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评康生按政治思想划分阶级的历史唯心论观点
  卢之超
康生第一次公开明确地提出以政治思想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这是康生为极左路线制造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根据。
1966年11月,康生在一次接见群众时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列宁关于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决定社会的阶级划分的定义已经不够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划分阶级还要从政治思想范畴上看。在1970年的一次会上,他说得更加具体:“社会主义社会不但存在着阶级,而且整个的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个问题涉及到一系列的理论问题,你们找一找过去那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以及我们过去的《土地大纲》,是怎样划分阶级的?从经济上,从剥削地位上划分嘛!”当时是“按列宁定义划分了阶级”。现在这样不够了,“不仅要从经济范畴来看,而且还要从政治范畴、思想范畴来看”。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阶级斗争,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阶级斗争有本质的不同。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的存在,特别突出的表现在经济剥削关系上,社会主义社会中间的阶级,虽然也存在着经济方面的矛盾,但是表现在思想范畴、政治范畴方面,那就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才能懂得为什么在中国共产党内产生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可见,康生提出按政治思想划阶级的观点,就是直接为所谓阶级、阶级斗争“始终存在”和“走资派”的理论做论证的。
马克思说过,发现现代社会有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并不是他的功劳,这是资产阶级一些学者早已做到了的。马克思的贡献,主要在于他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看成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现象,并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科学地说明了阶级的产生、发展和消灭,提出了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道路。否定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抽去了产生和划分阶级的经济原因和经济标准,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到了康生手里,这种理论采取了更为露骨的形态,完全成了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思想武器,成了所谓“全面专政”即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理论基础。后来张春桥、姚文元和梁效、罗思鼎们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上编造的全部反动谬论,是与康生的反马列主义的观点一脉相承的。
究竟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他们的意识,还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他们的社会存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在社会主义时期还有没有效?康生提出的实质上仍然是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不是摆脱了历史唯物论所揭示的客观历史规律的社会,相反,它正是这种规律起作用的必然结果。康生的一套,是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为名,企图抽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把人们引导到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里面去。
谈到阶级问题,必须把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区别开来。一方面,社会各阶级产生或存在的原因,划分各阶级的标准,只能是一个,就是列宁的定义,即它们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各个社会集团。恩格斯说:人类历史上“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3页)。这种概括在任何有阶级的社会里都是适用的。另一方面,在一定经济条件下阶级一经产生,各阶级为了维护或争取它们不同的经济利益,相互间的关系不会只限于经济关系。不同的经济地位决定它们要采取不同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观点,形成一定的政治力量和意识形态。阶级斗争从来是在经济、政治和思想理论各方面进行的。所以,革命政党在制定自己的政策和策略时,不仅要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而且要分析他们在此基础上所采取的对革命的态度和他们的政治思想状况。但是,决不能因此就可以把经济和政治思想同等看待,用两者共同说明阶级产生的原因或划分阶级的标准,更不能离开经济关系而以政治思想去说明阶级的产生或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
