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共同努力,降低房屋造价
金敏求
近年来,在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各地区都比较重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多安排一些住宅建筑。但是,也普遍出现一个问题,这就是房屋造价不断上升,使国家有限的投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全国平均来看,一九七八年房屋造价比一九六六年以前提高约一倍。这意味着我们现在房屋建筑的投资效果,比过去大大降低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造价逐年提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多年来全国整个基本建设规模过大,与财力、物力不相适应,造成战线长、工期长、在建工程多,势必使造价增高。
从基建投资看,一九七八年较一九五二年增长十倍,同期木材只增长四点六倍,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七八年统配水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百分之八点三,玻璃为百分之七点五,卫生陶瓷为百分之七点六,也都低于基建投资年平均增长速度百分之九点六的水平。建设规模超过了建筑材料的增长,必然失去物质保证,造成“胡子”工程多,提高了造价,又挤掉了生产及市场。就施工工期说,“一五”时期的一百五十六项重点工程绝大多数都是按期或提前完成投产的,从一机部系统的重点企业看,工期一般三年左右,如长春第一汽车厂三年建成,洛阳轴承厂、沈阳一机床厂二年半建成;但“三五”以后的重点项目施工周期一般都在八年以上。
不少工程的投资额不是根据实际确定,而是留有缺口。例如哈尔滨市一般宿舍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应按一百二十五元投资,而计划部门安排计划时只给一百元,不足部分让建设单位自己想办法。结果,往往无法可想,只得在工程干了一半时,停工等待追加投资,这就拖长了工期,增加了各种费用,浪费不少资金。
所以,在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切实改善计划管理,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使基建规模与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才能缩短工期,才能为大幅度降低造价创造条件。
其次,材料供应体制混乱。
现行材料供应体制的毛病在哪里呢?主要有两点。
一是千家备料,一家施工。
“一五”时期建筑业实行包工包料制度。一九五八年在要求钢产量翻番的影响下,各行各业不同程度地追求高指标,基本建设投资较一九五七年猛增百分之九十三点四。当时根本没有那么多材料,在供需无法平衡的情况下,只好采取降低分配指标水平和按投资系统包干的办法,结果物资缺口越来越大,包工包料名存实亡。一九六六年又正式作出决定,实行现场指挥部和经常费制度等等,从此包工包料也就完全废除,逐步形成现在这样“千家备料,一家施工”的局面。建设单位终日忙忙碌碌,奔跑材料,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结果,材料随便定价,随便议价,随便抬价的现象十分严重。施工单位在包工不包料的情况下,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只能谁有材料给谁上,变成了单纯提供劳动力的劳动服务站,跟在建设单位后面转,四面出击,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施工周期普遍加长,造价相应提高。据黑龙江省调查,哈尔滨市一九六六年以前三层以上混合结构的宿舍,一般都是当年施工交付使用,而现在一般都需要跨一年,有的跨二、三年。
二是物资管理层次多,供需脱节。
全国建设单位十余万个,按现行物资供应体制,有些物资从出厂到工地,要经过物资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大关口,十个环节,到货经常误期,而管理费却层层加码,相应地也提高了造价。
由建设单位筹料供料,迫使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得有一套管材料的机构与人员。据济南市调查,全市在社会上跑材料的就有三千多人。按每个建设单位平均三至五个材料人员计算,全国至少要有三十到四十万人。过去包工包料,每个现场只有一套建材仓库,现在每个建设单位也都单独设库,仅此一项全国每年就要浪费几亿元。
分配的物资还往往供需脱节,货不对路,质量不符合要求。黑龙江省农学院工程需要四百二十立米木材,因分配的是小径级圆木,出材率只百分之五十,再加上运输费、加工费、各种管理费及手续费,每立米成材高达三百七十五元,比预算价格高出两倍。这类事例还很多。
在现行体制下,正因为物资不足,又人为地造成物资大量积压。因为建设单位要自己派人到处搞材料,就总想“有备无患”,抓到了材料,即使不是自己急需的,也不愿轻易脱手,而把它储存起来,待机讨价还价,以物易物。这种人为的积压,又助长了房屋造价的提高。
再次,在现行体制下,施工单位基本上还习惯于用行政方法管理生产,不注意经济核算,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现在,有些国家为了切实加强施工单位的经济核算,已逐步实行按完全竣工和交付使用的、具有完整使用价值的建筑商品值的预算造价进行结算,发包单位停止向承包单位预付施工费用,把基建拨款移交银行,工程未完成前的施工费用,由银行贷款,如工程逾期,要继续贷款,则要付较高的利息。我们连包工包料的一步都退下来了,更谈不上建筑产品作为商品来进行经济核算了。据黑龙江省建工局统计,全省建筑安装企业,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六五年,年年盈利,一九六六年取消承发包制后,不讲经济核算,吃大锅饭,连续十一年亏损。
忽视经济核算表现在材料管理、定额管理、验收、保管、领退料制度等不健全。同时,施工中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的情况也不少。原因是原材料规格不对路,调剂困难,而施工单位反正不包料,不讲经济核算,也就满不在乎。在劳动管理上,窝工浪费也是严重的。据东北各省部分调查,近年竣工的宿舍工程,每平方米实际用工比定额用工超出百分之五十四。
由于不讲经济核算,施工单位在机械使用上,利用率一般只达百分之五十左右。从全国看,近几年我们每一元的装备费平均只能完成二点五元的建筑安装工作量,而美国一元装备费能完成二十元的工作量,相差八倍。二十多年来我们机械装备提高二十三倍,劳动生产率只提高百分之十八,这样,机械费就增加了,成本也加大了。另外,因为施工前没有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管理不善,造成场内堆放无计划,多次倒运、丢失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造价。
第四,建筑材料价格混乱,使房屋造价相应提高。
现在,建筑材料实际价格比预算价格普遍有所提高。例如吉林市由地方资源分配的钢材每吨比预算价格高一百多元,水泥高十五元,木材每立米高六十元。据黑龙江省调查资料,该省小水泥出厂价格相当于国家调拨水泥价格的一点三倍至二倍,红砖一律按一等砖计价,还加炉灰费,使出厂价格实际上涨百分之三十左右。
综上所述,房屋造价的不断上升,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不能笼统认为都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不好所造成的。从目前来看,要降低造价,除了要切实调整全国基本建设的规模,努力搞好综合平衡以外,首先要从改革体制着手,一定要贯彻承发包制度,积极搞好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实行施工部门包工包料。在价格管理制度上要有合理的建筑产品价格制度。建筑材料的供应和价格,要以计划调节为主,整顿目前随便定价、议价、抬价的混乱现象,但是不排斥必要的市场调节。在施工企业内部,要努力搞好增产节约运动,认真贯彻经济核算制。我们相信,从以上多方面共同努力,房屋造价是可以逐步下降的。


