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书评

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
宜学
刘国光同志主编、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民经济问题研究室为主集体撰写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一书,最近出版了。它从理论上探讨和回答了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一些新问题。这部著作主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的角度来研究体制改革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企业的管理体制。全书共18篇文章,27万字。作者注意在总结我国30年来国民经济管理的正反两个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经济改革的一些经验,对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从各个不同的侧面进行了剖析。
作者认为,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有三个相互联系的关系问题需要正确解决:一是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二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三是行政办法与经济办法的关系。处理好这三种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忽视市场调节的体制。这种体制否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注意发挥市场作用,未能利用经济方法、经济杠杆管理经济,并且分权不够,不可避免地带来许多日趋严重的弊端。因此,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就是要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上,把高度集中的国家决策体系,改为国家、经济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相结合的决策体系;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上,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在行政方法与经济方法的关系上,把主要依靠党政机构、行政办法管理经济,改为主要依靠经济组织、经济办法和经济法规管理经济。作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联系实际的理论分析。
作者指出,现在应当研究的问题是,分权分到什么程度,而不致影响必要的集权;市场调节的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而不致影响到必要的计划调节;经济方法如何利用,方能同行政方法较好地结合。
在集权与分权问题上,作者认为,过去我们往往只注意到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忽视了直接经济过程本身管理权责的划分,忽视了国家与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的权责关系问题,所以,没有把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处理好,也没有把国家与劳动者个人的关系处理好。这是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的症结所在。由于这种情况,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调整国家与劳动者的关系,扩大企业和劳动者的自主权,不能不是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企业自主权的界限如何规定,在理论界是有分歧的。这本书的作者认为,可以把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区别作为划分国家经济权限与企业经济权限的界限。这就是说,凡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结构变化等重大问题,由国家来管;只与企业以及同企业周围局部有关的经济活动由企业自己来管。
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作者指出,过去把市场机制同计划调节对立起来,把市场机制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排斥出去,这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已引起了许多恶果。实际上,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包含着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它既靠计划调节,又靠市场调节。这二者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市场调节必须服从计划调节。亦即在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时,要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
在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问题上,作者认为,经济利益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动力,国民经济的管理主要应靠各种经济组织、经济杠杆和经济法规,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而行政手段的正确运用,不仅不会违反经济规律,相反,也是有效地利用经济规律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基于这种认识,书中对许多经济杠杆和经济管理制度都有详细的论证。例如,对专业化协作,经济核算、经济效果、经济合同,以及物价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劳动力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农业管理等,作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整个经济改革有两个难度大的问题。一是政企分开、政社分开。这个问题不解决,联合、竞争都搞不起来,许多不合理的问题也解决不了。二是价格问题。市场调节的实质是价格调节,价格不合理,市场调节便难以实行,许多经济杠杆就难以发挥作用。在这两个问题上,书中也有所分析。
