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怎样发挥上海这个工业城市的作用?
经济结构小组上海调查组
建国以来,上海已经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综合性的工业城市。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原材料工业有相当基础,加工工业比较发达,协作配套比较好,产品品种、规格比较多,技术水平也比较高。郊区已初步建设成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猪肉和蛋、禽自给率分别达到百分之六十和七十以上,食油和蔬菜全部自给。
上海在全国经济中居于十分突出的地位。它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八分之一,出口总值占全国出口总值的六分之一,财政收入占六分之一。全国各省市之间调拨的工业消费品中,从上海调出的几乎占一半。
这样一个对全国经济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工业城市,今后朝什么方向发展,怎样更合理地发挥它的作用,是一个应该周密研究的重要问题。中共上海市委提出,要尽快地把上海建设成为先进的工业基地、科学技术基地和外贸基地。这是积极的设想。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这个老工业城市的作用,我们建议,上海的经济工作要抓紧做好五件事。
(一)迅速制订长期规划,科学
地规定上海经济的战略发展方向
一百多年来,上海就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有良好的工业基础,有一大批有觉悟又有技术的老工人,有一支比较强的科学技术力量,有比较高的经济管理水平,又是我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与国内外都有广泛的经济联系。这是发展上海经济的有利条件。但是,上海市的土地面积很小,人口密度很高,工业过分集中,缺乏原料燃料,这是不利条件。六十年代以后,中央有些部门看到了在上海搞生产、搞建设,花钱少,见效快,收效大等有利的一面,从部门的要求和当时的需要出发,纷纷向上海安排生产任务,安排建设项目,使上海承担了占全国经济很大比重的各项任务,压力是不小的。据有关部门同志反映,年年希望喘一口气,腾出一部分力量来进行调整,偿还一部分生产上、生活上的欠账,并按照上海的特长发展经济,但是,除了军工系统设备大量闲置、技术人员任务不饱满之外,上海各行各业年年只是背了任务回来,为完成当年任务,疲于奔命。他们认为,利用老城市、老基地的有利条件,搞生产,搞建设,可收事半功倍之效,问题在于怎样利用。目前那种忽视上海的不利条件,缺乏综合平衡,没有长远考虑,几乎是只求收获,不问耕耘的做法,虽然一时能够奏效,但决非长久之计。它不利于上海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也不符合全国地区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反映了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的,是正确的。
为了更合理地发挥上海老工业基地的作用,我们建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考虑,帮助上海市计委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上海的特点,共同制订出长期规划,明确规定上海经济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逐步调整工业结构,改变
齐头并进、全面铺开的局面,有重点
地发展适合上海特点的工业
解放后,上海经济是按照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完整的地方工业体系的方向发展的。除采伐、采掘工业外,工业门类几乎都齐全了,是一种既“大”又“全”的工业结构。这种结构对形成地区生产能力是有好处的,但势必影响上海特点的发挥,不利于全国的布局。上海一无原料、二无燃料,却重点建设了冶金工业。上海钢的冶炼能力现已达五百万吨,每年需调进矿石、生铁、炼焦煤等近三千万吨,生产的钢材有三分之二要外调。冶金和石油化工工业耗用的能源几乎占全市用量的一半,从而加剧了交通运输和燃料、动力的紧张。宝钢建成后,上海钢的冶炼能力将近一千二百万吨(但对原有市区钢铁工业迫切要求解决的生铁供应缺口问题,仍未解决),运输、电力缺乏的状况将更为突出。上海市有些同志认为,上海钢铁工业大幅度上升是大好事,但是,对这一地区的运输和能源供应的压力将更大,这一方面的平衡工作做得不够。不但如此,还使得上海传统的、国内外市场大量需要的轻工业产品的生产,得不到应有的扶植,在前进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上海市有些同志主张,按照上海的特点,原则上还是多发展用原材料少、消耗能源少、占用场地少、不污染或少污染、技术要求高的工业。具体说,加强加工工业时,特别要发展精加工工业;加强新兴工业时,特别要多发展电子工业;加强轻工业时,特别要多发展传统出口产品的生产。对原材料工业,特别是冶金、化工原料工业的规模还是有个限制为好;对污染严重,特别是带有放射性元素和剧毒性物质的工业更要有个限制。这些意见很值得重视。
在调整工业部门结构的同时,还应逐步调整产品结构。比如说,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产品升级换代,向新型、高级、精密、尖端、多品种的方向发展。一般产品的生产可分期分批地转给兄弟省市承担。重工业部门还要扩大为轻工业、农业服务的产品的生产。军工部门则要积极安排与军工工艺相近的民用产品生产。力争有更多的加工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中央各有关部门在上海安排工业的生产和建设时,要在国家计委综合平衡的指导下,全面考虑上海的特点,力争求得最优的经济效果。
此外,上海市要运用自己的工业、科技力量,很好为郊区县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服务,使上海十个郊区县领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全国起示范作用。
(三)努力加强对现有企业的改
造,使上海经济的发展建立在技术装
备不断更新的基础上
逐步提高现有企业的现代化水平,是上海经济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这也是一条投资省、建设快、效果好的道路。上海的工业企业,百分之七十集中在市区一百四十一平方公里土地上,建筑密度很高,很难有发展的余地。不少企业,尤其是轻工企业,长期以来依靠“挖潜”增产。生产迅速增长,但生产场地、厂房未能相应扩大和改造。轻工、纺织、手工三局的危险厂房有将近一百万平方米,占厂房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一。很多工厂技术装备陈旧落后。如轻工业局系统,拥有各种设备八万七千台,其中三十、四十年代的占百分之四十;五十年代的占百分之五十;五十年代以后的只占百分之十。很多设备带病运转,维修费用很高,而且耽误生产,影响产品质量。上海市不少同志认为,这种情况如不迅速改变,不仅产品升级换代,向新、高、精、尖发展难以做到,而且能否维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也令人担忧。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
