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严冬过尽绽春蕾
——长篇小说《刘志丹》出版随想
苏一平 艾克恩
广大读者渴望已久的长篇小说《刘志丹》,最近已由工人出版社正式出版。严冬过尽绽春蕾。《刘志丹》这部当年还未成型的小说,居然被扣压、问罪达十多年之久,今天重见天日,怎不叫人高兴呢?
高兴之余,人们不禁要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象《刘志丹》这样一部反映伟大革命斗争历史的小说,竟被扣上千钧压顶的“反党”帽子,使作者和一大批有关同志惨遭迫害呢?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制造这个冤案的是那个窃踞高位、显赫一时的所谓“理论家”、“理论权威”,那个伙同林彪、“四人帮”极力推行极左路线、大搞法西斯专政的“顾问”和“军师”。前不久,党中央已正式为小说《刘志丹》冤案平了反。在平反和小说出版之际,我们回顾一下这桩冤案的来龙去脉,看看林彪、“四人帮”和那个“顾问”是怎样耍弄诡计、罗织罪名陷害作者和砍伐作品的,看看他们推行的极左路线造成了何等严重的危害,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小说的深刻意义,学习先辈的革命传统,以及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是大有益处的。
小说《刘志丹》究竟有何罪?说来完全是“莫须有”。一九六二年春,小说刚刚写出上半部,那个“理论权威”看都没有看,仅听了个别人的反映就一口咬定:“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写作的问题,看来是带有政治倾向性的”,并急忙定调子说“看了这个小说的名字,就知道是为高岗翻案的”。在党中央的一次会上,他谎报军情,偷运私货,隐瞒真相,欺骗中央,精心策划了这桩冤案。到了文化大革命中,那个“理论权威”一跃成为林彪、“四人帮”的“顾问”,神气更加十足,手段更加露骨。为了砸死这桩冤案,他亲自出马,再次立专案,搞逼供,掀起了一场更大规模的政治迫害。反革命文痞姚文元也来帮腔,他写文章第一次公开将《刘志丹》定为“反党小说”,将作者定为“反党分子”,将有关同志定为“反党野心家”。上至国务院副总理,下至普通群众,株连者竟达万人之多。习仲勋同志因为审看过初稿,竟被打成“主谋”、“黑后台”、“挂帅人物”。刘景范同志在答辩时给“理论权威”提了点意见,竟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被非法监禁七年。甚至那些提供过写作素材的老红军、老贫农、老赤卫队员,也被整得死去活来。一部未成型的小说,居然酿成如此大的一场文字狱,真是令人发指。
那个“理论权威”一口咬定小说作者是什么“蓄谋已久”、“串通一气”、“进行反党活动”。何谓“蓄谋已久”,何谓“串通一气”,何谓“进行反党活动”,作者全部创作的过程就作了最好的回答。李建彤同志说:“我本来不是作家,没写过小说,而是一个喝延河水长大的普通干部。但是,陕甘宁边区人民的革命斗争事迹,刘志丹和他的战友的英雄形象,时时激励着我。”因此,她不顾日常工作忙,创作经验少,决心写出一部反映光辉革命斗争历史的小说。正是出于这种动机,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年,她两次深入老区生活,沿着当年红军踏过的脚印,骑毛驴,串山沟,访问了从将军到战士,从老红军到老贫农约三百多人。在创作过程中,她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灌注了全部心血。样书出来后,仅报刊选载的几章,就引起了社会上强烈反响,许多领导同志给予鼓励,广大读者一致好评。要说这是“蓄谋已久”,她只是“蓄谋”如何体验生活,积累素材,早日写出作品;要说这是“串通一气”,她只是“串通”革命老一辈和广大群众,以便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要说“反党”,哪有借写作歌颂革命、表彰先烈、发扬党风、教育后代而“反党”的呢?
