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5月2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报刊论文

也谈民主集中制
何匡
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一年成立,只有几十个党员,到现在,已拥有三千八百万党员。无论是几十个,或是几千万,这一个个党员是怎样组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呢?也就是说,党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呢?党一直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谁违反了民主集中制,谁就是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究竟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民主集中制就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它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多数。在这里,服从就是集中,没有服从也就没有什么集中。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多数服从少数,或服从一个人,如果是这样的服从,那就是专断了。专断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就多数和少数的关系讲,只有少数服从多数,才是民主的集中。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原则说明,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没有集中也就没有民主。所谓个人服从组织,很明显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用不着作任何解释的。下级服从上级,当然不是说下级党员服从上级党员,党员没有下级党员和上级党员之分。这里是说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上级组织不用说是比下级组织代表更多数的党员的,因此,下级服从上级,也是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致的。全党服从中央,是说所有的党员、所有的党组织都要服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它在组织上代表着全党,一切党员服从它,一切党组织服从它,都不言自明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前面说的,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一点也不错的。离开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原则去讲民主集中制,可以说,是怎么也讲不清楚的。民主集中制具体运用起来,随着党的主客观条件不同而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脱不出少数服从多数这一不变的原则。
我们党为什么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不采取其他什么原则,作为自己的根本组织原则呢?因为实践已充分证明,只有它是共产党所应采取的唯一正确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有利于党经过民主讨论、民主选举、民主表决等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举出最能代表大多数党员意志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作出最能代表大多数党员意志的决议(其中包括路线、方针、政策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基础上产生的强大的战斗力,民主集中制是最能从组织上保证党实行正确的领导,但是它不能保证党不犯错误,因为有时真理是在少数人那里,而并不在多数人那里。多数人错了,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少数人虽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是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党的决定。还应该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有了错误,也是较容易纠正的。
民主集中制的坚持和贯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党是在同违反这一原则的各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坚持下来的。一种是独断的或专制的倾向,即把个人凌驾于党委之上,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独断独行,把少数服从多数倒过来,要多数服从少数,甚至服从一个人。一种是派别的或帮派的倾向,即把帮派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要一切服从于帮派,甚至从帮派出发,指定谁入党,谁当党代表,谁当党委委员,甚至指定谁当中央委员,把少数服从多数倒过来,要多数服从少数。一种是无组织的倾向,即个人目无组织,目无纪律,追求极端自由,凡不合个人心愿的组织决定一律反对,拒不执行,这是不要任何服从的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期间,这三种倾向汇合成一股浑浊的洪流,冲击着、破坏着民主集中制,把党的本来很结实健壮的肌体弄得百孔千疮,内伤外伤都极其严重。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开始恢复和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三年来党在各个方面的工作成绩,是和这一坚持分不开的。但是由于民主集中制破坏的严重,直到今天,很多党员不知道民主集中制为何物,不少党员口头上赞成,实际上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甚至有些党组织及其领导人也违反民主集中制。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继续同残存的专断的倾向、派别的倾向、无政府主义的倾向作坚决的斗争,是非常必要的。
为了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围绕着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所产生的几个理论问题,是很有必要研究清楚的。
有同志说:“从民主到集中的转化是一个质的飞跃,集中是民主发展的高级形式。”集中是民主发展的高级形式,那末,民主发展的低级形式是什么呢?既然“从民主到集中的转化是一个质的飞跃”,显然,民主就是民主发展的低级形式了。请看,民主是民主的低级形式!这是多么奇怪的逻辑!与民主相对立的集中,根本不可能是民主发展的高级形式。因为在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中,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集中的过程就是民主的过程,没有集中也没有民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讲到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时,有时用民主集中制,有时用民主制,有时用集中制。三者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少数服从多数,只说它是民主不行,只说它是集中也不行,它既是民主的过程也是集中的过程。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不是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那样,感性认识要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感性认识是低级的,理性认识是高级的,但即使如此,也只能说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而绝不能说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发展的高级形式。不管从那方面看,说集中是民主发展的高级形式,是没有理论和实际的根据的。这种说法,不管说者的主观愿望如何,在客观上起的作用,只能是抬高集中,贬低民主!
