
坚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实绩,作为判断干部是非、功过,进行奖惩的主要标准。工作性质和职责千差万别,对干部的具体要求也应有所区别,但是,他们怎样在本职岗位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取得哪些实实在在的成就,则应当是一条共同的主要标准。离开了这一条,就难以正确区分和对待人们的是非功过,也难以正确决定奖惩。
有的同志不能正确对待干部的是非功过,其原因常常同这些同志的思想、政治路线不端正有直接关系。比如说,我们有些干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忘我工作,富有创造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批评、抵制错误倾向,他们虽然也偶有失误,但能严格要求自己,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这样的干部,比起那些自诩“一贯正确”,尽说空话、大话,不务实事,一有风起就东摇西晃的人,显然要强许多倍。按理,对前一种干部,完全应当肯定其是,记录其功,予以褒奖。可是,当有人用“左”的、右的观点或其他错误观点看待这些同志时,是就会变成“非”,功就会变成“过”。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颠倒,显然会伤害干部的积极性。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清除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努力把握好区分干部是非功过的标准,以保证党的干部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有些同志明明知道区分干部是非功过的正确标准,但做起来往往走样,其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囿于成见,一叶障目;有的是从个人恩怨出发,感情用事;有的是派性作祟,另眼看人;有的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有的是不负责任,轻率定论;有的是上当受骗,失于轻信;有的是怕“得罪”人,采取自由主义态度。可见,实事求是、公道待人这句话,讲起来不难,要真正做到就不那么容易了。既然我们要在干部政策方面彻底拨乱反正,就非坚持原则不可,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同志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经常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坚持和发扬无私无畏、刚正不阿的精神,敢于扶正去邪,讲公道话。否则,就是失职。他们所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委就有责任过问,根据不同情况给以批评教育。不然的话,他们管理的干部的是非功过难以分清,党的干部政策难以得到正确的贯彻和落实,甚至可能出现新的冤案。
如果说,前一时期纠正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历史上的是非功过,是不可阻挡的;那么,今天在执行新的历史任务中,正确对待干部现实的是非功过,也是人心所向,不容忽视的。希望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以身作则,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善于明辨是非功过,敢于纠正混淆是非、颠倒功过的错误,为进一步搞好干部队伍的建设,保证实现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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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他们对不正之风毫不留情
  ——记宜昌市劳动局调配科三名年轻的共产党员
今年3月上旬,在湖北省宜昌市传播着这样一条“新闻”:市劳动局调配科受到市委通报表扬了。
宜昌人对这件事感到新鲜,是有一定道理的。一年多以前,这个科是全市的“热门”。有人形容当时的情景:送礼的踢破门槛,拉关系的成群结队。
现在的情景如何呢?
1979年8月,中共宜昌市委根据广大群众的呼声,开始从组织上整顿调配科。当时年仅31岁的蒋维群担任了调配科科长,以后又相继调来了两名年轻的共产党员:胡明彪、李志诚。他们来到调配科以后,亲眼看到请客送礼的歪风象瘟疫一样腐蚀着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从别人犯错误的教训中悟出了一条道理: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人民信得过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定要从抵制请吃送礼等不正之风开始。不久,蒋维群特地建立了一个“拒礼本”,把送礼人的单位、姓名,送礼原因、品名,以及退礼的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下来,以便分析问题,改进工作,同时也鞭策自己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胡明彪、李志诚两位同志也跟着这样做。他们按照党的《准则》的精神,给自己具体制订了“三不”制度:请吃不到,送礼不收,违背政策的事不办。从去年1月到今年3月,他们三人共拒礼72起,其中有电风扇、尼龙蚊帐、毛线、毛衣、点心、烟酒等几十种礼品,折合人民币近四百元;拒吃24起,仅今年2月4日就拒绝了14个单位和个人的登门请吃和电话的邀请。
有一次,胡明彪等同志到几十里外的一个部队驻地去招工。为了不给部队增添麻烦,他们就住在条件较差的地方招待所里。部队领导派人去请,他们没有去。招工几天,他们没有抽部队的一支招待烟,没有吃一顿招待饭,给部队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去年国庆前夕,部队给小胡等人送来一些苹果。当时小胡不在家,送苹果的人为了让他家里的人把苹果收下,故意说是小胡托人买的。小胡回家看到苹果,好不容易打听到送苹果的人,坚持把钱交给了部队。这个部队的同志说:“我们到过很多地方,象你们这样不拔一毛的还没有见过!”
