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继续开展生产目的问题的讨论
于光远
这个问题从提出到现在,已经有了两年多的历史。最初是从要不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角度提出问题的。这是1978年到1979年春天这一段时间里的情况。
在批判“两个凡是”和提出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之后,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就有了新的意义,那就是配合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的贯彻。我国经济学工作者知道,阻碍调整国民经济方针贯彻的障碍之一,就是为生产而生产的思想,就是为追求高指标而生产的思想,或者就是为了实现毛泽东同志讲过的某一句话(如说过的25年后实现全国农业机械化)而生产,而不是实事求是地从社会需要出发,从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出发而生产。同时,调整国民经济包括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问题,包括产业结构的改革,纠正类似“以钢为纲”这样的错误提法。这也要求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而做到这一点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展科学讨论,把各种观点摆出来,各自提出自己的论据,经过辩论取得明确的结论。
现在我们重新提出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第三个阶段的开始。在今天,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和这样三个方面的实际问题结合在一起的:
一是同继续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调整国民经济方针提出一年半以来,虽然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它的贯彻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基本建设战线过长,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要用相当长的时间来解决。在这方面还有相当大的阻力。去年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未能坚持,对于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是一个不利的因素。
二是同现在进行着的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如扩大企业自主权等等,也要求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一个宏观经济的问题。我们在这里要研究的不是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而是企业生产中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在体制改革中,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之间的关系如何,当然是一定会涉及,也是应该涉及的。这方面的讨论,对各个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不至于在自己的工作中忘掉我们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迷失方向是很必要的。
三是同总结建国31年的经验教训,包括粉碎“四人帮”以来到三中全会这一段时间内,经济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密切结合起来,这也是进行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北京地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会上的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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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键是调整基本建设的规模和结构
许毅 陈宝森 陶增骥
目前基本建设战线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建设规模超过国力,二是投资结构很不合理。这两个问题使整个财政经济工作陷于被动,解决这两个问题实为当务之急。
建设规模超过国力
我国现在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和用于挖、革、改的资金,远远超过我国现有的物力。以三大材为例,1980年资金和物资很不适应。
我国今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超过原定计划,企业挖、革、改资金也相当大。那么国家所提供的物资保证如何呢?
一、钢材。1980年国家统配的以及其他渠道动员出来可以用于基本建设的钢材,只能满足基建投资需要的85%左右,有15%的投资无钢材保证。
国家分配用于挖、革、改的钢材只能满足挖、革、改项目需要的55%左右,约有45%挖、革、改资金所需要的钢材没有保证。
二、水泥。1980年分配给基本建设使用的合格水泥,只能满足基建投资需要的60%左右,约有40%的投资没有水泥保证。
1980年国家用于挖、革、改的合格水泥,只能满足挖、革、改项目需要的50%左右,约有一半的资金没有物资保证。
三、木材。1980年基本建设可使用的木材总数只能满足基本建设投资需要的60—70%,约有30—40%的投资所需的木材得不到保证。
1980年国家分配用于挖、革、改的木材只能满足挖、革、改项目需要的三分之一,缺口更大。
当然,上述资金和物资之间的缺口有一定的弹性。比如统配水泥尽管不足,但地方小水泥很多。虽然标号低了,不宜用于基本建设,在资源不足时也可能以次充好而不考虑工程质量。木材缺口很大,通过议价还可以从市场上搜罗一些,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上述资金与物资不平衡的情况。
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有些单位借措施之名,行基建之实,在挖、革、改的名义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基本建设性大项目。今年上半年在建的百万元以上的措施项目,比去年全年施工的项目还多64个;平均每个措施项目的投资,比去年增加3%。其中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措施项目,今年新增加的就有几十个。有些去年是基建投资,今年因压缩基建,改为措施项目,资金由人民银行贷款解决。这就进一步加剧了资金和物资的不平衡。