林彪、“四人帮”的那个“顾问”,一向以胡说八道代替唯物主义,以诡辩论代替辩证法,开设“帽子”公司和“棍子”工厂,以势压人,栽赃陷害。在《刘志丹》小说一案上,为了给作者和作品罗织罪名,强行定案,完全不顾作者的具体情况和写作动机,不顾作品的实际描写和社会效果,在思想上制造了不少混乱,这里很有必要加以澄清。
一是所谓“伪造党史”。其根据是:作者把陕北写成了中国革命的“中心”,是有意与中央“分庭抗礼”;把陕北根据地作为长征的“落脚点”,抗日的“出发点”,是宣扬“陕北救中央”的观点;刘志丹在一九二八年就提出“星星之火,将来会烧红半边天”,比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早了两年,是暗示刘志丹“比毛主席还英明、还先知”,如此等等。
很显然,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这些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如何看我们的党史,只能依据实践的标准和采取求实的态度。就拿陕北是否是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日的“出发点”来说吧。当时的形势是:革命发展很不平衡,变化急剧多端。由于机会主义路线的统治,南方根据地几乎全部丧失,中央红军不得不进行战略大转移。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中国是一个大国,“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这里所说的“北方”,也包括刘志丹同志创建的陕北革命根据地。红军经过长征到达陕北后,把它作为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日的“出发点”,不仅符合中国革命发展的真实情况,也显示了中国革命的强大生命力。
再如所谓“陕北救中央”一说,也要作具体分析。陕北红军及其根据地,都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根本谈不上什么“救”与不“救”的问题。由于敌人的重重包围和党内错误路线的干扰(刘志丹同志甚至被监禁起来),当时陕北根据地也处于危急的境地。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中央救了陕北。正象书中所写的:“毛主席来了,党中央来了,刘志丹得救了,陕北得救了!”另一方面,中央红军几经周折,才找到了陕北这块最好的立足和发展的基地,这也是无可抹煞的事实,有什么好责难的呢?
至于说到刘志丹早两年讲了“星星之火”一类的话,就是“贬低和否定毛主席”,那更是荒唐至极。在中国革命斗争史上,曾出现过多少英雄和领袖人物,刘志丹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个。毛泽东同志曾赞誉他是“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周恩来同志曾亲笔为刘志丹陵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象这样的英雄和领袖人物,为什么不可以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说出毛泽东同志或者别的什么人没有说出的话来呢?马克思曾十分谦虚而真诚地说:“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毛泽东思想不止是毛泽东同志个人智慧的产物,也是他的战友们和广大革命人民智慧的产物。毛泽东同志自己就多次讲过,他对中国革命规律的总结,是集中了同志们的集体经验,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和创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句借用古人的话,刘志丹同志为什么不能讲呢?那个“理论权威”伙同林彪、“四人帮”,打着“高举”的幌子,装出“忠于”的样子,到处设禁区,划框子,乱用“语录”定罪:讲早了,说你“贬低”;讲晚了,说你“对抗”;讲的正是时候,说你“剽窃”;倘若讲“错”了(其实大多是提出不同见解),那就是“恶毒攻击”。这种法规,居然也用到了革命烈士刘志丹的身上。如果英雄九泉有灵,他会作何感想呢?
二是所谓“为高岗翻案”。理由是:小说写了一个省委干部,名叫罗炎,据说高岗也曾担任过这个职务;高岗原名高崇德,小说头几稿写过一个崇炎,两人名字都有一个“崇”字;后来崇炎改为罗炎,和崇炎又重了一个“炎”字,于是罗炎即崇炎,崇炎即高崇德,罗炎就“基本上是高岗”了。这里,那个“理论权威”又搞了一个索隐定罪法。作者回驳得好:“基本上?百分之几算基本上?罗炎是五个人的材料集中起来的,一共出场八次,每个人各占百分之几?”明明罗炎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们却非说把五个人的好事汇集于一人身上,是为了“美化高岗”;明明作者写的是小说,他们却硬说写的是回忆录。林彪、“四人帮”和那个“顾问”难道真的不知道艺术创作的特点和规律吗?不,他们是有意要给作者诬加罪名。由此,不禁使人想起另一部反映西北革命斗争历史题材的影片《红河激浪》的悲惨遭遇。也是那个“理论权威”,当一九六三年九月间看到这部影片时,马上狂言:“我怀疑这个剧本是不是《刘志丹》小说的变种?是不是也是李建彤写的?”并当即写信追问:“为何要虚构一个姓‘高’的领导人物?”在他看来,剧中高飞虎,既与高岗同姓,又叫飞虎,飞虎者“岗”上之老虎也,高飞虎即高岗,“为高岗翻案”是确定无疑的了。象《刘志丹》这类作品,本来是小说,不是党史;是艺术创作,不是史实记录,就应当允许作者有运用典型化方法塑造人物的自由,而决不能用索隐式的手段把小说人物同真人真事等同起来,更不能把政治问题同艺术问题等同起来。这种恶劣做法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危害!
