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1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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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促进科学专门人才成长的重大措施
本报评论员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发展我国教育和科学事业的一项重要立法,也是我国教育界和科学界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
学位与文凭互相补充,是反映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所达到的不同学术水平的称号,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也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一种标志。建国以来,我们曾进行过两次拟订学位条例的工作。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一系列拨乱反正工作,现在着手建立学位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它将激励人们的学术进取心,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也有利于促进中外学术交流。
实行学位制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对各级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应该反映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和科学研究成果等几个方面。既要重视学位论文和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定,又要重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考核。授予学位的中心环节是考核、评定工作。要依照学位条例的规定,认真建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实行学位制度,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负有重要责任。实行了学位制度,国家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质量要求更高了。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地提高大学生和研究生的质量,逐步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能够分别达到各级学位应具有的水平,为国家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经国务院授权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不仅要搞好本单位人员的学位授予工作,还要负责外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这是自己的光荣,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认真抓好。
实行学位制度,在学术上为广大热爱科学的中青年指出了努力目标。目前正在就学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国家已为他们提供了较好的学习条件,应该珍惜这个机会,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争取优异成绩,努力达到各级学位的要求。教育、科研、文化、工业交通、农林卫生、财经政法等部门中,有不少人虽然没有经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但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刻苦自学,已做出优异成绩,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这些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争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我国公民获得学位应该坚持一定的政治标准,以鼓励他们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这个政治标准在学位条例中已有规定,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既不能降低这个标准,又不应附加其他条件。为了鼓励人们争取学位和正确对待学位,我们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学位授予工作,政策性强,学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又缺乏经验。人大常委会决定,学位条例从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从现在起,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就应该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党组织,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们相信,实行学位制度,将在我国造成一种尊重科学,尊重学有成就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新风尚,将会激励人们奋发上进,促进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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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哈尔滨工业大学雷达教研室助教曹志道成绩卓著,被选为雷达教研室主任。新华社记者 范惠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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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三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由原单位推荐,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同意,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三条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六条 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第十八条 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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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教育部长蒋南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的说明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三日电 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受国务院委托,七日下午,在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的说明。
