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22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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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总理会见突尼斯总统特使
重申坚决支持突尼斯反对外来干涉和侵略,保卫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
新华社北京三月二十一日电 华国锋总理今天下午会见了突尼斯总统布尔吉巴的特使、社会事务部长穆罕默德·恩纳赛和夫人。恩纳赛特使递交了布尔吉巴总统给华国锋总理的信。
在同恩纳赛特使交谈中,华国锋总理重申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支持突尼斯政府和人民反对外来干涉和侵略,保卫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祝贺突尼斯人民在布尔吉巴总统领导下,在建设自己的国家、战胜外来入侵和颠覆所取得的胜利。
恩纳赛特使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对突尼斯人民正义斗争的支持。他说,布尔吉巴总统十分赞赏突中之间的合作关系。
华国锋总理在谈到国际形势时,着重揭露了霸权主义在中东地区的扩张行径和破坏中东国家团结的阴谋。他希望中东各国人民以民族利益为重,识破阴谋,团结对敌。
华国锋总理请恩纳赛特使转达中国政府和他本人对布尔吉巴总统和努伊拉总理的问候。
我国外交部副部长宫达非,突尼斯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克利比,参加了会见。(附图片)
华总理会见穆罕默德·恩纳赛特使。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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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群众的贴心人——马春英
在福州市粮食系统里,有一位被人们誉为“铁马”的女共产党员。她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现“四化”的征途中,埋头苦干,做群众的贴心人,为群众办贴心事。
她就是全国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州市先锋粮店主任马春英。
马春英年过半百,近一年多来,她每月在上早市的二十天日子里,几乎都是凌晨三点五十分起床,步行赶到店里,做好早市供应的准备工作。在马春英的带头下,先锋粮店开展了多项便利群众的服务业务,顾客可以在上班前交好钱、票,下班后再来取货;也可以用电话预约购粮。对于五保户以及老工程师、老劳模、老教师、老医生和老艺人,他们还每月固定两次送货上门。观井路汇丰弄的王振光夫妇,都是退休工人,年龄合计一百四十五岁,子女都不在身边。马春英就和店里职工一起,把这户的供粮任务包下来。从买到送,直到把米倒进米缸,全由他们料理。王振光的儿子得知后,感动得多次写信给《福建日报》和先锋粮店,表示感激。他在信中写道:你们粮店热情服务,使我解除了后顾之忧。我一定要更加努力搞科研,为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全部力量。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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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福州部队某团党委对照《准则》处理内部关系
“一班人”心齐风正 领导有力
据新华社福州电 人民解放军福州部队某团党委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确处理党委内部的关系,“一班人”心齐风正,领导工作更加坚强有力。
这个团党委去年收到《准则》(草案)以后,就进行了认真学习,决心从党委自身做起,边学习,边整顿,边改进。他们对照《准则》,首先努力克服党委成员各行其是的毛病,大力坚持集体领导。凡是团里的一些重大问题,都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时,每个委员都可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包括不同的看法和反对的意见。但党委一经作出决定,各人都在行动上坚决执行,不允许对党委的决定采取阳奉阴违和自由主义的态度。去年年底,团党委在研究老兵退伍工作时,对有的战士的去留,党委成员意见不一致。党委书记宋照光多次组织大家讨论,虚心听取其他委员的不同意见,逐步统一了看法,作出了决定。
为了使党委成员间能很好地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团党委坚持每月举行一次交心通气会,让大家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有一次,党委常委中有两个同志因机关干部分工问题意见不一致。第二天,他们按照《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问题谈开了,思想融洽了,问题也妥善解决了。