有同志又说:“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从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来说,就是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尽管中间插了一句“从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来说”,从行文的逻辑看,不能作别的解释,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民主只代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暂时利益,集中才代表集体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因为民主和集中统一了,两种利益就统一了。难道坚持民主讨论、民主选举、民主表决等等,是在坚持什么个人利益吗?难道提倡民主就是提倡个人利益吗?我们在前面反复说过,民主集中制只是一种组织原则,它解决的只是组织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问题,那是由党和国家制订的政策去解决的。把组织原则要解决的问题和政策要解决的问题纠缠在一起,不仅不能正确说明民主和集中的关系,而且引出一种完全不合常理的论断:民主代表个人利益,集中代表集体利益,等等。不过,这种论断看来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前面所谈的民主是低级形式,集中是高级形式有关。既然集中是民主发展的高级形式,那末,它所代表的利益自然也就是高级的了。这是不是在客观上又从一个侧面,从两种利益的统一的侧面,来抬高集中,贬低民主?
有同志又说:“这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循环往复,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的过程,充分反映了民主与集中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发展规律。”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一段话来自毛泽东同志《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不过在最后一句上,来了一个改变。原著的话是:“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现在呢,则是:“充分反映了民主与集中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发展规律”。这一改变非同小可,认识论被组织原则(不过换了一个说法:民主与集中的发展规律。)代替了。如果可以代替的话,那就是说,认识论就是组织原则,组织原则也就是认识论。我认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领导方法,也可以说是正确的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正如毛泽东同志说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但是,不能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领导方法、认识方法,同民主与集中的统一等同起来。一定要这样等同,那么马克思写《资本论》不也是实行的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吗?毛泽东写《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不也是实行的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吗?认识论就是认识论,组织原则就是组织原则,不要把两者纠缠在一起,制造一种理论上的混乱。
有同志还说,“社会主义的集中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实现和发展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必要条件。”你看,先是从天上掉下一个社会主义集中,然后在地上才有社会主义民主,因为社会主义的集中是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嘛!必要条件不具备,何来社会主义民主?我们知道,所谓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不是什么莫须有的社会主义集中,而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舍此社会主义民主就无由实现,因为国家政权还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实行的是资本主义民主。你看,为了强调集中,竟然提出了社会主义集中,而且不顾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本常识,把这种“集中”说成是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这是不顾事实,不顾逻辑,把集中强调到了很不恰当的程度。
谈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谈到民主集中制,因为是反映的组织的关系,在这种场合,不能去加上什么性质的民主,什么性质的集中。我们党实行了几十年的民主集中制,坚持了几十年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能说是一九四九年取得政权以前,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的集中,以后实行了社会主义的集中吗?显然不能!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要正确理解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它作为根本的组织原则看待,不然就会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前面提到的那几种观点,本意是强调集中的重要性,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好意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适当地、过分地、牵强附会地去强调集中,结果不但是贬低了民主,而且也贬低了集中,这对于我们正确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倾向,是十分不利的。
(摘自《读书》198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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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邬沧萍
我国按人口平均产量水平低、增长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口增长快,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了;但是对于人口增长快会大大延缓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这一点,并不是所有同志都有足够的认识的。
