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谈引用列宁语录的问题
张文焕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对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问题作了许多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对于已经革命和尚未革命的国家的无产阶级,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但是,对列宁的论述必须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清哪些论述具有普遍意义,哪些是针对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讲的,只具有特殊意义。如果不加分析地用列宁的话来剪裁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具体革命实践,其结果必然危害革命。
从60年代起,我们的一些文章就把列宁在一定条件下运用马克思的理论得出的结论当成普遍原理,拿来硬套我国的实际,形成一种“左”的观点:似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阶级斗争总的说来不是趋于缓和,而是越来越尖锐;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日益巩固,而是越来越不稳,资本主义复辟随时都有可能。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还需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还需要继续采取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因此一切工作都要以阶级斗争为纲。林彪、“四人帮”把这种“左”的错误推向极端,制造混乱,造成十年浩劫。
现在痛定思痛,回过头来分析一下列宁这些论述的背景和条件,就会发现,把列宁当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的观点当作普遍原理,是不正确的。
在苏维埃政权建立的头几年,列宁确曾一再强调: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剥削阶级仍然具有极大的优势,他们的作用与他们的人数相比,要大得不可计量;资产阶级的反抗因为自己的被推翻而凶猛十倍;被推翻了的剥削者反对胜利了的被剥削者的阶级斗争,变得无比残酷。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任务是坚决镇压剥削者的反抗,是对强大的敌人进行最无情的战斗。
列宁的这些论断能不能是对各国革命都适用的普遍真理呢?
一般地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剥削阶级要反抗,无产阶级要实行专政,进行镇压。这是普遍规律。但是,无产阶级对剥削阶级实行镇压的程度和形式,既取决于无产阶级发展的程度,也取决于剥削阶级反抗的程度和形式。各国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虽然同属于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但革命的方式和历程却有很大不同,从而决定了革命后阶级斗争的态势极不相同。
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乘当时两个帝国主义集团拚命厮杀的时候,举行城市武装起义,比较顺利地夺取了政权。但是,因为资产阶级的有生力量并没有被彻底消灭,他们在军事、经济和国家管理的“艺术”方面还占有优势。资产阶级没有料到自己会被推翻,也不相信布尔什维克能掌握住政权,因此他们联合地主富农和勾结外国帝国主义势力拚命反抗,力图恢复他们的被夺去的“天堂”。所以,夺取政权以后的阶级斗争非常尖锐激烈。
俄国革命是先夺取政权,后建立军队。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产生,而红军还没有建立起来,因而政权根基不稳,这也是剥削阶级敢于疯狂反抗的原因之一。为了尽速建立红军,不得不利用大批资产阶级军事专家,这些人成百成千地叛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把无产阶级的优秀分子派去建立红军,没有充分的力量去对旧的机关进行改造,只得把沙皇政府留下来的几十万旧官吏请回来,让他们帮助管理国家。这些旧官吏经常怠工、破坏和捣乱,反对新制度。
在经济上,十月革命后,由于没有管理经验,缺乏管理人才,反动势力捣乱,无政府主义泛滥,生产遭到了破坏,不得不用高薪请资产阶级专家来帮助管理经济。列宁也曾经想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为此,苏维埃政权准备作出让步,只要求资本家们服从国家调度,服从国家政权。但是,资产阶级不干,它宁肯把刺刀提上议事日程,也不愿承认新制度,宁肯在战场上直接较量以决雌雄,也不愿听从一个从未有过的无产阶级政权。它自恃在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力量大于无产阶级,自以为有国际资本的支持,可以打垮苏维埃政权。它决心进行残酷的斗争,勾结帝国主义侵略者来共同反对无产阶级政权。当时,苏维埃政权面临的决择是:要么灭亡,要么进行殊死的斗争。列宁说,这个问题只能用战争来解决。使俄国破坏达三年之久的国内战争是这样展开的。上述列宁的论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
可见,把列宁对于当时俄国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无比激烈残酷的论述,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以前的情况,已经是不恰当的,用它来说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情况,就更是错误的了。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在过渡时期的作用问题,列宁有过这样一段名言:“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列宁选集》第4卷第200页)
