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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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一元化领导”
  彭湘福 郑仲兵
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长期以来,一直是我们国家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遇到这个突出的核心的问题。为此,不能不对“一元化领导”进行一番考察和研究。
(一)
我们党明确提出实行“一元化领导”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9月1日,党中央政治局作出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提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确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当时正处于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扫荡”和严密封锁。组织和动员一切力量赢得战争,打败日本侵略者,挽救民族危亡,是党的工作的最高原则。根据地的割据状态,抗战的地区性和游击性,要求各地区的各种组织密切配合,要求有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一元化领导”就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它对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取得民族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虽然如此,我们党在作出加强一元化领导决定的时候,还是清醒地认识到,一元化领导并不意味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由党包办代替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决定》明确指出:一、政权系统(参议会及政府)是权力机关,他们的法令带有强制的性质。党的机关及党员应该成为执行参议会及政府法令的模范。二、党对政权系统的领导,应该是原则的、政策的、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事事干涉,代替包办。党委包办政权系统的工作、党政不分的现象,都是不允许的。三、党对参议会及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党的意见没有为参议会及政府的大多数接受时,党员在其中必须少数服从多数,不得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民众团体是民众自己的自愿组织的团体,党不应直接干涉民众团体内部的生活。党民不分、包办、清一色的现象,必须纠正。
然而,这些积极而正确的原则,在以后的实践中,并没有能够坚持和贯彻,“一元化领导”的内容在逐步发生演变,一些本来应该防止和纠正的东西——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少数人或个人集权等等,却成了“一元化领导”的主要内容。还应该看到,随着全国的解放,党领导人民取得政权,党的历史地位和任务发生变化,领导体制和领导方法理所当然地也应加以改变。可是,我们不仅仍然沿袭了过去战争年代的“一元化”领导制度,而且还不断发展了它的消极方面。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反对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的“斗争”,提出了“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的领导原则。1958年2月,把它写进《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于是,权力集中于中央和地方党委,以党代政的“一元化领导”,事实上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根本制度被确定下来。至此,“一元化”的领导就使得党特别是党中央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最高权力机关。随着本来就很不健全的党内外民主生活的进一步削弱,中央和地方党委的“一元化领导”,逐步演变成为少数人尤其是第一把手的“一人化领导”。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的严重性,向全党敲了警钟,也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但是,主要地只是强调了党的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的问题,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本质,即制度问题。因而,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革除这种“一元化”领导制度本身的弊病。十年浩劫这一历史悲剧的形成,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必须看到,它同“一元化”领导制度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总结这个历史教训。
(二)
“四人帮”垮台以后,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艰苦斗争,权力恶性膨胀的“一元化”被遏制了。人民从社会主义民主的曙光中看到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光明前途。但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一元化”的领导制度仍然存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它的弊病,特别要指出的有如下数端。
一是使党成为集权机关。“一元化”使得党包揽国家的一切权力,不仅政治、军事、文化、教育、经济的权力集中于党,以至经济上的生产、流通、分配的权力也都集中于党;社会组织中,不仅工、农、商、学、兵各界,以至民众团体,也都统统要由党直接来管。这样一种以党代政、以党代民的“一元化”,使得党的各级组织拥有种种不受约束的权力,甚至基层组织的支部也可以决定这个,决定那个。这种“一元化”的领导制度势必使人民管理国家变为由党管理国家。发展下去,党就会由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联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变成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关,党的成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就容易由为人类彻底解放而奋斗、最有觉悟、最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先进战士,变成拥有特殊权力的人物。
