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献给人生意义的思考者
《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
1980年春,《中国青年》杂志开展“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的讨论,引起了青年们强烈的反响和各方面的关注。即将出版发行的《中国青年》1981年第六期发表编辑部文章,作为讨论告一段落的总结。现在摘要转载于下。
——编 者
应该怎样认识人生?怎样才能使青春放出光彩?当代中国青年在倍加认真地思考着这一重大课题。八十年代第一个春天,由潘晓的信所引起的“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的讨论,牵动了千千万万青年的心。投来稿件的,有全国各地工、农、商、学、兵和党、政、工、青、妇等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青年、团员和青年工作者以及成年、老年同志,还有港澳同胞和大洋彼岸的青年朋友。六万件信稿里,跳动着青年们渴望为祖国四化大业贡献才智的赤子之心,洋溢着青年们探索真理、追求理想的激情。
重新探索人生意义是历史的需要
为什么广大青年会如此热切地要求重新探索人生意义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回顾刚刚过去的那段历史,了解这代青年成长的特殊条件,也有必要正视今天的现实,弄清新的时期在这方面向人们提出了什么新的课题。青年们和整个民族一样,在经过痛苦的时代反省之后,终于唾弃了现代迷信和它衍生的“最大的‘公’就是‘忠’”一类的人生教义。但是,为了使我们的民族不再重陷深渊,自己不再被人愚弄,青年们深入思考的,就不只是十年浩劫中的哪些东西应该唾弃,而且渴望着弄清楚:它们究竟是怎样发展来的?
历史,有自己的延续性。正如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我们党总结历史教训时,由“十年”追溯到“十七年”一样,青年们对人生意义的探求,也要求有一个同样的历史的追溯和清理。
噩梦初醒的思考,要求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重建人生信念,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一个原因。
1976年10月,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但是,十年浩劫的后遗症并没有消除,“左”倾思潮也没有在庆祝胜利的鞭炮声中就此消失。由于青年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当代社会的种种矛盾,比较突出地、集中地反映在青年身上。这些矛盾不容易解决。而青年囿于自身的弱点,又往往不善于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这些矛盾。
不少青年心中充满了光明与黑暗、苦闷与追求、彷徨与抉择的斗争。他们渴望在人生的探索中找到实实在在的精神支柱,找到可供遵循的正确的行为准则。
现实社会的客观矛盾,实际生活中的种种难题,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二个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很多方面排除了“左”的思想的羁绊,着眼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这些做法,同多年来流行的把正当的个人利益混同于“个人主义”,把积极的个人进取精神批作“资产阶级思想”的“左”的思想,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冲突,同样向青年提出了一个必须解答的人生课题:是用那种“左”的思想情绪去否定新政策和在新政策下激励起来的人们的进取心?或者是用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错误思想来对待新政策?还是面对新政策、新实践,重新审视现存的种种观念,在科学的基础上对它们采取或者肯定、或者否定、或者修改、或者作新的理解的不同态度?
面对变革,怎样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三个原因。
人生意义的讨论是思想解放运动激起的浪花。以真理标准的讨论为起点的思想解放运动,对青年一代是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启蒙。它推动着青年一代去寻求人生意义的科学答案。
正确认识“人的价值”
在这次讨论中,许多青年不约而同地对“人的价值”问题进行了探索。
“社会应重视‘人的价值’,集体应重视‘个人价值’,个人应自觉地按照社会需要提高‘自我价值’。”
这种认识,来自对于现实社会的痛切感受和深刻思考。
新中国的建立和随后进行的土改、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使中国人民从阶级剥削和压迫下解放出来,从“非人”变成了“人”。我们党的宗旨,当时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出发点十分明确,是不断地提高人民的政治地位和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可是,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思想作祟,对许多事情的出发点、目的性的认识模糊起来了。
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是什么?怎样对待正当的个人利益?怎样对待青年健康的爱好、志趣和发展自己才能的愿望?