列宁的这个论断也是就俄国革命的具体情况说的。列宁这里讲的“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主要是指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具体地讲,就是要同小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小业主的投机活动进行斗争。对小资产阶级进行“不流血的”、“和平的”、“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任何一个胜利了的无产阶级,若不采取这些措施把农民吸引过来,就不能保持政权。但是,对小资产阶级进行“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却完全是由俄国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马上颁布土地法令,宣布永远废除土地私有制。但是,由于没有实行合作化,城乡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猖獗。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民仍然是单干户,粮食的生产和销售基本上仍然由一家一户的农民所掌握。正是广泛的小私有者阶层构成了投机活动和自发势力的经济基础。农民中的投机者不顾工人挨饿和国家的饥荒,利用粮食投机倒把,发财致富。特别是富农,他们用自己掌握的大量粮食来同苏维埃政权作斗争,妄图迫使共产党放弃社会主义措施。在城市,小业主、小商人既不承认劳动纪律,也无视国家法令;既不服从统计,也不服从监督,只图利用人民的困难来发财。列宁说,他们想多捞一把,并且利用胜利的果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丝毫不顾及全国的利益和整个劳动者的利益。再加上,当时富农暴动遍及全国,资产阶级到处实行叛乱,帝国主义加紧进行武装干涉。在这种形势下,对小资产阶级的投机活动和破坏活动,如不采取断然措施制止,无产阶级专政的生存就受到威胁。因此列宁主张对投机倒把的小业主、小私有者采用专政手段,进行最坚决无情的斗争。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列宁认为“小私有者和小资本是我们的敌人”,
“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我们主要的敌人是小资产阶级,是它的风尚、习惯和经济地位”、“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列宁全集》第27卷第268、309页)。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列宁主张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但是,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就在当时也是为了拯救社会主义革命而采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列宁自己说,这种办法“看起来似乎有原则的错误,但只有这样做,社会主义才能产生”(《列宁全集》第27卷第278页)。
列宁针对国内战争时期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还讲过这样一些观点: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小商品生产是复活资本主义的基础,小业主在制造着使资产阶级得以复辟的恶果;旧的一代资产者虽然被清除了,而在这块土壤上还会产生新的一代。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重大无比的任务就是要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
“四人帮”经常用列宁的这些论断来证明60至70年代的中国资产阶级在“复辟”。这完全是曲解事实。
首先,列宁讲的小商品生产主要是指当时俄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的分散的个体的农民经济。苏俄在废除土地私有制,宣布土地国有制后,个体小农户象汪洋大海,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就象这个大海中的一些零星岛屿。粮食生产主要掌握在中农和富农手里。直到1928年全盘实现农村集体化以前,个体农民生产的粮食还占国家粮食总产量的绝大部分。在1926—1927年,在全国粮食的总产量中,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生产的粮食只占1.7%,富农占13%,中农和贫农占85.3%。在商品粮的生产中,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只占6%,富农占20%,中农和贫农占74%。这种情况说明什么问题呢?这说明“十月革命后苏联已经成为小农经济的国家,中农已经成为农业中的‘中心人物’”(《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75页)。
个体农民掌握着全国94%的商品粮,而且可以自由买卖,这必然产生出新的剥削分子。此外,直到1924年,在商品流转方面,社会主义成分只占50—60%,而其余的地盘还被商人、投机者和其他私人占领着。这就是列宁所说产生新的一代资产者的土壤。
列宁说小商品生产是产生新的资产者的土壤,目的是提醒党内注意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加紧对小商品生产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从而铲除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由于种种原因,列宁的这个愿望到1928年才得以实现。这和我国迅速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引用列宁的语录,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中国城乡社会主义经济说成是复辟资本主义的土壤,完全是颠倒是非。
列宁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总是实事求是地看待问题,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过时的方针政策。当无产阶级专政基本上完成了镇压剥削阶级反抗的任务后,列宁就立即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对剥削阶级残余进行镇压的职能依然存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无产阶级专政的经营者、组织者和教育者的职能提到了首位。由于形势起了变化,列宁已不再说小资产阶级是主要敌人,不再说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而是反复强调,要把农民吸引过来,“对农民采取强暴手段是无济于事的”。列宁语重心长地说,在无产阶级和非无产阶级群众的新关系中,“只靠强力什么也做不成的”。