我们认为,对上海原有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要多搞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把更新改造同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同提高质量,发展新、高、精、尖产品,同消除“三废”污染、改善劳动条件结合起来。
一九七九年,上海的更新改造资金超过了基本建设的投资。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基本折旧率的提高,更新改造资金还会有所增加。但这些资金来自二十三条渠道,有三十多种,没有一个单位进行综合平衡。使用这些资金时,审批手续又繁琐,特别是更新改造所需的物资、设备没有保证,以致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不出去,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建议,现有陈旧设备的维修费用,凡是大于购置新设备的,要有计划地首先进行更新。今后用于上海市所属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最好由上海市计委或工交办统一管起来,按照长期规划,统筹安排。更新改造所需的主要物资设备,最好能优先供应。凡是能够利用现有企业更新改造的,就不要再开新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要列入各级计划。
(四)积极改造老城市,抓紧治
理环境污染,把上海建设成文明的清
洁的现代化大城市
三十年来,上海市区人口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工业生产增长了十几倍。目前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有工厂三、四十家,有人口四万多,有的区竟高达十万人以上,工厂与居民住宅犬牙交错。这些都是世界上少有的。在人口和工业这样高度密集的地区,住宅、市政建设、文教卫生事业等,多年来没能相应跟上,远远落后于生产建设。因此,从公共交通、自来水、煤气、下水道、电话,一直到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旅馆、浴室、医院等无不紧张。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住宅,二是“三废”污染。据调查,住房困难的有六万五千户,还有四百六十四万平方米的棚户简屋亟需改造。“三废”污染方面,最突出的是污水。全市每天排入黄浦江的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约有四百万吨,市区降尘量,居民点的噪音,都超过卫生标准。同时,还造成了极大的社会问题。
现在,上海市城市建设和改造已到了非搞不可的时候了。为了做好这一工作,(1)要有一个可行的总体规划。要利用和发展现有十二个卫星城镇,把它们的配套设施建设好,有计划地把市区部分工厂、居民搬迁到郊区去。
(2)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更多的住宅。可试行民建公助或分期付款购置住房等办法。要制订出合理的住房分配标准,调整现有住房,并按质量好坏、使用面积多少,实行累进收费制度。
(3)要下决心治理“三废”,特别是流入黄浦江的污水。要坚决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要累进收费或罚款,必要时,可勒令停产。要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处理污染问题的应有的权力。
(4)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宜采取“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方针,把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上海市公用事业收入和劳改企业收入应该留给上海市,同时,也有必要从工商业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城市建设、改造资金。
(五)大力推动兄弟省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起带头作用
同全国各省区比较,上海的工业基础比较好,科技力量比较强,管理水平比较高。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一倍半,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的利润高出三倍。上海有责任、有能力“输出技术”,“输出管理”。它可以采用经济办法,为兄弟省区提供科技成果、管理经验,提供技术装备,帮助技术改造,进行技术服务。这是一条利用本国比较先进地区的技术、管理经验,帮助后进地区迅速提高经济水平的路子。这条路子不用外汇,收效快,很值得摸索经验,并加以推广。如果全国工业生产都达到上海的水平,用现有的固定资产就能增加产值一倍半,很多产品就会大大增产,很可能有不少产品就会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而有余。
上海的机械工业产品有一万八千个品种,单机成套水平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大型设备成套水平也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它曾先后提供了年产六十万吨铁、一百五十万吨钢、三十万吨合成氨的成套设备,三十万千瓦火力发电设备,以及年产一百万吨煤的综合机械化采煤装置。这是一支相当重要的力量,应该积极扶植,努力帮助攻克制造某些大型成套设备技术上的难关,提高产品质量,以促进上海工业的进一步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在实现四个现代化中的带头作用,上海的工业水平当然也要加快提高。为此,要努力加强国外科学技术情报工作和经济情报工作,迅速掌握国际上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努力吸收、消化、运用,发展适合于我国具体情况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进一步为提高整个国家工业水平、科技水平、管理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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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大办”小议