也不能把阶级消灭时出现的复杂情况同一个阶级的产生或存在混同起来。由一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所形成的各个阶级,它们的政治思想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人们的思想往往落后于他们的社会存在。所以当某一阶级的人们在经济地位改变了以后,他们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观点往往并不能马上跟着改变,他们的政治思想影响并不能马上清除,而要存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这种情况并不是社会主义时期所特有的现象。在历史上,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过社会主义时期由于是一个消灭阶级的过程,这种情况更会大量出现而已。但是象康生那样,认为地主、富农等剥削阶级在失去生产资料二十多年之后,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则是既不符合事实,又完全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想以这个错误的前提作为用政治思想划阶级的论据,证明列宁的阶级定义已经过时,那完全是荒谬的。至于林彪、“四人帮”、康生甚至把剥削阶级出身的子女乃至子女的子女也视为剥削阶级,则完全是封建主义的血统论。其距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之远,简直不可以道里计了。
当然,在原来的剥削阶级中间,可能有极少数长期抗拒改造的人,至今仍坚持其反动立场。那也只能看作是反动阶级的残余,而不能视为一个阶级。残余这个东西,是世界上任何事物在消灭过程中都会有的现象。把剥削阶级的残余同在一定经济关系中处于剥削地位的阶级混为一谈,并据此创造出一个划阶级的新标准,就等于拿人有尾椎骨来证明人是猴子一样地可笑。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社会主义社会从其历史使命来说,或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彻底消灭阶级的社会。我们现在说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在一定范围里还有阶级斗争,是由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不完全、不发达的阶段,因而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剥削阶级的残余。我们国家的生产力还很落后,至今还处在建设新制度的过程中,也就是还处在大大发展生产力并相应地改变生产关系的过程中。这种消灭阶级过程中还存在的剥削阶级残余和阶级斗争的现象,当然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阶级社会不同。但其不同决不是象康生所说的那样,阶级由经济范畴变成了政治和思想的范畴。不同点主要在于,以往的阶级社会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少数剥削者对广大的被剥削阶级的统治。那种社会的阶级对立与其社会制度始终一起存在,只有推翻造成这种阶级对立的经济制度,它的阶级矛盾才能解决。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是最终消灭阶级。尽管高度发展生产力,彻底改造整个经济,完全肃清剥削阶级残余,时间还会很长,但建设、发展新制度的过程终究是一个逐步消灭阶级的过程。阶级的消灭和它的产生一样,完全是由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和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用政治思想标准划阶级,是康生以及林彪、“四人帮”的阶级斗争理论的核心观点。由于这种观点太荒谬,不能自圆其说,康生又提出什么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思想并产生资产阶级的观点,作为用政治思想标准划阶级的补充。他说,在社会主义企业里,“一方面生产是社会主义的,另一方面报酬却是资产阶级法权的,……这就不能不产生资产阶级思想,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然而实际上他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真的这样分析。同样的工资收入,跟着他们走的就是所谓“革命领导干部”,反对他们的就是所谓“走资派”。用的还是政治思想标准!至于这种观点在理论上的荒谬就更不用说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本是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对立物,是在否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怎么回过头来又变成产生资本主义关系的根源呢?我们这位臭名昭彰的“理论家”,立刻陷入更深的矛盾和混乱之中了。
