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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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定要把古籍整理工作抓紧抓好
  李侃 赵守俨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询问了古籍整理工作的情况,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意见,指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工作。又进一步提出:古籍整理,为了让更多的同志看得懂,仅作标点、注释、校勘、训诂还不够,要有今译,争取做到能读报纸的人多数都能看懂。整理古籍是一件大事,得搞上百年。当前要认真抓一下,先把领导班子组织起来,把规划搞出来,把措施落实下来。
这些意见,体现了党对祖国文化遗产的重视和关怀,是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着眼和为子孙后代着想的百年大计;是关系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大事。必须充分认识古籍整理和今译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对人民对后代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这个工作抓紧搞好。否则,就可能使我们的子孙后代由于看不懂历史文化典籍而造成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中断的危险。
我国的历史文化典籍,源远流长,浩如烟海。据估计,现存古籍约有八万多种(也有人估计在十万种以上)。对数量如此庞大,而且种类繁多、内容驳杂的古籍,当然不可能也不必要全部进行整理和今译,而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有选择、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整理和今译。
建国三十多年以来,古籍的整理和出版工作是有成绩的。据初步统计,经过整理(包括标点、校勘、注释、集解、辑佚等)出版的古籍近二千种。其中包括标点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资治通鉴》和《续资治通鉴》、《明通鉴》,从《左传纪事本末》到《明史纪事本末》的历代纪事本末,一批文学总集和历代重要文学家、思想家的别集,以及许多重要古籍的选注本和多种今译本。此外,还影印了一些大部头的类书和诗文总集,如《册府元龟》、《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文苑英华》等等。“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期间,不仅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几乎完全停顿,而且原有的线装古籍和铅印古籍损失惨重。粉碎“四人帮”以后,此项工作开始恢复,但是随着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现有的古籍整理出版的规模和速度,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日益迫切的实际需要。不论从现实需要或从长远需要来说,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都应该有一个迅速的和适当规模的发展。现在,中央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不但对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者是巨大的鼓舞和鞭策,而且对于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也有着很为重要的意义。
为了做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当前需要着重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党对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方针,制订出一个长远(例如十年)的全面规划。这个规划应该根据现存古籍和客观需要以及现有的人力物力等实际情况,提出若干年内应该进行整理和完成的具体项目,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种类的古籍和不同的读者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和整理出版方式。
(一)要选择为研究我国历史、古典文学、古代哲学和古代语言文字所需要的重要古籍,分别情况,加以标点、校勘、注释(包括集解)或辑佚。
(二)要从文、史、哲各类古籍中精选若干种名著和具有代表性的作品,用现代语言加以今译和注释,供不能掌握古代汉语、读不懂原著的一般读者阅读。
(三)一些供专业工作者研究参考用的卷帙浩繁的丛书、大部头古籍和专业性比较强的资料书,以及一些善本、珍本(包括稿本、抄本和精校本),可以影印。
(四)组织人力编辑专题索引、综合性索引及其他工具书。
第二,要妥善组织力量和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古籍整理是一种相当艰巨而又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从事古籍整理的专业工作者,不但需要具备比较广博的历史文化知识,而且还应该具有关于版本学、目录学、文字学、训诂学、校勘学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同时又要有严肃认真、埋头苦干的学风和工作态度。培养一个真正胜任整理古籍的人才,比培养一个一般的文史科研和教学人才相对地说还要困难一些。而目前老一代的专家已经为数很少,且多已年迈体衰。解放以后培养的中年专业人才,不但人数有限,而且绝大部分分散在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他们多数人是业务骨干,工作任务很重。从落实规划和长远需要着想,一方面需要很好地组织和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的力量,包括现在工作不对口和散在社会上的部分专门人才的力量,使他们能够以适当方式从事古籍整理工作,另一方面,则要大力培养新生力量。目前只有北京大学设有古典文献专业,招收学生有限,又是隔年招生。长此以往,很难改变古籍整理人才缺乏和青黄不接的局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还可考虑适当设置古典文献专业,并且要在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上,更加切合古籍整理的要求。培养青年专业人才的一个有效办法,是要在学习过程中,适当加强古籍整理的实践。学校的教学最好能够与古籍整理出版部门密切配合,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第三,要切实保证和不断提高古籍整理和今译的质量。古籍整理和今译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有对读者、对后代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在校勘、标点、注释和今译工作上如果发生重要错误,不仅会使书籍的质量降低,而且可能造成谬种流传、贻误青年的后果。