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0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谈谈机械工业自身的技术改造
徐文海 丁长青
当前,机械工业从现象上看,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吃不饱”,二是“吃不了”。就是说,技术比较简单的一般产品,生产能力有余,任务不足;技术比较复杂的精密、大型和关键设备,还有不少缺门短线,有的还不能生产,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共同途径,就是要切实把机械工业转到主要为现有企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改造服务上来。
“吃不饱”,是机械工业服务方向狭窄的主要反映。长期以来,机械工业主要是为基本建设,为新增生产能力服务,很少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轻工市场服务,生产能力长长短短,结构很不合理,生产任务随基本建设的增减大起大落。每当国民经济调整时,机械工业首当其冲,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工厂开工不足,影响了机械工业的正常发展。现在,机械工业调整服务方向,就是要从主要为基本建设服务,转到为国民经济技术改造服务,为国内市场服务,为扩大出口服务,为国防现代化服务。首要的是为国民经济技术改造服务。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粗略估计,今后三五年内,人民生活需要的日用机电产品和金属制品、出口产品、国防现代化需要的产品这三个方面的需要量,在机械工业的总产值中,仅占三分之一左右,三分之二的能力要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
(包括机械工业自身)的技术改造。比如,目前全国水泵拥有量约300多万台。每年如更新4~5%,现有水泵生产厂就可基本吃饱了。全国机床拥有量若按5~6%更新,就超过了近几年每年机床生产的总量。今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从主要通过外延的扩大再生产的途径,转到主要通过内涵的扩大再生产的途径。机械工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吃“技术改造饭”,是大有可为的。为此,机械工业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协同各使用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可选择若干企业试点,组织有关主导工厂和研究院所,深入使用部门,了解工艺流程,按照用户要求,从科研设计、试制定型、制造安装、调试服务,一抓到底。
“吃不了”,是机械工业薄弱的集中表现。我国机械工业工厂不少,职工不少,但真正能独立设计和制造大型关键和精密产品,能承担发展新品种、啃一些“硬骨头”的骨干企业为数并不多。工厂结构不合理,没有按专业化协作的要求很好组织起来,形成拳头。职工数量不少,但平均文化技术水平低,工程技术人员所占的比重很少。据一机行业统计,工程技术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5 .2%,而工业发达国家一般占20%多。产品设计力量更弱,只占职工总数的1%,而国外产品设计人员按不同行业分别占8~15%。在设备方面,精密高效专用设备少,普通机床多。这种状况,怎么能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技术改造的需要呢?
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改造,不仅仅是一个提供多少产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用什么样水平的设备去装备各部门的问题。要用先进的技术装备,不断更换陈旧落后的装备,从而使某个产品、企业或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果有显著的提高。机械工业要把这个任务承担起来,不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显然是不行的。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和机械工业自身技术改造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改造,为机械工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明确的目标,机械工业自身的技术改造,又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
机械工业的技术改造和企业改组是紧密联系的。不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改组企业,有效地解决点多、批量小、“大而全”、“小而全”等问题,就不能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先进的技术装备也就不可能大面积地推广和采用;另一方面,专业化生产厂不进行技术改造,仍然采用老工艺、老设备,生产效果提不高,成本降不下来,质量搞不上去,专业化生产的优越性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改组的成果也不能巩固。只有把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才能切实改变机械工业的落后面貌。如,上海标准件行业,1956年成立公司时,有686家小厂,一万多名职工,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只能生产十几个品种,年产量很少,劳动生产率很低,材料利用率只有40%。后经过三次改组、改造,实行专业化,用高效专用设备代替普通设备,生产效率大提高。现在该公司只有28个工厂,能生产300个品种,年产量增加11倍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9倍多,材料利用率达85%,去年一年上缴的利润相当于近二十五年总投资的10倍。
加速机械工业自身的技术改造,要做的事情很多,当前总的目标是围绕发展消费品生产,解决能源、交通运输,扩大机械产品出口,搞好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研究和发展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产品。一是要从基础机械入手,以提高整个机械制造水平。可选择若干特定产品作为改造对象,包括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工作母机等,制定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技术标准。接照这个标准改造主机、辅机、基础件、配套件以及测试手段等等,从而达到完整地提高这些产品的制造水平。二是要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尽快地把已引进的技术消化和掌握起来,把获得的成果(包括技术和经济、管理等各方面)在全行业推广。三是要大力加强测试设备的研究制造,建立和完善包括科研、设计、制造和销售相结合的体系。四是要利用调整的大好时机,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素质,以适应技术改造的需要。