这里,还涉及到如何正确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即使小说写了高岗,或者用了高岗当年生活的某些素材,是不是就能说为高岗翻案呢?不能。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评价其功过是非,只能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而不能割断历史或出于某种政治需要来否定历史、抹黑历史。我们一定要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评价每一个历史人物,对曾经做过好事而后来变坏或者犯了错误的,要肯定其历史功绩和作用,总结其应有的教训,以便既尊重历史,又教育后人。
林彪、“四人帮”和那个“顾问”,为什么对小说《刘志丹》下这样的毒手,制造这么大的冤案?说穿了不外四个字:篡党夺权。十分清楚,一大批革命老干部是林彪、“四人帮”一伙野心家阴谋篡党夺权的最大障碍,因此,那伙人势必要寻找种种借口,利用一切机会,妄图陷害他们,打倒他们,包括死去的刘志丹同志在内。就是那个“理论权威”,在制造小说《刘志丹》冤案时曾公开扬言:“打这本书,就是为打西北山头。”这真是不打自招!他们所谓的“西北山头”,即彭德怀、习仲勋等一批久经考验的革命领导干部。之后,他又以总结《刘志丹》小说一案为名,下达三条禁令:一、不准写一个完整的根据地;二、不准写路线斗争;三、不准写真人真事。这“三不准”,实际上就是不准写他们视为眼中钉的、极力要打倒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这同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公开提出的“老干部即民主派,民主派即走资派”的反革命政治纲领是一脉相承的,足见他们的篡党夺权野心才真可谓是“蓄谋已久”。
总结小说《刘志丹》冤案的经验教训,我们深切认识到,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才能抵制来自“左”的和右的方面的干扰。小说《刘志丹》冤案已经平反了。但是,林彪、“四人帮”以及那个“顾问”所推行的极左路线的流毒还有待进一步肃清。我们要从这一冤案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更好地贯彻党的“双百”方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艺创作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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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剧评

人民的强烈呼声
——话剧《权与法》观后
卫建林
幕布徐徐合拢。当我随着人群步出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剧场的时候,偶尔听到身后两位同志的议论。一个说:“这个戏是触及时事的。”另一个说:“这是替我们老百姓说话的。”为什么《权与法》会引起广大观众的兴趣,这段对话,是可以作为答案的。
《权与法》的故事,是围绕着要不要揭发和惩办依仗职权违法乱纪的某市市委第二书记曹达的罪行而展开的。它的编剧、导演和演员,以现实主义艺术家的勇气,象生活本身那样,把当前我国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而斗争的生活画面,真实而生动地在舞台上再现出来了。
我们从剧中看到,曹达是一个口头上挂着革命词句,内心却被封建遗毒紧紧纠缠和窒息着的人物。他参加过革命战争,然而,一旦革命胜利,就以“老革命”、“老干部”作筹码,向党向人民要求特殊的权力,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在他看来,自己是不受党章约束的特殊党员和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他挪用救灾款物,来兴建楼堂馆所,经营自己的书记院和购买高级小轿车。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他不仅不纠正这些极其错误的行为,甚至对揭发问题的同志进行卑鄙的诬陷和残酷的迫害。
话剧的深刻性,不仅在于尖锐地揭露了曹达那种胡作非为,而且启发观众去思考:曹达口口声声地说,“现在正讲安定团结”,揭发他的问题,就是破坏安定团结,就是“不相信党的领导,甚至反对党的领导”,那么,到底是谁在破坏安定团结、反对党的领导呢?按照曹达的逻辑,所谓“安定团结”,就是“安定”他的专制主义、特权思想、家长作风,就是“安定”他那种从灾区人民“嘴里夺走了口粮,从他们身上抢走了衣服,从他们房顶上揭走了砖瓦”,以便满足自己穷奢极欲的物质生活要求的行为,就是“安定”他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制造冤案的权力。我们所说的安定团结,是指在彻底清算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极大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地进行四化建设。话剧反映了人们的这样一种认识:如不追究和制止曹达的行为,社会主义法制就会沦为一纸空文,社会主义民主就无从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争取安定团结,不能不伴随着肃清封建遗毒的斗争。
曹达自命为党的化身。其实象他那样违法乱纪、损害人民利益,怎能代表党!只有象剧中的市委第一书记罗放那样,虚心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用自己的勤奋工作和献身精神,维护党的荣誉和人民的权利,同党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性,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努力,才算是体现了党的正确领导。张闻天同志的遗著《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政治和经济》说得好:“领导就是服务。领导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是重要的;它的重要作用,只是表现为为人民服务。”象曹达那样,败坏党的优良作风,玷污党的光荣称号,其结果,势必在群众中损害党的威信。这才真正是反对党的领导。与此相反,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揭露和批判曹达身上的封建遗毒,不仅不是、也不会导致反对党的领导,恰恰相反,这正是在真正维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开展反对封建遗毒的斗争。