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牵涉面广,十分复杂,因而既要有总体方案,又要分步骤进行,决不能企求一个方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对改革的步骤、组织形式等要深入研究,多方探寻。要尽可能多找一些过渡的办法。在这些方面,这本书尚有欠缺,需今后继续努力。
当前的经济调整是体制改革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不把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调整过来,搞好综合平衡,经济体制的根本改革是很难进行的。为了给经济改革创造条件,目前应集中力量狠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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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恩格斯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国际主义原则
殷叙彝
在国际工人运动史的著作中,关于恩格斯对建立第二国际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论述得很多,但是一般都是谈他如何指导德、法等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同可能派等进行斗争,保证了第二国际的正确方向。其实,恩格斯在这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贡献,这就是他提出了第二国际应在坚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尊重各国工人政党的独立自主的原则。
第一国际在1872年以后基本上停止活动,1876年正式宣告解散。但在这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国际撒下的思想种子继续发芽生长。随着各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欧美各国先后成立社会主义政党。从1875年到1889年,德、美、西、法、意、俄、英、比、奥、瑞士等都建立了社会党或社会主义组织。各国工人阶级的国际联系也继续发展,部分国家的社会党的代表还曾召开过小规模的国际代表会议。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出现要求重新建立社会主义的国际组织的呼声。
但是,在不少社会主义者的心目中,建立新组织实际上就是恢复第一国际。例如著名的德国社会主义战士约·菲·贝克尔曾在1882年2月写信给恩格斯,建议成立一个第一国际类型的新组织。恩格斯在回答这封信时第一次谈到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他除了指出一些国家的客观政治形势和另一些国家工人阶级的组织情况和思想情况还不具备成立新国际的条件以外,还提出了一个看法:他认为,第一国际虽已解散,国际实际上继续存在着,各国革命工人之间的联系也仍旧保持着,每个社会主义报刊都是一个国际的中心,“而我实在看不出,在目前,让这样多的小中心聚结在一个大的主要中心的周围会给运动带来什么新的力量——恐怕这只能增加摩擦。但是,正因为如此,当需要把这些力量集合起来的时机已经到来的时候,这是可以立即实现的,并不需要长期的准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68页)。从这一段话及其下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恩格斯认为,新的国际组织应当以加强国际联系和国际统一行动为主要目标,而不是把各国的社会主义政党统一在一个中心之下。
到1885年,恩格斯的观点进一步明确形成了。他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说:“不仅如此,欧洲和美洲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现在已壮大到如此地步,以致不仅它那狭窄的第一个形式即秘密同盟,而且连它那更广泛无比的第二个形式即公开的国际工人协会,对它来说也成为一种桎梏了;单靠那种认识到阶级地位的共同性为基础的团结感,就足以使一切国家和操各种语言的工人建立同样的伟大无产阶级政党并使它保持团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5页)恩格斯实际上已经表示,不应当也不需要建立第一国际总委员会那样的组织并使各国的党作为支部隶属于它。
恩格斯关于新的国际组织的设想得到了各国社会主义运动领导人的支持和贯彻。1889年7月在巴黎举行的国际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即通常所说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并没有成立国际常设机构,而只是就各国工人阶级普遍关心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作出相应的决议,这同第一国际先成立总委员会(1864年),两年以后才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过程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李卜克内西在巴黎代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一方面说明了新旧国际之间的继承性,强调第一国际虽然解散,却没有死亡,而是转化成各个国家强大的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因此,“这次代表大会是国际工人协会的成绩”。另一方面,他又论述了两个国际之间的区别,指出“国际工人运动已经发展壮大,不能容纳在单一的、统一的组织范围里了”。他认为,当前的任务不是重新组织国际工人协会,而是“实现国际工人协会纲领的各个部分,愈来愈好地改进各国的组织,日益牢固地编织国际联系的纽带。”他把这次代表大会称为“国际工人议会”或“世界工人议会”。(《1889年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德文版第7—8页)由此可见,李卜克内西所设想的第二国际,就是只通过代表大会等方式来保持和发展社会主义者和先进工人的国际联系,加强各国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这同恩格斯的想法是基本一致的。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产生的第二国际,它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就是定期举行代表大会。大会以多数通过的决议,对于各国组织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没有组织上的强制力量。第二国际在相当长时期内没有任何常设机构。在第二国际的文件和恩格斯等人的著作中虽然出现过“国际社会民主党”这样的名词,但它所表述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国际组织。当时经常使用的“各国支部”的提法,主要也只是表示各国的社会主义组织都是整个国际社会主义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将它理解成具体的支部。总之,任何组织都没有因为参加第二国际而丧失或削弱其独立自主性。
