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爱国老人喜饶嘉措
  习仲勋 刘澜涛 杨静仁 汪锋 阿沛·阿旺晋美 扎喜旺徐
被誉为爱国老人的喜饶嘉措大师去世12年了。
喜饶嘉措是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藏族,生于1883年,幼年在循化古雷寺出家,后在甘肃拉卜楞寺及拉萨哲蚌寺学经十余年。32岁时,他在拉萨考取“拉仁巴”格西学位(西藏最高学位),曾主持重刻“甘珠尔”大藏经,任总校编。他是藏语系文化学术界的知名学者,在西藏讲学多年,三大寺学者及前西藏地方政府高级官员,多出其门下。国民党统治时期,被聘为国立五大学西藏文化讲座讲师,任历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解放后,先后担任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和文教委员会主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等职。喜饶嘉措是一个热爱中华民族、有爱国思想的正直的人。他从解放前后事实的对比中,很快看清了共产党是为各族人民谋利益的,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应走的光明道路。十余年中,他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为祖国、为人民作出了许多有益的贡献。
维护祖国统一
喜饶嘉措是维护祖国统一、坚持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爱国者。解放初期,喜饶嘉措赞同我党和平解放西藏,多次写信和发表广播讲话,向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上层人士三大寺负责人,以及广大僧俗群众宣传我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呼吁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认清形势,接受和平解放,走爱国的光明道路。其后,他又为和平解放西藏,执行十七条协议做了很大努力。
1959年,西藏反动集团违反十七条协议,发动武装叛乱,公开背叛祖国,有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乘机干涉我国内政。在大是大非面前,喜饶嘉措态度鲜明,坚决反对所谓“西藏独立”的论调。他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表示坚决拥护政府平叛的决策。他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发言和两次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中,指出“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勾结帝国主义,纠集叛匪,进行武装叛乱,是一件最可恶的事情。他们违反了西藏人民的意志,背叛了祖国,也背叛了佛教教规,为国法教规所不能容”。他从历史上论证了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达赖在西藏的政治地位始自中国政府的册封任命,噶厦政权则是钦命驻藏办事大臣直接领导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今天,西藏是中国的一个自治地方。他列举解放以来党和政府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种种事实,驳斥了所谓共产党破坏佛教的陈腔滥调。他对达赖喇嘛逃离祖国十分惋惜,希望他珍惜荣誉,幡然回国,同全国人民共同建设西藏高原,其关心达赖的赤忱溢于言表。时隔二十余年,这些肺腑之言,仍发人深省。
促进安定团结
解放初期,民族地区由于长期受反动宣传的影响和散匪潜特的捣乱、破坏,有的地区有些动荡不安。喜饶嘉措不顾年高,不辞辛劳,多次跋涉于青海的广大农牧区,向各族人民、特别是藏族人民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他还率领西北慰问团青海分团赴黄南地区,传达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这些,对消除谣言,安定人心,巩固社会治安,恢复和发展生产,搞好政权建设,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由于历史上所遗留下来的汉、藏之间的民族隔阂,以及敌人的挑拨离间,青海尖扎县有个藏族部落同其他部落和驻军不断发生冲突。我们党采取了争取团结的方针,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派喜饶嘉措三次前去和谈,争取该部落千户项谦,昭示了我党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教育了上层人士和群众。经过各方面的工作,终于团结了这个部落。
1952年,有人制造谣言,说什么世界即将毁灭,大难临头,“有饭无人吃,有路无人走”,在青海藏、蒙古、土族群众中,以及各喇嘛寺院造成极大混乱,群众日夜诵经禳解,人心惶惶,无心生产。喜饶嘉措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对之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批判,他号召正直的宗教徒,出来剥掉谣言制造者的外衣,揭露其反革命本质,使善良的人民不至堕入迷津。他教导信教群众应该服从和贯彻执行人民政府的法令,积极搞好农牧区当前的实际工作,以巩固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他在信教群众中所起的作用,是一般人所无法代替的。
佛教徒的好带头人
少数民族多虔信宗教,能否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直接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954年,党的这一政策又正式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喜饶嘉措作为一个热爱祖国、虔信宗教的上层人士,比较早地了解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他经常针对信教群众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宣传党的政策,在团结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一些宗教界人士担心寺院出租的土地入社后收入减少,影响生活,因而怀疑党的宗教政策会发生变化。喜饶嘉措在一些会议上和接见宗教界人士时指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一切措施都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没有任何怀疑和顾虑的必要。在土地所有制改变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将会有新的安排,解决喇嘛的生活问题。他还积极宣传合作化的优越性,指出这是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光明道路,宗教界人士应该积极支持合作化道路。