第5版()
专栏:

谁是集体经济的主人?
孙启佑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赞美它“说出了农民的心里话”,是“多年没有见过的好文件”。
文件好在哪里?好就好在正确对待农民,真正把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主人。这就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各种主要农副产品获得丰收,城乡市场活跃,社员生活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农村出现了朝气勃勃的喜人景象。
正因为《决定》是个好文件,相当一部分农民唯恐什么时候刮来一股风,把它吹掉。这种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既有历史的根源,又有现实的原因。要进一步解除农民中存在的这种顾虑,我们就要总结多年来的正反经验,真正从思想上弄清一个问题:谁是集体经济的主人?
同全民所有制经济不同,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生产资料和产品,都只属于有关的生产队、生产大队或公社所有。因此,只有社员群众,才是这种集体经济的主人。这本来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不幸的是,违背常识的事情曾经不断发生,至今还未断迹。
在人民公社的规模和体制问题上,反复出现过片面追求大和公,随便扩大集体经济的规模和“拔高”基本核算单位的“左”倾错误。为什么会反复发生?主要是不承认只有农民才是集体经济的主人,不承认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三中全会后,“穷过渡”基本刹住了,“一平二调”少得多了,但问题并未完全解决。集体经济的所有权还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得到应有的尊重。
在生产问题上,“瞎指挥”盛行多年。有的地方搞农田基本建设,“李书记来了叫栽树,张书记来了让修路,王书记来了要修水库”,于是挖了填,填了挖。有的地方对作物的安排,根本不同群众商量,自作主张,发号施令,强迫农民只种粮食作物,挤掉了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业,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围湖造田,结果,粮食增产不多,却破坏了生态平衡。有的同志不承认社员才是集体经济的主人,认为只有自己高明,似乎广大农民都不会种庄稼,对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割,每亩下多少种子,株距多少,行距多少,都规定得死死的。农民挖苦说:“我们全县只有一个生产队长,就是县委书记!”这种“瞎指挥”老是克服不了的原因,根子就在于某些同志实际上不承认农民是集体经济的主人,不承认生产队有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种植和决定增产措施的自主权。
在经营管理和分配方面,由于不承认农民是集体经济的主人,也同样存在着各种不适当的干预和数不清的清规戒律。例如公社和大队的非生产人员多,其实许多非生产人员是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设置的。上头要办广播网,公社和大队就得设广播员,上头成立什么局,公社和大队就得设什么员。农民说:“这样网,那样网,把我们给网住了。”有的地方把农民当成可以任意驱使的劳动力,要他们一年到头“干到腊月二十九,吃完年饭就动手”,每天又是“早上四点半,地头两顿饭,干到星星出,晚上连轴转”,使农民疲于奔命。有的地方把农业合作社时期行之有效的小段包工、作业组等责任制当作包产到户取消了,实行大兵团作战,造成“出工乱点兵,下地一窝蜂,干活大呼隆”的现象。有的地方把定额计酬等按劳分配形式当作资本主义批判,强制推行平均主义的“大概工”。有的地方过分强调积累,忽视社员消费,规定社员分得的现金不得超过多少元,口粮不得超过多少斤,结果是增产也不能多分多吃。这些都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
三中全会后,以上情况有些变化。各种责任制建立起来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得到多数人的承认了。但还有人对各种生产责任制持怀疑态度。有的同志还怕农民富,春天建立的奖励制度,秋后看到农民得奖多了就不兑现。有的地方对农民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仍百般限制。有的地方不准农民在完成征购任务后,在服从市场管理的条件下,把多余的粮食送到集市上出售。这些事实说明,集体经济对经营管理和分配的自主权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要使《决定》中关于保护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和自主权的精神贯彻落实,必须进一步肃清林彪、
“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认识到只有农民才是集体经济的主人,在体制、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等重大问题上,只有集体的多数成员才有决定的权利,集体的个别成员或集体以外的什么人都不能说了算。这样《决定》的精神才能完全彻底地得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才能进一步发挥出来,农村集体经济才能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第5版()
专栏:出版消息