周鹄昌
有一年,在某省掀起了一个“大办汽车”的热潮。有的专区为了造出汽车来“献礼”,全专区所有的机械加工厂几乎都忙得不亦乐乎。汽车运输总站大修厂、农业机械厂、动力机械厂……都把造汽车当成头等大事来抓。经过几个月的奋战,终于造成(应读为拼凑)了一辆以当地地名为牌子的特种型号的汽车,于是,“喜报漫天,捷报频传”。
一个专区在这样“大办”的风头上造出一辆汽车,确实颇不容易。当地不少人自然为之欣喜。因为就当时来说,这辆汽车成了“新旧社会对比”或者“文化大革命丰硕成果”的活材料,报喜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造这辆汽车究竟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呢?当时,大家谁也没有认真核算过。只听人们议论说,仅仅加工零部件的费用,就可以购买四、五辆“解放”牌汽车了。当然也没有人来追究责任,因为“大办”之下,只能算政治账,不能算经济账。
“大办”一词之源,大约起之于“大办钢铁”。只要一说“大办”什么,就成了压倒一切的任务,其它的只能让路。结果往往不是劳民伤财,就是造成某些部门的畸形发展。譬如说,因为要“大办农业”,就把林、牧、副、渔业挤掉;要“大办粮食”,就把多种经营当成歪门邪道。诸如此类的“大办……”,实际上是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唯意志论”思想在作祟。
资本主义企业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十分注意市场的供需动态,而且十分注意经济核算。否则,工厂就要倒闭,资本家就要破产。他们决不会不考虑经济效果搞什么“大办”的。我们社会主义企业固然不以利润为生产的唯一目的,但也不能不讲经济效果。脑袋一热,就来个“大办”,把国家越办越穷,难道这在政治账上就胜了一筹么?
当然,不是说在发展国民经济的某一时期,不可以强调某项经济事业应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而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力量来办。但任何经济事业,总要考虑必要的条件与效果,根据经济规律来安排。譬如,一个专区没有必要生产出一辆汽车所有的零部件;一个地处林区的生产队没有必要毁林种粮。这些都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来考虑,岂能用搞政治运动的办法,一轰而起胡办乱办?当前,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正是要调整由于过去盲目大办而留下来的后遗症。可是必须警惕新的“大办”之风,如大办轻工业。有些地区就不顾当地的资源等条件,也“大办”一些没有条件办的轻工业。“大办”社队企业,不考虑因地制宜,而大搞无米之炊。为了“找米”下锅,不惜走歪门邪道,和大企业抢饭吃。诸如此类的“大办”,如不从思想上加以澄清,调整必将劳而无功。
(摘自《经济管理》198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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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介绍政治理论刊物《新时期》
成志伟
一提起政治理论刊物,给人的印象往往是板着面孔讲大道理,枯燥无味。最近,我读了北京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政治理论综合刊物《新时期》,感到内容和形式都比较生动活泼,读起来颇有兴味。
《新时期》已经出了三期,显示了自己的特色。
这个刊物的显著特点是,发表的文章能联系当前的实际,联系群众的思想,来分析阐述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被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问题,加以拨乱反正。例如,党中央根据我国阶级关系的变化,指出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了,虽然还有阶级斗争,但党的工作重点应转到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上来。由于过去十多年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的影响,一些同志对这一新的战略决策不甚理解。《新时期》发表《评对“阶级斗争熄灭论”的批判》一文,对过去长期进行的“阶级斗争熄灭论”的批判,加以剖析,指出了这种批判的错误。其他如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如何解决政治教师、政工干部的苦恼问题,干部特殊化问题与无政府主义问题,等等。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不是靠简单的说教,将结论硬塞给读者,而是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努力寓道理于事实和知识之中,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进行引导,因此,刊物里的多数文章比较好读。
这本刊物开辟了许多栏目,诸如“民主与法制”、“革命史·回忆录”、“共运史人物与事件”、“马列主义政治课课外辅导”、“问题讨论”、“文史随笔”、“世界之窗”、“人民经济生活”、“千家村札记”。还有一些言简意赅的历史、寓言故事和短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幻想小说和漫画等。
《新时期》所发表的文章,绝大多数都短小精悍。一本六十四页的刊物,往往容纳三十多篇文章。文风一般也比较好。有些文章寥寥几百字、千把字,写得生动活泼,文情并茂。不少文章能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少文章还注意给读者比较多的知识。另外,刊物的版式、标题和栏头的安排也比较活泼,克服了政治理论刊物那种单调刻板的缺点。这些优点,是值得肯定的。
自然,《新时期》也还有不足之处。如有的文章还是写得枯燥,使人不爱看。个别文章还不够实事求是,有片面性等。
我希望这个刊物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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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律知识