喜饶嘉措在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的十余年间,很注意教育、团结各族教徒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5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公布后,喜饶嘉措认为,社会主义完成之时,即是人间实现“极乐世界”之日。他豪情满怀地写文号召佛教徒:“为创造现实的人间极乐世界而奋斗。”1959年,他先后朝拜了普陀、天台、九华、五台等佛教名山,视察了僧尼的宗教生活,参观了工厂。他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进展和为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所取得的成就而高兴。他在各地向僧众讲话时,抚今思昔,谆谆教导僧众要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人民,听党和政府的话。后来,他还以自己解放后的亲身体会和去南北各地视察的观感,写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佛教徒》一文。文章强调,要把佛教的前途同祖国的命运、繁荣富强紧密联系起来。喜饶嘉措重视培养宗教人才,他兼任中国佛学院院长时,亲自给藏语班(专招喇嘛学藏语系佛学)讲授佛学课程。他要求学员回到工作岗位以后,要带头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做一个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佛教的教徒。他在中国佛教协会的工作中付出了自己的心血。
增进中外友好
喜饶嘉措还努力从事促进我国人民和佛教徒同各国人民、佛教徒之间友谊的活动。
新中国成立不久,许多国家对我们很不了解,特别是由于帝国主义分子和国民党特务造谣,胡说中国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尚、寺庙都被搞光了,等等。因此,一些佛教国家对我国是否有信仰自由,怀疑颇多。作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喜饶嘉措不仅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上自国家元首、下至普通信徒的众多外宾,还多次率领我国佛教代表团出国访问:出席了在尼泊尔举行的第四次和在柬埔寨举行的第六次世界佛教徒大会,参加了在印度举办的释迦牟尼涅槃二千五百周年纪念活动,两次护送佛牙赴缅甸、斯里兰卡全国各地巡回接受朝拜。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表达了中国人民和佛教徒想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的愿望,增进了同这些国家人民和教徒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喜饶嘉措经学超众,知识渊博,才思敏捷,出色地完成了友好访问任务,赢得了有关国家各界人士的尊重和好评。
党的诤友
喜饶嘉措胸怀坦荡,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是我党的一位可敬佩的诤友。他很关心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对成绩他热情赞扬,对缺点或错误,他敢于提意见。他曾在一些会议上,在同党的负责同志接触中,多次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革,一定要重视民族地区的特点,即少数民族历史环境、生产生活、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差别的问题。他尖锐地批评了1958年甘肃、青海藏族地区平叛工作中一些违反宗教政策的错误作法,他说:有的人不研究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认为宗教是迷信,应一破了事,于是产生了毁寺庙,砸佛像,遣散僧侣,禁止念经,甚至对某些有宗教色彩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也加以禁止等作法。这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喜饶嘉措还坦率地指出,我们个别领导同志和一些干部,由于长期生活于和平环境,在不断取得的成就面前产生了骄傲自满,唯我独尊等倾向。他认为应该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信任党、拥护党,团结在党的周围。他强调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平等、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使他们有职有权,守职尽责。此外,他对“大跃进”期间工作中的错误,对在牧区盲目开荒影响牧业生产,对民主改革和平叛中所出现的偏差等等,都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和很好的建议。周围的一些同志,对他这种直言不讳的精神感到钦佩。
喜饶嘉措是一位在国民党时期曾担任过重要职务的人,又是一个具有浓厚的宗教思想的虔诚的佛教上层著名人士。解放前,他同我党的同志在国民参政会上有过一些分歧,解放后,我们党仍然尊重他,信任他,委以重任。
当然,喜饶嘉措不是完人。比如,他对宗教方面封建剥削制度的改革和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等,就有过一些片面的理解。但一经指出,他还是愿意听取的。所以,毛主席和周总理称誉他是藏族中有学问的人,是爱国老人。他在谈到自己所作的工作和进步时,总是说:“由于党的教育和培养,我的思想认识才有所提高”,“共产党对我的恩情和三宝对我的恩惠一样大”,我个人深受党和政府的知遇,“只有‘将此身心奉尘刹’,以报洪恩”。
然而,60年代,党的正确的统一战线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被指责为“投降主义”、“修正主义”,在这种“左”的思想影响下,爱国老人喜饶嘉措也被加上种种莫须有罪名,遭到粗暴的批判。十年动乱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宗教采取消灭政策,几乎所有宗教界的朋友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和迫害,喜饶嘉措当然更不能幸免,被扣上各种骇人听闻的帽子,受到残酷折磨,终于在1968年11月1日含冤离开人世。
我们为喜饶嘉措生前所受的打击感到痛心,为失去这样一位忠诚的朋友感到惋惜。今天,可以告慰他的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已在受人民的审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强加在他头上的种种诬蔑不实之词已被推倒,他的冤案得到了昭雪。人们深切地理解了他,他是应该受到人民尊敬的爱国老人,是永远值得我们怀念的一位诤友,是宗教界朋友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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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起诉书中所列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陈伯达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时表示认罪
  辩护律师请法庭在确定陈伯达的刑罚时予以从轻的考虑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陈伯达今天在特别法庭上进行辩论时表示认罪,请求法庭对他作宽大处理。