有一个比较调皮的青年,分配工作时,一直没有人要。蒋维群等同志反复给招工单位做工作,使这个青年终于走上了工作岗位。这个青年第一次领到工资以后,为了感谢蒋维群的热情帮助,买了30个皮蛋送到小蒋家。小蒋没有接受。第二次他买了几斤香柑给小蒋的孩子送去,又被谢绝了。他想可能礼物太少了,等拿了奖金再去重谢。这年年底,他真的被评上了先进,得了奖金。他高高兴兴地买了几瓶好酒和其他礼品,来到小蒋家,一见面就说:“这一次我的礼物是用奖金买的,你一定要收下!”小蒋还是没有收,并向他讲了不应当接受礼物的道理,使这个青年十分感动。他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们是真心不收礼,我只有好好工作来报答你们的关心!”
调配科的同志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经常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家庭成员,取得他们的支持。他们给家属规定了不拉关系,不许愿,不干预工作,不收礼物。胡明彪有一个远房亲戚,为了女儿能分配一个好工作,趁小胡不在家的时候,给他爱人送去一些苹果和鸡蛋糕,小胡的爱人当时考虑是亲戚,不好推辞就收下了。小胡知道以后,批评了爱人,把礼物退回去了。
劳动调配科掌握着招收工人、调配调剂职工的大权,有求者甚多。蒋维群同志经常提醒自己和同志们,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只能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决不能作为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手段。在工作中,他们坚持按党的原则办事,不徇私情。蒋维群有一个表妹在山区县里工作,很想调回宜昌。舅妈和表妹多次来找小蒋。舅妈说:“你是科长,只要一句话,你表妹就可以调回来。好歹帮这一次忙吧!”小蒋说:“正是因为我是科长,就更应该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去年市里某局为一个工厂领导干部开假证明,要把他在外地工作的儿子调进宜昌。调配科的同志经过调查,查明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就坚决顶着没有办。去年一年,他们先后发现了十起在招工中弄虚作假,涂改户口的事,坚决抵制,受到了市委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扬。同时,也遭到一些人的非议和责难。有人说,这几个年轻人就是“不通人情”,“不进油盐”。调配科的同志坚定地说:“这样的‘人情’不能通,这样的‘油盐’不能进”!
这个科的同志,对不正之风毫不留情,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却时刻挂在心上。有时为了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找到工作,或者帮助一对“牛郎织女”搭好“鹊桥”,他们到处奔走,直到问题完全解决。宜昌市纺织机械厂老工人赵一鹏的女儿高中毕业以后,因为眼睛近视,一直在家待业,全家人都很着急。调配科的同志知道以后,先后到几个单位去联系,最后给她安排在土产日杂供销社工作,免除了老赵父女的一桩心事。这样一桩桩、一件件的好事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着,人们称赞这个科的同志是人民的好勤务员!