由于“阶级斗争为纲”逐渐取代了“人民的需求高于一切”,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越来越遭到忽视。特别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在现代迷信的笼罩下,领袖被从人抬高为神;而与此相对的是,亿万人却被从人降低为“工具”,丧失了自己的尊严和意志,在“神”的面前自轻自贱,而且互轻互贱。林彪、“四人帮”利用“文化大革命”实行残酷的封建法西斯专政,肆意践踏人民的权利,使人不成其为人。
青年一代和父辈一起经受了历史的灾难,又面对现实的矛盾,所以,毫不奇怪,“人的价值”问题,成了震撼他们的心灵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许多人习惯于把“人道主义”、“人性”和“人的价值”等等与“人”沾边的词,当作资产阶级的或者修正主义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马克思主义从来是重视“人”和“人的价值”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努力满足每个人正当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逐步创造使每个人全面发展其品格、才能、体力和多样化的个性,成为社会真正主人的客观条件。
有的青年提出:“怎样才能实现和提高‘自我价值’?”我们认为,关键是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努力使“自我”与社会达到和谐统一。
要求社会承认“自我”,要求发展“自我”,这是合理的,积极的。但是,如果认为“只有自我才是绝对的”,甚至认为“整个社会在觉悟的个人面前显得多么渺小、可怜”,那就走向了另一极端,歪曲了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生存、独立、自由和发展,“自我”离不开社会。“自我”就是在社会中形成和发展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高,必须从社会获得客观条件,而又以为社会的需要服务为途径。把“自我”绝对化,藐视社会的观点,就是把个人与社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至把个人凌驾于社会之上。这也就是把一己的“自我”凌驾于亿万个其他人的“自我”之上。青年们说得好:个体只有在为整体的奋斗中,才能得到彻底解放。“我”的“价值”,是由“我”对他人和社会的意义决定的。那些为人民作出贡献,推动社会加速前进的人,他们的“价值”将会永远铭记在老百姓的心头或载入史册。
在为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事业奋斗中,实现和提高“人的价值”——这应该成为科学人生观的出发点。
科学地看待“公”与“私”
青年们在讨论中也探索了“为公”与“为私”的关系问题。这确是人生观的一个中心问题。
讨论中出现了两种有代表性的不同观点:一种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社会)”;另一种是“‘为自我’又岂能‘为他人’”,完全否定“为自我”。怎样看待这两种观点呢?这就有必要先分析一下“公”与“私”的基本关系。“公”与“私”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中,在不同的条件下,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不同状况。这里讨论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公”与“私”的关系,首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因为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德意志意识形态》)
这就是说,不应把“公”看成可以脱离“私”而独立存在和发展的东西,“公”和“私”的对立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公”与“私”不断地相互转化:“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公”与“私”就是这样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毛泽东同志也说过: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
在基本上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公”与“私”的统一不再局限于主要是同一个阶级的范围内,而是扩大到全社会(除少数敌对分子外)。比如:人们需要改善自己的生活,千百万“个人”的这种“私人利益”,产生出了“国家需要富强”这种“共同利益”。个人为了改善生活而积极劳动,为社会创造了又多又好的产品,也就增进了共同利益。社会财富多了,反过来用以改善社会各个成员的生活,谁劳动得好还可以多得到改善,共同利益就又转化成了个人利益。正由于“公”与“私”在基本方面的统一性,因此,“为私”与“为公”在一定条件下是统一的。
其次,“公”与“私”又存在着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分裂的甚至对立的。“公”与“私”的统一性只是在于“公”从根本上和全体上代表了“私”,而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代表着每一个个别的“私”,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公”与“私”的矛盾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是避免不了的。而路线、政策上可能出现的缺点、错误,制度上某些不合理、不完善之处,领导者的官僚主义、不正之风,以及某些个人错误理解公私关系、要求实现不合理的“私”,等等,都会人为地扩大、加剧“公”与“私”的分裂和对立。正由于“公”与“私”存在着矛盾,因此,“为私”与“为公”在一定条件下是矛盾的。
