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1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一定要纠正不正之风
  本报特约评论员
如何搞好党风,这是全党、全社会都在关心、议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自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公布以后,经过全党的努力,我们的党风已有所好转,但从总的情况看,党内的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目前,在一部分干部中,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思想路线不端正,“左”的影响还很深;二是思想作风不健康,各种不正之风还相当普遍地存在着。如有的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利用职权,拉帮结派,有的不顾党的原则,徇私舞弊,有的弄虚作假,投机钻营,有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等等。看来,只抓思想路线不够,还要抓思想作风。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不能含糊,要经常讲,认真抓。
一些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殊化作风,是群众很不满意、意见很多的不正之风。产生特殊化现象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有些特殊化现象,实际上是旧社会的残迹在我们党政机关的反映,如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衙门作风;戒备森严,视群众和一般干部如敌人的保卫措施;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等等。有些特殊化行为,是十年动乱时期封建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泛滥,我们干部的思想受到腐蚀的情况下新出现的,如利用职权安插亲属子女、亲朋好友,以试穿、试用等名义获取紧缺的、高档的商品,以及涉外活动中的一些特殊化现象,等等。产生这些特殊化现象的具体原因尽管是各种各样的,但从根本上说,是剥削阶级思想的反映。这些特殊化的行为影响极坏,危害很大。我们必须痛下决心,从根本上清除党内的种种歪风邪气,解决干部特殊化这个问题。
纠正不正之风,要全党共同努力,要从各方面着手,但主要的关键是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带头。周恩来同志1961年在一次关于文艺问题的讲话中曾经说过,要改变文艺界的作风,“首先要改变干部作风;改变干部作风首先要改变领导干部的作风;改变领导干部的作风首先从我们几个人改起。”(《周恩来论文艺》第79页)这里虽然讲的是文艺界的作风问题,却有普遍意义。应当说,这也是搞好党风的根本经验。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当认真领会,身体力行。
纠正不正之风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道理很简单。“己不正焉能正人”。从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来说,领导者处于主导地位。领导者的作风搞好了,才能影响、带动、要求被领导者和广大群众,把整个队伍的作风搞好。从历史上看,我们党的好作风,就是在许许多多优秀的领导骨干带头、示范下,逐步形成的。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我们党的许多领导人,都能平等待人、艰苦奋斗,处处是大家的榜样。他们的模范行为,对广大干部和党员,对广大战士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无声的命令。
再从前一段时间贯彻《准则》的情况来看,凡是领导能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对照检查,按《准则》办事的单位,那里的不正之风就扭转得快,风气就好。这些单位的经验说明,只要主要领导同志能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再严格要求下边,《准则》就不难贯彻,党风就能搞好。
纠正不正之风,高级领导同志更要有严于律己的精神。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影响面也越广。因此,越是高级的领导干部越是要自觉,自制,做出好的样子。另一方面,职位高、权力大的人,本来就容易使人另眼相待,而给予种种特殊照顾,如不警惕,就比一般领导干部更容易处于特殊地位。
从领导做起,具体说来,特别要注意以下三条。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奉公,艰苦奋斗。
首先要把不符合《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各种特殊化现象切实地纠正过来。同时,还要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研究,改变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对于国家领导人(包括党的领导人)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应当按照通常的民主制度那样,订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和办法。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群众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积极性很高。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违背《准则》、搞不正之风的重大事件,几乎都是群众向领导机关揭露的。有些人搞不正之风,虽然百般掩饰,搞得似乎很秘密,但也瞒不过群众,还是被揭露出来了。特别可贵的是,在群众中已经涌现出了一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同一切人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勇士。这些事实有力地说明了群众对党的关怀、热爱和信任。领导干部要真心实意地爱护群众的这种积极性。不但要热情地欢迎群众对自己的批评监督,而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群众为反对不正之风而进行的斗争。如果对群众同不正之风的斗争采取冷漠、无动于衷的态度,实际上无异于对不正之风的庇护和支持。
三、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纪律检查部门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纪律检查部门处在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最前线。领导同志要多方支持帮助他们的工作。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叫做“案件一上门,双方都托人”。当纪律检查部门要查处某一案件时,因为是老同事、老部下,是亲爱者,一些领导同志就不坚持原则,徇私情,采取种种手段对之施加影响,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官官相护的一套。这种做法,严重地干扰阻碍了同不正之风的斗争,必须改变。
纠正不正之风,反对特殊化,是无产阶级思想同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斗争,也是社会主义原则同旧习惯势力的斗争。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一场艰巨的斗争。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在这场斗争中,特别要注意突破两个关口。
一是要过好家属关。在自己的家属中坚持原则,往往比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要困难些。许多不合原则的事,常常同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有关。这些问题,社会上的反映不少,应当引起重视。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但要严格地“正心”、“修身”,而且要认真地“齐家”,才能有效地“治国”(当然包括纠正不正之风)。
二是要破除庸俗关系学。现在,在某些地方,这种庸俗的关系学相当流行。待人办事,不讲原则,而靠所谓搞关系。领导者因为手中有权,就常常成了搞这种关系学的主要对象。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就违背原则,请客、送礼,破格的迎送、招待,以“工作需要”等为由,给你许多特殊待遇和好处。在这些现象面前,是坚持原则,加以拒绝,还是来者不拒,安之若素?还有一种情况,对自己的同事、熟人的问题,是按照原则,严肃对待,还是碍于情面,姑息迁就,不了了之?这种庸俗的关系学,是同党性原则尖锐对立的,是不正之风的酵母,对党的组织和干部的腐蚀很厉害。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地摆脱这种关系学。
一个时期以来,公开揭露并严肃处理了一些领导干部搞不正之风的错误,既教育了本人,又促使其他同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引为鉴戒,也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得到了教育和鼓舞,效果是好的。但是,对此也有不同的议论。对这些议论必须有所分析,以澄清思想。
一个问题是,批评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是不是小题大作?
