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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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试论矛盾同一性中的绝对性和斗争性中的相对性
在研究对立面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时,一般都引用列宁的这样一段话:“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但是,紧接下去列宁还有另一段话,却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这段话是:“注意:顺便说一下,主观主义(怀疑论和诡辩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页)
长期以来,在哲学界好象形成了一个新的“模式”,强调对立面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时,就完全否定了斗争性中的相对性;强调对立面同一性的相对性时,又否定了同一性中的绝对性。这种观点及其方法至今仍有影响。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研究事物内部矛盾是怎样互相联系或互相作用的。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根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这是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全部涵义。事物矛盾的普遍联系和作用,主要表现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上。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既然是“精髓”,它的辩证关系就应该贯彻在一切方面、一切领域。这种绝对和相对的辩证关系,不仅表现在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之间,而且还表现在斗争的绝对性中有相对性,同一的相对性中有绝对性上。离开了斗争性的相对性只强调其绝对性,或离开了同一性的绝对性只强调其相对性,都是对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割裂。客观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是复杂的,而当人们去认识它的时候,往往把这些错综复杂的事物加以抽象和概括,就形成了简单的公式。如果不是正确地去运用这些公式,就势必要导致形而上学的错误。
怎样理解对立斗争的绝对性中有相对性,同一的相对性中有绝对性呢?
首先,我们通常讲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是指对立面斗争的无条件性和斗争贯彻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因此,在讲无条件时,一定要看到它又是和有条件相联系的。这就是:任何矛盾斗争在发展的长过程中,它的性质、形式、深度和广度是随着客观条件而发展变化的;否则,我们就无从分析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以及由量变达到部分质变、再由部分质变达到全部质变的不同形态。比如,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的矛盾,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们一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就作为对立的阶级而存在,它们之间的斗争贯彻于这两个阶级发展过程的始终,这应该说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但是,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还存在着相对性,即表现在斗争的性质、形式的发展变化上。当这两个阶级开始共同反对封建主义时,它们之间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服从于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的,而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暂时还处于次要地位。在资本主义社会诞生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的性质,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还没有达到激化的程度,因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还不能采取直接夺取政权的革命的形式,而只能在经济上、文化上、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带有改良性质的斗争,并为夺取政权的斗争准备条件。当资本主义发展到腐朽的、反动的阶段时,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才达到了激化的程度,无产阶级才有可能采取直接的革命行动,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当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后,作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即告结束,但是同它的残余势力的斗争,还要长期存在下去。这种斗争的性质、形式的发展变化都是历史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因而都具有相对性。只有把对立面的斗争性,既看成是绝对的,又看成是相对的,才能更好地去把握斗争的性质,从而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不同的斗争形式。在绝对中看到相对,在无条件中看到有条件,这样就能更好地找到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
其次,我们说对立面的同一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这是从具体的矛盾说的,任何矛盾的一致、均势总是暂时的、易逝的,因而我们说对立面的同一是相对的。但是,相对性中又有绝对性。任何矛盾双方,既然作为对立面而存在,必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从矛盾的总体来说,对立面的斗争是贯彻始终的;同样的,对立面的同一也是贯彻始终的;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当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时,对立的两个方面的依存关系和斗争关系是始终同时存在的。就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来说,虽然在发展的长过程中,彼此之间的力量时消时长,但是不到这对矛盾完全解决时,其相互依存关系总是始终存在的。所以,同一性的相对性中也存在着绝对性。
长时期来,由于我们在理论上夸大了斗争的绝对性,忽视了以相对性去制约它,结果出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就是在这个理论风行当中,林彪、“四人帮”应运而生,提出了“斗、斗、斗”,“斗争就是政策”,“不斗则修”的反动口号。其结果,一个好端端的干部队伍给打得七零八落;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花园地一片荒芜。理论上的绝对化导致了实践上的极端化。