蒋南翔在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以后说,学位是反映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所达到的不同学术水平的称号,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建立学位制度,是我国发展教育、科学事业的一项重要立法。建国以来两次拟订学位条例的工作,已为建立学位制度打下了基础,现在着手建立学位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它有利于鼓励人们的学术进取心,提高我国的学术水平与教育质量,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也很有好处。
在谈到学位分级时,蒋南翔说,现在我国采用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设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蒋南翔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学位获得者应该有政治条件的要求,以鼓励他们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条例草案规定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这与宪法对公民的要求相一致,也与中央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相吻合。
蒋南翔说,为了保证所授学位具有应有的学术水平,条例草案规定,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蒋南翔说,我国授予的学位,应该与国际上公认的水平大体相当。我国高等学校培养大学本科学生已经有了比较长期的经验。经过调整、整顿,教育质量正在恢复、提高。实行学位制度后,多数高等学校可以有权授予学士学位。有些学校一时条件不很具备,经过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也将可以有权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质量,条例草案还规定,在大学本科毕业生中,成绩优良者,才能获得学士学位。采取择优授予的办法,有利于鼓励学生向更高的目标努力。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仍发给毕业证书,与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一样,由国家分配工作。
蒋南翔说,招收研究生的单位与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但现在招收研究生的单位很多,而各单位的导师、设备、科研工作基础等条件有差别。这就需要从招收研究生的单位中去审查可以授予学位的单位,逐步做到招生单位与学位授予单位一致起来。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蒋南翔说,授予学位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有利于发现人才。目前,在教育、科研、文化、工业交通、农林卫生和财经政法等部门工作的人员中,有不少人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或刻苦自学钻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已做出优异成绩,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为了不埋没人才,条例草案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这就为不经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而达到硕士或博士学术水平的人员,提供了获得学位的机会。
关于学位学科门类的划分,蒋南翔说,在我国初建学位制度时,学位学科门类的划分还是粗一点为宜。这个问题需要组织各个方面的科学家认真讨论,在学位条例实施办法中加以规定。
蒋南翔说,现有在职教学和科技人员中,已在外国获得学位者,应承认其在外国获得的学位,可称某国某校某学位。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蒋南翔说,名誉博士是一种荣誉学位。不少国家设有这一学位。条例草案规定,对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博士,以表彰他们的劳绩和贡献。
蒋南翔说,我国培养研究生和授予学位的单位,分散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隶属关系比较复杂,有必要设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的学位授予工作。
蒋南翔最后说,实行学位制度,是我国教育界和科学界的一件大事,考虑到我们尚缺乏经验,在实施学位条例的步骤上,应该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这次会议在讨论条例草案和蒋南翔部长的说明时,认为现在大学毕业生程度参差不齐,必须保证学位质量。关于大学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是否需经学位考试问题,可以由国务院在实施办法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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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为四化贡献聪明和才智的人

一个党委书记的启示
本报记者 何星环
科研单位的党委书记应当怎样工作,才能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我带着这个问题,访问了中国医学科学院日坛医院、肿瘤研究所的党委书记李冰同志。
李冰是一九五七年调到日坛医院任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的。
党委书记必须抓业务
李冰从实际工作中感到,在业务单位做党的工作,如果只抓政治不抓业务,政治工作很难做得下去。可是,一抓业务就要挨批。从一九五九年起,就批她“单纯业务观点”、“重业务轻政治”、“重才轻德”,责问她“到底是党委书记还是业务院长”。文化大革命中,纲上得更高,什么“只抓业务不抓阶级斗争”、“用业务冲击政治”等等帽子棍子都来了。这些批判,使她非常苦恼,不知道党委书记究竟应该怎么当?她把自己的苦恼告诉了人民的好总理。周总理批评了她,也给她指明了方向:你连这也不明白?党把你派到日坛医院去当党委书记,你的任务就是要领导大家把肿瘤防治研究搞上去;如果你这个医院治不了病,科研工作上不去,还要你这个党委书记干什么?这一下,她思想豁然开朗了:政治工作不能脱离开业务,政治必须落实到业务上去。无产阶级政治应当造福人民、造福人类。抓好肿瘤防治研究工作,办好医院,这就是政治!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李冰和同志们顶着林彪、“四人帮”的帽子棍子,理直气壮地抓起了业务,通过业务活动,做思想政治工作。