总之,不能从列宁的那些话中得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的结论,更不能把列宁的那些话变成什么普遍原理。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在“四人帮”被粉碎近四周年的今天,在林彪被埋葬近九周年的今天,任何滥用列宁语录的恶劣现象,应该是从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彻底铲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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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评

勇于探索 颇有新见
——《太平天国兴亡史》评介
莫永明
茅家琦、方之光和童光华合著的《太平天国兴亡史》,最近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茅家琦等同志是解放后成长起来的史学工作者,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和太平天国史的教学、研究工作。本书是他们历年教学和研究心得的汇集。由于作者注意努力汲取已有的研究成果,力求有所前进,因此,本书与一般太平天国史著作相比,颇具特色。
注意材料鉴别,取舍审慎,是本书的显著特点之一。太平天国史料“汗牛充栋”,真伪混杂。考订辨伪,一向是太平天国研究者的重要工作。《兴亡史》引用中外文资料一千余条,其中不少是经作者仔细考证鉴别后使用的。如《黄生才供词》,有人认为是真实可靠的。作者将供词内容与太平天国历史、典章制度进行对勘比较后,认为供词是不可信的,因之《兴亡史》在叙述北伐援军主帅时,就没有根据供词内容定为黄生才。又如关于《太平天国起义记》中记述《原道觉世训》的写作时间是否可靠,作者查阅了该书英文版,发现了简又文翻译中的错误,又根据《太平天日》的有关内容,加以考证,得出《原道觉世训》是洪秀全在1847年上半年以后所写的结论。尽管这些结论是否正确尚可讨论,但作者在资料使用上的审慎的治学态度,是值得提倡的。
勇于探索,形成独立见解,是本书另一特点。作者在写作《兴亡史》以前,曾对太平天国革命过程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发表过不少有影响的论文,为《兴亡史》的成稿作了比较扎实的准备。在本书写作中,作者将自己历年的心得融会贯通,使《兴亡史》具有自己的个性。如洪秀全是否创立“拜上帝会”问题,作者在仔细分析太平天国官方文书和清王朝官私方面的记载后,认为洪秀全没有建立“拜上帝会”,所谓“拜上帝会”是地主阶级强加给拜上帝的人的一个称号。关于建都天京是否战略错误,作者从当时敌对双方的力量对比、太平军起义以来的战争得失,联系朱元璋和黄巢起义成败的历史经验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认为“建都天京,建立后方基地是正确的”,并不是战略错误。对洪秀全的思想体系,作者认为洪秀全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思想,是中国农民在长期反抗斗争中的革命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洪秀全革命思想的资料来源中,有儒家的大同思想,也有基督教与《劝世良言》的影响,但《劝世良言》并没有给洪秀全带来革命;洪秀全虽然反孔,但他同时又接受了儒家的宿命论和三纲五常。作者指出:三纲五常、天子专制是中国式“皇权主义”的重要特征,洪秀全正是一位“皇权主义者”。对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本书认为“从《天朝田亩制度》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到‘照旧缴粮纳税’,承认腐朽的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合法存在,这是一个退步”,并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将前后期土地政策串起来予以解释。对学术界有争议的太平天国人物评价,作者也都发表自己的见解。尤其是在李秀成评价问题上,作者在论述太平天国后期的历史时,写出了李秀成在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主要活动,对他被俘前的功过作了中肯的小结。对李被俘后的表现,作者采取了分析态度,认为李秀成被俘后向敌人乞降,气节有亏,是他一生中一个严重污点,但李在生命最后一刻,又回头怀念洪秀全,尽忠天国。向敌人乞降“是个立场问题”;回头革命,“也是一个立场问题”,因之不能把农民革命领袖李秀成的名字从太平天国历史上抹掉,“他对太平天国的重大贡献也是客观存在的”。
可以看出,作者在对太平天国发生、发展直至覆亡的全过程的理解上,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的见解。学术贵在独创。我们既需要“述而不作”的历史事件介绍性的著作,更欢迎通过艰苦研究,有所创新的一家之言的专著。从这一点上说,《兴亡史》中所持的见解,对于深入开展太平天国史研究,是一个有价值的贡献。
重点突出,主线清晰,结构严谨,是本书又一个特点。太平天国革命从金田起义到天京陷落,前后坚持14年,转战18省,如果加上洪秀全的早期活动与太平军余部的斗争,时间更长,涉及面更广。这样一部历史究竟怎样写?从已出版的有关著作看,有的采用中国传统写史的方法,分纪传表等内容,如罗尔纲的《太平天国史稿》;有的采用按历史顺序以编年为主,如郭廷以的《太平天国史事日志》;有的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相结合的方法,如简又文的《太平天国全史》、牟安世的《太平天国》等。《兴亡史》基本上与后者同一体例,但在叙事上注意重点突出,力求避免插入详细考证、说明及将他人论点移入的做法,使主线清晰,别具一格。从纵的方面看,作者按照历史进程组织材料,论述问题;从横的方面看,则灵活变通,不拘泥于时间先后,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材料作专门讨论。这样既纲目清楚,主次有致,又纵横交叉,有血有肉,使读者印象完整深刻。作为太平天国的专史,作者不仅注意到太平天国的政治军事斗争,还注意到经济、思想文化方面的叙述。特别是对太平天国文化艺术部分的介绍,弥补了同类出版物在这方面的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兴亡史》附有数量较多的照片和地图。27幅图片中,《天京附近形势图》、《天京城内形势图》是经过详细调查考订后精心绘制的;《南京朝阳门》、《仪凤门》、《当年鼓楼亭》等照片,则是第一次与读者见面。这些图片有一定的直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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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提倡“不求无过,但求有功”