二是使党变成行政机关,失去真正的领导作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一元化”,使党的各级委员会成了承办各种行政事务的机关。一些本来应当由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民众团体自己处理的事情,统统拿到党委会讨论决定。党组织陷入繁重的日常事务之中,党不去管党,放松甚至放弃本身应当做的工作。党本来应当是带动整个社会前进的火车头,结果成了背负沉重包袱的行者。同时,也使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民众团体不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遇事无权决定,不敢负责,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等弊窦丛生。实践证明,这种“一元化”是我们国家官僚主义盛行的一个重要病根。
三是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党的权力无限膨胀,成为党和党的干部犯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党如同一个人一样,不仅是监督别人,更需要别人的监督。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既需要实行党内的监督,也需要来自党外的、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膨胀的直接结果,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破坏,使党和党的干部失去有效的监督,滥用权力,各种“无法无天”的事情必然产生。以往扩大化的阶级斗争,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无视客观规律,瞎指挥成风,等等,无不和党的领导失去监督、权力过分膨胀有关。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一个执政的党,如果不认真坚决地解决这个问题,势必会使党和党的干部蜕化变质,背离人民,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三)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党究竟应该处于什么地位,党应该如何进行领导,如何看待党的领导与党的权力,这是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首先需要搞清楚的问题。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这种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对党的领导产生错误的理解,即把党组织看作是执掌政权的机关,把党的领导看作是行使行政职权。
在取得政权以前,党的政治任务在于把人民群众组织成为革命力量,推翻压迫者的统治,争取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取得政权以后,党就要进一步把人民组织成为自觉力量,使人民真正成为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党的任务就是动员和团结一切力量,协调和统一各方面的工作,同心同德地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党应当怎样进行领导呢?首先,党的领导机关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努力制定出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各方面的重大措施,作出正确的决定。党通过这些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指明方向和道路,指明奋斗的目标和当前的行动任务,使人民群众能够万众一心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其次,党通过各级组织,向各个方面做好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于各个方面作出的重大决定,使全国亿万人民能够组成为统一的、有组织的队伍。第三,党依靠全体党员的高度的自觉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在各方面的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实现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思想政治的领导。
由此可见,党的领导不是凭借权力来实现的。同样,党的威信也不是依靠权力来维持的。那种认为不实行“一元化”就是取消党的领导,至少是削弱了党的地位和作用;党不掌握“实权”,党就不可能有威信,至少是党的威信要受到影响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我们认为,没有什么“天赋党权”,党不是也不能是权力机关。党的组织、党员、党的干部都无权强制群众,都无权对群众发号施令。依靠强制,实行强迫命令,迫使人们服从,接受“领导”,那不是领导,而是和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的。我们的党是人民群众在革命征途中的向导,而不是挥舞鞭子的牧羊人,决不能搞国民党的以党治国。
诚然,在我们国家里,共产党是执政的党。但这个“执政”,并不意味着党要直接行使政权机关的职能。参加到政权机关中去的党员,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格体现党的意志。否则党就有权按照党章党纪处置他们。无疑,党对党员是有极大权力的,然而这是党组织内部的权力,不能滥施于党外。党员作为政权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和法令,当他们的意见在一级政权机关中处于少数时,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不能把党的意见强加于政权机关。