(一)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口增长快慢不是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但对社会发展有影响,可以加速或延缓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
一般地说,在地广人稀、有急待开发的资源、又有大量资金的国家或地区,人口增长快有利于经济的更快发展。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美国,今天每平方公里还只有一两个人的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盛产石油的几个国家,都属于这一类。与此相反,人口稠密、耕地很少、资源一时不易开发、工业化程度很低、工业容纳劳动力的潜力不大的国家或地区,人口增长多了、快了,就会延缓和阻碍经济发展。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人口增长对加速或延缓生产发展所起的作用的程度也是不同的。例如,美国在工业发展初期,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手工劳动仍居于主要地位,那时人口自然增长(包括大量移民)加速了经济发展;但是,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许多体力劳动可以用机器来代替,许多生产过程都能实行自动化,对于增加人口来促进经济发展,就不象过去那样迫切了。就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那样地广人稀的国家,也不简单地认为人越多越好。近年来两国政府都支持家庭计划生育,对人口要求有更高的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水平,对外国移民的进入也不是漫无限制。
人口有生产人口和非生产人口之分,有青少年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之别,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增加不同的人口对生产速度的影响是不同的。如果增加的是能够马上投入生产的劳动人口,特别是熟练的劳动力,对生产当然有利。为什么今天人口密度已经很高的国家,仍欢迎有专门技术的劳动力,特别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到本国移居呢?因为从移入的国家来说,不用社会任何花费,就能得到一批生产效率较高的人才。与此相反,如果增加的是新生的人口,社会就得先“垫支”一笔培育费来抚养和教育,若干年后才能成为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
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根本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发展速度受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制约,人口增长快了形成失业的产业后备军,造成实际工资低于劳动力的价值,有利于资本家压低工人的工资,增加剩余价值,加快资本的积累,并不妨碍资本家发展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直接受到新增人口的人数和速度的制约。这点同资本主义制度完全不同。
(二)
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工业不够发达,工业部门每年吸收新增劳动力的十分之一已很吃力,大部分劳动力都只能从事农业生产,这又碰到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我国现在只有十五亿亩耕地,按人口平均只有一亩半,就是按农业劳动力来计算,一个人负担也不过五亩。现在农业生产还以手工劳动为主,已经感觉到劳动力超过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解放后高出生持续了二十多年,已经形成一个非常庞大的劳动资源和蕴藏着很大的劳动潜力,在可以预见的两三代人的期间,也不会存在需要增加人口来促进发展生产的问题。因为即使今后一个时期逐步地做到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本世纪末每年还有新生人口一千万以上,就是说,到二十一世纪后,每年都能补充千万以上的劳动力。我国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加快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资金和技术力量。我国现阶段大力控制人口增长,就是为了加快资金积累和提高我国人口的科学技术水平,使生产以更高的速度发展。
要高速度发展生产,就必须把我国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起来,使工农业生产从落后的技术基础转到先进的技术基础上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此必须有一笔资金。我国的资金来源只能靠国内资金积累。国内资金积累主要来自增产节约。长期以来我国只重视物资方面的节约,而没有把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到积累建设资金的高度。在我国的情况下,人口出生率降低百分之一就是少出生一千万人。每年少抚养、教育一千万人是最大的一项节约,也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还要看到,人口增长慢了不但能减少粮、油等消费品进口,甚至能出口一些消费品换取外汇,换回先进的技术装备,加快经济的发展。
加速生产发展很重要的一条途径是依靠科学技术。近二三十年来,许多国家增加产量百分之七十靠科学技术。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就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培养出成千上万能掌握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能操作先进技术,能管理现代化生产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而且还要培养出一批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尖子”。但是我国人口多、增长快,极大地妨碍这一任务的实现。现在,我国每年能用于教育的经费很有限,一般只占国民收入的百分之二左右。以区区几十亿元的教育经费来教育数达两亿多的人口,确实是“杯水车薪”,顾得了普及,顾不了提高;顾得了正规学校,顾不了在职职工的提高。我国今天每年出生的人口中能受高等教育的只有百分之一,就是这个矛盾的集中反映。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矛盾,一方面大量增加教育经费,另一方面大幅度减少人口出生数,减少普及教育的开支,增加科学技术教育的经费。这样,减少人口数量转化为提高人口的质量,必将大大促进我国生产的发展。
控制人口增长,还会增加社会劳动力的数量,加快生产发展速度。其实,人口增长并不立刻增加现实的生产者,只能增加未来的劳动力。但控制人口增长可以使很多家庭妇女摆脱多子女的拖累,减少原来用于抚养、教育儿童的一部分劳动力。他们的劳动时间不用于抚育过多的儿童,转而用于其它任何社会劳动,那怕是劳动效率不很高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生产的发展。
(三)