我国是怎样实行赦免的?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都提到赦免问题。什么叫赦免?从各国宪法规定来看,赦免分为一般的赦免与个别的赦免。一般的赦免也叫大赦,就是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个别的赦免也叫特赦,就是对特定的个别或少数犯罪分子的赦免。赦免通常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元首)以发布法令的形式施行。这种法令叫作大赦令、特赦令。大赦令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动颁布的,而特赦令是根据犯罪分子本人、他的家属、社会团体或司法机关的请求而颁布的。赦免的法律后果一般有以下几种:
(1)对于已经实施犯罪,但未被提起刑事案件的,不再提起,或者虽提起而减轻处罚;
(2)对已被提起的刑事案件,但还未判决的,不再判刑,或减轻判处;
(3)对于已经判刑而正在执行刑罚的,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执行;
(4)对于已经执行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宣布为没有前科的人。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大赦。规定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我国从一九五九年以来,先后实行了七次特赦。除第一次特赦是对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外,其余都是只对战争罪犯实行的。从我国已实行的七次特赦的情况看,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我国特赦是以犯罪分子是否确实改恶从善为标准,也就是以犯罪分子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实际上是否确实改造好了为标准。
(2)特赦的内容,只是免除服刑中的犯罪分子刑罚的剩余部分,予以提前释放,或者减轻原判处的刑罚。
(3)特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实行,而不是根据任何个人或社会团体的请求而实行的。(杨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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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律知识

何谓保外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应该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服刑。但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有某种特殊情况,妨碍刑罚在监内执行,经过主管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由保人出具保证书,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让罪犯的刑罚在监狱以外执行,简称保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可以保外执行的有:(一)除罪大恶极的以外,病势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犯人;(二)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或者身体残废,刑期五年以下,已失去对社会危害可能的犯人。
保外执行,不是不执行原判刑罚,只是对具备保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不继续实行关押。对于保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犯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监督。也就是说,保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满以前,仍是犯人。
犯罪分子保外执行的时间,应算入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犯人,病愈以后仍应收监执行。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的,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另行处理。在保外执行期间,原判刑罚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在主刑执行完毕以后开始执行。
(刘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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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律知识

什么是通缉?
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逮捕在逃被告人的一项侦查措施,是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的一种形式,也是动员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逃被告人,是指经过侦查查明犯罪但还没有拘捕就已潜逃的被告人,或者已经捕获在押但又逃跑的被告人。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有权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对于被通缉在案的被告人,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人民团体和公民都有权利和责任协助追捕,一经发觉,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对被通缉的被告人,在被拘捕或扭送时如果拒捕,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给以一定的惩罚。如果被告人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给以适当的从宽处理。
(张玉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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