人们会提出这样的问题:1979年完成了500亿元基建投资,物资从哪里来的呢?回答:一是基建单位用议价或协作串换等形式互相挖墙脚,其后果就是盲目拉长战线,扩大半拉子工程,以致长期形成不了生产能力,降低了投资效果。二是基建挤生产,挤维修,挤设备更新,挤挖、革、改,挤市场。现在许多生产企业因原料不足,开三停四,许多单位存在银行里的挖、革、改资金用不掉,许多工厂陈旧了的设备得不到更新。这些现象和基建规模过大,挤占了过多的资金和物资是有联系的。
基建投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自第二个五年计划以来,急于求成的思想占了上风,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极不合理。三年调整时期一度端正过投资方向,提出先生产后基建、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等原则。十年动乱时期,这些正确原则又被弃置不顾。粉碎“四人帮”以后,盲目扩大基建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有发展的趋势。
我们现在因能源不足有30%的生产能力闲置,但许多地方还在重复建设新厂。许多老工业基地厂房设备陈旧,需要更新,但得不到安排。在原有企业基础上搞挖、革、改,投资少,见效快,但资金却被挪用于新建。
从投资结构看,不仅农、轻、重之间比例不合理,重工业内部煤、电、油、运这些先行部门与加工工业之间的比例也不协调。商业、科技、文教等方面的投资则十分不足。三中全会以后认识到这些问题,提出加速轻纺工业发展,加速能源运输建设,把60—70%的基建投资用于挖、革、改等正确方针。但是两年以来,除轻工业的建设加快了速度以外,能源交通运输的建设没有显著改善,基建投资着重用于老企业挖、革、改的方针没有得到贯彻执行。
所以如此,有两个原因。
第一、近几年的引进项目不少是耗能极大的加工工业。它们和当前迫切要求解决的煤、电、油、运问题背道而驰,形成生产能力以后,还要加剧煤、电、油、运的紧张程度。有的引进项目虽然和发展农业生产以及人民生活有关,但所需的原料大部无着落,搞的是无米之炊。冶金方面目前迫切要求的是解决产品的品种规格问题,不是扩大钢的生产能力;应当充分利用老企业,通过挖、革、改解决问题,而不应当花很多投资去搞大钢厂。这些项目不下马,就加剧了比例失调。
第二、预算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是减少了,但今年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财政分灶吃饭以后,由地方和企业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建项目增加了,各种基建性质的贷款也增加了。由于预算外各种渠道安排的基本建设大量增加,基建的总规模不但没有调整下来,相反更扩大了。
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投资减少了,国家对煤、电、油、运的投资就不可能增加。地方企业安排的基建投资虽然增加了,但一般地说,地方和企业的自筹资金多用于搞加工工业项目,其中重复建设的小厂很多,却很少用于煤、电、油、运等投资见效慢的项目,这样,煤、电、油、运等先行部门就上不去。由于投资限制,先行官的状况很难得到有效改善。
上述两方面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是只见投资,不见效果。这两年从新增固定资产看是逐年上升的,但是工业产值增长速度却是逐年下降的。这说明投资结构不合理,新增加的生产能力发挥不了作用,所以生产上不去,财政收入也上不去。另一方面,为了还欠帐,把消费调上去了,但基本建设压不下来,这样就不能不出现巨大的财政赤字。上述事实证明了这样的真理,即基建规模过大,投资结构又不合理,造成了最大的浪费。它是使我国财经工作陷于被动地位的主要根源。
几个认识问题
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投资结构很不合理,这是客观事实。但有一些现象和这个事实似乎是矛盾的,因此有必要加以分析。
现在全国钢材和机电设备积压着,不少地方施工队伍闲着,机械工业吃不饱,似乎我们的人力物力都足以承担更大规模的基本建设,问题只在于没有钞票。对这些现象要有正确的认识。
一、为什么基建规模很大而钢材库存反而增加了呢?今年全国钢材库存比上年增加,全国库存已近2,000万吨。但从全国钢材平衡情况看,必须看到长短线钢材平衡情况是不同的。四种短线产品,如小型型钢、线材、焊接管,薄板,原计划安排就短缺。现在库存积压的是长线产品,短线产品仍然是供不应求,象基本建设所需要的螺纹钢就是如此。这些积压钢材既不能保证国家基本建设的需要,更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盖房子的需要。因此绝不能一听说钢材多了,就认为基建还可以上。机电产品的问题也是一样。今年6月底库存虽然上升,但很少是能用于基建的。能用于基建的也是本来应当下马的冶金、化工专用设备;为某些资源不清的项目而进口的设备;引进以后发现不合需要的设备;质次价高的通用设备;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制造的插秧机、粉碎机和应当淘汰的机电仪器、仪表、电器元件以及主机已经淘汰的专用配件等等,真正能用于基本建设的极少。
二、基建规模比往年更大,为什么施工队伍还闲着呢?现在施工队伍力量总的情况是不足,闲着的主要是那些专业性强的,如冶金工业的施工队伍、铁道兵等等。有些地方基建下马,但人员不能外调,有些施工队伍分工太细,例如,搞土石方的工程兵不会搞土建,因而也闲起来。凡是一专多能的施工队伍都没有空闲。
三、为什么基建规模大了,而机械制造厂空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大家热衷于引进设备,其中很多是我国自己能制造的设备,如综合采煤机组,就是一例。我国许多企业设备老旧,耗能过多,亟待更新改造,这本来是机械行业的一大主顾,但又因基建挤了更新改造而得不到定货。
因此,绝不能从这些现象得出基本建设战线不长的结论。
四、盲目引进的项目究竟是上马合算还是下马合算?总的看,上得越多越吃亏,下得越快越合算。这里要算三笔帐。第一是,引进设备,要在十年内还本付息;第二是,国内设备配套投资,大都要在今后二、三年内使用,增加压力。第三是,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配套还要加很多投资。根据以往经验,一个项目建成以后,会出现许多预见不到的配套问题逼着你上马。这些项目五年内甚至更长时间里,由于没有原料,将不能发挥效益。现在如果立即下马,当然有很大损失。但如果全上,国家还要再花大量投资,并不能及时收到相应的效益。如果把这笔投资转移到煤、电、油、运和轻工业上来,能使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发挥出来,就可以为国家及时提供积累。不下马就只能投入,不能产出;下了马,转移投资方向,就可既投入,又产出。这一进一出的帐就是一得一失的帐。
狠抓调整,压缩基建规模,改变投资方向
一、压缩基建规模。基建规模是否适当,应当看财力和物力能否平衡,要本着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先挖、革、改后基建,算一算能用于基建的物资究竟有多少,以及财政收入有多少再定。