当然,第二国际是有共同的原则的,这主要表现在它关于参加代表大会的条件所作的规定上。恩格斯在世时,1891年的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就规定,参加国际代表大会的组织必须承认“对国家进行干预”和“组织起来”这两个原则。1893年的苏黎世代表大会进一步规定:“一切工会以及承认工人组织和政治活动的必要性的社会主义政党和团体均得参加代表大会”,并且采用了倍倍尔对“政治活动”一词作出解释的修正案,即“政治活动应理解为工人政党为了促进无产阶级利益和取得政权而尽力利用或争取政治权利和立法机器。”在第二国际初期,马克思主义者正是根据这些原则同无政府主义者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最后把他们排除出国际。另一方面,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原则也有利于尽可能广泛地争取工人群众参加社会主义运动。恩格斯对布鲁塞尔大会同无政府主义斗争的成就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说:“旧国际以此结束,而远为广泛的、宣告自己为马克思主义的新国际恰恰以此为开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150页)但是,坚持统一的原则同保持各国独立自主的组织并不矛盾,因此,恩格斯同时也再一次强调指出,这不是简单地恢复旧的国际:“问题在于,运动的规模已经很大很广了,再也不能用这种对它来说已经狭窄的框框束缚它了”。(同上书第141页)
1893年的苏黎世代表大会是恩格斯亲自参加过的唯一的一次第二国际代表大会,恩格斯为代表大会致了闭幕词。他指出,第一国际解散后,“每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得到机会以独立自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这一点实现了,因而现在国际要比从前强大得多了。我们也应当按照这一方向在共同的基础上继续我们的工作。为了不致蜕化成为宗派,我们应当容许讨论,但是共同的原则应当始终不渝地遵守。自由联合和历次代表大会所支持的自愿联系——这就足以保证我们取得胜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479—480页)。恩格斯的这一段话既是第二国际前一时期活动的总结,也是他对于第二国际的看法的最好的概括。
恩格斯提出的在坚持统一方向的前提下尊重各国党独立自主的原则,既符合当时国际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发展情况的要求,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因此是一个重要的国际主义原则。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和策略必须由各国无产阶级政党根据本国具体情况来制定,不可能也不应当由一个统一的国际中心下令指定。在各国已存在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情况下,只能由各党以平等的身份经过自由的讨论确定最低限度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即使通过以后,也只能依靠各党组织自觉执行,而不能由国际用组织手段强制贯彻。因此这一原则受到第二国际各党的普遍支持,在第二国际时期起了积极的作用。
1900年,第二国际成立了常设机构即社会党国际局及其执行委员会,但这只是一个交流情报和进行协调的机构,不是领导机关。它的地点选择在布鲁塞尔,除了是由于比利时地点适中并且有较好的政治条件外,也是考虑到避免德、法、英这几个大国的组织有可能控制这个机构,或者哪怕仅仅是造成控制这一机构的印象。在国际局的第一次会议上,德国和法国的代表都强调各国党的独立自主性,表示希望限制国际局的权限,要求允许各国组织选择自己的行动方式。事实上国际局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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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资排辈小考
王志欣
论资排辈,古已有之。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氏族公社时期,人类处于蒙昧状态,没有文字,依靠结绳记事,组织和进行生产的知识和技术只有靠口头传授,个人的阅历是积累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唯一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那些年龄最大、资历最深、经验最丰富的人才能当选部落酋长。到了奴隶社会,这种原始的论资排辈被奴隶主贵族沿袭下来,在一家一族之内担任族长的必须是岁数最大、辈份最高、阅历最丰富的人,而且享受生杀予夺之权。进入封建社会以后,论资排辈就成为一种制度。其中较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魏书·崔亮传》:“(崔)亮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历史上把崔亮按年限授官的做法叫做“停年格”。
从我国封建社会大体经历的三种用人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变迁可以看出,尽管历史上某些帝王打着“礼贤下士”、“任用贤能”、“开科取士”的旗号,但论资排辈毕竟是常规。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的取士制度。起初还能以才定品,不甚讲究门第高低;但担任“中正官”(选官之官)的大权既然落在豪门世族手里,官吏的选拔、升迁就必然拘于门第,变为“门选”。结果自然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因而“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九品中正制实际成了变相的世袭制。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本意是想打破门阀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做到择优取士,但实际上仍然没有超出数家谱、拘门第的格局。特别是唐玄宗时,侍中裴光庭曾提出“循资格”,主张选拔官吏,“贤愚一概”,都要“限年蹑级,不得逾越”。宋人范仲淹曾对宋朝的情况作过考定:“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答手诏条陈十事》)在宋代,“恩荫”之风盛行,一人入仕,则子孙亲族俱可当官,有时并及于门客、医生,多至二十余人,甚至将其所得“恩泽”,“高赀为市”,“听其鬻卖”。这样,一批又一批纨袴子弟都可以不经过科举,而以“恩荫”名义取得高位。