在绝对性上搞绝对化,就必然在相对性上搞相对主义,在实践上否认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平衡性和人民内部的团结一致对事物发展的积极作用。当我们在理论上过于强调同一性是相对的,阶段性是暂时的,就会夸大不断革命的作用,期望在一个早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当我们把不断革命、群众斗争看得高于一切,绝对而又绝对,就会把内部的团结稳定看得无足轻重,相对而又相对。结果在实践中就出现了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而且运动的规模越来越大,气势也越来越猛,人民群众根本得不到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遭到严重的破坏。当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积累与消费等等方面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状态时,我们还不由此而引出教训来,却仍在那里大讲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只有“四人帮”被粉碎以后,我们才从这个沉痛的教训中清醒过来,不失时机地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注意到了保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在我们党内形成了一个“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的坏风气,而且至今不能根绝,同这种把斗争性看得绝对又绝对,把同一性看得相对又相对的形而上学观点的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说明:绝对中有相对,相对中有绝对,这才是辩证法。
(摘自曲阜师范学院《齐鲁学刊》一九八○年第一期,本报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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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速度·比例·效果
李悦
在经济工作中,特别是经济计划工作中,速度、比例、效果是统一的。可是,多年以来,常常发生速度与比例脱节,与效果脱节,出现了发展速度较高,而经济效果很差的反常现象。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林彪、
“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之外,就是我们的一些同志在经济工作中不能正确处理速度、比例和效果的关系,片面追求高速度,不注意按比例,不注重经济效果。
速度是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争取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个较快的速度。但是,速度的高低,不能凭人们的主观愿望来定,它要受一系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些条件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经济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现有的财力、物力、人力和自然资源的状况;现有技术水平、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积累可能达到的规模;消费水平;战争和自然灾害,等等。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我们的任务,就在于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
速度是随着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一般地说,在经济恢复时期和工业化初期,因为生产力低下,经济基础薄弱,每年增长的速度一般很高,但每增长百分之一的绝对数值并不大。而到工业化中期,特别是到工业化后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基础的日益雄厚,每增长百分之一的绝对数值大为增加,但每年增长的速度相对会低于工业化初期,特别要低于经济恢复时期。所以,认为较低的速度,就一定不如较高的速度好,本计划期的速度,一定要比上一计划期的速度定得高,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从地区上看,由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速度每增长百分之一的绝对数值也很不一样。上海市每年增长百分之八,所增加的绝对数是几十亿元总产值,而边远地区同样增长百分之八,其绝对数不过几亿元总产值而已。差别是相当大的。
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部门之间和每个部门内部各个方面之间都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只有这样,各个部门和整个国民经济才能协调发展,才能实现高速度。不按比例的高速度,是不能持久的。一九五八年不切实际地要求钢产量翻一番,达到一千零七十万吨,五九年要求搞到一千八百万吨,六○年继续提高指标。三年中积累上升到百分之四十左右。结果是重工业生产增长两倍多,农业生产大幅度降低,粮食产量下降百分之二十五。到一九六一和一九六二年,重工业生产也被迫大幅度下降。煤产量下降百分之四十以上,钢产量下降百分之六十以上,基本建设投资下降百分之八十以上。
按比例的高速度,一般说来,效果是比较好的。但即使是这样,速度也只能直接地表现数量增长的快慢和结构是否合理,并不能直接反映质量的好坏、消耗的多少和满足需要的状况。这就需要十分注意经济效果。我们所说的经济效果,就是要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所消耗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最少,所获得的效果最大。因此,在速度、比例和效果的关系中,我们要把经济效果作为经济计划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即把经济效果作为安排速度和比例的目的和要求,把经济效果作为衡量和检验速度和比例是否正确的尺度和标准。我们要从各种计划方案中,找出经济效果最好的方案来。经济效果好的比例和速度,才是最优的比例和速度。
不仅如此,效果还会反过来影响速度。在一定意义上说,效果本身也是速度。如果我们能把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耗定额降低到日本目前的水平,我国的工业生产就可以有更快的发展(目前在能源消耗总量上我国和日本差不多,但是工业总产值只有日本的四分之一)。如果我们能使钢材库存总量减少一半,并把这一半有效地用于生产建设上,那就意味着增产上千万吨钢材,相当于今后几年增产钢材的总和。