这个团党委成员们在学习《准则》(草案)的过程中,还十分重视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思想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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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领导带头遵守《准则》就会带动一大片
乌鲁木齐部队师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准则》提高认识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电 新华社通讯员刘润喜、记者徐福达报道:参加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部队党委扩大会议的师以上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为,身居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准则》。党中央制定了党规党法,关键就在我们这些老党员、老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了。自己带头做好了,下面的同志、年轻的同志就会跟上来,就会带动一大片。
这些师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认识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削弱了,一些党员为共产主义、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思想淡薄了,追求个人利益的现象多了。大家提出,自觉遵守《准则》,是改变党风的重要保证。作为老党员,一定要把《准则》当作衡量和检查自己的镜子和尺子,经常找自己身上的差距,努力加强党性修养,以便更好地带领部队为保卫祖国边疆、保卫四化建设进行不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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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谈

“求”和“用”
一月二十三日《今日谈》提到识人的问题;二月十八日《今日谈》又提出,“识”字从来离不开一个“胆”字,全是谈得很好的。不过,我还想作点补充。
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算是会识人的。他怎么会识得诸葛亮呢?关键在于他“求贤若渴”,时时注意人才,发现人才,当听人说有个“臥龙”时,便立即去“求”。并且放下架子,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当诸葛亮“高臥未起”时,还耐心坐着等待,并不认为是“臭老九”翘尾巴。由于他“求”得谦虚,“求”得诚恳,这“臥龙”才“臥”不住了,成为出山飞龙。看来,“识”、“胆”之前,先要有“求”的渴望。
“求”成之后,只达目的的一半;关键还在后一半:善“用”,大胆地“用”。刘备请出诸葛亮,马上授予“军师”职务,给予军政大权,并不是只给一顶桂冠了事。诸葛亮出山后,也犯过一些错误;但是,刘备并不“求全责备”,而是照样信任。这才调动了诸葛亮的积极性,才能“五月渡泸”、“六出祁山”,为统一大业不辞辛劳,最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们搞现代化建设,在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这个问题上,倒是很可以从刘备身上学到一点东西的。 高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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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同心协力 献身四化

曹振贤为维护首都治安英勇牺牲
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烈士光荣称号,号召全市人民学习
本报讯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为维护首都社会治安而英勇献身的市公共交通局公共汽车一场二十一路车队售票员曹振贤烈士的光荣称号。
曹振贤同志是一九七八年九月才分配到二十一路车队的。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助人为乐,艰苦朴素,热情为乘客服务,勇于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他是今年二月十七日同一伙破坏首都社会治安的坏人作斗争中英勇牺牲的。那天晚上,有四个歹徒上车后肆意起哄,寻衅捣乱,曹振贤严词劝阻,可是四个家伙一起向曹振贤吵闹起来。车到终点站,四个歹徒将小曹夹挤至车下,动手就打。曹振贤奋起自卫。歹徒拔出一把匕首,猛然朝曹振贤胸部扎去,曹振贤不顾身负重伤,胸上插着匕首,忘掉疼痛,象离弦的箭猛追凶犯,紧追不放……就在他扭住迎面奔来的另一名歹徒时,终因失血过多,重重地栽倒在马路上。经抢救无效,年轻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北京市人民政府认为,曹振贤的英雄行为和崇高品质,不仅是青年学习的榜样,也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决定要在全市广泛地、深入地、大张旗鼓地宣传他的英雄事迹和革命精神,树立新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搞好首都的社会治安。