第5版()
专栏:学习《关于建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社会主义社会与多种经济成分
刘建兴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实践,明确指出:到1956年,我们已经“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对这个结论,有的同志在学习和讨论中提出了一点疑问: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既然如此,为什么说我国已经结束了过渡时期,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了呢?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里,确实没有说过社会主义社会将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在他们看来,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或由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国家所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经济成分。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列宁1918年分析苏维埃共和国当时客观存在的经济成分所得出的一个结论。他说,过渡时期的俄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我们党领导各民族人民,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再存在。所以,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不过,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来的,而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很短时期内从这个社会转变过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就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生产力的这种不平衡状况,决定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只是单一全民所有制形式(即全社会所有)的社会主义经济,而必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同时并存的经济结构:即国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规模不一、形式各异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所有制等。
应当明确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多种经济成分和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分,有着本质的区别,决不可以把二者等量齐观。
首先,在我国过渡时期中,存在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基本形式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而现阶段的多种经济成分中,最基本的形式是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其他经济成分不过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再次,我国过渡时期的个体经济,不仅是大量的,有如汪洋大海,而且还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小生产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可是,现阶段的个体经济,不仅数量极少,而且从事个体经营的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必要补充,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一种经济成分。
最后,由于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是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中的三种基本形式,与这三种基本经济形式相适应的,也有三种基本力量,即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主要是农民)和无产阶级。因此,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主要矛盾,必然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激烈斗争。而现阶段的多种经济成分之间,虽然也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总的目标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人口和经济关系问题的讨论
最近,中国人口学会在北京召开了“人口和经济”的专题讨论会。简介于下:
一、是否存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两种生产一齐抓”有没有理论上的根据?
多数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是客观存在的,从《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恩格斯给考茨基的信,都明确地表达过两种生产的观点。从今天的认识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两种生产在历史上的作用、在各种社会形态的特点、在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调节等观点,是系统的、站得住的,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是可以成立的。也有的同志认为,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但是参加讨论的同志,都一致认为多年来只谈物质生产而不谈人类自身生产,在理论上是不全面的,在实践上导致了人口增长过快。
“两种生产一齐抓”是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在我国条件下的运用。无论是我国的还是国外的经验都证明它是正确的。在我国“两种生产一齐抓”,既能避免过去那样忽视人口的增长过快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影响,也不会陷入“人口决定论”。也有的同志认为这个提法不科学,它会导致把人口发展说成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错误结论。
二、“两种生产”的理论是不是二元论?
大家认为,恩格斯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前言中把两种生产看成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的提法,与哲学上所讲的物质与精神两个实体并重的二元论含义是不同的。至于怎样理解恩格斯所讲的“决定性因素”,有些同志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决定性因素”,从前后文看,实际上是指对于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从决定社会的发展,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和社会革命的原因来说,人口的状况和变化不起这种决定作用,只能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或延缓的作用。
有些同志则认为,承认物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决不能由此得出物质生产是决定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从而把人类自身生产排除在社会发展决定性因素之外。在一定时期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水平或对某一经济目标的实现,能起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
三、两种生产的比例是不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比例?
一致认为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必须重视两种生产的比例,但对两种生产的比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意义也有不同的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两种生产的比例是最基本的比例,是本原性的、第一层次的比例,因而认为两种生产的比例的变化决定着两大部类的比例同消费和积累比例的变化,两种生产比例的失调是最基本的失调。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两种生产的比例虽是本原性的、第一层次的比例,但不是国民经济的最基本比例。既然承认物质生产是第一位的,那末两大部类的比例、消费和积累的比例理所当然地是最基本的比例;但是两种生产的比例对它们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
四、经济发展了,人口出生率会不会自发降下来?
多数同志认为,大力发展生产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根本保证,但是,当前决不能放松对人口增长的控制。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农业落后,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80%以上,如果放任自流,很可能是出生率先有一个时期的回升,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文化教育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以后,才能下降。因此,如果人口的高增长降不下来,势必延缓经济发展,造成恶性循环,出生率自发下降的局面就很难出现。
五、要研究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的新问题。
与会同志认为,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执行带来某些新的困难。计划生育工作中某些原来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具体规定,有的已过时,有的已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必须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办法。如果稍有放松,一个结婚高峰、生育高峰和人口增长高峰就很有可能出现,计划生育多年来取得的成绩就将前功尽弃。 (邬沧萍)