在我们国家,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必须遵守,都必须执行。共产党员、党的组织尤其应当成为执行的模范。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只能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实施领导和进行工作,而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更不能不按法定程序随意自立什么“法律”,要群众去遵守。我们的党只能引导和组织人民更好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是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不能忘记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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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评“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孟宪鹏
“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是“铁人”王进喜在大庆油田开始建设的时候提出来的。这个提法,在油田建设条件相当困难的条件下,对于动员群众艰苦奋斗,战胜困难,起了积极的作用。
这个口号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说是不对的。
但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说法,过于简单,好象条件可以凭空创造,要创造就可以创造,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创造条件可以不依赖一定的条件。这就容易导致主观随意性。
创造条件要有一定的条件。没有条件就根本不能创造条件。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又说:“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建设大庆油田,人们的主观能动因素不可低估,但是绝不能说“没有条件”。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大庆油田的建设奠定了物质和技术的基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在技术力量、工人队伍、领导经验等方面直接为大庆油田的建设准备了条件。特别是地质学家的石油地质理论,全面地系统地论证了新华夏体系沉降带有良好的生油、储油条件。在这个理论指导下,1959年发现了大庆油田。显然,没有这些条件,大庆油田的建设是不可能的。
大庆油田在创业阶段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与大庆职工艰苦奋斗分不开的。王铁人和他所在的1205钻井队,在吊车、拖拉机不够用的条件下,硬是用人拉肩扛加滚杠的办法,把六十多吨重的钻机从火车上卸下来,运到二十多里外的井场,连续奋战三天三夜,把井架竖了起来;在没有输水管线、没有水罐车的条件下,用脸盆端了几十吨水,奋战五天打出了第一口油井。所谓“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讲的就是用这种艰苦奋斗的办法,改变不利条件和困难条件,并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实际上,钻机就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钻机,根本谈不上搬运钻机。铁路运输也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也不可能把钻井从玉门运到大庆。王铁人当时所说的创造条件,实际上是用人力的条件代替暂时还没有的或缺少的机器的条件。所以,在说创造条件的时候,始终不能离开条件。
创造条件不但要受我们所处世界总的条件的限制,而且要受各种具体条件的限制。比如,采用最新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力,这是实现现代化的一条捷径,日本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经验。那么,在我们国家能不能照搬这种办法来创造现代化的条件呢?显然不能。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底子很薄的国家。在我国搞现代化建设,就要受这个条件的限制。从这个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目前的技术结构,只能采取先进技术、中间技术和必要的手工劳动相结合的多层次的技术结构。又如,我国实现现代化,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先进设备,这个条件我们能不能随意创造呢?也不能。创造这样的条件,无非是两个途径,一是自己积累,二是利用外资。自己积累要受国内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消费增长这两个条件的限制,不顾这两个条件而搞高积累就要碰壁,这是我们二十多年来一条严重的教训。利用外资既要受国外条件的限制,也要受国内条件的限制。在50年代,我们不可能利用外资,现在也不能无条件地利用外资。向国外借款引进技术设备,要考虑国内的配套能力、经济效果和偿还能力。盲目引进不但不能真正为实现现代化创造条件,而且还会造成许多破坏性的后果。再如,我们现在提出发挥优势,扩大地方、企业的自主权,都是为全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各地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但是,我们能不能不顾全局的发展去创造本地区、本企业发展的条件呢?也是不能。我国的许多地方,是甘蔗、甜菜、烟叶、蚕丝、毛皮等原料的集中产地,我国又有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从某个地区、某个企业来说,确实具有创造条件上的条件。然而这样做的一个后果,是许多现代化的大厂得不到应有的原料而开工不足。这实际上是牺牲别的企业的正常生产条件,为自己的发展创造条件。这样的创造条件是不合理的,是不应当搞的。所以,个别部门、企业创造生产发展的条件,要受全局的条件的制约。
总起来说,我们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是,创造条件不能离开现有的主客观条件,要考虑各个方面的条件。否则,就会陷入主观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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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史研究资料

  山东共产党小组
  余世诚
