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从根本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月二十三日《北京日报》评论员
新华社编者按:这篇文章写得不错。作者说的不是现话、套话,而是开动脑筋,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
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我们在建设中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也只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我国现代化事业的胜利。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搞假社会主义所造成的破坏,也由于我们工作中的失误,有些人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看不那么清楚了,产生了种种议论。因此,很有必要从根本上把这个问题来讨论一下,这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哪一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社会主义必然要取代资本主义,这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具体分析、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的发展所得出来的科学结论。要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这也不是少数人的主观愿望,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艰苦奋斗,许多办法都试过了,都行不通,才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性的选择。国内、国际条件决定了我们只能走这样一条道路。现在在我国,社会主义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是亿万人民正在日夜辛勤建设的现实生活,这已经是任何力量都扭转不了的客观事实。象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社会主义在它的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曲折和反复。但是,无论如何,在我们的国家里,总是已经消灭了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最根本的特点。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从根本上铲除了阶级剥削的根源,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现象,从而使全体人民有了共同的根本利益。全体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只能依赖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因而人们能够在生产中建立同志式的协作关系。在人民的这一部分人与那一部分人之间,在人民与党、政府、军队之间,有时也可能出现一些矛盾,但这种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局部的、暂时的,只要正确处理,就不难得到解决。在这个社会里,全体人民利害相同、休戚与共,每个人的利益都依赖于国家、集体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个根本特点,是任何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立的社会所完全不可能具有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但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根本对立,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而且在资产阶级内部,在资本家相互之间,也充满了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竞争和利害冲突。我们常说,社会主义是迄今为止人类最进步的社会制度,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决定了人们必然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这个共同的理想,就是人们对于未来的共同利益的追求。当无产阶级夺得了政权,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要通过大家的艰苦奋斗,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这个伟大的共同理想,正象埋藏在岩浆深处的火种,是任何狂风暴雨所吹不熄、浇不灭的。为什么在“四人帮”横行最猖狂的一九七六年春天,北京市能有上百万普普通通的工人、农民、人民解放军和知识分子,其中包括白发苍苍的老人和刚读书没有几年的小学生,不畏强暴,自发地汇集到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悲痛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难道不是由于人们有着共同的追求迅速实现四化的强烈愿望吗?象“四化之日,酒祭英灵;献歌一曲,敬慰忠魂”,“遗愿未竟宏图在,头颅宁断誓继承”,“待到四化建成日,天安门前同庆功”等无数气壮山河的诗句,不正是我国人民具有共同理想的明证吗?
我国人民一定要实现四化的这一共同理想,反映了历史发展的一种客观必然,完全符合我国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尽管在其实现过程中,过去曾经有过,今后也还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曲折,但这个总的发展趋势是改变不了的。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绝大多数群众建立了四化一定能实现的坚强的共同信念。而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向前发展,这个信念就一定会愈来愈坚定。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既然已经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全体人民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理想,这就决定了全体人民必然要有一个共同的道德标准。道德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它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又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自建国以来,尽管旧社会剥削阶级的旧道德观念的影响还存在,但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公而忘私、忠诚老实等新的道德观念,已经越来越成为我们全体人民的共同美德。在新长征的征途中,凡有利于增进安定团结,加速实现四化的言行,就是有道德的表现;凡给实现四化吹冷风,动摇和破坏人们信心的言行,就是不道德的表现。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沉渣恶性泛滥,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虽然受到严重损害,但毕竟不能从人们心中彻底拔除。为什么当几名解放军战士英勇跳进龙潭湖去抢救一名落水学生的时候,旁观的几个后进青年用来进行嘲讽的语言是这些战士“想入党啦!”“立功的时机到了”?可见,就连这些相当落后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为人民做好事的人才能入党、立功。为什么有些思想落后的人在公共汽车上不愿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而又不敢理直气壮地坐着不动,只好把头朝向窗外或装睡着呢?可见他们也不能对社会舆论完全无所畏惧。诸如此类的事实,还可以列举很多。它们说明了,在我们的社会中,确实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标准。这些道德标准虽然曾遭受了严重破坏,但并不是不能恢复的,而且事实上已在逐步恢复。这些共同道德标准必将同社会主义法制一起,越来越成为全体人民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为加快实现四化服务。
在社会主义社会,全体人民由于根本利益相同,理想相同,信念相同,道德标准相同,因而在客观上也就具备了制定共同的法纪的可能,以保证人们行动的一致。社会的共同利益,要求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都能够围绕共同的目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这也就是我们整个国民经济可以作到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的客观依据。即使有时出现一些失调现象,也有可能采取调整措施使它重新协调起来。为了保证亿万人民行动一致,自然就要求必须有一个共同的领导,这个领导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的领导。近六十年来的我国历史一再证明,尽管我们党曾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有些错误甚至很严重,但是,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今后也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人民的四化大业才有可能顺利实现。除了我们党,任何其它政治力量都无法担此重任。林彪、“四人帮”尽管用了十年时间妄图毁灭我们党,但最后,还是我们党战胜了他们,并且迅速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又率领全国人民胜利前进了。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九亿人民的心中,是深深地扎下了根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为什么广大人民至今还是那样普遍深切地怀念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呢?难道不正是因为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曾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吗?人们如此深情地怀念他们,不正是有力地说明了广大人民是多么热望我们共产党员都能象他们那样,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而鞠躬尽瘁吗?
以上所说的这几个共同,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越性所在。我们应该能够从万千纷纭的社会现象中看到这些本质的东西。这些是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所根本不可能有的。正是这些优越性决定了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一定能够以资本主义所不能达到的高速度向前发展。我国原本是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国家,三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到去年为止,全国已经有了三十五万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达到三千二百亿元,相当于中国近百年积累起来的工业固定资产的二十五倍。从恢复国民经济的一九五二年算起,到一九七八年,我国工业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一点八。象这样的高速度,在世界工业发展史上是罕见的。我们只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走过的路程。当然,如果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工作中不发生失误,不发生林彪、“四人帮”那样严重的破坏,我们建设的步伐肯定会更快一些,成绩也会更大一些。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会更充分发挥出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近三十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保持社会的政治安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是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并且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路线。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一年来,在党的路线、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工农业和其他建设事业,都取得了极其可喜的进步。最近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又为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作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决定。只要我们举国上下,同心同德,坚决地按照中央制定的政治路线走下去;只要我们大家专心致志地研究四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四化建设的客观规律,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四化道路;只要我们大家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学会和掌握现代化科学技术和各项专业知识,那么我们便一定能够克服前进途中可能遇到的一切困难,经得起可能遇到的一切波折,乘风破浪前进,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得到最充分的发挥,最终赶上和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前景一定会到来。
鲁迅在五十多年前写道:“愿中国青年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这番忠告,对于我们今天参加新长征的战士们说来,仍然是十分亲切的。现在我们的国家恰似春回大地,生机勃勃。同志们,让我们在这大好形势下,竭尽我们的全力,去做事,去发声,去发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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