《世界历史》今年第一期介绍
本报讯 《世界历史》今年第一期最近出版。这期主要内容有:
彭家礼的《十九世纪开发西方殖民地的华工》,论述了一百多年来成千累万华工被拐骗、被掳掠到西方殖民地当奴隶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抨击了西方国家为追求利润而野蛮掠夺和残酷剥削华工的血腥罪行,揭露了当年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和卖国主义的官僚买办政权与侵略者狼狈为奸,出卖中国人民的可耻行径。
闻一的《列宁和苏维埃俄国的租让政策》认为,应当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租让政策在国民经济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对列宁亲自制定的这一重大政策有全面的和正确的认识。
李元明的《卢梭的民主主义思想》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要对卢梭的思想进行全面的了解,指出他的弱点,并对这些弱点进行说明,将他理论上一切有益的东西发掘出来,指出他对人类思想的巨大贡献,以认识人类思想发展的进程及其连续性。
杨生茂的《试论威·阿·威廉斯的美国外交史学》,对战后美国史学“新左派”主要代表人物威廉·阿普曼·威廉斯的史学观点以及美国史学“新左派”的产生和发展作了介绍。
廖学盛的读史札记《关于“东方专制主义”》提出,“专制制度”是否与“东方”结有不解之缘?作者认为,把地域概念和一定的政权硬性地连结在一起是不科学的。他运用大量史料论证,专制主义非东方所特有,东方的专制主义也没有特异的本质。
《世界历史》从这一期起,增添了“报刊论文”和“报刊世界史论文索引”两个栏目,介绍我国各报刊登载世界史论文的情况,为世界史研究者提供了方便。


第5版()
专栏:出版消息

《中国书的故事》改写修订
我国著名的书史专家刘国钧教授,在郑如斯同志协助下,重新改写修订的《中国书的故事》,已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新版本根据近年来地下出土的文物资料,对我国文字图书的起源,特别是对我国印刷、制版以及书籍制度的发展变化历史,作了一些新的补充和论述。
(青山)


第5版()
专栏:出版消息

《法学研究》第一期即将出版
《法学研究》一九八○年第一期刊登了陈守一同志《新中国法学三十年——回顾》,从法学研究、教学等方面,总结了三十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落后的现状。提出必须继续解放思想,排除“左”右干扰,努力改变法学落后面貌,逐步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法学体系。
本期还开辟了关于法的阶级性问题的讨论专栏,发表了周凤举同志的《法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吗?》和唐琮瑶同志的《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两篇文章,就当前争论较多的法的阶级性问题,各抒了己见,以期引起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这期发表的王家福、苏庆、夏淑华同志的《我们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民法》一文,对制定民法的必要性,民法的主要内容和必须坚持的原则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提出了社会主义民法是公法而不是私法。认为除了民法典和作为补充的单行经济法规外,没有必要再制定一部经济法典。
《法学研究》从今年开始,可以按季在各地邮局订阅。
(廖增昀)