如果我们承认“为公”与“为私”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那末,“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社会)”和“‘为自我’又岂能‘为他人’”这两种观点,就都只分别反映了一个方面,而与另一个方面发生抵触。所以,它们虽然各有一定的道理,但总起来说,都是不全面的,不科学的,不应作为我们遵循的原则。
社会主义社会的原则,就是把“公”和“私”合理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不应该以“公”抹杀“私”,也不允许以“私”损害“公”。但是,“私”应当服从“公”,“小公”应当服从“大公”。
根据现实社会中对待“公”与“私”的态度,大致可以把人生观区分为三种层次。
第一种,高层次的。明确地把“公”放在首位,把共产主义事业看成最大的“公”。在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时,自觉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公而忘私,必要时不惜为“公”牺牲一切,直到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它以保尔的那段名言作为人生信念,以雷锋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作为人生态度。这是革命人生观。
第二种,中层次的。基本上也能把“公”放在首位,但有时对“私”考虑较多。当“公”与“私”发生对立时,可以按照法律、政策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牺牲一定的“私”,但有时容易在先公后私和先私后公之间摇摆。它的基本守则是:“奉公守法,勤恳劳动,养家活口”。具有这种人生观的人较多。
第三种,低层次的。目中无“公”,唯“私”是图。把“私”理解成自己任性的欲望,不管要求是否合理,手段是否正当,后果是否有害。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它的信条是:“对我有利的就是好的”,“不捞白不捞”,“不占便宜等于吃亏”。这是极端利己的人生观。
我们青年应该对上述三种人生观采取不同的态度。
对于极端利己的人生观——唾弃和斗争。青年们应该同它划清界限,向它进行斗争。对于受它影响的个别青年,则要耐心教育,把他们拉上正道。
对于中层次的人生观——承认和超越。我们承认它在现阶段社会条件下有存在的合理性,不要完全否定它。否则,就可能挫伤相当数量青年的正当的个人进取心。但是,又要看到它的局限性,看到它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同“公”发生冲突。目前有一部分青年对“公”不够热心,对“私”比较感兴趣,这跟十年浩劫中假“公”害人有很大关系。我们理解这些青年的心情,但不能同意他们的看法。不能由于上过江湖骗子的当,就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医生。问题的关键是,应该认真识别真假。共青团员和一切有上进心的青年,应该超越这种人生观,并且带动别的青年超越它。
对于革命人生观——信奉和推广。我们青年应该在科学认识和积极实践的基础上,逐步确立革命人生观。并且热情地宣传、推广它,促使更多的青年自觉自愿地选择它,实践它。
在振兴祖国的奋斗中开拓人生之路
革命人生观必须建立在科学地认识社会和能动地改造社会的基础上。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新旧交替的大变革时期。一方面,科学的、民主的、进步的新事物每日每时都在萌芽、生长;另一方面,愚昧的、专制的、倒退的旧事物又在顽固地企图阻挡历史的步伐。我们既要看到前进道路上有困难、有风险,须要付出代价;但又必须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正确的路线、方针为我们指明了胜利的方向,时代的主流不可逆转。
中国要富强,民族要兴盛,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一条。实行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二条。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搞好党风,这是民心所向、党心所向的第三条。这三股潮流,正在汇合成为汹涌澎湃的历史潮流:要建设一个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中华。
怎样认识今天的社会现实?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我们的社会还有弊病,但同时存在着同弊病作斗争的力量,这种力量已经占了上风;我们的社会还有黑暗,但光明毕竟占主导地位,光明面正在扩大。
科学地认识社会,是为了找到前进的路标。对人生意义的真切理解,还需要投身于创造和改革的社会实践。彷徨、苦闷对于麻木僵化是一个进步,但还不是真正的觉醒;真正的觉醒,还需要从彷徨和苦闷中走出来,奋起投身到千百万创造者与革新者的行列之中。对于社会弊病和贫穷落后,我们不应该只是叹息、不满,还要去消除它们。我们要在党的指引下,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卷起袖子实干。新中国的未来,取决于我们这一代青年的素质和面貌。我们要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新一代。我们也热切地期望和呼吁,整个社会能为青年的成才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八十年代的中国,已经拉开了新时期的帷幕。在这场除旧布新的伟大斗争中,年轻的朋友,急流勇进吧!投身到历史前进的潮流中去,做新时期建设的生力军,改革的促进派,安定团结的模范,振兴民族的中坚。人生的真谛,不在“自我归宿”中;“自我”的实现,应该在振兴祖国的神圣事业里!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保尔的一段名言,它曾经激励了千千万万人。今天,我们重新把它抄录在这里,赠献给八十年代探求人生意义的青年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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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要增强党性观念
李德章