这里,首先提出了对不正之风,尤其是干部特殊化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估计问题。有些人认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只要政治路线对了就行,纪委抓作风问题,是鸡毛蒜皮,不抓大事。这种片面看法,反映了一些人对不正之风的麻木不仁。享受特权,搞特殊化,同我们党的宗旨,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性质,都是不能相容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执政党的党风不是无关紧要、可抓可不抓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对一个已经取得革命胜利,处在执政地位的党来说,搞得不好,仍然有失败的危险。比如,一个党如果对以下一些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导致自己的失败。一是对敌人缺乏警惕。二是自己的政治路线错误。第三就是党风腐败。如果党的领导层和广大党员的作风不正,那么,即使党的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也不可能得到贯彻。以上三种情况在历史和现实中都可以找到例证,我们应当引为鉴戒。
怎么能把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的问题看作小事呢?看一看目前不正之风的普遍性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其严重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任其泛滥,就会把整个党的肌体腐蚀掉。历史上李自成农民军,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的基本原因之一,就是在取得政权后,领导集团追求个人享乐,迅速腐化。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但是,如果不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不同党内的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重蹈农民起义的覆辙不是不可能的。因此,对纠正不正之风的问题,全党都要重视,高级干部尤其要重视。这不是小题,而确确实实是大题。大题就应当大作。
另一个问题是,批评不正之风会不会伤害好干部?
这实质上是如何看待群众的批评的问题。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处于当家作主的地位,因此,每一个工人、每一个农民、每一个知识分子、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关心党风问题,都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对不正之风提出批评。这是人民群众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事实还说明,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要搞好党风是不可能的。
某些人的不正之风,已经严重地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玷污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只有纠正了不正之风,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大大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这是我们在纠正不正之风时,首先要想到的一个问题。同时还要看到,人们对某些搞不正之风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尽管有时很尖锐,但这是善意的帮助,是为了把铁变成钢,而不是相反。一些同志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用行动纠正了自己的缺点错误,就立即得到群众的谅解与欢迎。他们的威信不是比原来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当然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要注意方式方法,但过多的疑虑是不必要的。
陈云同志在1962年曾对党的领导干部讲过一段寓意深长的话,他说:“同志们,我们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革命搞成功了,千万不要使革命成果在我们手里失掉。现在我们面临着如何把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下去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要安排好六亿多人民的生活,真正为人民谋福利”。我们粉碎了“四人帮”,使党和国家摆脱了危机。现在,我们面临的历史任务,就是要把我们的革命成果巩固和发展下去,实现四个现代化,建成强大的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可是,在目前,十年动乱留下的后遗症远没有消除,国家贫穷落后,人民生活还很艰苦,在这样的条件下,作为一个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的领导干部,更应当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时刻考虑如何治理好国家,搞好现代化建设,为人民谋更多的福利。搞特殊化,谋一己之私利,对共产党人来说,这是低级趣味。我们应当从这样的境界出发,自觉地纠正和克服不正之风,为党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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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展集体经济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曹宝贞 苏学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地城镇积极恢复和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促进工农业生产、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安排劳动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还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解决对集体经济的认识问题。