法庭辩论开始后,特别检察厅检察员曲文达首先发言。他指出,起诉书中所列被告人陈伯达的反革命罪行,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被告人在人证、书证面前对事实也供认不讳。
曲文达说,陈伯达在1966年至1970年期间,积极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阴谋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犯罪活动。他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他的犯罪活动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危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0条、第92条、第98条、第102条第2款的规定,其罪行是严重的。曲文达建议特别法庭根据其罪行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
陈伯达在法庭上承认,他对批斗刘少奇,诬陷、迫害陆定一和制造“冀东冤案”等是有罪的。
陈伯达还供认了他与林彪、江青一伙勾结的一些事实。他说,江青曾要他向林彪建议,让她当军委文革小组的顾问。他找叶群谈了这事。后来林彪就委任江青当了军委文革小组的顾问。江青野心很大。叶群曾对他说,江青不只是想当顾问,她什么都要管,她要掌握军权。陈伯达说:这件事就是“很大的勾结”,“这事我犯了罪”。
受委托为陈伯达辩护的律师甘雨霈和傅志人在法庭上作了辩护发言。他们指出法庭调查表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早有诬陷、迫害刘少奇的阴谋。陈伯达在1967年7月参与了决定批斗刘少奇的犯罪活动。但这是这个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刘少奇一系列犯罪活动中的一个部分,而且这一具体罪行是江青、康生和陈伯达共同决定的。因此,陈伯达在这一共同犯罪活动中负有一定罪责,但他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于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等人。辩护人还指出,陈伯达在1970年10月就被隔离审查。林彪等人后来策划的谋害毛泽东主席、发动武装政变、叛国外逃,以及张春桥、王洪文等策动武装叛乱等一系列重大罪行,他都没有参与。因此,虽然他是这个集团的主犯之一,但他不能对这些罪行负责。
辩护人说,在制造“冀东冤案”中,陈伯达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1967年12月他在唐山讲话,诬陷冀东党组织,造成了八万多人被诬陷、迫害,数千人死亡的极为严重的后果。但这一后果,并非仅仅由于陈伯达的讲话所造成,实际上还存在着一些其他因素。因此,陈伯达对此严重后果,应负一定罪责,不能负全部责任。同时,陈伯达在庭审过程中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承认他的“罪恶是重大的”,并一再向法庭表示他承担罪责,接受应得的惩罚,态度是比较好的。根据以上理由,辩护人请法庭在评议本案、确定陈伯达的刑罚时,予以从轻的考虑。
接着,审判长曾汉周问被告陈伯达有什么最后陈述的。
陈伯达说:“我请求宽大处理我的问题。”
曾汉周最后向被告人宣布,等候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评议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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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美合办的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首期学员结业
据新华社沈阳12月18日电 中美两国合作举办的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第一期讲习研究班的120名学员,今天结业。通过培训,学员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了美国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初步了解了美国企业管理的概况及其经验,受到了一次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的基础训练。第一期讲习研究班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对今后培养管理人员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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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二审判庭就起诉书指控吴法宪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
  吴法宪供认犯下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罪行
辩护律师认为,吴法宪虽然犯了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但也具备着一些可以从轻判处的条件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被告人吴法宪今天下午在法庭辩论时说:“我确确实实对国家、人民、军队带来了灾难和损失。我负有重大罪责”,“服从法庭的判决”。他希望法庭能够考虑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赎罪的机会”。
吴法宪说:“我死心塌地地跟着林彪走,我犯下了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罪行。”他供认,他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有反革命野心”。“我想跟着林彪往上爬”,“结果越陷越深,犯下了严重的罪行”。
在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今天就起诉书指控吴法宪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时,公诉人孙树峰首先发言。他说,吴法宪死心塌地积极参与了林彪集团的反革命活动。吴法宪多次诬陷朱德、邓小平、贺龙、罗瑞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把空军变成林彪一伙的反革命基地,林彪、叶群指使吴法宪打击迫害空军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吴法宪在空军直接诬陷迫害了174人,迫害致死的2人。
孙树峰说,吴法宪私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彪的儿子林立果,为林彪一伙图谋利用空军谋害毛泽东主席,以及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的反革命阴谋提供了条件。
他还列举事实,说明吴法宪同林彪、江青、叶群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结伙进行反革命活动。
孙树峰说:被告吴法宪积极追随林彪,长期进行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请法庭依法予以惩处。
