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共产党员要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
谭启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敢于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战斗责任,尖锐地提到我们面前,这对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肌体,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一整套优良传统和作风。但是,林彪、“四人帮”制造的十年浩劫,把党的这一套优良传统和作风几乎破坏殆尽,致使一些不良倾向在党内滋生蔓延,腐蚀了党的肌体,削弱了党的战斗力。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拨乱反正,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内的不良倾向有了很大纠正,党的威信比过去大大提高了。但是,也应当看到,十年浩劫的创伤,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治愈的,同党内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准则》第九条指出:“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当前,这几种错误倾向确实存在,在有的地方和单位还相当严重。有些党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至今派性的劣根未除,把派的利益置于党的利益之上,用派性观点来认识问题,判断是非;有的甚至还在那里搞自己的小坨坨、小圈圈。有的党员干部置党的原则于不顾,把为人民服务的职位当作搞特殊化的资本,利用职权谋私利,一有机会就搞“近水楼台”,在招工、提干、晋级、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等问题上,徇私舞弊,假公济私,搞歪门邪道。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在少数人身上,但危害极大,如不及时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阻碍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风影响着民风。党风正,则民风正;党风不正,则民风必不正。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歪风邪气,从根本上说,是林彪、“四人帮”长期破坏所造成的,但它之所以在某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迅速的纠正和坚决的制止,甚至还有所发展,往往是同那些地方党内严重存在的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着的。当然,反过来讲,民风也会影响党风。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如果不坚决制止和纠正,也必然会象病菌那样侵蚀和损害我们党。因此,《准则》第九条还要求我们,“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进行批判和斗争”,这同样是十分重要的。
如何正确看待当前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错误倾向,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如果把它夸大,认为党内已经形成了一个什么“官僚主义阶级”或者“特权阶层”,并且认为这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又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政治运动才能解决,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是完全错误的。按照这种意见去办,不仅不能克服错误倾向,而且适得其反,只会把党搞乱、搞垮,重犯极左的错误。但是,如果对目前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错误倾向的严重危害性估计不足,听凭错误倾向自由泛滥,同样会严重腐蚀党的肌体,瓦解党的战斗力,甚至会使党变质。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无产阶级党性原则的立场上,对当前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错误倾向,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恩格斯说:“矛盾绝不能长期掩饰起来,它们总是以斗争来解决的。”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的办法,来解决党内矛盾,克服不正之风,是唯物主义者应有的战斗态度,是共产党员应有的党性表现。
同党内错误倾向作斗争,要发扬无产阶级的大无畏精神,坚决反对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无数优秀的共产党员,为了坚持党的原则,在同错误倾向作斗争中,出以公心,激于义愤,挺身而出,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受打击迫害,充分表现了无产阶级的大无畏革命精神,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但是,这些年来,由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特别是林彪、“四人帮”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一些同志被“帽子”、“棍子”整怕了,以致腐朽庸俗的自由主义作风在一部分同志身上有了发展。例如,因为怕得罪人,对错误的东西,就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不说好,不说坏,大家不见怪”,“闲事少管,走路舒展”。因为怕自己吃亏,对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就不反对、不制止,甚至为之掩护、粉饰、开脱。这种庸俗的自由主义是一种腐蚀剂,它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同无产阶级政党的战斗风格毫不相容,同我党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自由主义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反对自由主义》)。因此,反对自由主义,必须克服个人主义。无私才能无畏。只有一心为公,一心为党,一心为人民,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才能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歪风邪气进行斗争。
同党内错误倾向作斗争,要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我们主张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同林彪、“四人帮”搞那套“斗、斗、斗”的所谓“斗争哲学”是根本不同的。刘少奇同志说:“党内斗争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党与教育犯了错误的同志。所以党内斗争本身就是一种党内不可缺少的教育;而党内的教育也是一种党内斗争,一种比较温和的斗争。”(《论党内斗争》)在解决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这类问题时,一定要把问题揭露出来,弄清事实,分清是非,本着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团结同志的精神,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如果违背了这种正确的方针和方法,就一定会使党的组织受到伤害,党的战斗力遭到削弱,从而危害我们的革命事业。这个沉痛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深刻记取。