不管理论上如何混乱和荒诞,对于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反革命事业来说,康生这个理论“顾问”总算创造出一套“理论”来了。一个政治思想决定阶级成分,加上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有了这两条,还有什么人的阶级成分不可以由林彪、“四人帮”来钦定呢?他们可以借口工人们思想上的不同和分配上的差异,随意地把他们划分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部分,无休止地制造工人阶级的分裂,并打击那些最有觉悟的工人群众。他们可以随意给集体农民加上各式各样的“资本主义”的帽子。他们可以用世界观没有改造好为借口,把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知识分子,宣布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种谬论尤其是打击和迫害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理论。谁在政治上思想上不同意他们,反对他们,谁就是资产阶级、走资派,并且整个共产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而且这些需要由他们来专政的阶级可以不断地按他们的意志“划分”即制造出来,永远不会完结。这样,所谓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始终需要由他们来实行“全面专政”,就自然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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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史札记

  封建专制制度与宦官专权
  王思治
宦官原本是因为帝王宫廷杂役及其他需要设置的,其地位比较低下,故唐昭宗说:“此辈皆朕之家臣也,比于人臣之家,则奴隶之流。”(《旧唐书·宦官传》)据说,远在周代就有宦官。但宦官作为一种腐朽势力集团,参与政治斗争的风云,却是秦汉以后的事,即所谓“宦官之兴,肇于秦汉。”(《旧唐书·宦官传》)不过,秦和西汉的宦官,也引用士人,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宦官才“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后汉书·宦者列传》)
从秦朝开始,我国形成了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腐朽的宦官势力集团的出现,正是这种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派生物,是和封建皇权以及皇位继承密切相关的。
封建王朝的帝王是世袭的,“家天下”是其根本原则。一切违背这个原则的皇位继承,均被视为“篡逆”,所以,“太子”、“储君”被认为是“国之大本”。为了使皇权传于一姓子孙,维护皇帝一系的血统的纯洁,便被看作是至关紧要的事情。因此,在皇宫之内除皇帝一人之外,是不允许有第二个成年男性的。由于“宦竖傅近房卧之内,交错妇人之间”(仲长统:《昌言》)。为了防止与宫内妇人混杂交错发生问题,于是经过腐刑之后不男不女的宦官便成为必要而绵延存在近两千年,成为与一姓世袭的皇权同时并存的畸形社会现象。
封建帝王后妃不仅生活极其豪奢,而且特别讲究礼法排场,这就需要有众多的人为其服役。明代宦官竟多达十万人。由于宦官人数众多,就需要一定的组织系统:有在帝王后妃身边的,有在宫内各衙门或各处的(如明有二十四衙门,清有四十八处)。他们有严格的等级,其下层人数最多,也是终身劳苦,担负着宫内扫除等各种杂役;而敢于弄权为祸者,则是宦官的上层中能得到皇帝宠信的人。我国历史上不少封建王朝的政治败坏,终至覆亡,是与宦官专权分不开的。尤其是东汉、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更为惨烈。
宦官之所以能够在封建政治舞台上翻云覆雨,其根源同样在于专制主义的皇权。宦官专权实质只是皇权专制的变形,是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产物。
在封建时代,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其意志高于法律,必须绝对服从,用乾隆的话来说,就叫做“乾纲独断”。这就是以皇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正是由于这种封建的专制制度集全部大权于皇帝一人,因此,只要宦官一旦掌握了皇帝,也就具有“君临天下”的同等权力,这就是当时人们所说的“口含天宪”、“寄之国命”(《后汉书·宦者列传》),从而也就能够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左右政治了。所以,宦官专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皇权专制旁落的结果,是只有封建专制制度才会长出的赘瘤。
宦官身份卑贱,为什么又能攫取大权,甚至操纵皇帝呢?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为《宦者列传》写了一篇脍炙人口的论文,总结了历代的经验,论述了宦官中的狡黠阴险之辈如何操纵皇帝,颇有见地。