本报记者 龚达发
本报通讯员 黄大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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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青年工人林常文勇斗劫车犯
  共青团大连市委命名他为“优秀共青团员”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林常文勇敢同罪犯搏斗,帮助公安人员破获了一起重大行凶劫车案件。
今年3月19日下午,两个自称从沈阳来的青年,乘坐林常文的汽车到星海公园去。林常文把车刚开到星海公园门前,这两人凶相毕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顶着他的肋部,并用绳索勒着他的脖子,逼他把车开往旅顺。面对罪犯行凶劫车,林常文临危不惧,猛然侧身反夺匕首。搏斗中,他的双手被割伤,皮肉外翻,鲜血喷涌,但他忍痛紧紧把匕首压在身下。罪犯更加凶狠,准备用绳索勒死他,然后夺车逃窜。林常文一边紧紧拉着脖子上的绳索,一边奋力踢破车窗玻璃,以引起群众注意。人民警察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两名仓惶逃窜的罪犯,不久便被擒获归案。经查明,这两名罪犯是大连起重机厂和大连酸泵厂的工人,这次劫车的目的,是准备到旅顺作案后外逃。
大连市人民政府4月9日召开表彰大会。会上,市总工会宣布给林常文记功,团市委命名林常文为“优秀共青团员”,并授予他“临危不惧、勇斗罪犯的好青年”称号。 王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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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庆市大阳沟派出所二十多年来,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公安系统和市、区的先进单位。1980年被公安部授予“模范派出所”的光荣称号。这是派出所户籍民警和青少年一起办学习园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教育工作。 新华社记者 刘诗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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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保护国家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公证处
  ——北京市公证处见闻
中断多年的公证工作恢复了。最近,在访问北京市公证处时,有关同志给我们介绍说:“公证机关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专门机构。它是一种非诉讼活动,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公证处才成立一年多,只有二十余名干部和工作人员,几间办公室加起来还不到60平方米。一年来他们接待来访六千多人次,办理公证手续四千二百多件,公证发往的国家和地区有62个。这些公证业务一般都是证明学历、经济合同、继承身份关系、房屋买卖、死亡、遗嘱、文件的签名和盖章属实等等。由于恢复公证业务时间不长,目前大量经办的还是涉外公证业务。例如,为出国留学、工作的人员提供学历证明,办理我国公民在外的遗产继承权利的证明,以及在中外合资经营中提供营业证明、声明书和授权书的证明等。这些公证业务,从一个方面保护了我们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办理公证一定要立足于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保护我国公证事业的信誉。公证处的同志讲了这样一件事:去年,我国有关方面与百慕大伊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合资经营一座现代化饭店公司,并向北欧联合银行贷款7,200万美元。在谈判中,北欧联合银行要求出具三份公证书方可贷款,一是证明饭店公司业经我国政府批准和注册登记,二是证明饭店经营收入主要是外汇,三是证明饭店将以外汇偿还贷款。北京市公证处在接受申请后,经过详细分析研究,认为,第一个要求完全合理,可以出具这一事实的证明,而第二、三两个要求,已经超出了公证的业务范围,公证处不能成为他们收入主要是外汇和用外汇偿还贷款的担保人,否则就违背了公证原则。但是,为了保证谈判继续下去,公证处除了及时开具第一项证明外,还积极建议,由该饭店作保证书,再由公证处证明董事长签字属实。这个建议被对方接受了,使谈判顺利进行。不久,这个饭店公司与北欧联合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业务进展顺利。这样,既不影响有关方面业务的开展,又维护了公证的事实性和合法性。
近年来,随着侨务政策的落实,从国外寄来不少信件,要求办理公证证明。这些来信一般内容简单,对所证事实很少提供线索。但是,大家觉得,办好这些证明,不仅能保证他们在国外的正当权益,而且体现党的侨务政策。所以,公证处的同志们坚持深入细致的调查,尽最大可能办好国外来信申请办理的公证。去年,旅美华侨杨梅伯来信,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信中只说,她携子女于1948年离京,原住北京王府井大街小甜水井2号。可是,公证处同志查遍当时的户口登记,都未查到这一住户。他们并不罢休,又把1948年前后在该地居住过的七户抄录下来,去公安部门查找他们现住址,再通过这些住户了解杨家的情况。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杨梅伯已离婚的弟媳,从她那儿证明了杨梅伯的来信属实,及时出具了她一家亲属关系的证明。杨梅伯的另一个弟弟也因此得知姐姐还健在,兴奋地前来公证处打听通讯地址,姊弟俩分离32年后又取得了联系。他们在激动地倾诉离别情怀的同时,由衷感谢公证处使海外侨胞感到了祖国的温暖。 晓渡
 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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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深入实际搞调查 掌握审判主动权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