三月二十日《北京日报》以《学习曹振贤建设四化保卫四化》为题发表社论,号召全市人民向曹振贤学习。学习他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要象他那样,对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敢于出面制止;对流氓歹徒行凶作恶敢于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学习他献身四化的革命精神。要象他那样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前途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联系起来,把自己的战斗岗位与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联系起来,以火一般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通过搞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四化出力加油,添砖加瓦。学习他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要象他那样心里装着广大群众,为了群众利益,宁肯牺牲个人利益。学习他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要象他那样生活上力求简朴、节省,工作上力争多做贡献。(附图片)
曹振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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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电子女状元——郑寄萍
一架合格的电视机,需要声、光、电都能相互协调,这涉及电子技术上不少学问。上海无线电十八厂电视机调试工、二十五岁的女共产党员郑寄萍,为了调试出更多更好的电视机,把学得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反复运用,通过一百四十多次试验,探索调试规律,总结出了一套电视机调试工作法。去年,她调试电视机四千四百八十多台,不仅质量好,而且超过定额百分之三十。
郑寄萍在调试中,发现电视机常有故障,要退给修理工。她想,要是自己也会修理多好啊!于是,她在完成调试任务之后,学习修理,虚心求教,细心钻研,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她总结出常见故障排除法九十例,由工厂工艺科审定编印成册,作为其他技术工人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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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满洲省委的卓越领导者
——刘少奇同志在一九二九年
这篇文章以确凿的事实说明,刘少奇同志一九二九年受党中央的派遣,在反动势力十分疯狂、环境十分恶劣的东北,同其他同志一起,发展革命斗争,艰苦卓绝,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这期间,刘少奇同志是被捕过,但他始终坚不吐实,反动派的法院只得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取保释放,根本不存在投敌叛变的问题。一九三○年四月,满洲党、团省委遭到的大破坏,是由于当时在团省委工作的杜兰亭被捕叛变而造成的。刘少奇同志那时已由党中央调回上海工作。林彪、江青等一伙用移花接木、逼供伪造等卑鄙手段,诬陷刘少奇同志是“叛徒”,完全是蓄意栽赃。
一九二九年前后,日本帝国主义和中国军阀统治下的“满洲”(现东北三省),和中国其他地方一样,革命处于低潮。一九二八年十二月,由于叛徒的出卖,中共满洲省委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干部被捕。这使一些党员产生了失败主义情绪,对前途缺乏信心,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也因而没有能很好开展。东北地区的革命斗争处在一个艰难的时刻。
一九二九年六月,党中央决定调刘少奇同志到满洲省委担任书记,重整党的组织,发展东北的革命斗争。正在上海担任沪东区委书记的刘少奇同志受命于危难之际,于七月十四日到达沈阳。他把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了革命斗争。在他的领导下,省委批判了一些错误的观念,纠正了一些不恰当的口号,使党员方向明确,精神振奋。党员们又活跃了起来,各项工作也有了明显的发展。