同党内错误倾向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党的组织要把它摆在重要位置上,经常地抓,不断地抓,及早地抓。这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监督,不能当特殊党员。我们要象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经常洗脸扫地,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侵蚀。平时下点“毛毛雨”,看到一点苗头就及时抓紧解决,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不要等问题成了堆才来算总帐,这样才能使党的肌体保持健康。同时,还要在党内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规党法的教育,认真学习《准则》,讨论党章修改草案,学习刘少奇同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继续肃清林彪、“四人帮”长期以来散布的流毒和影响。
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在反对各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一定要以身作则,真正成为群众的表率。转变社会风气要从转变党风做起,转变党风要从领导干部做起;而所有的党员和干部又都要严以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只要党员和干部自己作风正,身体力行地遵守党规党法,对于各种违反党的原则的事情敢抓、敢斗,少数党员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倾向是不难纠正的。我们坚信,随着《准则》的贯彻实施,全党同志思想觉悟的提高,我们的党风党纪一定能够整顿好,使我们党更加朝气蓬勃地带领群众向着四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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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抗诉案
从重处罚诬告陷害的犯罪分子
戚行权利用职权挟嫌报复、诬告陷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报道:最近,浙江省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分院提出的一起抗诉案,依法判处利用职权陷害好人、打击报复的戚行权有期徒刑五年。
戚行权,是诸暨县平山公社冯村大队党支部书记。一九七四年初,戚行权为建造房屋,伙同他人盗窃了集体的树木。这一盗窃行为曾被邻居女社员王春芳揭发,戚行权受到应有的处理。从此,戚就对王春芳和另一与她关系较密切的社员方康怀恨在心,多次借故刁难,殴打王春芳,不准王从他家门前过往,王只得在自家门前的围墙上打洞出入。一九七七年三月十八日晚,戚利用大队党支部负责人的职权,诬陷方康偷窃大队档案材料,并对方严刑拷打,非法审讯,甚至惨无人道地动用了电刑。他对方康实行法西斯野蛮迫害时,还将王春芳叫到现场观看,并威胁说:“你不老实,也要象方康一样。”方因受刑不过,屈打成招。戚又进而殴打辱骂王春芳,使方、王二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造成方康近一年的冤狱。戚的严重犯罪行为,经诸暨县有关部门查实,于一九七九年底,依法将他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这以前,中共诸暨县委作出决定,开除了戚行权的党籍。
戚行权被判刑后,本人不认罪服法;戚所在公社党委书记宣友根,也给中共绍兴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写信,控诉诸暨县人民法院对戚的判决不公。他在控诉信中说,这“是一起严重打击农村基层干部的事件,是一起冤案”,“不给戚行权纠错平冤,决不罢休”。表示要给戚行权当辩护人。在这期间,绍兴检察分院也收到戚所在大队的一百多名群众的联名来信,认为对戚行权判刑三年太轻。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引起了绍兴检察分院的重视,他们当即派人到当地深入调查,证实了县人民法院对戚行权罪行的认定,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此外,还查出了戚在任大队支部书记期间,曾非法关押、殴打其他社员多人。绍兴检察分院认为,根据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戚确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应按数罪并罚予以处刑,县人民法院的原定罪量刑不当。因此,绍兴检察分院向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决定公开审理,并通知公社书记宣友根出庭辩护。宣友根感到理亏,没有出庭。
今年二月二十六日,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诸暨县人民大会堂公开审理这一起抗诉案,正在县里参加会议的三级干部和群众一千多人到庭旁听。经审理,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绍兴检察分院提出的抗诉有理。为了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决定撤销诸暨县人民法院原判处戚行权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依法加重处罚,判处戚行权有期徒刑五年。在戚的犯罪事实面前,宣友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了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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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不许挟嫌报复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分院,对诸暨县人民法院判处戚行权利用职权陷害好人、打击报复一案提出抗诉。浙江省绍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开审理了这一抗诉案,决定撤销诸暨县人民法院的原判,依法从重判处戚行权有期徒刑五年。这一抗诉和判决都是正确的,有力地打击了挟嫌报复的犯罪分子,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控告。”冯村大队女社员王春芳揭发大队党支部书记戚行权盗窃集体树木,是在履行一个公民的权利,完全是关心和爱护集体的正当行为。但是,戚行权不仅不痛改前非,反而利用职权诬陷好人、打击报复,对方康严刑拷打、非法审讯,对王春芳殴打辱骂,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对身犯数种罪行的人,如不严加惩处,将不足以平民愤,也不利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一定要受到保护,违法犯罪分子一定要受到惩处!
