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5月20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
专栏:

最后的二十七天
朱可先 卞卡

一九六九年十月,“史无前例”的运动进行到第四个年头了,阴冷的雾霭越来越浓,压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紧锣密鼓正在猛敲……
十月十七日晚九时许,一架飞机降落在开封机场。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这架飞机的乘客是谁。
接受“紧急任务”的几位医护人员爬上了舷梯,来到后舱。只见后舱里放着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不知什么原因,这位老人没有穿衣服,只裹着一条粉红色的缎被,被子上蒙一条白色的床单。老人两眼紧闭,鼻孔里插着鼻饲管,瘦削的面庞苍白失色。他那孱弱的身体静静地躺在担架上,好象一点活动的气力也没有了。从他微弱的呼吸看,他没有死,还有一息尚存。
他那熟悉的面孔,并没有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这不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吗?医护人员怔住了,禁不住一阵酸痛之情涌上心头。
少奇同志被拖下了舷梯;救护车在漆黑的夜路上向市区驶去……

这是原开封市人委大院。院内有一座独特的天井小院,国民党时期的金城银行就设在这个小院内。四座三层高楼对峙耸立,与其说雄伟,倒不如说森严。
这个小院前后左右都不临街道。
救护车开进了市人委大院,少奇同志被抬进了这个独特的小院内。从此,执行这项
“紧急任务”的医护人员,也就失去了自由。他们被指令,不准外出,不准给亲友写信,甚至连妻子、丈夫、儿女都不准有任何形式的往来,并且一个个都以党性、生命作了保证。他们事实上被软禁起来了。思想也被禁锢了。他们没有笑脸,彼此没有交谈,默默地作着自己要作的一切。
天井院外被重兵把守着。那些人民的子弟兵,只知道自己在执行任务,天井院内的一切,他们全然不知道啊!
又一座特设的监狱出现在祖国大地上!里边监禁的,是我们的国家主席——弥留的少奇同志。
因为少奇同志是十月十七日到达开封的,故而被称之为“十七号任务”。

少奇同志病躺在西楼一层南头的里间。
安顿好之后,少奇同志微微地睁开了眼睛,缓缓地看了看周围。他似乎是在寻思,这是什么地方?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慢慢地又把眼睛闭了起来。
少奇同志不可能知道而今他身陷囹圄之地,就是他一九五八年曾经视察过的古城开封。
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少奇同志借郑州会议的间隙,曾和王光美同志一起乘车到古城汴梁视察。他当时的身份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群众之中的时候,他满面红光,脸上没有一丝皱纹,面容和蔼可亲;他那风尘仆仆的身影,他那慈祥的笑容,无不给人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无不使人们顿生敬爱之情!
少奇同志健步登上龙亭,眺望古都新貌;少奇同志仰望铁塔,胸中雄风四起;少奇同志来到工人中间,握手交谈,是那样平易近人,使工人们倍感亲切。
然而,少奇同志这次来开封,际遇竟然是这样的不同啊!

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和《论党内斗争》等许多论著中,主张解决党内的矛盾,要实事求是,不应人为地硬去“搜索”斗争对象,把同志说成是这主义那主义,而后开展无情的“斗争”。可是,这些都被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被他们以谎言、欺骗、捏造和诬陷所代替。当年曾反对盲目
“搜索”斗争对象的少奇同志,恰恰被“搜索”的箭矢所命中。
那些阴谋家、野心家却平步青云。他们利用已经篡夺的权力,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给少奇同志强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并且“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这是一个怎样的奇冤啊!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少奇同志,怎么能忍受得了呢?然而,他已经无能为力了。无情地批判和斗争,精神上的折磨,加上病魔缠身,他倒下了,就在生命垂危的时刻,在林彪
“一号通令”的威逼下,又被驱逐出首都北京。
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说?
少奇同志闭上了双眼,静静地躺在病榻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在极度的困苦中,也没有一声呻吟。他在思索些什么呢?
他患的是肺炎和糖尿病,早已不能从口腔进食了,全靠从鼻饲管中打进的流食,维持着奄奄一息的生命。医护人员只有定时做流食,定时帮他翻身,进行简单的药物治疗。除此之外,别的有什么办法呢?

少奇同志的病情恶化了。
请求调拨药物,答复是: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治疗。实际上是被拒绝了。
几天前组织起来的一个医疗班子,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能出现在少奇同志床前。
守护在少奇同志身边的医护人员,曾提出是否让亲属来最后见上一面?结果是谁也不敢作主,直到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晨六时四十五分,少奇同志的心脏停止跳动,妻室儿女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能来到他的身边。何止这样,他们连少奇同志的去处,死在哪里都不知道啊!
从少奇同志十月十七日到达开封,到十一月十二日溘然长逝,共二十七天。二十七天中,祖国上空又增添了几多阴云?!面对那翻滚的云层,少奇同志在天之灵,又该思索些什么呢?
一套普通的衣服,作为寿衣穿在少奇同志骨瘦如柴的身上。
遗体搁置在西楼一层的廊檐下进行拍照。
遗体在这座银行金库的地下室过道上停放。近半尺厚的铁门锁上了。谁也猜测不到,我们的国家元首在这个独特的天井院内含恨而死;作为金库地下室的过道上,却囚禁着我们的国魂!