吴法宪委托的辩护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在法庭上为吴法宪进行了辩护。他们在联合发言中说:起诉书第三十九条指控吴法宪私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交给了林立果。吴法宪对私自交权和交权后产生的严重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但是,法庭调查证明,吴法宪当时并不知道林立果利用他交给的权力,组织“联合舰队”,进行反革命武装政变的准备活动,因此他对林立果组织“联合舰队”,准备反革命武装政变这一严重罪行,不应直接承担罪责。
辩护人接着说,起诉书第四十二条指控的林彪、叶群阴谋带领吴法宪等“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的反革命活动,吴法宪当时也不知道,这一情况已为法庭调查所证实。吴法宪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之一,对此没有异议。需要指出的是,吴法宪在这个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中不是为首分子,为首分子是林彪和江青。在林彪一伙中,吴法宪的地位不仅在林彪之下,实际上也在叶群之下。吴法宪诬陷、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罪行是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他在这方面的不少罪行是在林彪、叶群指使下干的,主要罪责在林彪和叶群。
辩护人还指出,吴法宪认罪悔罪的态度比较好。他不只是口头上表示认罪悔罪,而且有实际行动。他不仅如实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而且对同案其他主犯的罪行进行了揭发。辩护人认为,吴法宪虽然犯下了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但是,他也具备着一些可以从轻判处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条所指出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希望特别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对被告人吴法宪依法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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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台湾翻印大陆出版的历史书籍和新注古籍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台北消息:近年来,台湾流行翻印大陆出版的历史书籍和新注古籍。台湾学者要求当局开放进口这些书籍的原著,以促进台湾学术研究的发展。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大陆出版的刘大杰著《中国文学发展史》、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周谷城著《中国通史》等书,都被台湾书商更换书名和作者姓名,并删掉他们认为不适当的字眼和论点后在台湾出版。台湾报纸登广告介绍这些书,一些书商在大学校园内张贴海报,甚至派“驻校代表”经销。现在,这些书已成为台湾大专院校文史哲学系的必修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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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国民党空军中尉飞行员
  刘焕统任空军某轰炸师副师长
新华社长春电 原国民党空军空运第20大队中尉飞行员刘焕统,为人民空军建设事业作出显著贡献,不久前被任命为人民空军某轰炸师副师长。
刘焕统是在1949年1月,同另外两名飞行员一起驾驶C—46型运输机起义后参加人民解放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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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火青会见斯里兰卡司法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今天上午会见了以赫·威·贾亚瓦德纳为团长的斯里兰卡司法代表团。黄火青说,中国法制建设工作刚开始,欢迎斯里兰卡司法界朋友前来给我们提供经验。在亲切友好的交谈中,黄火青同贾亚瓦德纳就两国的司法工作交流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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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廖承志会见日本部落解放同盟青年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日友协会长廖承志,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以西冈智为顾问,驹井昭雄为团长的日本部落解放同盟青年代表团,同他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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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籍加拿大专家杜丽在京逝世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中国文学》杂志社中国籍加拿大专家杜丽因病于1980年12月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9岁。
遵照她的遗言,她的骨灰已撒在中国大地上。
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外文出版局于12月15日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杜丽举行了追悼会。
杜丽原籍加拿大,1902年生于伦敦。她曾先后在英国、加拿大从事教育工作,1957年来华,1962年加入中国籍。在华二十多年来,她先后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外文图书出版社、《中国建设》、《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
杜丽热爱中国,热爱中国人民,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怀有深厚的感情。她在工作中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她还经常向加拿大友人介绍中国的情况,为增进中加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作了许多工作。
前不久,她自觉病情日益加重,把自己的几百册藏书全部捐赠给了北京图书馆。
杜丽的女儿克丽丝·王专程从美国来京参加了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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