戚行权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既违反了党的纪律,又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完全是他罪有应得。然而,面对戚行权的犯罪事实,公社负责人公然上书为他鸣不平。这种现象告诉我们,严明党纪国法是会遇到阻力的;不坚决排除阻力,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就难以实施,端正党风就会成为空话。因此,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政法机关的广大干部,一定要刚直不阿,做执行党的纪律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模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党纪国法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觉悟,做到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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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任何高超的科学技术,都是人创造的,都要人来掌握和使用。多出人才,早出人才,这是四化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不但在生活上关心他们,而且要在政治上培养和信任他们。打破精神枷锁,把真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又经过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知识分子吸收入党,对搞好教育,实现四化,有着直接的关系。为此,向教育战线的党组织推荐《他们入党为啥这样难?》和一篇来信,以期引起重视。——编者
他们入党为啥这样难?
在浙江大学数学系近两年来入党的教师中,有四位中年教师的情况特别引人注目。一位是新提升的教授、数学系副主任;三位是讲师,其中两人还是教研组副主任。他们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一贯勤奋努力,有的还分别被选为浙江省人民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省先进工作者。这几位教师大都是在五十年代就提出了入党申请。他们一直靠拢党组织,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但是,他们的入党要求,不仅在林彪、“四人帮”一伙横行时期得不到认真考虑,就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也遇到不小的阻力。
在解决这些中年教师入党问题的过程中,数学系的党员、干部中曾经出现过种种议论和忧虑。有人说,发展家庭和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人入党,在组织路线上会不会出问题?有的干部、党员还忧心忡忡地提出,这是一个依靠什么人的问题,搞不好将来会受到批判。
正是由于一些同志对知识分子队伍的状况缺乏正确估量,因而在解决这些中年教师入党问题时,总是评头品足,百般挑剔。这次入党的一位讲师,就曾由于刻苦钻研业务,被批评为摆错了红专关系,被长期打入冷宫。更荒唐的是,另一位年已五十多岁的教授,长期不能解决入党问题,理由之一是说他有知识分子味道。总之,由于一些干部、党员不认真按政策办事,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来为自己的看法辩解,要把这些人的入党问题再放一放,对他们再考验考验。其实,这四位教师都已经过将近三十年的考验了。如果三十年还不能考验一个人,鉴别一个人,不是说明有关的党组织太没有眼光了吗?