第5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加强调查研究 扎扎实实搞四化
云岭
在实行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过程中,人们关注的一个中心,是各级领导班子对于四化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解决得怎样。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形:在同一个地区、同一条战线内,有些领导同志,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在不断克服困难中前进,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拥护;而有的领导同志,则无所作为,在问题和困难面前表现得束手无策,踌躇不前,引起干部群众对他们的不满。在基本上相同的工作条件下,为什么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从一些单位的情况来分析,是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是什么东西妨碍着一些同志深入实际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呢?
自以为情况熟,经验多,不需要调查研究,这是第一种。有些负责同志在一个单位、一个行业干了多年,觉得业务圈子无非那么大,情况无非那么多,闭着眼睛也知道谁家灶门冲哪开,一台机器上几个螺丝钉,下去不下去照样工作。这是一种经验主义思想在作怪。这些同志真是那么熟、那么懂吗?不见得。有的同志在一个地方搞了二、三十年农业,却说不出当地土壤的化学成分,不知道需要补充什么样的肥料。有的同志在一个地方苦心经营一、二十年,洒下了无数汗水,耗费了大量物力财力,却一直在干着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的蠢事,造成恶性循环,使农业生产走进死胡同,结果,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困难。这些,能说是情况熟、经验多吗?这说明,我们以前所熟悉的情况,所积累的经验,所掌握的技术,多半是历史延续下来的小农经济范畴的东西,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需要。在生产方式、经营方针、管理方法、生产技术方面,我们都需要做相应的转变。对这些新的东西,不去调查,不去研究,而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甚至是满足于那些过时的陈旧的知识和经验,那就不可能使自己的工作真正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
满足于当“收发室”,不重视调查研究,这是第二种。在这些同志看来,只要把上头的精神,“本本”上的规定传达下去了,自己的责任就是尽到了,就万事大吉了。至于怎样把上头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加以贯彻,那似乎并不是自己的事情。这实际上是一种懒汉思想的表现,是一种对上级怠工的最妙方法。因为这样当“收发室”,除了贻误工作,不会有其他的结果。你口讲工业调整,而不去调查本地区农轻重的比例关系,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长短线产品的情况,每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怎么可能产生正确的调整方案呢?离开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就是把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口号喊得再响,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借口工作忙,没时间搞调查研究,这是第三种。有一些负责同志长期忙于各种会议,陷在文件堆里,埋头于统计表报里,单纯依靠这些东西指导工作。他们有时候也慨叹“五多”成灾,却不肯迈开双脚到实际中去,到群众中去。因此,他们或者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只了解一鳞半爪的情况,或者只掌握第二手、第三手的情况,这样,在需要他们拍板定案时,就会犹豫徬徨,难以决断;如果强行决断,也往往由于情况不明,做出错误的结论。这些都会给四化建设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这样的同志,应该坚决从事务主义的泥坑里跳出来。主要负责干部坐在机关不下去,正是形成“五多”的重要原因。有的同志长期在上面下不去,又要表示自己对工作不是无所用心,便要找一些事情做,于是,会议呀,文件呀,表报呀,统统来了。主要负责干部带头下去了,把属下的同志也带下去了,大量的实际问题就可以在当地得到解决,还需要那么多会议和文件干什么?“五多”自然会大大减少。
革命精神不振,不想搞调查研究,这是第四种。有些人怕艰苦,图安逸,长期不下乡,不下厂。论名位要站排头,讲享受寸利必争。平日工作是圈圈画画,推来推去,遇事是主观主义瞎指挥,强迫命令。沾染了这种官僚主义作风,还哪里有心思去搞调查研究?对这种人,只能对他们大喝一声:同志,不要忘了你对人民应负的责任!你应该端正思想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下去搞一点调查研究,让实际生活的真理洗刷掉思想上的唯心主义污垢,作风上的官僚主义灰尘,振奋起革命精神,多为人民办一些事情。
思想不解放,不肯去搞调查研究,这是第五种。这样的同志,还没有从极左路线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对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和决定,常常投以怀疑的眼光,怀疑是不是右了,自己会不会再犯右倾的错误。因此,他们不仅对四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肯去调查研究,就是对中央已经明文规定的政策,执行起来也是左顾右盼,一步三回头。这样的同志是害了头脑僵化症。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到实际中去,到群众中去。当你看到了极左路线对我国政治生活和经济工作带来的巨大危害,看到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对实际生活产生的伟大推动力,看到广大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热烈拥护的情景,我们相信,你会从极左路线的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你会自己治好自己的怀疑症。
(摘自吉林《新长征》一九八○年第一期)


第5版()
专栏:出版消息

《隋唐史话》出版
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在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组织编写一套中国断代史话。这套书的第一本《隋唐史话》已经出版。
《隋唐史话》就我国第二次大统一局面的隋唐两代的政治、经济、民族、国防、科学、文化、艺术以及一些著名的历史人物、重大的历史事件,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论述介绍。该书立论有据,言简意赅,行文流畅,图文并茂,是一本较好的通俗断代史话。
《隋唐史话》的作者是沈起炜同志。
(青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