对待城镇集体经济,多年来在极左思想影响下,为了急于过渡,不从实际情况和人民需要出发,盲目地搞“升级”,把集体经济强求按国营模式办。在所有制上,搞统一核算,不尊重集体企业的自主权;在经营上,不注意保持原有的生产和经营特点,过多地搞集中,随意撤并网点,造成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上很大的不便,平调利润,乱摊费用,更是普遍现象;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硬性规定比国营低一等,加以歧视。这种情况,在一些地区,迄今没有多大改进。这些对集体经济的发展都是很不利的,需要认真解决。
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同全民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存。集体经济不仅和国营经济一样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且在某些领域里还应当优先发展。
我国的特点是,人口多,底子薄,在一些领域的生产力比较低。一方面在生产、生活和流通领域中缺门短线的很多,不能满足生产和群众生活的要求,在一些城市普遍存在“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坐车难”,等等;另一方面,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劳动力闲着没事干,等待就业。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既适合于我国多层次生产力结构,又可以在不增加国家投资和工资福利支出的条件下,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安排一大批人就业,解决全民所有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满足人民群众多种多样的生活需求。这是一举数得的好事。
从生产领域来说,手工业中不少行业有待进一步恢复和发展。据上海调查,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上海手工业有一百八十多个行业,许多工厂规模虽小,但产品花色品种多,适应市场需要方面变化快,质量好,成本低,周转快。后来大部分合并,品种单一,花色越来越少,不少行业的传统产品和服务项目受到忽略,以至消失。例如,各种高级的具有特色的作坊,数以千计的具有传统的小商品生产,以及一些专业修理等,大都被搞掉了。现在,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的小型工厂,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有特殊技术的、消耗原材料少的、利用废旧物资和工业下脚余料进行生产零星日用品的行业和各种修理性的行业,就更为需要,应当积极恢复和发展。
从流通领域来说,要有多条渠道,市场才能搞活。在五十年代,城市批发商业绝大部分是国营的,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三分之二的网点是集体的,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职工占到国营商业职工的一半,同时还有一部分个体小商贩。这种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商业和多条渠道的存在,对于繁荣经济,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起了积极作用。1958年以后,特别是十年浩劫中,搞什么“升级”、“过渡”,甚至“割资本主义尾巴”,大大打击了城市集体所有制经济,把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商业渠道变为独家经营,产生了许多弊病。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企图以国营经济包办一切,独家经营,是行不通的,尤其象我国这样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必须是各种经济成份同时并存,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
第二,采取多种途径发展商业、饮食、服务网点。
目前,城镇发展集体经济,增设网点受到种种限制,困难很大。近一年多来,集体商业人员猛增五十多万,而网点则很少增加,不少企业已在经营上发生困难。1957年全国合作店组有270万人,79万个网点,平均3.4人就有一个网点。1979年,集体商业职工一百五十多万人,网点只有十四万多个,平均十个多人才一个网点。许多地方,每个职工只有一平方米或不到一平方米的营业面积,拥挤不堪。去年以来,城镇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有一定的增加,网点不足的情况稍有改善,但根据群众需要来看,仍有很大距离,商店顾客拥挤,群众买东西、理发、修理等,排队问题仍未很好解决。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的发展,必须同社会人口增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相适应。现在,我国商业网点总数占人口比例仅为千分之零点八,和国外比较相差很大。例如日本的商业网点占人口比例为千分之十四,法国为千分之十一点三,英国为千分之八点五,美国为千分之七点一,罗马尼亚虽然比较少,但也达到千分之三点八,比我国多三倍多。因此,要满足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尽快地增加一批集体商业网点。
那么如何发展商业、饮食、服务网点呢?一是,新建集体商业网点,要同国营商业网点一样,统一纳入城市的建设规划,新建筑面积中应坚持留7%搞商业设施;二是,城镇临街新建的一层楼,要根据具体条件,尽可能出租给集体商业作为营业门面;三是,原来是商业临街的网点,后来被各部门占为他用的,现在能归还的,要尽量归还;四是,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网点,要先建后拆;五是,集体商业自己新建网点,所需地皮和工料,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尽可能纳入计划,统一安排;六是,有关部门要在适当的比较宽阔的街道上,划出一定的地段和临街位置,允许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设亭、搭棚、摆摊和流动服务;七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群众需要,开辟新的摊市,小商品市场;八是,服务网点比较少的大城市,可以在一些宾馆、旅店挤出一点地方,搞为居民和旅客服务的行业,如饭店、缝纫、理发等。
有关部门,在对待集体商业、饮食、服务网点的建设方面,要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从方便群众出发,积极促进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的发展。
第三,解决好货源供应和认真执行价格政策。