我国人口增长快会延缓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在经济发展慢时比较容易察觉,但当经济发展快时就容易忽略。不少同志认为,我国目前出现的严重人口问题,只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够快,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所造成,如果解放后经济能持续地、较快地增长,就不一定感到人口增长快了。这种认识也是片面的。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经济发展不论多快,人口增长快了也起延缓的作用。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例,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百分之二点三,也就是两千万,增长很快,而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百分之十一,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百分之八点九,增长更快。但是决不能认为这一期间我国人口的猛增并没有延缓这一阶段的经济发展。如果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人口年平均增长是百分之一左右,每年少出生几百万到一千万人,国民经济发展会更快,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会分别高达百分之十二和百分之十以上。这种分析并不是虚构的,因为人口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但是客观存在,而且影响的程度是可以计算的。虽然目前计算的方法和所依据的基础资料还不够完善,但是仍然可以作出粗略的匡算。
一是根据出生人数的培育费用来匡算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按照一些研究单位的计算,我国培育一个新出生的人口到十六岁成为一个普通劳动力,按目前的物价水平,社会要花二千五百元左右。以此为数据,假定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平均每年少出生六百万人口,到本世纪末就能少出生一点二亿,国家和家庭就能节约三千亿元培育费。假定今后每年平均节约培育费一百五十亿元,把它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如果投资的经济效果每年是百分之二十五的话,每年就能增加国民收入三十七亿元,大体相当于一九七九年国民收入的百分之一。就是说,每年少出生六百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大体提高百分之一。
二是根据国民收入使用于消费和积累的比例来匡算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为了保证按人口平均的消费额不低于前期,人口增长的部分,每年都要有相应的一部分国民收入来保证。有的人口学家计算过,人口增长百分之一,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大体要相应地降低百分之一,相反地,人口增长速度能在现有的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一,那末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大体能高百分之一左右。
具体地认识人口增长速度和经济发展速度具有数量上的必然联系,对于我们制定经济发展长期规划有很重要的意义。这可以使我们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时候,也不至于放松对人口增长的控制。在国民经济调整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成绩,今后还会有更大的发展。但是不管经济发展多快,也要坚定不移地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发展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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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高卢战记》出版
二千年以前写成的一部西方史籍《高卢战记》,第一次译成中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公元前五十八年,古罗马统帅恺撒,率领罗马军队占领了北方高卢全境(即今法国、比利时等地),并越过来因河侵入日耳曼地区,渡海进攻不列颠,在戎马倥偬中写成此书。
这是一部最古老的战争史,也是古代高卢和日耳曼地区最古老的历史文献,书中对高卢和日耳曼各地从氏族公社逐渐解体到萌芽状态的国家出现这段时期里的政治、社会、风俗、宗教等方面的记述,成为我们研究古代社会和民族学的重要依据。(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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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节省用地还要有法制编辑同志:
你报四月二十九日《要为节省用地大声疾呼》的文章,说二十年全国净减少耕地一亿八千万亩,相当于四川、广东、广西耕地的总和,这种情况在九亿七千万人口,只有十五亿亩耕地的我国,是不能不使人震惊的。我国在一九五七年原有耕地十六亿多亩,一九六六年以前就已宣布净减少了一亿多亩的耕地,也曾发出节省用地的呼吁,可是不见有什么具体保护耕地的政策和措施。现在如果仍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这种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情况,还会继续发展,这是肯定无疑的。从我们广州来看,市区的发展比解放初期超过三倍以上。我们去过佛山、肇庆等中等城市,原来的旧市区仍旧是破旧的平房,三十年没有什么改造,却在四郊占用肥沃耕地建筑新的楼房。一些领导同志还提出“不要买新布补旧衫,要买新布做新衫”的口号,使市区占地面积无限制地扩大,畸形地发展。就以北京市来说吧,它是党中央机关所在地,三十年来减少耕地二百七十万亩,占原有耕地百分之三十,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也没有起到作用。可见,光靠“大声疾呼”,或者满足于宣传说服,是见效甚微的。就全国来说只有东北、西北、西藏等边远地区还有荒原可垦,现有十五亿亩耕地,对我民族的生存发展是极其宝贵的。但是,建国三十年了,我国连一个完整的保护耕地的土地法令也没有搞出来,又怎么能谈得上重视了可贵的耕地呢?说征用耕地要严格遵守批准手续,可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关都有批准权,个别领导人就可以随便批准。特别是我国是土地国家所有制度,只要使用单位能解决就业和补偿生产队一些物资,取得生产队同意,就可以得到耕地,是否节省土地的问题是没有人过问的。
我认为煞住浪费耕地现象的有效办法,是对占用耕地征以重税。其次是要有完整的土地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当前还要特别注意社队办企业的用地问题,因为他们想占用耕地就占用耕地,全国三百多万个生产队,每个队浪费一点,积累起来数目就很惊人,必须有严格的法制才行。
广东省委党校 张 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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