由刘少奇同志带头,省委的同志分头到各地,深入宣传群众,健全和发展党的组织,并着重在东北各大城市特别是哈尔滨、沈阳、大连、抚顺这四个主要工业中心积极开展工人运动,在工人群众中建立各种组织,出版工人刊物,加强对工人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大力开展以反帝、反军阀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运动。刘少奇同志亲自组织和指导了沈阳、哈尔滨等地工人的罢工斗争,特别是十一月九日哈尔滨全市的反日大示威和这次示威之后的中东铁路工人大罢工。轰轰烈烈的斗争,使日本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阀十分惊慌。在刘少奇同志领导下,满洲省委还开始注意积极开展农民运动,督促各地党组织深入农村调查农村状况,使东北地区的农民运动有了一定发展。
刘少奇同志在满洲省委工作期间成绩卓著,这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实。当时和他一起工作的同志以及许多历史档案材料都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林彪、江青、陈伯达、张春桥和那个“顾问”等一伙,在一九六八年的所谓《审查报告》中,竟伪造事实,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刘少奇同志头上。他们诬陷刘少奇同志一九二九年在沈阳奉天纱厂被捕后,“立即供认自己是满洲省委书记”,进行了“大叛卖”,出卖了省委领导成员和所属党组织,并且向统治阶级“积极出谋献策”,因而被释放。他们还进一步诬陷,由于刘少奇同志提供情报,“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共产党员被捕、被杀”。
刘少奇同志被捕前后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在沈阳奉天纱厂的一次工潮中,因厂内有叛徒向厂方密告酝酿罢工的情况,致使地下党支部书记被拘留。刘少奇同志和孟用潜同志(当时任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长)当天到这个厂去,在厂门口受到资本家组织的厂卫队的怀疑而被扣押,后来工厂方面把他们三人移交给了奉天警察局商埠地三分局,继而解送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在敌人审讯时,刘少奇同志坚不吐实,孟用潜同志的表现也是好的,那个党支部书记也没有暴露党内情况。奉天法院检察处在没有掌握任何“煽动工潮”的证据的情况下,对刘少奇、孟用潜同志判处为:不予起诉,取保释放。
以上情况从当时的有关文件以及有关人员提供的大量材料中可以得到证实。中共满洲省委一九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给中央的报告中说:“纱厂斗争问题,奉天纱厂两月来即以五成开支,而且是奉票,我们经过支部的讨论在群众中提出要八成现洋的鼓动,并要求立刻开支。……群众情绪已确实到了可以行动的时候,……不料在召集第一次群众会时,支部书记即遭拘押……叛徒崔某……与厂中阴谋勾结,即以陷害常张同志(新华社编者注:即支部书记),又向省委报告谓群众会仍可召集,省委为其言所欺,竟不疑而到(此次是赵、孟二人去……)随被捕”(新华社编者注:赵即刘少奇同志,化名赵之启;孟即孟用潜同志)。
当年任奉天纱厂协理的王广恩于一九六七年证明:纱厂的工人管理员孔令铎、技师刘轩华等在厂外扣留刘少奇、孟用潜两人后,“以为立了功,就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大怒说:‘让你们在厂内清理,只要不出事,也不要追究工人是否共产党。谁让你们去厂外逮人?那不是我们的范围,赶紧把人弄走’。据说当晚审问过。记得孔管理员说,所逮的这两人什么也不承认,问共产党员时连话都不说,只说是你们厂的工人合伙诬我们是共产党,我们是过路的,等等。第二天由孔管理员和卫队长刘春朗他们把人送到北市场分所,分所要送人的公事,他们说以后补送。结果总经理坚决不给出公事,所以没有补送也就完了。后来听说没有原告,被释放了。”
当时担任中共满洲省委秘书长的廖如愿于一九六七年九月十九日证明:“刘孟到警局后,外面送东西很方便,前往接见也不困难。……他们在警局属一般犯人,没有带镣和其他特殊的待遇。就是没有把他们作政治犯来处理。在一般情况上,不会牵涉到政治关系。所以当时省委态度镇静,党团机关及人员都没有变动”,“刘孟在警局集中意志,对警局所作一般案件的应付,没听说到政治态度有什么变动”。
法院对刘少奇、孟用潜同志审讯之后,十天左右就下来判决书,案由是煽动工潮,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取保释放。当时在满洲省委工作的杨一辰同志证明,当时辽宁高等检察厅判定,“检察却下,不起诉处分”,取保释放。当时担任满洲团省委书记的饶漱石于一九六七年六月一日写材料证明,“他(刘少奇)是因为到沈阳奉天纱厂等候工人党员接头谈话被敌人把他当作小偷而被捕的。因为敌人未得到刘的其他材料,故刘只在监狱住了十天左右,即获释放。”
刘少奇同志、孟用潜同志被捕和释放后,党组织完全没有受到破坏。满洲省委一九二九年九月十九日向中央的报告说:“少、孟(新华社编者注:即刘少奇、孟用潜同志)被捕事在工作上虽有很大的打击,但在同志倾向方面,没有多大的影响。”当时在满洲党、团省委及所属组织工作的一些同志也证明,刘少奇同志和孟用潜同志被捕后,并未引起党组织受破坏和牵连其他同志被捕、被杀。杨一辰同志写的材料说:“刘少奇被捕后,省委机关没遭到破坏。省委机关一直还在原来的地方。”当时任满洲团省委组织部长的王鹤寿同志也写材料证明:“刘少奇与孟用潜同志被捕后,他们俩人知道的党省委与团省委的机关地址及他们知道的一些同志们的住址,多数并未迁移,……也没有一处遭到破坏,没有任何一位同志受牵连而被捕”,“刘少奇与孟坚(即孟用潜)同志也知道当时沈阳地区哪个学校、哪个工厂有党团支部。