温立平
什么是功,什么是过,这个问题并不深奥。但是,多少年来,这个问题被搞得十分混乱。十年动乱,功过颠倒,对革命有重大贡献的老干部,坚持原则、敢作敢为的干部,被诬为这个“分子”那个“派”,惨遭打击迫害;而一些惯于阿谀奉承、吹牛拍马,或者庸庸碌碌、哼哼哈哈的人,却官运亨通,步步高升。“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这种状况,使多少干部感到迷惘,使多少干部的思想受到腐蚀,使多少干部学得“油滑”起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成了一种带普遍性的精神状态。
粉碎“四人帮”以来,广大干部的精神状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敢想敢干、勇于改革、一心为四化建设立功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也还有相当多的干部,精神状态还没有变。他们只求“不犯错误”,处处谨小慎微,因循守旧,混字当头,无所作为。
对党中央确定的路线,对三中全会提出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方针,对党的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政策、措施,顾虑重重,消极应付,不去认真地研究和贯彻执行,说是怕重犯过去的错误;
对四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探讨,不解决,光等上面拿章程,说是怕犯新的错误;
对党和人民交给的工作,能推就推,严重不负责任,说是怕出问题、惹乱子;
对自己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方法,不提高,不改进,满足于当“收发室”,只靠老“本本”、老皇历、老经验办事,在文牍、圈圈里讨生活,还自命为谨慎,以“没犯错误”自傲。
这就是我们某些干部的精神状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实正是“过”,而且是危害极大的“过”。它代表着一种惰性的力量,与四化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充满着改革、探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我们的干部高度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精神状态,实际上是实行“怠工政策”,足以使许多好思想、好计划、好措施变成空谈。它使我们的一些干部空有其名,占着位置不干实事,变成一个多余的人,甚至变成前进的绊脚石。
要改变一些干部的这种精神状态,我觉得,应当把这两句话颠倒过来,提倡“不求无过,但求有功”。这就是说,一方面,要求我们的干部跳出个人得失的小圈子,解放思想,大胆工作,不怕犯错误。要在干部中造成一种不是以没犯错误为荣,而是以没有做出成绩为耻的风气。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机关,在教育、培养、使用和选拔干部上,需要改变一下看法,把那些勇于改革、勇于探索、有真才实学的干部选拔上来,加以表彰,委以重任。要支持干部的首创精神,提倡创造性的工作。要全面衡量干部的功与过,正确对待干部在探索、改革中犯的错误,不要一犯错误就指责。要从实际上废除终身制,不让那些混字当头、不求上进的干部长久地占着位置,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严明。我们的四化建设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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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蒙古史学会举办学术讨论会
本报讯 中国蒙古史学会于7月15日至26日在蒙古族发源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学术讨论会,对蒙古族社会是否经历奴隶制等历来有争议的问题展开了探讨。
参加学术讨论会的,有来自13个省、市、自治区包括蒙古、汉、满、回、白、达斡尔等8个民族的一百多名史学工作者和业余研究人员。
根据我国蒙古史研究工作实际,结合近年来国外蒙古史研究中出现的问题,这次讨论会围绕蒙古族社会性质、分期和历史人物评价这两大问题,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研究。
关于蒙古族社会性质和分期问题,以戈瓦等同志为代表的一部分史学工作者,列举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蒙古族社会是经历了奴隶制这一发展阶段的。但在上限与下限方面,他们各抒己见,有的认为早在10世纪前半叶成吉思汗10世祖孛端察儿时代即已形成;有的主张以11世纪后期作为起点为宜;也有断定自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统一的蒙古帝国起,到1285年忽必烈至元22年为蒙古奴隶制全盛时期。
以林沉等为代表的另一部分同志,对上述论点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前,蒙古族社会虽然存在奴隶,但不能称为奴隶制社会。当时仍停留在氏族部落阶段。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汗国并不是奴隶制国家,而是奴隶制色彩较浓厚的封建军事社会。
对蒙古族历史人物的评价,是这次讨论会上争论热烈的主题。与会者提交的66篇论文,约有一半是评说历史人物的。其中包括远自12、13世纪的成吉思汗、忽必烈,16世纪的达延汗、阿拉坦汗,17、18世纪的准噶尔汗噶尔丹、噶尔丹策零等,近至19世纪鸦片战争抗敌英雄裕谦等著名人物。在讨论这些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和功过是非时,提出了一些值得商榷和探讨的新问题。
讨论会还就蒙古族的族源以及蒙古族发源地呼伦贝尔地区的历史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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