从基本建设投资效果方面看,“一五”时期和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时期,新增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重,分别为百分之八十三点七和八十七点一;而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以及林彪、“四人帮”横行的十年里,新增固定资产占投资比重,分别下降为百分之七十一点四和五十九点九。如果我们能把林彪、“四人帮”横行期间的投资效果提高到“一五”时期的水平,投资可省近一半,基建速度可加快近一倍。解放后三十年,基本建设投资六千亿元,但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只有一半多一点,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投资至今没有形成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有的即便建成投产,也因缺电少料,生产能力长期不能充分发挥。这些事实说明,提高经济效果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非常之大。我们一定要认识速度、比例、效果之间的内在联系,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当前在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中,要特别注意提高经济效果,在提高效果中求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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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三十年来人口理论的发展
学原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理论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七年,出现了以社会学派为代表的人口节制主义。第二阶段从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初期,主要有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以及批判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人手论”。第三阶段是六十年代以后。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作前、后两个时期:整个六十年代作为一个时期,人口理论的研究基本上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七十年代,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后作为一个时期,可以称之为我国人口理论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一、社会学派的人口节制主义。
早在二、三十年代,陈长衡、陈达、许仕廉、吴景超等人便倡导控制人口的增长,出现了以社会学派为代表的人口节制主义的崛起。全国解放以后,他们在理论上有相当大的修正。同时,也面对新中国诞生后的人口问题,提出了新的人口节制主义理论。
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口与解放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动。出生率提高,死亡率显著地下降,自然增长率上升,因此,存在一个人口问题。
他们认为:在新中国,就业等人口问题如不妥善加以解决,便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不利于增加积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妨碍过渡时期基本任务即由农业国转变成工业国的顺利实现。怎样解决呢?陈达提出,一方面要加速社会主义工业化,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合作社,合理使用劳动力,提倡移民运动;另一方面,关键的问题在于节制生育和提倡晚婚。吴景超提出,解决失业等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比例失调问题,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办法:第一种是让国民经济中两种技术水平不同的生产同时并存,一部分人在高度技术基础上进行生产,另一部分人在比较落后的技术基础上从事生产;第二种办法是国家更多地投资于劳务部门,使更多的人得到就业;第三种办法就是马上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降低人口的出生率,以保证将来新增加的劳动力能够在高度技术基础上进行生产。
社会学派人口节制主义者不仅宣传他们的理论,而且积极从事恢复和建立社会学的活动,力图把人口学研究纳入其中。恢复社会学的活动在反右派斗争中遭到批判,他们的人口理论也成了向社会主义制度进攻的一大“罪状”。
在批判人口节制主义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高潮,产生了一种同节制主义截然对立的人口理论。其一,片面地认为只要革命成功了,产生人口问题的社会原因消除了,一切人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社会主义根本就不存在人口问题;其二,片面地理解马克思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批判,好象马克思是主张增加人口的,是众民主义,马尔萨斯是主张减少人口的,是节制主义,并且以此作为区分两个“马家”的标准;其三,片面地、不加分析地照抄苏联的人口理论,把人口的不断迅速增长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
二、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一九五七年,马寅初先生发表了他的新人口论。新人口论连同马寅初发表的文章、讲演、谈话,从社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出发,着重分析了我国人口增长过快同国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主要是:(1)同加速资金积累之间的矛盾,(2)同提高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3)同提高人民生活之间的矛盾,(4)同发展科学事业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办法,就是大力控制人口的数量和提高人口的质量。
但是,在那个“理论权威”插手之下,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横遭批判,说他“见口不见手”,于是出现了一种“人手论”。这种理论认为:人口增长越快,劳动力越多;劳动力越多,生产越多,积累越多,发展越快,结论是人口越多越好。
三、人口理论发展的新阶段。
批判新人口论之后,整个六十年代,“人手论”居于支配地位,基本上没有别的什么有影响的人口理论产生。七十年代以后,国家重新提倡计划生育,人口研究再度被重视起来。但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干扰之下,理论研究不得越雷池一步,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摆脱形而上学思想的束缚。