而要真正做好一部难度较大的重要古籍的整理,往往要付出长时间的辛勤劳动。首先整理者必须对所要整理的古籍真正读懂,同时还要熟悉版本源流和吸取前人的整理、研究成果。对一些疑难的篇章、字句,需要穷搜细索,比勘研究,实事求是地作出判断。因此,一部重要古籍的精心整理或今译,应该看成是重要的科学研究成果,理应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那种认为古籍整理不过是圈圈点点、雕虫小技的技术性工作,登不得科学研究的“大雅之堂”的看法,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偏狭之见。当然,我们今天进行古籍整理的出发点和目的性,与旧时地主资产阶级学者的所谓“保存国粹”和“整理国故”是本质上不同的两回事。我们之所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是要批判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为创造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文化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借鉴,而决不是为“发思古之幽情”,提倡“国粹主义”和复古主义。是为了增强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更自觉地担负起继往开来、振兴中华的宏图伟业,而不是要引导人们迷恋往古,忽视现在和将来。
第四,有了切实可行的全面规划,有了人力的组织和培养措施,注意了整理和今译的质量,还不等于所有问题全部解决。要真正做好古籍的整理工作,还需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各方面的配合协作。印刷古籍,需要有适当排印能力的繁体字印刷厂,又由于某些古籍的印刷周期长,字数多,印数少,成本高,因此需要在印刷、发行费用上给以必要的补贴,并且改进和疏通发行渠道,使出版的古籍能够及时送到最需要的读者手里。凡此种种,都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逐一解决。
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是带有战略性的、事关全局和意义深远的事业,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历史时期向我们提出的一个重要任务,任重而道远。既要看到这一任务的艰巨性和存在的困难,又要看到完成这一任务的有利条件。只要我们振作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锲而不舍,就能够担负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不长的时间内,使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有一个显著的改变和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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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人多难办事
  冯悦
多年来都说是“人多好办事”。在一定条件下,这话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有些事情,人多是比人少好办。但是,如果把这话当成普遍真理,以为办事必须人多,那就糟了。事实上,在很多场合,不是“人多好办事”,而是“人多难办事”。
去年第八期《读书》杂志上,介绍了一本英国出版的小品杂文集《帕金森定律》。作者是英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金森。在这本文集里,作者以生动的笔触,深刻地剖析和无情地鞭笞了英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官僚主义与腐朽庸俗作风,《帕金森定律》是其中的第一篇。文章一开头,就把人多不一定能办事,人少也不一定少办事的现象点了出来。
“……一位闲来无事的老太太为了给远方的外甥女寄张
明信片可以足足花上一整天的工夫。找明信片要一个钟头,
寻眼镜又一个钟头,查地址半个钟头,做文章一个钟头零一
刻钟,然后,送往邻街的邮筒去投邮究竟要不要带把雨伞出
门,这一考虑又去掉了二十分钟。”
这里,并没有不尊重老年人的意思。作者只是用这个例子说明,同样的事由不同的人办,情况会大不一样。一个人在几分钟可以办完的事,另一个人却要花费一整天。他的结论是:“工作量和做这份工作的人的多少,二者之间关系微小,甚至是毫无关系。”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我们的机关和企事业管理机构里,也是司空见惯的。明明一个人能做的工作,非要放上几个、十几个人在那里磨,明明是一个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应当决定的事,非要多少人轮流划圈、表态,甚至因人设事,不断增加一些并不需要的单位和职务。结果,机构越来越臃肿,干部越来越多,而工作并没有做得更多更好。
人多,看起来是增加了力量,实际上不然。一个人可以做的工作分给几个人做,每个人肩上的压力减少了,相应地,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也就降低了,工作上往往会出现互相推诿甚至互相扯皮的现象,该办的事情倒没有人认真负责地办。人们常说的“一个和尚担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就形象而生动地道出了这个真理。
人多了,上下左右的各种矛盾必然增多。正象帕金森那本书里描述的,人们“相互之间制造了许多矛盾”,因而“彼此之间制造了许多工作”。人们不得不花费许多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和处理这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矛盾,这样,本来应该用到工作上去的力量,就会受到牵扯而大大抵消。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浮于事,在一些单位里,不少干部根本没有多少事情可做,每天上班,常常是泡一杯茶,看一会参考,聊一会天,划几个圈,有时候再开一个东拉西扯的会,讲几句不着边际的话,一天就算过去了。长此以往,很容易养成一种游游荡荡、懒懒散散、学习松懈、工作拖拉的作风。在这种环境里,即便是本来很有才能、很有事业心的同志,也会弄得意气消沉、萎靡不振,更谈不到什么培养青年、发现人才。如果这种作风蔓延开去,使我们的许多机关和干部,都陷于这样一种精神状态,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
人浮于事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可是有的人总是迷信“人多”,习惯于多少人上阵的作法,不讲求工作效率,不愿意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秩序,甚至对那种懒散、拖拉、不讲效率的落后现象还很欣赏,似乎社会主义就应该是这样。这完全是对社会主义的歪曲和侮辱。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一种充满创造精神的生气勃勃的事业。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是勤奋紧张,办事效率很高,富于进取精神,精通本职业务。这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那种养上一帮人,整天无所事事,泡在一起混日子的状况,只能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阻碍甚至破坏。