封建主义遗毒极大地阻碍着社会的前进,严重腐蚀党和国家机关的肌体,破坏党、政府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带有鲜明的封建主义特征的林彪、“四人帮”的法西斯专政,曾经怎样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的浩劫,造成历史的倒退,人们是记忆犹新的。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包括着最终铲除封建遗毒的任务。这样,《权与法》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愿望,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党和人民是战胜封建遗毒的决定力量。在这方面,话剧中罗放和丁牧的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罗放体现了老一代共产党员和许多党的优秀领导干部身上的美好品格。他没有把过去的功劳和现在的权力作为追求享乐的资本,而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人民着想,为党的事业忘我工作。曹达是他的亲戚,又是老战友。曹达的问题暴露后,这种亲密关系没有迷住他的眼睛。在他看来,一个老党员,一个党的领导干部,不仅不应当向人民要求非法的权益,反而应当成为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他对曹达说:“法律不是只为平民百姓制定的,在法律面前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你过去的功劳和现在的权力,都掩盖不了你的罪行。我要提醒你,你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这正是在罗放身上体现出来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具备的品格。
丁牧出身不好,丈夫在一九五七年被错划为右派。在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下,这成为她的沉重的精神包袱。但是,粉碎“四人帮”的胜利,使她重新获得了解放。她首先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家庭出身可能使她遭到新的不幸,不是急于为丈夫的冤案得到平反去奔走,而是以一个普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正直诚实的知识分子的政治自觉性,大胆起来揭发曹达。不错,在曹达的诬陷和威逼下,她曾经有过短暂的犹豫。她说:“为什么领导犯了法,法律就管不了他们?”心头的这团疑云,除了事实之外,是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驱散的。一俟从赵国庆的口里得知灾区人民的苦难,她就开始谴责自己的软弱。接着,同市委第一书记的谈话,又再次给予她斗争的勇气。她在人民和党的怀抱里,找到了力量的源泉。在她的周围,有曹春梅、郑洪来、罗丹华、丁红、赵国庆这些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们的支持。
有的同志说,这个戏公安人员写得不好,是对公安人员形象的歪曲。我认为不能这样看。戏剧是艺术,艺术是用典型化的艺术概括手法反映生活的。艺术中的典型人物除了它的共性,还应有它的个性。在现实生活中公安人员的性格是多种多样的。作为艺术,既可以象《神圣的使命》那样,塑造王公伯这样坚持原则、具有崇高精神境界的公安人员形象,也可以象《权与法》那样塑造出那个是非观念不清、盲目执行命令的公安人员的艺术形象。作品只能反映生活中的某一种类型,只能写象老黑格尔所说的“这一个”,怎么能说是对公安人员形象的歪曲呢?我们应该对这些同志说:“请不要忘记这是艺术。”
反对封建遗毒,排除一切阻力,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是党和人民的共同目标,也是历史前进的必然。叶剑英同志说得好:“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利用职权谋求政治上生活上的私利和特权。要坚决反对一切特殊化、走后门、损公利私、损人利己、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必须严肃处理。”党和人民同封建遗毒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是必要的,而且终将取得胜利。这就是《权与法》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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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努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刘三姐故乡”开展赛歌活动
相传龙江是歌仙刘三姐传歌的地方。聚居在这里的各族人民素来爱唱民歌,并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去年以来,广西柳城、融安等县组织山歌比赛活动,很受群众欢迎。柳城县在六个公社组织了三十多对歌手开了十多场赛歌会,然后又选出优秀的歌手参加全县山歌比赛,几乎每一场都吸引了几千名观众。