按时令,十一月中旬的天气并不很冷,但是这一年却处处给人以冷的感觉;淅淅沥沥的秋雨,更增添了这种寒意。
十五日零点刚过,一辆灵车向开封市东郊火化场驶去。
少奇同志的头和面部全部用白布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
少奇同志生前戴的罪恶帽子似乎还不够多,不够重,死了以后新戴的帽子是:“烈性传染病患者”!
灵车是“六九”型吉普车代替的,车身容纳不了少奇同志高大的身躯,他的两只脚露在车厢外……
没有一个花圈,没有一朵白花,没有一寸黑纱。有的是阴沉而漆黑的夜幕,如泣如诉的秋雨……
灵车徐徐行进在古城的街道上,周围的一切都在沉默。
因为是“烈性传染病患者”,当灵车来到火化场时,有人正在那里喷洒消毒剂。
不可能举行任何形式的悼念仪式;少奇同志的遗体被匆忙地送进了火化炉。
与此同时,他生前在开封时的遗物也付之一炬,灰飞烟灭了。
少奇同志当年长期在白区从事革命活动,不知用了多少化名,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作为国家主席,去世后仍得把名字再次隐埋起来。
这是少奇同志的骨灰寄存证:
骨灰编号:一二三
申请寄存人姓名:刘原
现住址:××××部队
与亡人关系:父子
死亡人姓名:刘卫黄
年龄:七十一
性别:男
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之一的刘少奇同志,就这样从政治舞台上顿然消失,而且经年累月地沉沦冤海!

历史是无情的。千秋功罪,总有人评说!
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决议,如春风送暖,使冰雪消融。亿万人民心头的疑云飘散了,压抑的情怀舒展了,心中的花朵绽开了,怒放了!与此同时,追思怀念的浪涛无不在每个人的胸中翻卷。
人民不会忘记少奇同志的丰功伟绩。
人民不会忘记少奇同志那高大的形象,那慈祥的眼睛,那和蔼的面容,那平易近人的风度。
人民也不会忘记,在那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中,少奇同志精神上、肉体上所遭受的种种磨难。
人民将永远把少奇同志怀念!
值得告慰少奇同志英灵的是,我们的党正在恢复她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正在改善她的领导,提高她的战斗力。一批久经考验的同志参加了党中央的领导机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前程似锦。这些,为的是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不让野心家、阴谋家再把党、国家、民族和人民投入到空前的浩劫之中。
当少奇同志在天之灵得知这些的时候,是会得到慰藉的,他一定会站立云端,向党,向祖国,向人民,发出朗朗的笑声。
〔原载《羊城晚报》〕(附图片)
刘少奇同志在工作(一九五一年) 王光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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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厦门破监颂
张楚琨
这是解放前旧作,为歌颂党领导的一九三○年厦门破监斗争而写。亡友高云览创作长篇小说《小城春秋》时,给他看了,他很喜欢。现在《小城春秋》新版发行,一抢而空,他所描写的英雄历史事件,刚值五十周年,谨以纪念。
厦海怒涛万丈起,
震撼了沉沉南天。
一座囚笼被攻破了,
自由的歌声响彻鹭江边!
任凭你戒备森严,
且看我巧越枪眼,
百门千户一剪开,
“来无影,去无踪”,象一阵轻烟。
帆影掠过九龙江,
红心直奔上杭龙岩;
那里,号角在召唤,
熊熊烈火席卷闽赣边。
不倒的红旗啊向前,
厦海怒涛啊撼南天!
今朝打破了小小囚笼,
明日砸烂王朝大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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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历史的区别
董枫
张志新烈士和史云峰烈士,都是为真理贡献出生命的忠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两位烈士被害的原因完全相同,惨遭杀害的程序和形式也很相似。但是,两者也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是两人被害时的历史条件有根本的区别:张志新烈士被害在“四人帮”正在猖獗之时,史云峰烈士则被害在“四人帮”已被粉碎之后。如果说,在“四人帮”把持了权力,极左路线正在猖狂推行,是非完全颠倒的情况下,当事者还能借以找到诬加给张志新烈士的某种罪名的话,他们因此还能找到某些推卸自己罪责的借口(或者叫做“理由”)的话,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的确也还起着一定的作用的话,那末,在“四人帮”已被粉碎,革命正义大加伸张,是非已昭然若揭的情况下,当事者已不能再找到给史云峰烈士诬加罪名的任何凭借,他们再也找不出推卸自己罪责的任何理由,只能由他们来承担全部责任了。总之,惨杀史云峰烈士的事,再也无法说成是由于“四人帮”极左路线毒害和蒙蔽的结果,也不能说是奉“四人帮”盗窃的中央之命而行的了,而只能是赤裸裸的一件反革命谋杀罪行。
如果要伸张革命正义,杀害史云峰烈士的当事者,理所当然的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谋害史云峰烈士的主犯,当然是被称为“省委前主要负责人”的那个人,但是,临刑前“不准他(史云峰)申诉”的“省委当时主管政法工作的那个人”,也是不能辞其罪责的吧。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王恩茂同志已经宣称:“省委前主要负责人定将逃不脱应有的惩处!”这无疑会受到热烈的拥护,但那个“不准他申诉”的人呢?也不应该让他逃脱“应有的惩处”吧!“心怀鬼胎,急不可待,竟不顾粉碎‘四人帮’以后政治形势的变化……匆忙决定将史云峰处以死刑”,“故意压短为两天的上诉期”,“不准他申诉”,等等,不是都在说明着他们是在明目张胆地弄权枉法蓄意杀人吗?何况杀的又是浩气长存的革命者!
自然,这“惩处”都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以某些长官的意志,某种决议代替法律的事决不应再有,这个方面的血的教训,已经够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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