欧阳修认为,宦官所以能够攫取大权并进而把持皇帝,是由于“其用事也近而习,其为心也专而忍。”就是说,宦官与皇帝朝夕相处,因近习之故便能先意揣度皇帝的心思,投其所好,一些用心深刻,猜忍弄权者流,便从中施展权术,“以小善中人之意,小信固人之心,使人主必信而亲之”。(《新五代史·宦者传论》)从皇帝来说,由于身居九重,平时很少与大臣见面,“君臣相见,止于视朝数刻”。即使在群臣朝见的短暂时刻内,在皇帝威严的傲视之下,群臣惟有诚惶诚恐,“上何尝治一事,下何尝进一言。”(王鏊《亲政篇》)封建专制制度规定的这种上下等级森严的君臣关系,使所谓“视朝”,根本不是为了处理政事,完全成为显示皇帝“九五之尊”和群臣“山呼万岁”的典仪。而君臣之间只是由“章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维持而已”。(同上)这样的君臣关系,自然会产生隔膜和猜疑,使孑然独处的皇帝深感群臣“去己疏远,不若起居饮食、前后左右之亲为可恃也”,(《新五代史·宦者传论》)因此,也就把宦官视为自己的心腹耳目,委以重权,甚至作为监视廷臣的鹰犬。明代大宦官王振以“狡黠得帝(英宗)欢心”,就是利用英宗的猜疑,怂恿皇帝用严刑重典来驾驭群臣,以“防大臣欺蔽。于是大臣下狱者不绝,而振得因以市权。”(《明史·王振传》)另一大宦官刘瑾“尤狡狠”,他取得明武宗宠信的办法则是“日进鹰犬、歌舞、角觝之戏,导帝微行,帝大欢乐之,渐信用瑾”。(《明史·刘瑾传》)以致武宗“日与嬉游,茫不知悟”。(《明史·蒋钦传》)刘瑾以声色狗马投皇帝所好而大被信用以后,便“权擅天下,威福任情”。臭名昭著的魏忠贤,从小与恶棍为伍,目不识丁,后自宫以进,同样凭着“猜忍阴毒、好谀”的本领,“引帝为倡优声伎,狗马射猎”,(《明史·魏忠贤传》)而大得宠信,因此权势煊赫,嚣张一时。
宦官中的猜忌残忍之辈,以阿谀媚上获取皇帝的信任,历代如此。后汉人说:宦官“品卑人贱,谗谄媚主,佞邪徼宠,放毒人物,疾妒忠良”。(《后汉书·宦者列传》)他们为了攫取国家大权,结成死党,即所谓“成私树之党”,(同上)形成为腐朽而又残暴的政治集团。等到势力已成,便能权倾天下,甚至“挟人主以为质”,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而他们发号施令,则往往用的是“矫诏”,即假传圣旨。例如:“(刘瑾)窃揽威权,诈传诏旨,放逐大臣,刑诛台谏,邀阻封章,广纳货赂”。(《明史·杨守随传》)皇权变成了宦官专权的依据。
宦官专权不仅以皇权为依据,而且还直接掌握着军权。为了监视主将,唐设置监军使,以宦官充任。唐代名将郭子仪等九节度使围安庆绪于邺城时,大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成为全军实际上的统帅。明朝京师卫戍部队叫“京营”,号称“三大营”(其间曾改为十二团营),同样是掌握在宦官及其爪牙手中,由宦官“总督三大营”或“总督团营”。魏忠贤还“选武阉,炼火器为内操”。(《明史·魏忠贤传》)“内操”名义上是皇帝的私人卫队,实际则由宦官掌握。凡遇重大军事行动,宦官往往充任统帅或监军,负责专征。明正德年间刘六、刘七起义,大宦官谷大用“总督军务”,诸将听其调遣。(《明史·谷大用传》)历史上著名的“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瓦剌俘虏,五十万大军全军覆没,就是大宦官王振瞎指挥造成的。由于宦官掌握了军权,他们就更为嚣张跋扈。史称“忠贤益无忌,增置内操万人,衷甲出入,恣为威虐”。(《明史·魏忠贤传》)
其次,宦官还往往担任实权很大的机密要职,获得了在政事上直接发号施令的权力。唐朝设置枢密使,以执掌机要,传宣诏令,由宦官担任。明代的司礼监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掌印太监等官,其权在内阁之上,可以批答奏章。刘瑾掌司礼监,“奏章先具红揭投瑾,号红本,然后上通政司,号白本。”(《明史·刘瑾传》)就是说,群臣奏章要先送刘瑾,然后才送通政司转奏皇帝。魏忠贤到涿州进香,凡奏章要事,甚至需派站马急驰,“候贤可否”。由于宦官多是不学无术之辈,其批答奏章,“辞率鄙冗”。但是,由于大权在握,他们便以恩怨为准,以喜怒为凭,随心所欲地处理政事。例如,魏忠贤专权时,“各衙门章奏俱不由阁票,特用内旨,生杀予夺,惟贤与(王)体乾为之。”(蒋之翘:《天启宫词》)司礼监还负责为皇帝草拟诏命,这就更可以大做手脚,杂以己意,以行其私。更为严重的是,皇帝的命令由宦官口头传达,当时称为“口传天语”。“上(皇帝)传某事如何处分”,大臣“侧耳籍记,惟恐错误,亦有借内传以行其私者”。大学士孙承宗为此上书皇帝,希望“慎重口传”,因为“传天语者,一字抑扬,便关轻重”。(钱谦益:《初学记·大学士孙公行状》)由宦官口头传达皇帝命令,就叫做“口含天宪”,一语就能断人之生死,定政事之兴废。
此外,明代的太监还掌握着庞大的东厂、西厂等特务机关。他们“毛举官僚细过,散布校尉,远近侦伺”,(《明史·刘瑾传》)挟仇诬陷,泄愤报怨,随意加人以罪名,轻者被罢斥,重则家破人亡。如尚书项忠因弹劾东厂,遭到诬陷,被革职为民,一时九卿被劾罢者数十人。他们还以“妖言”谋反、诽谤朝政等罪名陷老百姓于重刑,以致“远州僻壤,见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转相避匿”。(《明史·刑法志三》)当时人闻厂、卫(锦衣卫)之名,真是谈虎色变,为之胆破。(《春明梦余录》)
宦官专权,即使在封建政治史上也是最黑暗的年代,其“败国蠹政之事,不可单(尽)书。”(《后汉书·宦者列传》)史载东汉宦官专权的结果是:“(宦官)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阿旨曲求,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汉之纲纪大乱矣。”(《后汉书·宦者列传》)在唐代,则是“五十余年,祸胎逾煽,……所不忍闻”,“国祚(唐之国运)旋亦覆亡,悲夫!”(《旧唐书·宦官传》)而“明代阉宦之祸酷矣”,“其去汉唐何远哉”,(《明史·阉党传》)真是愈演愈烈了。今举其大者,约略述之。