柳州市也恢复了鱼峰山传统的民族歌节——中秋山歌会,邀请四方歌手前来会歌。消息传开,龙江两岸各县市纷纷选出歌手参加,他们用叙事歌、忆比歌等形式,批判极左路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歌颂四化建设。歌手们随编随唱,应答如流。生动的比兴、辛辣的讽刺、美好的愿望,在人们的心中激起了层层波澜,不时响起一阵阵开心的欢笑声。
中卫县文化馆积极开展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文化馆积极开展工作,受到城乡人民欢迎。三年来,他们举办文艺、美术、音乐、摄影训练班三十多期,为农村和厂矿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一千多人,创作了小歌舞、小戏曲等节目三百多个,编印了许多演唱材料,还和科技部门一起举办了三期科技普及展览,向群众通俗地介绍了空间、海洋、原子能等科学技术知识。在农闲季节,文化馆的同志组成文化小分队,分头到各社队帮助编排节目,开展文艺辅导。他们还十分重视社会青年的文化生活,从去年四月起延长了阅览室开放时间,增订了一批科技杂志,还举办了音乐美术学习班,吸收社会青年参加。
沁水县恢复传统文化活动
入冬以来,山西省沁水县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到处可以见到农民群众自己在演唱上党梆子、豫剧、蒲剧、沁水秧歌,可以听到他们演奏当地民间音乐——“八音会”。这个山区县传统的群众文化活动又恢复、发展起来了。现在,这个县有二十一个公社办起了业余宣传队或业余剧团,近三百个大队办起了文化室,二百一十七个大队有了图书馆,三百个大队闹起“八音会”。他们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大好形势,对群众进行爱国家、爱集体的教育。
(以上据新华社)
老河口镇加强民间艺人管理
湖北省光化县老河口镇,文化大革命前有十几个茶社,社内有民间艺人说书演唱,文化生活很活跃。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封闭茶社,把民间艺人当作“牛鬼蛇神”撵走,使得进城的农民、过路的旅客,口里渴得冒烟,竟找不到一个歇脚喝茶的地方。
去年以来,老河口镇街道和郊区大队,逐步恢复建立茶社,其中十个较大的茶社,有民间艺人从事鼓书演唱活动,群众文化生活又活跃起来了。
为了加强对民间艺人的管理,老河口镇文化分馆制订了对民间艺人的暂行管理条例,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对本镇的民间艺人进行了审查登记,同时对演唱内容,收费标准,活动范围,审批手续等都有明确规定,鼓励他们说新唱新,传统剧目要“古为今用”,内容健康,有利四化。文化分馆还召开了两次民间艺人座谈会,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指导他们区别爱情与色情,爱国与忠君,神话与迷信,惊险与恐怖,提高他们鉴别香花与毒草的能力,交流演唱经验,同时供给他们新的曲艺脚本。现在,这里的茶社经常满座,说演弹唱,欢声笑语,琴声悠扬,呈现出一片繁荣欢乐的景象。
鄢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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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文化部直属剧院、团积极开展巡回演出
去年,文化部的直属剧院、团,积极开展巡回演出活动。截至十月底,先后有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国京剧院、东方歌舞团、中央乐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央歌舞团、中央歌剧舞剧院歌剧团、中央歌剧舞剧院芭蕾舞团、红旗越剧团、勇进评剧团的十二个演出队,分赴全国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城镇、厂矿、部队,巡回演出一千四百一十九场,活跃了基层文化生活,增加了剧团的经济收入,受到群众的支持和欢迎。
巡回演出的剧目,既有反映新生活的现代剧目,又有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传统剧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例如,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在徐州、淮北、淮南等矿区演出的话剧《让青春更美丽》,在怎样对待理想和爱情问题上,使不少人受到了教育。矿工们因此提高了劳动热情。甚至还激励一个青年女工冲破旧观念,对因公致残的朋友保持了坚贞的爱情,最终在剧场举行了婚礼。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在为北京郊区演出话剧《会粘知了的老师》时,群众称赞他们是
“雪中送炭”,并组织学龄儿童专场观看。中国京剧院演出京剧《群英会》、《借东风》、《猎虎记》、《虹桥赠珠》等,许多观众不远百里赶来看戏,他们为祖国戏剧的繁荣感到欣慰。
演出队在巡回演出过程中,发扬了老八路文工团艰苦奋斗的作风。队员们无论白天爬山涉水、还是晚上走村串屯参加演出,都能不辞辛苦,并且做到了上台是演员,下台与群众打成一片,密切了革命文艺工作者与广大工农兵群众的关系。同时,他们还热心帮助地方培养文艺骨干队伍,成为群众所喜欢的宣传队、工作队。特别是随行的著名演员王昆、李和曾、赵青、白淑湘等同志,谦虚好学,并且尽量满足地方同志提出的要求。
巡回演出队还为国家节省了开支。他们不住饭店、旅馆,住剧场,坚持自带行李,自办伙食,节约了大量开支。仅中央乐团一个演出队,在短短四个月的巡回演出中,完成了全年演出任务的百分之六十五,演出收入也比前年全年收入总额增加一倍多;其他单位的收入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林彪、“四人帮”文化专制主义所造成的剧团经费困难的局面,现在已经大有改观。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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