总之,在解决中、老年知识分子入党的问题上,还必须冲破不少阻力,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决打破封建的血统论,这是浙大数学系的党员、干部经过认真的分析、讨论之后,得出的结论。他们认为,这是关系到如何正确对待广大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林彪、“四人帮”一伙别有用心地鼓吹反动的血统论,破坏党同知识分子的关系,至今还在知识分子入党问题上留下一些“禁区”,使不少同志望而却步。为了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必须彻底打破“禁区”,肃清余毒,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而又慎重地吸收符合条件的知识分子参加党的组织,再也不能迟疑了。浙大数学系同志的这些体会,值得其他科学、教育单位的同志深思。
本报记者 周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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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注意吸收符合条件的教师入党编辑同志:
前不久,安徽省教育局与省教育工会联合召开了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反映了知识分子入党难、特别是教师入党难的情况,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三年多的今天仍然严重存在。出席这次会议的二十九名代表,都是全省各地推选出来的有丰富思想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优秀班主任。可是,在他们当中,只有两名党员,一名预备党员。是他们表现不好吗?不是。是他们没有入党的要求吗?不是。他们拥护共产党,热爱共产党,多年来一次又一次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是他们没有群众基础吗?也不是。他们都是从下而上民主推选的,他们的工作成绩是群众公认的,荣誉也是群众给予的。
那末,到底是什么原因影响这些教师入党呢?据我们了解,主要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还没有彻底肃清,“臭老九”的帽子表面上是摘掉了,实际上在有些人的脑子里还存在,有的人至今还把自己与知识分子的关系看成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害怕知识分子入了党翘尾巴,管不了;也有些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有私心,不愿发展骨干教师入党,怕内行入了党,会挤掉自己的位子,等等。
我们希望各级党委、特别是学校党组织,要把吸收符合党员条件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入党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热情关心教师的进步,积极培养和发展符合条件的教师入党,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中国教育工会安徽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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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道德 新风尚

陈加倍夫妇收养孤老孤小
解放军郑州驻军某部教导队队长陈加倍、河南荥阳县人民银行会计李爱荣夫妇收养无父无母的侄儿侄女,并赡养一位素不相识的孤独老人,在群众中传为美谈。
一九七五年夏天,陈加倍的兄嫂不幸双亡,撇下一儿两女,大的十五岁,小的仅八岁。陈加倍回广东省老家处理丧事时,公社领导考虑到陈加倍有三个孩子,打算由政府抚养这三个孤儿。陈加倍心想:目前国家还有困难,共产党员要为国家分忧,不能给国家增添负担。他征得妻子李爱荣的同意,把侄儿侄女从千里之外的老家,接到了妻子住处抚养。
事隔三年,陈加倍因公出差,途经河南省确山县,偶然遇到一位名叫任其华的老大娘。任大娘的独子,一九七一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不久就病故了。这位孤独老人虽然受到政府照顾,但终因年老体弱,独立生活有许多不便。陈加倍对任大娘说:
“我家孩子多,你老人家要是不嫌弃,就搬到我家去住!”任大娘见他为人厚道,便满口答应下来。这样,陈加倍一家便增添了一老三小。
陈加倍夫妇对待侄儿侄女情同骨肉,对待任大娘就象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任大娘逢人便说:“我托共产党的福,又多了一个亲儿子、一个亲闺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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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道德 新风尚

雷锋精神绽新蕾
青年驾驶员罗培德抢救落水解放军同志和家属
今年二月十七日下午,细雨夹着零星的雪花下个不停,一辆小汽车载着空军某部三位解放军同志和五名家属,由无锡向苏州市驶去。当小车开到吴县方家浜附近时,由于路滑,汽车翻入河心,车上的人落水遇难。刚好这时后面开来苏州市轻工金属材料厂的一辆卡车,青年司机罗培德立即脱掉上衣,纵身跳进河里。他不顾刺骨寒冷的河水,潜身在河水中进行抢救。他摸着车门把手,用脚蹬住车沿,打开车门,先从车内拉出一个年约四十岁的军人,把他顶出水面。接着,又从车内相继救出大人、小孩七人。经过持续的紧张抢救,小罗已经精疲力竭。正在这时,当地社员群众闻讯赶来,把小罗救上了河岸。
三个解放军同志和五名家属脱险后,受到社员群众的热情照顾,其中一名小女孩因呛水过多,处于昏迷状态,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小罗在零度的河水中受冻上岸后,看到亲人们这情景,全身顿时涌上一股暖流,感到无比快乐。临走时,一位得救的解放军干部激动地问小罗:“小同志,你在哪个单位工作?”他笑笑没有回答。解放军干部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小罗才回答说:“我是人民的驾驶员,这是我应该做的。”
亲爱的读者,这句话,十几年前有人说过,那就是雷锋同志。今天,雷锋精神又在这位青年驾驶员的心里开花结果了。
华波 正凡 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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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著名全国劳动模范时传祥的儿子、北京市清洁工人时纯利,最近与北京国棉三厂团委宣传干事、纷织女工庞喜英结婚了。他们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不请客吃饭,双方单位的同志也不凑“份子”联名送礼。婚礼简朴而热烈,北京市和团中央的领导同志以及时传祥的生前好友特意赶来祝贺。新华社记者 喻惠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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