赵紫阳同志在这次人大会议上宣布,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国务院决心采取果断措施,精简机构,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很低的状况。这是一个十分英明的决策。造成目前这种状况,有它的历史条件和各种各样的原因。瞻望未来,现在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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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点宪法知识(十八)

  什么是公民?
我国宪法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公民究竟是指哪些人,是必须回答的问题。我国法学界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我国公民;另一种意见认为,有些人虽然具有我国国籍,但由于被依法剥夺了政治权利,就不再是我国公民。我认为,后一种意见是不大妥当的。
有人认为,政治权利就是公民权,既然政治权利被剥夺了,就是公民权被剥夺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怎么还是我国公民呢?这种逻辑是难以成立的。公民权的内容十分广泛。我国1 978年宪法第三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既包括公民在政治方面的民主、自由等项权利(第45条至第47条以及第55条),又包括公民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即第48条至第52条)。比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者在年老、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这些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公民基本权利,都属于公民权范畴。说只有“政治权利”才是公民权,上述这些权利不是公民权,是说不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述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45条规定的各种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的这些政治权利,虽然是公民权中极其重要的部分,但作为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并不是全部公民权都被剥夺了。比如申诉权(为自己申辩的权利)、控告权(揭发检举坏人坏事的权利),也属于公民权范畴,是没有也不可能被剥夺的。此外,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享有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因此,我们不能在被剥夺的几项政治权利和全部公民权之间划等号,不能把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看作是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资格。即使是人民的敌人,即使是那些正在服刑的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也还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如果认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不再是我国公民,那就难以确定这些人除了被剥夺的那几项政治权利之外,他们还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尽哪些义务。比如,既然这些人不再是我国公民,那么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中的各项规定,对他们就不适用,就没有约束力。1978年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如果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是我国公民,他们就不在这一条的保护之列。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如果那些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不是我国公民,这些人没有被剥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就得不到我国刑法的保护。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不再是我国的公民,那他们是什么呢?有人说,他们是“人”,是“国民”。但是,这些“人”或“国民”享有哪些权利,应尽哪些义务,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这等于说,他们不受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管辖、约束和保护。既不享受任何权利,也可以不尽任何义务。这显然是不行的。
现在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关于本国公民(或称国民)资格的条文规定。我国宪法似宜对此有所规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为此作出宪法解释亦可。作出这方面的规定或解释可以很简单,一句话就行了:“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李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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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商品流通渠道理论讨论会
最近,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在北京召开了商品流通渠道理论讨论会,会议集中讨论了商品流通渠道的有关理论问题。
大家认为,三中全会以来,实行多渠道流通,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促进了生产,密切了产销关系。工业部门增产了适销对路商品,农产品的商品率提高很快。
二,扩大了流通,活跃了市场。生产资料进入市场,工业消费品直接同群众见面,农副土特产品更多供应城市。
三,发展了商业网点,为方便群众生活,扩大劳动就业作出了贡献。
多数同志认为,实行多渠道商品流通,市场确实搞活了,但是在“活”中也发生了一些“乱”。当然,活是主流,乱是支流;乱不在渠道,而在管理;活是方向,乱是在改革中存在多种矛盾的暂时反映。只要做好工作,乱是能够解决的。