二、改变投资方向。对盲目引进的项目和重复建设的小厂要下决心处理。首先要保煤、电、油、运等先行部门。轻纺工业要上,但主要应当通过挖、革、改填平补齐,克服薄弱环节和更新设备,靠这些来提高生产能力,而不是搞新建。如棉纺的生产能力是有余的,再搞新项目,就会使老企业吃不饱。对科学、文化、教育、商业、城市建设、居民住房都要给以合理安排。要按轻重缓急排列次序。在这个基础上算出中央的以及地方的和各部门的基建投资控制数。这个总控制数须经国务院会议审批并经人代会通过。
三、集中批准权限,抓可行性研究。一切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首先具备设计任务书。重大基建项目应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其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作出设计,再列入基建计划。不按基建程序办事的,不准施工。
四、整顿资金渠道。现在地方上基本建设资金渠道有多到60多条的,必须加以整顿。除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外,其他单位不许发放基建或措施贷款。银行贷款搞的基建,要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平衡。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有多余财力,应存入银行或信托公司统一安排使用,给予利息。
企业的挖、革、改资金应保证专款专用,不能挪用于基建项目。资金有多余的,由国家加以吸收,用于发展煤、电、油、运事业,并给予利息。
加强银行监督。专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只要是用于基建和用于挖、革、改的资金,一律存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使其有簿记监督的权力。
凡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没有设计任务书、没有经过综合平衡的项目,建设银行一律不拨款。建设单位不按程序办事的,银行有权拒绝拨款。
只有把基建和挖、革、改资金统一管理起来,才能有准确的统计,才能发挥银行守计划、把口子的作用。
五、控制国外贷款。利用外资要量力而行,要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效果论证,并有银行监督。
技术论证和经济效果论证,银行簿记监督,是保证我国基本建设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只有当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都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时,我们的计划才有权威性。这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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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肃清封建遗毒是政法战线的重要任务
现在,党和人民粉碎“四人帮”已有四年,我们一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和巨大的进展,另一方面也遇到了不少阻力和障碍。这些阻力和障碍是什么?来自何方?人们一直在不断地思考着。正是在这种情形下,肃清封建主义遗毒的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别长久,仅秦汉以来就已经存在两千多年。资本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是先天不足的。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并非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产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种情况足以说明,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封建主义的残余和影响是那么广泛普遍和根深蒂固。当然,沉重的封建主义包袱所以一直背到今天,也不能完全归咎于过去的历史,一味强调客观,而不从我们在建国以来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并由此导致在领导工作上的失误中寻找原因。
事实说明,问题恰恰发生在建国以来我们对自己的“国情”的认识很不够,对我国社会的特点缺乏具体的、实事求是的分析。自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一直强调革命的主要对象是资产阶级,强调批判资本主义,但对封建主义残余及其在社会生活和党内生活中的影响,却缺乏足够的估计和应有的警惕。特别是从1957年以来,我们未能很好地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的界限,比如,曾经把社会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同封建家长制混淆起来,不讲或少讲民主,致使封建专制主义、家长制和一言堂泛滥成灾;在1957年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中,曾经把庄严地载入宪法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当成资产阶级法律观点加以批判,导致了封建特权的合法存在和日益得势;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的独立检察权以及律师辩护制度统统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加以批判,导致了法律虚无主义盛行;党的八大本来已经肯定反对个人迷信是完全正确的,并做出相应的决议,但后来却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反对个人迷信竟然成为“修正主义的货色”。“修正主义”又被单纯解释成“右倾机会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潮”,根本不提还有左倾机会主义和封建主义意识,使得封建的东西有时竟能冒充社会主义的东西而在党内和社会上取得合法地位。这种错误的理论和实践,几经膨胀,日益猖獗,在“文化大革命”中登峰造极。
现在,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新实践已经将近两年了。实践已经证明:不论在政法战线,在整个法学界,还是在其他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妨害我们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最大阻碍,仍然是来自极左思潮和封建遗毒。