东汉和帝时,外戚窦宪兄弟专权,宦官郑众“得专谋禁中”,设计诛杀窦宪兄弟。从此展开了宦官与外戚的激烈斗争。有时是宦官谋诛外戚,有时又是外戚密计除宦官。对于士大夫官僚集团,宦官则一手炮制了历史上著名的“党锢之祸”。他们之间的冲突,直到东汉即将灭亡也没有停息,最后是袁绍尽杀宦官。东汉政治正是在这种宦官、外戚的激烈斗争和交替专权中日益败坏,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终于爆发了黄巾大起义。
在唐代,历时很久的“南衙北司之争”(“南衙”指朝官,“北司”指宦官),同样是宦官专权引起的。其中著名的有顺宗、宪宗时的“二王八司马”事件。即王叔文、王伾和柳宗元等人谋夺宦官兵权,打击宦官,实行政治改革。“叔文行政,上利于国,下利于民,独不利于弄权之阉宦,跋扈之强藩”。(《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74)结果是宦官勾结大官僚反扑,王叔文被杀,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人被贬为边州司马,时人称为“八司马”。随后,又有文宗太和九年的“甘露之变”。宰相李训等以金吾卫衙中石榴树上降有甘露为名,请皇帝前往观看,意在诱宦官到金吾卫衙中聚而歼之。但因谋泄,宦官出禁兵大肆屠杀朝官,“诸司从吏死者六七百人”,(《旧唐书·李训传》)李训等十余家全族被杀,朝廷几乎为之一空。文宗本人亦被宦官所杀。除文宗外,死于宦官之手的还有宪宗和敬宗。至于宦官废立皇帝,也如同儿戏。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旧唐书·宦官传》)唐自肃宗后共十四帝,除末代皇帝哀帝时宦官已被杀外,其余十三个皇帝全由宦官所拥立。
宦官专权除了在宫廷中制造一系列的阴谋诡计,骇人听闻的屠杀外,也使封建朝廷内党争不息。东汉的党锢、唐代的“朋党之争”,都与宦官专权有关,而明代天启年间的东林党人之祸,则是魏忠贤为首的阉党蓄意炮制的冤案。
万历二十二年,被削官后回到无锡的顾宪成,与高攀龙、钱一本等人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明史·顾宪成传》)于是有“东林党”之称,逐渐成为明季一大政治力量。他们中的一些人以“卫道救时”、“抱道忤时”相标榜,认为“天下最不可混者,莫若君子小人之辨”,所以东林党人在朝为官者,门户之见甚深。待到熹宗天启时,魏忠贤专权,阉党以“东林将害翁(指魏忠贤)”,大兴党狱,又以受抗清名将熊廷弼贿赂等诬陷罪名,“竟相搏击善类为报复”,凡“不附忠贤者,号曰东林党人,献于忠贤。忠贤喜,于是群小益求媚于忠贤,攘臂攻东林矣”。(《明史·魏忠贤传》)阮大铖开列党人名单,名曰“百官图”,向魏忠贤献策说:“某宜先驱,某宜后击,某宜正攻,某宜旁射”。魏忠贤“按图杀诸君子,往往多用大铖之策”。(戴名世:《南山集·左忠毅公传》)于是杨涟、左光斗等数十人被捕,死于狱中,被革职者又数十人,“朝署一空”,“忠贤之党遍津要矣”。他们还杜撰《三朝要典》等,露布天下,定东林之罪,想以此成为铁案。明代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史称“终以覆国”。
宦官专权不仅使宫廷和朝廷内暗无天日,而且由于他们任人唯亲,“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后汉书·张让传》)或“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偏置死党”,(《明史·魏忠贤传》)使地方政权也同样是暗无天日。督抚大吏只知荼毒人民,贿赂献媚宦官。魏忠贤被尊为“九千岁”,地方官吏争先恐后霸占民田为其建生祠,歌功颂德惟恐不及,闹得民怨沸腾。有的宦官死党在宰州临郡时,甚至公开抢劫,以致商旅裹足,路断人稀。对于他们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人民如果稍有议论,便会横被毒刑,惨遭杀害。“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明史·魏忠贤传》)有一次,有五个人在旅店饮酒,其中一人大骂魏忠贤无恶不作,其余四人吓得不敢作声,劝他少骂几句,他怒声说:“忠贤虽横,必不能将我剥皮”。当夜五人就被捉去,骂魏忠贤者立即被剥皮,其余四人几乎骇死。(夏允彝:《幸存录》)他们还施行连坐,一家有犯,邻里都要逮捕,面河而居无邻里者,“以河外居民坐之”,(《明史·刘瑾传》)即逮捕河对岸的人。至于宦官残酷剥削人民,霸占民田,府署馆第豪奢壮丽,歌童舞女,奇宝珍玩,充斥绮室,更是史不绝书。
由于宦官专权,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大规模农民起义终于爆发。东汉末年,爆发了张角领导的黄巾大起义,有人指出:“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指宦官张让等)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宜斩十常侍,悬头南郊,以谢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后汉书·张让传》)明正德年间,刘瑾专权,大学士焦芳是其死党,助纣为虐。刘六、刘七大规模起义失败后,首领赵鐩被俘,临刑叹曰:“吾不能手刃焦芳父子以谢天下,死有余恨”。(《明史·焦芳传》)李自成在其檄文中也指出:“宦官皆龁糠犬豚,而借其耳目”,毒害无穷。起义军攻占北京后,“各营拷职官追赃,内臣加炮烙尤惨”。(谈迁:《金陵对泣录》)农民起义军对宦官的仇恨,真是铭心刻骨。可见,宦官专权往往导致这些封建王朝的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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