第5版()
专栏:

《现代世界伦理学》编译出版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编译的《现代世界伦理学》一书,已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本文集包括从国外近期出版的伦理学专著和哲学杂志中选译的伦理学论文,以及介绍国外伦理学情况的文章、资料共二十二篇。书中所收入的这些文章,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实用主义、兴趣论、新托马斯主义、存在主义、直觉主义、新实证论和英国的激进哲学等现代西方各主要伦理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作。对苏联和东欧各国伦理学家的伦理学著作也作了介绍。
这本文集的编译出版,将会有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现代世界伦理学的发展和研究概况,了解国外各种伦理学流派所探讨的问题以及在探讨这些问题时所持的观点和方法。
(纪虎民)


第5版()
专栏:

《中国共产党历史讲话》出版
徐元冬等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讲话》一书,最近由中国青年出版社重新出版。
这次出版,作者收集和研究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党史研究的成果,对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并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建立新中国的斗争历史作了通俗生动的介绍。本书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这对广大读者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是有帮助的。这是一本阅读中共党史的通俗基础读物。
书后附有十二个有参考价值的图表,其中,中国共产党第一届至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名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表是这次出版时新增加的。
(木吉雨)


第5版()
专栏: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

沙俄与辛亥革命
余绳武
1911—1912年,沙皇俄国企图破坏辛亥革命,并利用中国当时的动荡局势,在长城以北展开领土掠夺活动。这是辛亥革命历史的一个侧面。
以扩张领土为主要目标,沙俄在辛亥革命前十多年间两次向中国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攻势,严重地损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因此,反对沙俄侵略便成为当时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一个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沙俄的侵略正是最终引起辛亥革命的远因之一。
沙俄的第一次猛攻始于1896年,迄于1904年,中心目标是鲸吞东三省。这一侵略行径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愤慨。1903—1904年,留日学生和上海、北京等十几省市的知识分子奋起斗争,号召抵抗沙俄入侵,并先后成立拒俄义勇队和争存会、爱国会、拒俄会等救亡组织。清政府对拒俄运动横加镇压,迫使爱国人民不能不把这个斗争锋芒指向卖国政权。当时有许多知识分子,例如陈天华、徐锡麟、方声洞等人,就是从参加拒俄运动进而投身反清革命的。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也是在拒俄运动的影响下成立的。
沙俄独占东三省的野心,激化了它同日、美等国的矛盾,终于引起日俄之战。这次瓜分中国土地的帝国主义战争,使许多爱国知识分子受到极大震动,当时正在日本学医的鲁迅就是其中一个。日俄战争以沙俄的惨败告终,中国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普遍认为,沙俄这个庞然大物败于日本,证明“专制政体必不能立于二十世纪之上”。