个性,人皆有之。但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个性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性,即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绝不允许个性凌驾于党性之上。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有的党员置党性于不顾,好逞个性。
比如,对于组织的决议,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嘀嘀咕咕拒不执行;只听得表扬的话,听不得批评的话,一听到批评就说是“整人”,甚至起身就走,连党的组织生活也不过了;个人的要求达不到,就向组织闹意气,消极怠工,甚至动嘴伤人……。如此等等,不仅妨碍了党员本身的思想修养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而且涣散、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给党的风气带来了危害,在群众中影响很不好,亟需引起我们重视。
我以为,为了端正党风,党组织应该对党员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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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切莫为搞不正之风的人“说情”
贺全
每当谈及党风不正,谁都觉得不纠正不得了。可是,也有少数同志却为搞不正之风的人“说情”、开脱。
比如,要调查一个同志的不正之风的问题时,有些同志以“群众揭发的问题不真实”替他捂盖子,有的以“对人的问题要取慎重态度”为他设一道防护墙,有的则以“此人不会搞歪门邪道”为他打保票。经过这么一“搅”,就把问题搅乱了,有问题也很难查清。再如,在处理不正之风问题时,又有些同志用“是林彪、‘四人帮’破坏党风造成的”说法为他减轻错误,有的以“此人一贯表现不错”给他脸上贴金,有的以“领导也有责任”为他开脱。结果,该教育的受不到教育,该批评的得不到批评,该处分的无法给处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为什么会有人热衷于为搞不正之风的人“说情”呢?一是派性作怪;二是有些人本身就不干净。
《准则》指出,为了端正党风,必须同各种错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这种“说情”风,对坏人坏事,不仅不揭发、不斗争,反而徇情包庇,为之大开“绿灯”,我们共产党人难道能让它继续存在吗?为了端正党风,捍卫党的纯洁,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身居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都应该反对和克服这种“说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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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部队后勤部通讯站修理所党支部
鼓励青年战士在政治上求进步
本报讯 北京部队后勤部通讯站修理所党支部重视对青年战士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鼓励他们在政治上求上进,紧密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从而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去春以来,为提高党员质量,部队在发展党员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严格措施,部分战士中因此产生“入党无望”的思想,工作、学习都提不起劲头来。针对这一情况,修理所党支部采取了几项措施:支部委员分工定期给非党群众上党课,讲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党的基本知识,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定期找他们谈话,表扬成绩,指出不足;同时,多给他们布置工作任务,提出严格要求,提高其工作能力;强调发挥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提倡党员干部要做青年战士的知心朋友,既关心战士的读书、学习和思想进步,又关心解决战士的实际问题。
在支部的关心教育下,修理所的许多战士认识到,严格入党的措施,并非关上了入党的“大门”,而只是意味着对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积极要求上进,工作热情很高。去年全所参加某项国防施工,干部战士全力以赴,提前完成了施工任务,为国家节余了一万多元的经费。
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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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刘焕章英勇保卫人民财产
本报讯 河北省新乐县化皮信用社西柴里信用站会计刘焕章,为了保卫信用站现金,与盗窃犯刘庆江英勇搏斗,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傍晚,犯罪分子刘庆江乘刘焕章吃饭之机,手持斧头潜入信用站西屋,盗窃现金七百九十余元。刘焕章发现被盗,看到门窗未动,知道罪犯还没逃走,便开始在屋内搜查。刚一掀开西屋的门帘,一把斧头迎面劈来。刘焕章闪身躲避,斧刃落在他的头部右侧。身受重伤的刘焕章同志勇敢地向罪犯猛扑过去,进行生死搏斗。在群众的协助下,罪犯刘庆江当场被擒。
今年一月二十二日,石家庄地区中心支行召开了表彰大会,授予刘焕章同志“石家庄地区农村金融战线保卫人民财产红旗手”的光荣称号,并发给奖金。
(附图片)
边防战士巡逻在边境丛林地带。 新华社记者 王建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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