本报讯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为了有效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结合办案对农村社队企业在经营管理和签订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逐渐掌握经济案件审判的主动权。
这个法院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打破坐堂办案的习惯,先后走访了各公社工交部门和许多企业,对全区357个社队企业的生产品种、产销门路和经营管理等情况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调查,分类排队,发现经营较好的企业有126个,企业亏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有180个,用不正当手段搞歪门邪道的企业有51个。有的企业抓富心切、滥用“能人”,让坏人钻了空子;有的买空卖空,骗取财物,搞投机倒把;还有少数企业签订假合同,非法渔利。大淑公社新兴大队成立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钢窗厂,从外地骗取了10车皮石棉瓦,价值14万余元,同外地签订假合同13份,金额达130万元。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法院积极建议领导部门和有关企业端正企业方向,加强经营管理,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整顿,堵塞漏洞,清除隐患,取缔各种假合同和其它违法活动,还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由于他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搞好经济案件审判创造了有利条件。
现在,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正同检察、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运用法律武器,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同时,注意做好企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
詹恒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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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工作高标准 生活低要求
  ——记钦州军分区司令员李筱平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军分区司令员李筱平,是1939年入伍的老同志,1979年3月到地处中越边境的钦州军分区任司令员。这里边防线长,生活比较艰苦。他经常对老伴说:“国家有困难,匹夫当有责。咱工作要高标准,生活要低要求。”
去年3月中下旬,他来到上思县检查民兵工作。县武装部的领导同志考虑到李筱平是到任后第一次来本县,便杀了一只鸡作加菜。李筱平领了他们的心意,但却没动一块鸡肉。他说:这个地区离内地远,人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我们切不可脱离群众。为此,他特地规定:不论到什么地方,决不要事先打电话通知。中秋节这天,他到合浦县公馆公社时,已过了开晚饭的时间。饭堂准备为他重新炒菜,他坚持不让,只花一角钱买了一份青菜豆腐下饭。后来,他转到海滨的营盘公社检查工作。这里有晒干去壳的上好大虾仁,有色味俱佳的干鱿鱼和墨鱼,价格比市价便宜一半。随行的机关干部知道李筱平同志就要回北方老家探亲,劝他买些带去,都被他婉言谢绝了。
按军分区的规定,领导干部到南宁开会可坐小车。李筱平去年四次因公去南宁,都是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去年8月,他和政委以及顾问组长一同去南宁参加广西军区党委全会,管理科已安排了小车。李筱平考虑到开会时间长,中间放空车回来太浪费,便与其他两名同志商议,决定同坐长途公共汽车到南宁。在他的带动下,钦州军分区10个部以上的领导干部,去年有13人次到南宁开会,都坚持乘长途公共汽车往返。
本报通讯员 曹光雄
本报记者 冯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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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族的入赘风习
广西桂西壮族地区还保存着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习,特别是边远山区的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和自治县更为盛行。所谓“入赘”,就是男子“嫁”到女子家去。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时,便大胆向女方吐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即可“入赘”。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三亲四戚,远近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当晚,家中大放灯烛,请族中长者给入赘青年排行,女儿排行老几,女婿也排行老几。从此,他就被视为岳父母的儿子。
“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到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推选他为大队、生产队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入赘男子有财产的继承权,并且可以另娶媳妇。
壮族的这种风习,没有“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据《民族团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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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族姑娘赶制节日穿的蒙古靴。
新华社记者 白斯古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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