他们因此更加深切地感到:必须立即变革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
日俄战争后,沙皇政府不得不暂时放慢侵华步伐。但到1910年左右,特别是第二次日俄协约的缔结,大大加强了沙俄在远东的实力地位。
1910年12月,沙皇政府召开特别会议研究侵华方针。1911年2月,沙俄公使廓索维慈照会清朝外务部,提出俄国有权在新疆、蒙古继续进行免税贸易及增设领事、购置土地等六条要求,不久更悍然发出最后通牒,限三天内接受全部要求,否则将“自由行动”。
沙皇政府的蛮横行为在中国引起了强烈反应。清政府对俄国屈服投降,更引起人民群众极大不满,刺激了革命浪潮的进一步高涨。正如早期苏联学者阿瓦林所说:“北京政府接受这个最后通牒,是中国1911年革命的直接推动力之一。”
列宁在1912年3月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沙皇不仅是欧洲的宪兵,而且是亚洲的宪兵,它力图用阴谋、金钱和最野蛮的暴力,把土耳其、波斯和中国的一切争取自由的运动镇压下去。”这就是沙俄在辛亥革命中扮演的角色。
在帝国主义列强中,沙俄是最先对辛亥革命进行干涉的一个。早在武昌起义许多天以前,汉口俄国租界当局就侦骑四出,“大力协助中国警方搜寻革命党”,积极向当地清政府提供线索,“以便逮捕那些有从事革命活动嫌疑的分子”。
武昌起义爆发后,沙俄最初估计它只是地方性的动乱,认为清军极可能“成功地将起事者镇压下去”,悍然拒绝承认革命军为交战团体。直到革命军连胜清军后,俄国总领事才不得不于10月18日宣布“恪守中立”。尽管如此,沙俄并没有丝毫改变敌视中国革命的立场。沙俄代理外交大臣尼拉托夫亲自致函陆军部,迫不及待地要求马上增派几个步兵连前往汉口“捍卫”俄国的“重大利益”。
然而在沙俄的侵略计划中,增兵汉口毕竟只占次要地位。与此同时,沙皇政府正策划一项更重大的行动——联合日本对辛亥革命进行大规模干涉。当时由于日本统治集团内部在干涉中国革命的问题上有明显分歧,沙俄的这一个计划才落空了。
11月中旬,中国革命浪潮继续高涨,全国大多数省区已相继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同月15日廓索维慈致电尼拉托夫:“必须考虑到,如南方一旦独立,中国南北之间将不可避免地立刻呈现对峙状态,而由于地理条件,我们同中国人的摩擦将完全集中在北方,因此南方人是我们的天然同盟者。”这就是说,俄国应当利用可能出现的南北长期对立的局面,实行远交近攻,联合革命党人共同对付清政府,以便实现其掠夺中国领土的野心。不久南北双方开始酝酿和谈,这一新的形势使沙俄远交近攻的打算失去了根据,于是它立即改变主意,重新打起“正统主义”旗号,以亚洲宪兵的面目出现在远东政治舞台。
12月15日,俄国驻华代办谢金冠冕堂皇地提议各国公使共同向南北双方发出照会,要求迅速成立和解,停止现行冲突。从表面看,谢金的倡议似乎与沙俄瓜分中国的一贯方针很不协调,但实际上恰恰是实施这一方针的巧妙手段,因为帝国主义列强的“调停”,归根到底是干涉中国革命的一种方式。沙俄估计到:如果这种“调停”归于失败,如果事态发展到必须用外国军队在中国建立安宁秩序,那末为此就需要有大批军队,在远东只有沙俄和日本拥有这样的兵力,这一任务必将主要由他们来承担,于是沙俄便可以如1900年一样,借集体武装干涉的名义在中国为所欲为了。
素持“静观”态度的日本政府这时也认为机不可失,对进行“调停”异常积极。但是日本和沙俄的野心受到了其他侵华国家特别是英国的抵制。
辛亥革命迅速走上了失败的道路。袁记民国的产生已是势所必然,于是给予法律上的承认,便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上了帝国主义的议事日程。
沙皇政府力图利用承认问题对袁世凯进行敲诈勒索。
1、勾结喀尔喀叛匪攻占科布多地区,由哥萨克兵将中国行政官员“护送”出境,基本完成了对外蒙古全境的占领。
2、同日本签订第三次《日俄密约》,将整个内蒙古和东三省西部划分为它们的特殊利益范围。
3、继续支持呼伦贝尔叛乱,并同叛匪签订一系列合同,攫取了采矿、伐木、捕鱼等经济特权。
4、无视《中俄改订条约》关于期满修约的规定和中国的修约要求,单方面宣布该约有效期延长十年。
5、出兵镇压伊犁、喀什噶尔等地的革命运动和抗俄斗争,进一步强化对新疆的军事控制。
6、参与订立“善后借款”,剥夺中国盐政主权。同时迫使有关各国承认:国际银行团的活动不得损及俄国在北满、蒙古和新疆的特殊利益。
这个单子表明,沙俄在1911年来不及攫夺的权益,大部分在袁记民国初期相继攫取到手。
(全文刊登在《近代史研究》第3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