五四运动爆发后,全国形成了以传播马克思主义为中心内容的新文化新思想的热潮。地处京津宁沪之间的济南地区,也处于这种潮流之中。1919年下半年,山东省议会议员王乐平,在他济南住宅的外院办起了个“齐鲁通讯社”,后改为“齐鲁书社”,推销全国各地进步报刊和书籍。《新青年》、《每周评论》等刊物在进步青年中广为流传。一些进步青年接受新思想的影响,著文章、写新诗、演新戏,提倡民主科学,反对旧文化旧道德,热情很高。在这样的潮流中,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等一批先进分子,于1919年11月,在济南联络省立一师、省立一中、育英中学、工专和商业学校的部分师生,以“新思想互相砥砺”为旨意,组织成立了“励新学会”,并创办《励新》半月刊。这个学会是一个团结进步分子,介绍革命新思想的读书会性质的群众团体。其成员基本上是青年学生,发展最多时达五十多人。他们常举办学术讨论会、读书研究会,发行《新青年》等进步报刊,在半月刊上宣传新思想新文化。这个团体是济南地区影响较大的进步社团。
但是,“励新学会”毕竟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政治目标,其成员思想状况比较复杂。后来,不可避免地发生分化:一部分人倾向资产阶级改良主义,一部分人则逐步接受马克思主义成为共产主义者,其代表就是王烬美、邓恩铭。在“励新学会”分化的时候,王烬美、邓恩铭和王翔千等人,团结一部分激进的革命青年,于1920年9月成立了山东“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山东“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成立,是与李大钊领导的北京“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影响和帮助分不开的。早在五四运动期间,王烬美、邓恩铭等这些山东学界的领袖,都曾亲赴北京,从北京吸取先进思想。1920年3月,李大钊在北京领导组织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对山东革命青年是个很大的启发。王烬美几次赴京,与北京“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取得联系,并参加该会的活动。北京“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也多次派人到山东开展工作。
山东“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是一个公开的学术组织,会址设在济南城内贡院墙根街教育会(今全胜街28号)。会员开始有十几人,后发展到五、六十人。其成员不仅有学校的师生,还有职员、店员和手工业者。会员可以凭证件向研究会借阅马列著作以及介绍俄国革命的书刊。会员平时自行研读,每周集会一次,或结合革命节日举行纪念会,或报告读书体会,或交流学习经验。研究会为山东共产党小组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
1920年春,共产国际远东局局长威金斯基等偕同翻译杨明斋(旅俄华侨)来中国,帮助共产主义者组建共产党。他们在北京、上海会见了李大钊、陈独秀等,交换了关于中国革命和建党诸问题。到济南时,与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等会晤。1920年秋冬,李大钊又派北京共产党小组成员陈为人到济南,协助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等组建山东共产党小组。
关于山东共产党小组成立的时间,过去一些关于党史的讲义或文章中,多认为是1921年春。经过我们调查分析,它的成立时间应是1920年冬。
参加过山东共产党小组的成员,据我们掌握的资料有: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魏嵋、魏复中、魏复丽、鲁伯峻等。这些山东的最早的共产党员,大都为革命贡献了一生。
山东共产党小组成立后进行了如下的活动。
1、领导“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培养革命骨干。
共产党小组的成员同是研究会的成员,小组实际上是研究会的领导核心,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担任着研究会的领导工作。小组的许多活动是通过研究会开展的。小组针对当时出现的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等原著,同时还开展讨论,讨论最热烈的是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分歧问题。王烬美以自己思想转变的体会,分析批判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等无政府主义谬论,给大家很大启发。许多人放弃无政府主义而信仰共产主义。小组还通过研究会经常组织报告会、纪念会,到济南的闹市和公园举行讲演。1921年3月,研究会被反动政府以“宣传过激思想”为由强行解散,小组率领大家转入地下,进行过一段半公开的活动。
2、创办刊物,发表文章,研究实际问题。
小组成员王烬美、邓恩铭、王翔千、鲁伯峻等经常在济南地区的一些报刊,如《大东日报》、《新山东日报》、《通俗日报》、《励新半月刊》以及省立一师、一中的校刊上,发表文章,宣传革命思想。王烬美在1920年10月至1921年1月,在一师校刊《泺源新刊》和《励新半月刊》上,连续发表关于山东教育问题的文章,猛烈抨击旧教育制度的腐败。1921年五一节前后,山东小组为加强对工农群众的宣传教育,创办了《济南劳动周刊》,王翔千、王烬美担任主编。这是山东党组织的第一个刊物,它以通俗的语言,反映劳动人民的疾苦,向工农灌输阶级斗争的思想。
3、深入工厂农村,发动工农群众。
小组成立后,注意深入工农群众。在党的“一大”召开之前,和北京共产党小组派来的王菏波一起在济南津浦机车厂开展工运,建立了山东第一个工人俱乐部。小组还派人到鲁丰纱厂、新城兵工厂以及理发业工人、店员中去,进行宣传鼓动。小组成员魏嵋、魏复中等在益都圣水村一带,举办民校对农民进行宣传。王烬美、魏复中等为向工农群众灌输革命思想,编写了许多歌谣,在群众中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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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回忆李大钊》出版
为纪念和学习我国的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同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回忆李大钊》一书,现已在全国发行。
《回忆李大钊》共收入回忆文章二十九篇,通过李大钊生前战友、同事、学生和亲属等的亲身经历,从不同侧面生动具体地介绍了李大钊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丰富的战斗生活,再现了他坚定勇敢的革命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品质。
《回忆李大钊》是我们了解、学习李大钊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好教材,也是研究我们党初创时期历史的一本有价值的参考读物。 (北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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