大家认为,解决当前市场上存在的“乱”的问题,出发点是要进一步把市场搞活。应当看到,现在不是活得过头,而在不少方面,活得还不够。要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警惕再走“一乱就管,一管就死”的老路。为此,大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领导,统一规划,这是多条商品流通渠道健康发展的前提。在整个商品流通渠道中,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的机构、人员和经营额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比重,既要方便群众购买,又要符合整个社会经济核算的要求。(2)建立单独的集体商业的管理机构,这是加强对集体商业领导的必要措施。随着多条商品流通渠道的发展,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增多,人员分散,没有专门管理机构,显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3)明确经营范围,端正经营方向,各司其职。国营商业重点应当搞好批发,同时搞好大中城市大中型骨干商店主要品种的零售经营。集体商业应当以群众需要的一般日用工业品和一般副食品为主。个体商业应当在市场上起拾遗补缺作用。(4)加强市场管理、物价管理,稳步推行经营责任制,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如果没有国营商业做为主导力量,要保证城乡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是不可能的。不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就谈不上计划经济。那种认为不需要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有害的。在现阶段,为什么强调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而不强调“领导”作用?有些同志认为,在五十年代“一化三改”时期,以国营商业为领导,完全适合;现在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形势下,用“主导作用”比用“领导作用”要更贴切些。当然,“主导”也包括引导各种经济成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家还指出,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不仅是指商业部系统,还包括粮食、供销社、外贸、水产、医药、物资等部门,都要在各自的经营领域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如何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大家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起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掌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繁荣市场,起储备物资的作用;三是起地区间、季节间的商品余缺调剂作用;四是支持集体、个体商业的发展,起指导促进作用;五是运用经济手段,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投机倒把活动,起配合作用;六是模范地执行各项政策,改善经营管理,服务热情周到,对各种经济成份起表率作用。
(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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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出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陕西省档案馆、西北大学等共同编辑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已由陕西省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系统介绍延安时期边区党和政府领导边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全面反映当时财经战线上各项方针政策的由来及实施结果。(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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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漫话道德修养》出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漫话道德修养》(邵传烈著),以生动的文笔,通过二十七篇文章,循循善诱地与读者讨论了共产主义道德的有关问题,这本书中引用的实例,或是读者十分熟悉的电影、戏剧、文学作品中的故事,或是经常发生在人们周围的现象,这就使读者在一种平等、亲切的气氛中接受教育。本书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作者引证了古今中外著名人物、伦理学家关于道德的许多论断,考证了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并有不少自己的见解。(言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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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将出版
中国人民大学李悦、董守才写的《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协作》一书,将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比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国工业生产实行专业化协作的经验教训,系统阐述了专业化协作的计划与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专业化协作的基本形式,新生产体系的构成,企业性工业公司的组建,专业化协作的经济效果的评价方法,等等。(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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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即将出版
《论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一书,即将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本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述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必要性,论证社会主义商业、市场、商业劳动的地位和作用,探索商品流通领域的经济规律,并提出了做好商业工作的一些主要措施和意见。
(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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