当前,不少手工业、修理业的必要原料,没有供货渠道,以致在经营上发生困难。现在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占国营的三分之一,但营业额只占国营的13%。原因是,在商品货源上、原料辅料和零配件的供应上,有关国营专业公司,对畅销的商品给得少,滞销积压的商品给得多,有的甚至硬性搭配销路不畅的商品。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更多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广开生产和经营门路。在组织原料和货源方面,要充分发挥就地取材和利用边角余料,广开材料来源和供货渠道。对国家计划任务所需的统配的物资和一些必须由国家供应的原料、物品、零配件等,要纳入国家和地方的计划,指定专业公司或有关单位供应。集体企业所需的粮油,要相应地安排供应指标,并鼓励集体商业积极推销在供应上有余的货源。凡是国营供应不足的或者不供应的三类物资和允许进入市场的一、二类物资,应当允许集体企业根据需要,经工商局批准,自行采购;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国营商业建立固定的经销和代销关系,以解决某些货源不足的问题。
在价格上,应当继续强调,所有的集体企业,都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不能竞相抬价,影响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集体工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日用工业品价格,应根据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不同情况,按照物价管理权限的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集体商业,凡货源来自国营商业的,要按照国营商业的牌价出售。集体企业自行采购议价来的货源,则应参照按质论价、同质比价的原则,按照规定幅度合理定价。饮食行业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综合毛利率;加工、修理、服务业,应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对加工精细、服务消耗劳动力多的,可以比同类的价格略高一些,反之,也可以低一些;技艺高的,允许优质优价;而顾客有特殊要求的,允许同顾客双方自行议价。对缺门的行业,为了鼓励其积极经营,可以酌订一个参考价格,参照执行。
第四,尊重企业自主权。
长期以来,不少集体企业在人员调动、经营方式、收益分配上,自主权都得不到尊重。干部由上级委派,人员由劳动部门分配。有的房屋设备被无偿占有,公积金被大量平调。据19个省、市、自治区1978年的统计,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公积金帐面结存为二亿四千万元,被平调了一亿一千多万元。乱摊费用也很严重,有市管费、人防费、扫地费、防疫消毒费、外出推销的摊贩费,以及上交主管部门的管理费,等等,名目繁多,致使有些企业负担过重,发生亏损。去年一季度四川省在三千七百多个核算单位中,就有五百多个单位发生了亏损,比前年上升2.7倍。
集体企业一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收益分配不搞大的统一核算,利润除缴纳规定的所得税和一定的管理费外,不层层上缴。企业的房屋、资金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和无偿平调。在国家法令许可的范围内,集体企业有权保持其灵活经营的特点。可以自己生产,也可以专搞加工;可以自购自销,也可以为国营经销代销。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农副产品、鲜活商品,可以搞城乡运销。
集体企业的职工工资福利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企业职工的收入,一定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企业经营好,经济效果显著、贡献比较大,职工收入可以高于同行业的集体企业,也可以高于同行业的国营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反之也可以低于同行业的水平。集体企业的工资形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死分活值,分成,等等。奖励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实行多超多奖,不宜硬套国营的办法。集体企业的职工福利待遇,可以视企业本身条件和经营情况,参照国营企业的标准,自行确定,但不能滥发奖金。
目前集体企业的所有制情况比较复杂,应当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对于在所有制上是真全民假集体的企业,可以名副其实地按国营企业办;对于盲目合并,现在按照国营办法管的,应当考虑退回去,划小经营规模,由统一计算盈亏,改变为各自自负盈亏。今后兴办的集体经济,应当办成名副其实的集体企业。
为了更好地加强城镇集体经济的领导和管理,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制订集体经济的管理条例。各省、市、自治区,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的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别进一步制订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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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第一卷)即将出版
张允侯、殷叙彝、李峻晨同志选编的资料书《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第一卷)将在近期内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第一卷六十多万字,分两章。第一章选编早期留法活动及其组织——北京留法俭学会、巴黎的勤工俭学会和华工学校以及华法教育会的有关资料,第二章是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的酝酿、兴起、进行中的困厄和历届勤工俭学生启程、途中行止见闻以及抵法后的情况。
聂荣臻同志特为该书题签了书名,李维汉同志题了辞。(汤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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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近代史知识手册》出版
《中国近代史知识手册》,是为高等院校历史系学生编写的辅助工具书,对中学教师、近代史业余爱好者也有参考价值。本书收事件二百条,人物二百六十五条,名词解释一百二十七条,共三十万字。
本书由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北京师范学院、河北师范学院、南开大学部分中国近代史教师编写,中华书局出版。(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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