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揭开了我国人口理论研究的新的一页。特别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以来,打破“禁区”,解放思想,为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平了反,恢复了名誉,并提出了过去没有提出过或者根本不敢提出的许多新问题。诸如:在人类发展史上不仅有同各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人口规律,而且也有适用于各种社会形态的一般人口发展规律;马克思揭示的相对人口过剩不是资本主义的人口发展规律,而是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发展规律;相对人口过剩是生产有机构成提高和技术进步的直接结果,社会主义也可能有相对人口过剩问题;人口的不断迅速增长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要求,更不是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等等。此外,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可否一分为二,有没有积极的成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对恩格斯讲的两种生产的理解,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当前有的从事人口研究的同志已经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同志相结合,应用控制论、系统工程等方法对人口作定量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填补了我国人口学研究中的一些空白,对未来的人口发展作出了科学的预测,为控制人口增长和制定正确的人口政策提供了新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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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太平天国政权性质讨论简介
目前,史学界部分同志就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展开了讨论。
关于太平天国政权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太平天国政权没有改变原有的封建经济基础,因而是一种新的封建政权;第二种观点认为,太平天国是“两重性”政权,它既是农民革命政权,又带有浓厚的封建性,最终必将向封建政权转化;第三种观点认为,太平天国是农民政权,小农经济就是它的基础,农民可以建立新的制度。
认为太平天国政权是封建政权的主要理由是: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太平天国没有改变原有的封建经济基础,因而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权,无疑是封建政权。沈嘉荣在《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载去年《群众论丛》创刊号)和《再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载去年第六期《北方论丛》)文章中指出,判断一个政权的性质时,不是以这个政权的宣言、口号、纲领为依据,而主要应从这个政权的实际行动如何、行动的效果如何为依据。他认为,
《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发是一回事,实际上却是“照旧交粮纳税”,保存了农村的封建剥削关系。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农民起义有两种结局:一是起义过程中被镇压下去或收买改编,二是在顺利的条件下,推翻旧的封建王朝。洪秀全走的是刘邦、朱元璋走过的路,也就是农民革命的历史必由之路。孙祚民在《试论太平天国政权的性质》(载去年第八期《学术月刊》)一文中指出,从太平天国政权构成的形式、职官制度、等级制度和礼仪制度来看,基本上是沿袭封建专制主义政权的;从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不论是从中央政权到地方政权来看,还是从洪秀全、杨秀清等最高掌权者的转化来看,都是封建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占着统治地位,从土地制度来看,大量史料说明,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以后,始终保护地主土地所有制,支持地主收租,根本没有实行过什么“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更谈不到实行平均分配土地。因此,太平天国在南京定都后,已经是新的封建王朝了。孙祚民还在《关于太平天国政权性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今年第一期《北方论丛》)一文中对认为太平天国是“农民政权”或“双重性
(过渡性)政权”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个提法的本身,
“是把经典作家对农民阶级具有‘两重性’的分析,套用到了所谓
‘农民政权’的头上。但农民阶级与‘农民政权’并不是同一概念”。
主张太平天国政权有“两重性”的同志,如倪正太的《也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载今年第一期《群众论丛》)文章认为,判断一个政权的性质,不在于它有没有改变原来的经济基础和是否取得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也不在于它的形式以及它的组成人员的阶级出身,而在于这个政权具体表现为它代表那个阶级的利益和为那个阶级服务。从哪些人掌握了太平天国政权的领导权、太平军的职能、社会各阶级在政权中的地位和太平天国的对外政策等方面来看,它同封建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由于农民不代表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阶级力量,他们除了封建秩序的模式以外,不可能有新的模式,封建化是农民政权的必然归宿。
方之光在《太平天国政权性质试探》(载今年第一期《南京大学学报》)一文中认为,太平天国是一个既具有农民自发的反封建革命的性质,又具有严重封建性的政权,不赞成那种认为“农民可以在封建社会建立一种非封建性的政权”的观点,也不赞成笼统地把太平天国说成是纯封建性的政权的看法。
主张太平天国政权是农民政权的同志,如张革非、陈贵宗在《也谈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
(载今年第一期《北方论丛》)一文中认为,评价一个政权的性质时,必须弄清楚这个政权到底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体现了哪个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在经济方面,太平天国的革命实践,实现了历史上农民起义“杀富济贫”的口号。在太平天国区域内,封建的剥削关系并没有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而是发生了有利于农民的变化。小农经济就是太平天国政权的经济基础,不能认为农民政权是“空中楼阁”。在政治方面,太平天国的最高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农民革命领袖手中,而不是掌握在新的封建主手里。直到天京陷落,太平军始终没有改变反对清朝封建统治的基本方向。苏双碧的《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的转化问题》(载今年第二期《北方论丛》)的文章在分析太平天国政权时,附带分析了“照旧交粮纳税”这一长期有争论的问题。他认为,在天京政权的前期,推行“照旧交粮纳税”政策,是“为了解决革命战争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是“有利于农民的政策”。因此,前期的太平天国政权“主要是农民政权,是维护农民阶级利益的。”
(穆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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