肿瘤防治研究究竟是走西方的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实验室里,还是从我国实际条件出发,更多地利用肿瘤高发区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这是科研工作的方向问题。当时,党内外都有不同意见,李冰等同志组织大家认真展开了讨论。在关键时刻又得到了周总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指示,终于统一了思想。党委作出了以食管癌为重点,组织力量到河南林县食管癌高发区,开展“三早”、现场病因及流行病学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近几年来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要当先生必须先当学生
抓业务不懂业务,就很难有发言权,很难实施正确的领导。尤其是当业务上的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需要党委出主意、作决定的时候,作为党委书记,凭什么来决定呢?唯一的办法,便是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变外行为内行。李冰向自己提出了重新学习的任务。
李冰原来是个外科医生,应当说是懂业务的。可是,对肿瘤来说,她却是个门外汉。为了取得发言权,她一方面向书本学习,一方面向实际学习。她没有进过科班大学,英语也不好。这些年,她花了不少时间啃肿瘤学,包括临床和一部分基础理论,也利用一切机会及时了解国外科研动态,吸收国外的长处。各科室每半年一次的科研计划执行情况汇报会,她不但自己去,而且带着党委成员都去,即使是管后勤的领导也动员他们去。她认为这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交流思想,学习业务的好时机,花十几天时间完全值得。她在听汇报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虚心向科研人员请教,直到弄懂为止。除听汇报之外,她还经常到实验室去,实地观察科研人员如何从事科学实验,了解他们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了解他们的甘苦和需要。
通过多方面的学习,李冰初步掌握了肿瘤防治科研工作中的一些规律和带方向性的问题。因而当工作开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时,党委就能及时提出带方向性的要求,把工作推向前进。
党委抓业务,学业务,目的都是为了把肿瘤医院办好,把肿瘤防治研究工作搞上去,争取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完成周总理的遗愿:“把癌症攻下来”。这个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广大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怎样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便很自然地成为李冰他们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了。
要学会依靠知识分子
李冰从自己二十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使知识分子心情舒畅,积极热情地工作,最重要的是政治上要信任、关心、爱护。要相信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要把他们看作是我们队伍中的重要成员,是亲人、同志、朋友。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日子,日坛医院不少科研人员被戴上了“反动学术权威”、“修正主义苗子”、“特嫌”等等帽子,挨批斗、遭隔离。李冰也被作为“走资派”、“三反分子”遭到批判和“劳动改造”。可是,出于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的高度责任感,她仍然象个党委书记那样,偷偷溜到被隔离的同志那里做工作,开导他们,宽慰他们,鼓舞他们。天安门事件前后,李冰和党委“一班人”,顶着“四人帮”的追查,保护了许多到天安门去悼念周总理的同志。患难中见真情。李冰就是这样通过自己的行动,从政治上团结了大批知识分子。
“对知识分子要公正,要实事求是。听到别人的反映,不要先入为主,不要轻信。一定要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向知识分子本人进行了解,听取他们的意见,而不能把他们当作‘被告’。必要的时候,要敢于为知识分子撑腰,说公道话,决不能‘墙倒众人推’。”这是李冰的第二点体会。
日坛医院党委常常听到这样一些反映:某某有名利思想、个人主义呀,等等。对这些反映,李冰他们没有偏听偏信,而是首先看主流,看那个同志对四化作了什么贡献。比如,有人反映有的科研人员写书是“名利思想”、“个人主义”。李冰认为,写书,只要对四化有利,对肿瘤防治研究工作有利,为什么不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写书,对国家、人民多作贡献,是值得表扬的好事。李冰他们通过调查研究和具体分析,不仅支持了正当的写作活动,并且自己也写。此外,她参加肿瘤杂志及书籍的编审工作,借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时了解国内外科研情况。
李冰的第三点体会是,对知识分子要尊重,要放手让他们工作,支持他们的正当要求。比如外语学习,日坛医院几年前就办起了外语学习班,至今未断。对学术上的争论,不要随便表态,要坚持“双百”方针,相信他们通过自己的实践,会采取科学态度正确处理。发现知识分子的缺点、错误,要以诚相见,将心比心,从团结和爱护出发个别交心,耐心帮助。不要摆党委书记的架子,给人家不着边际地上一大堂政治课。
除此而外,李冰认为给知识分子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在科研领域内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为四化作出更多贡献,也是党委的重要任务。在这方面,李冰他们经常给后勤工作同志做思想工作,使大家认识到保证物质条件的重要性,甘当配角,为科研人员服务,千方百计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这些,都是李冰这个党委书记及其“一班人”的工作内容。看起来,平平凡凡,普普通通,一点也不惊人。正是由于她做了这样一些平凡而又普通的工作,才使得在她领导下的科研人员感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才使得别的单位有的同志谈到她,就有一种亲切羡慕之情。这难道不值得别的党委书记想一想,从中得到一点启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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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五届人大常委会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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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心青少年学生寒假生活
湖南省长沙市新兴路居委会关心青少年的寒假生活。居委会培训了五名故事员,将在假期为青少年讲英雄模范人物的故事,开展球类、棋类等比赛活动。还将组织青少年慰问烈军属,参加爱国卫生、维护交通秩序等各种有益活动,使青少年的寒假生活过得愉快而有意义。
湖南省广播电台 王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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