所有他们知道的党团支部,也没有一个遭到破坏”,“他们出狱后,仍然马上担任了原来的工作职务。党团工作正常,没有发生什么异(意)外影响。”当时在沈阳做党的地下工作的何松亭同志证明说,刘少奇同志被捕后,“我们(小组)停止一切活动,……我也到外地去。一个月后沈阳没有其他异常,我就回来了,……没有听说党组织受到破坏”。王鹤寿、赵毅敏等同志还证明,在张作霖、张学良统治东北时期,除一位鼓动兵变的共产党员被杀害以外,直到“九一八”事变为止,东北地区没有任何同志被杀害。这个历史事实,是当时在东北工作的同志所共知的。
这些材料充分证明,刘少奇同志当时被捕后根本不存在什么投敌叛变、使“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共产党员被捕、被杀”的问题。但是,林彪、江青等一伙蓄意陷害,采取了移花接木的阴谋手段,把根本不相干的事安在刘少奇同志头上,给他栽上“投敌叛变”、“大叛卖”的罪名。
原来,满洲党、团省委确曾遭到大破坏,但这发生在第二年,即一九三○年四月,与刘少奇同志毫不相干。党的历史档案和敌伪档案、敌伪报纸《盛京时报》,对满洲省委这次遭到破坏一事,都有明确记载。当时在满洲党、团省委工作的赵毅敏、杨一辰、王鹤寿等同志都证明,这次党、团省委领导人及党、团员三十多人被捕,是由于当时在团省委工作的杜兰亭被捕叛变而造成的。杜兰亭四月十二日在“国民外交协会”组织的一次讲演会上提问不策略,这个协会的一些头头即向宪兵队告密,结果杜在散会时被捕。杜兰亭随即供出了团省委机关的地址。敌人前往搜捕时,党、团省委的负责同志还不知道杜兰亭已被捕,正集中在团省委机关开会,因而造成很大损失。刘少奇同志当时已经去上海工作,根本不在满洲。这些情况,在原“中央专案组”的案卷材料中,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但是,林彪、江青一伙却在原《审查报告》中把杜兰亭被捕叛变造成东北党、团组织大破坏的事实,硬栽在刘少奇同志身上,把一九三○年四月发生的事硬搬到一九二九年八月。
原“中央专案组”的一些工作人员揭发了林彪、江青等一伙如何肆意进行诬陷的真相。为了寻找刘少奇同志在沈阳被捕“自首叛变”的“证据”,林彪、江青等当时组织了四百人的专门队伍,对东北三省所有敌伪档案、报刊、杂志进行了彻底清查,“结果,只查到刘少奇在沈阳被捕的材料,没有查到他自首叛变的物证。”揭发材料说,原“中央专案组”在起草《审查报告》的初稿时并没有写上“由于刘少奇积极地给大军阀张学良提供情报,使满洲省委及其所属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共产党员被捕、被杀。”这句话是“上边修改时加上去的”,后来“退回来叫我们讨论,……(我们)提出没有这个证据材料,也不是事实。一九三○年满洲省委党组织被破坏,是杜兰亭出卖造成的,请领导向上反映,这个问题不能这样写。但最后还是按上述内容写上了”,“刘少奇问题公布后,领导向我们传达说:刘少奇的审查报告和罪证说明,最后是张春桥亲笔定稿修改的。”
事情还不止此。林彪、江青等一伙还采取了逼供的高压手段,虚构证词。写假证词的人,有的一面写,一面就申诉是出于受逼迫而虚构的。孟用潜同志早在一九六八年就提出申诉,推翻了他被迫编造的伪证。他在被关押期间,共写过二十次申诉材料,但这些申诉统统被扣压或强迫撕毁。孟用潜同志一九六九年三月十八日写给原“中央专案组”的《再一次请求》说:
“十二中全会之前,即去年八月至十月,何以一定要我再三重抄过去编造的,而且我检讨是严重欺骗党的错误的两篇交代,上报中央。……编造就是编造,决不能信以为真。但尽管如此,还是拿去上报,这就表明调查研究和审讯工作有相当严重的问题”。曾任张学良卫队上校团长的刘多荃先生,也申明他交代的材料完全是虚构的。经查对原“中央专案组”案卷记录,他所说的“破获共产党案子”,从被捕人数、被捕地点、关押时间到释放的方式和过程等具体情节,同刘少奇同志被捕的案情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刘多荃先生申明说,“一九六八年一月我所交代的关于‘奉天纺纱厂逮捕共产党人案’和同年八月以前所交代关于‘中东路事件’的两篇材料,是专案组从我到学习班被监护的整个期间被逼所写的几十万字材料中由专案组摘录要我抄写的。……这几份材料实际都是我为应付专案组所写的一些不真实的东西。”其他所谓“知情人”的笔供,也全是在逼供的情况下炮制出来的。例如,原奉天警察局商埠地三分局差遣班长陈元祯(现名陈冠英)揭发说:“一九六八年的那个材料是他们写的(我不认识几个字,不会写),未让我看,只念给我听了一下,就让我签字盖手印的”。
原《审查报告》中还诬蔑刘少奇同志“按照帝国主义、国民党和大军阀张学良的旨意,利用中东路事件,配合进行反苏反共”。实际情况是,刘少奇同志作为中共满洲省委书记,于一九二九年九月到哈尔滨巡视工作。当时正发生国民党反动派制造的反对苏联的“中东路事件”。他奔走在工人之中,正确地指导了中东路工人的斗争,使大家识破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把这一事件变成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这个情况在历史材料中有明确的记载。
刘少奇同志当年在反动势力十分疯狂、环境十分险恶的东北,领导群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出色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他的任务。他于一九三○年三月由党中央调回上海,随即被派往莫斯科出席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刘少奇同志在短时间内对东北党的工作所作出的贡献,同他在长期斗争中为革命事业所作出的其他贡献一样,都是不可磨灭的。
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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