按门阀取士,凭年资选官,靠恩荫做官,对选拔本阶级优秀人材,改革吏制,提高行政效率,有百害而无一利。有鉴于此,封建阶级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也曾对论资排辈的弊端进行过猛烈抨击。北宋中期与王安石同代的孙洙著有《资格论》,曾列数“循资格”的五大罪状,语言尖锐泼辣,痛快淋漓:“今贤材之伏于下者,资格阂之也;职业之废于官者,资格牵之也;士之寡廉鲜耻者,争于资格也;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资格之人众也;万事之所以抚弊,百吏之所以废弛,法制之所以颓烂决溃而不之救者,皆资格之失也”。(《日知录》卷八引录)孙洙这个批判是非常切中时弊的。在宋代,大批缺德无才之徒迁入仕途,官僚机构极为臃肿,泛官冗员多如牛毛,常常闹到一官五、六人来做的局面,而且官场腐败,“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有八九”。所有这些,无不与统治阶级用人“循资格”,不问实际能力和政绩有直接关系。
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在他的《明良论》里也曾作过一段精采的描写:“夫自三十进身,以至于为宰辅、为一品大臣,其齿发固已老矣,精神固已惫矣”。尽管他们饱经宦海之沉浮,有丰富阅历,“然而因阅历而审顾,因审顾而退葸,因退葸而尸玩”,办起事来顾虑重重,忧心忡忡,且做官愈久愈贪恋职位。致使那些“英奇未尽之士,亦卒不得起而相代”。因此,当时的士大夫阶级“奄然而无生气”。这种描写实属真情,毫无夸张。据史书记载,在清代,“大臣任意因循,小臣效尤玩滞”,醉心于养尊处优,遇事互相推诿。上面交办的事,“经年累月,延续不报”,下级对上级则“事事转请,奏章繁多”,官吏“十分精神,三分办事,七分奉上”,毫无行政效率。更可怕的是官吏中多属庸才之徒,功业上毫无建树,能提出治国大计的更是寥寥无几。有感于此,龚自珍发出了“不可不为变通”的改革呼声。对此,梁启超也有同感。他在《少年中国说》中写到:“非哦几十年八股,非写几十年白摺,非当几十年差,非捱几十年俸,非递几十年手本,非唱几十年诺,非磕几十年头,非请几十年安,则必不能得一官,进一职”。待等捞得“红顶花翎之服色,中堂大人之名号”时,已是“脑髓已涸,血管已塞,气息奄奄,与鬼为邻”了。
论资排辈是封建社会必然存在的社会现象。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尽管有一些远见卓识之士对论资排辈的弊病进行过抨击,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制度,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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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唐史研究会成立
十月二十三日至三十日,来自全国各地七十多个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文物、考古、出版等单位的九十多名专家、学者、研究人员荟集西安,共同听取了学术报告,交流了国内唐史研究的情况和经验。
会议通过了唐史研究会章程。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了由三十三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著名的唐史研究专家、武汉大学教授唐长孺当选为会长。
这次会议,是建国以来全国性唐史研究的一次盛会。会议期间共收到有关唐史研究论文四十多篇。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同时也就今后如何搞好唐史研究,提出了意见。
唐史研究会会址,设在陕西师范大学。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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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书报资料社召开讨论会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社召开了科学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和外地的一些宣传、出版、新闻、情报研究所、图书馆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的资料工作者。会上着重讨论了社会科学资料的属性问题。
讨论围绕资料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这个焦点展开,随着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提出并讨论了阶级性是不是资料的基本属性问题。
会议还就图书馆、资料室有无阶级性进行了讨论。(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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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黄兴与中国革命》出版
美国史丹福大学教授、美籍华裔学者薛君度编著、杨慎之翻译的《黄兴与中国革命》一书,最近已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黄兴(1874年——1916年)原名黄轸,是华兴会的领袖。1905年在日本和孙中山一起组织成立了中国同盟会。《黄兴与中国革命》把黄兴的早年生活、思想启蒙、赴日留学、鼓吹以至献身于革命的史迹,比较准确、详细地记述出来,不少地方引用了第一手材料,很多材料未曾公开发表过。此书对于中国近代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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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中国现代史稿》出版
由南开大学、湖南师院、杭州大学、东北师大和北京师院历史系共同编写的《中国现代史稿》一书,即将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中国通史的一九一九——一九四九年部分,分上下两册,共七十余万字。
在编写《中国现代史稿》的同时,作者还编辑了《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
(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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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艺风堂友朋书札》出版
“艺风堂”是清代著名学者缪荃孙的室名。荃孙(1844—1919)晚号艺风,他著述繁富,特别对金石碑帖、版本目录等很有研究;对文史掌故也很熟悉,在学术界负有盛名。本书就是缪氏同当时知名学者(157人)一起论学的书札。凡是当时关于搜书刻书,访碑摹拓,以及清史的编纂、各省方志的重修和朝政时事、社会活动等等,在这些书札中都有较多的记载和反映。
这辑资料系由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提供,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
(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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