一、家长制和一言堂。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压制民主、个人专断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比较严重。我国宪法的民主原则已经得到进一步重申和贯彻,但现实生活中背离这个原则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在今年上半年全国县级选举试点中就遇到领导把持包办,不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限制群众提名的情况。个别领导看到内定的人没有被推荐上,竟说:“你有你的划圈权,我有我的批准权。”在社会生活中,家长甚至机关首长包办子女或下属干部职工的婚姻,干涉婚姻自由,逼死人命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例也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我们的司法工作正在加强和得到改善,但问题依然不少,例如,50年代初期就存在的“审”与“判”脱节的现象,即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弊病迄今未能去掉。这些都是违背三中全会精神,不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原则的。
二、生活上特殊化和政治上耍特权。在一些同志的头脑中,“官贵民贱”的思想还相当严重,他们颠倒了社会公仆和社会主人之间的关系,自居于特殊地位,超越于党纪国法之外,凌驾于群众和法律之上。有些人对于在报刊上和文艺作品中公开批评我们的缺点错误还很不习惯,不认为批评、监督是人民应有的民主权利,而是什么“给党和社会主义抹黑”。有些领导干部外出视察时还有前呼后拥的现象。有些人以不得干扰集中精力搞四化建设为借口,压制人民群众反对封建特权的斗争,而实际上延缓、阻碍四化建设的正是这些特权维护者,决不是人民群众。
三、轻视法律,有法不依。在治安情况不够好,犯罪活动增多的情况下,有些同志片面强调打击敌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束手束脚,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有人习惯于“以党代政”的做法,宣扬“党比法大”的糊涂观念,坚持事事要由“党委审批”,以致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依言不依法”。有人认为为了严厉打击敌人,判刑可以突破《刑法》的规定,不必考虑从严或从宽是指在《刑法》条文规定的幅度之内。事实证明,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批判和纠正这些封建遗毒和极左做法,仍然是公安、司法人员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
对于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我们也是要反对的。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这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将不可避免地会打入和渗透进来,在一些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开展这方面的斗争将日益显得重要。
肃清封建遗毒的斗争应如何进行?我们认为应从制度上的改革和思想上的宣传教育两方面同时入手。
什么是我们反对封建主义思想影响的武器?当然,我们主要是靠马克思主义。但是,对于其他一切有利于批判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即使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我们也不应该弃置不用,而应该联合起来结成一条反封建思想的统一战线。有人认为我们反对封建主义残余不能沾资产阶级的边,只能用马克思主义来批判封建主义。其实,正是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无产阶级肃清封建主义思想影响,不但不必回避资产阶级,而且要利用和传播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某些言论著作,要同他们结成“联盟”。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产阶级学者达尔文和摩尔根都曾经加以赞扬。尽管辩证唯物主义是最进步的武器,但恩格斯在1875年讲到反对宗教有神论的时候明确指出:“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设法在工人中广泛传播上一世纪卓越的法国唯物主义文献。这些文献迄今为止不仅按形式,而且按内容来说都是法兰西精神的最高成就;如果考虑到当时的科学水平,那末就是在今天看来它们的内容仍有极高的价值,它们的形式仍然是不可企及的典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91—592页)列宁也讲过:“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以为,被整个现代社会置于愚昧无知和囿于偏见这种境地的千百万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只有通过纯粹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这条直路,才能摆脱愚昧状态,那就是最大的而且是最坏的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第605页)“不敢同十八世纪(资产阶级还是革命阶级的时期)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结成联盟,就无异是背叛马克思主义和唯物主义”。(同上书,第607页)由此可见,既然在反对唯心主义的斗争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可以同机械唯物主义结成联盟,那么,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就不能同资产阶级的革命民主主义结成联盟呢?至于五四时期那些革命家的宏论和业绩,难道我们能够一笔抹杀而不应作为我们今天继承、借鉴的宝贵财富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搞极左,只能有利于封建主义的苟延残喘,对我们的四化大业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法学杂志》1980年第2期评论员文章,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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