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3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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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批判无政府主义要讲究科学性
马笳
最近,报刊上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批判无政府主义倾向,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有的文章把批判的重点放在“民主”问题上,说:无政府主义往往表现为民主至上主义,把民主神化;无政府主义者不懂得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不懂得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这就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无政府主义是主张民主、提倡民主的,不过只是对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处理不当而已。我认为,这样讲是不科学的。
无政府主义反对一切国家、一切专政、一切权威,也反对一切民主。现代无政府主义的老祖宗——施蒂纳声称,“我向任何国家,甚至最民主的国家宣战”。
无政府主义的口号不是“民主至上”,而是“一切为了个人”。施蒂纳就说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东西高出于我”。巴枯宁也宣称,个人绝对自由是整个人类发展的最高目的。
无政府主义产生的思想根源,不是不懂得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而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列宁明确指出过:“个人主义是无政府主义整个世界观的基础。”(《列宁全集》第5卷第294页)
当前,在一部分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只要自由、不要纪律的倾向,这种追求极端自由的无政府主义倾向,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的表现,必须坚决反对,彻底批判。但是,我认为,一定要明确地强调指出,尽管那些闹无政府主义的人,有时也喊几句民主,打着“民主”的幌子,但他们是反对民主的,更是反对社会主义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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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基本建设战线为什么缩不短?
秦文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核心是调整。而调整基本建设又是调整整个国民经济的关键。基本建设的调整,包括调整基本建设规模和投资方向。当前,首先要坚决把过大的基本建设规模、过长的基本建设战线压缩下来。一九七九年,基本建设战线经过初步调整,停建缓建了一批在建项目,有了一些进展,对长期以来形成的战线长、规模大这样一个“老大难”问题有力地触动了一下,促使各有关方面都来关心基本建设的调整。但是,基本建设调整进展是缓慢的,这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当前还存在一些需要切实解决的实际问题。
首先,没有长远规划,调整缺乏依据。一九七九年,在压缩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没有长远规划,调整缺乏依据,停缓在建项目的标准主要是国家计委的“六不准”(注)。“六不准”是指不具备这六方面条件的不准开工。基本建设调整的任务和压缩基本建设战线的目的,主要的并不是这个。调整的目的是什么?总的来讲,是协调各部门的比例关系,达到持久的按比例的高速度发展。可是,多年来我们在相当程度上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使我国经济结构很不合理,畸形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国民经济的调整已经过去一年了,国家没有中、长期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只提出了一九八五年要求达到的主要经济指标。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调整也就心中无数,不了解整体和全局,在这种情况下,仅仅笼统地提出经过三年调整能有一个高速度的发展,就容易使各部门、各地区以此为目标,各自从追求本行业、本地区高速度发展的需要出发,从和先进国家同行业的对比出发去考虑问题。这样一来,越比差距越大,各行各业都会认为自己是短线,都急于填平补齐,急于上新项目。什么是长线,什么是短线,本来是有客观标准的。但是,由于调整的目的不明确,而又强调高速度,于是“你长我不长”思想,以及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也就难以克服。一九七九年的实践证明,尽管三令五申,没有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大中型项目还是未能全部停缓下来。同时,由于调整的具体目标不明确,不少部门和地区犹豫观望,决心难下,怕今年停了,明后年又要上。
当前,我们迫切需要的正是一个目的性明确、有取有舍、比较稳定、比较切实、而又留有余地的中长期经济建设规划。并以此来统一各方面的认识,使之成为全国上下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这样,国民经济调整有了具体的目标,基本建设的调整工作也将能加速进行。
其次,资金渠道多,管理混乱。一九七九年,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预算外的资金渠道,据初步统计,山东省有三十多种,上海市有三十四种。预算内的基本建设要压缩,要调整,把关严了,其他资金却是敞开着口的。预算内投资削减,预算外给钱补上;基建项目下马,挖潜改造资金的渠道给钱继续干;有些项目,基建投资调减,贷款给钱干;有的项目,中央决定下马,地方决定继续干。同一个项目,挤来挤去,巧立名目,哪边上着方便就往哪边靠。结果谁也掌握不了全面情况,也无法管理。资金项目不断变化,今年基建投资转技术措施费用,明年技术措施费用转贷款。变化多端,不易控制。例如:某省棉纺印染厂的确良加工印染工程,原国家预算安排二百八十万元,调整计划时,对这项本来属于基建的工程全部削减了,后来有关部门又在挖潜改造计划中安排四百八十万元,比原计划还增加了二百万元。
预算外的这些资金渠道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一般都没有物资保证。资金渠道越多,物资缺口越大。这些缺口都要靠地方和企业发挥“积极性”。结果,采购员满天飞,实际是挤了生产,挤了维修,冲击了国家计划,造成了更大的不平衡。而且,随着生产发展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折旧基金的按比例留成,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等等,预算外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对其中变相用于基本建设的这部分资金如果再不统筹规划,纳入计划轨道,任由它挤来挤去,冲击国家计划,挤占物资和施工力量,必将助长财力、物力的进一步分散,拉长基本建设战线。
再次,缺乏综合平衡,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浪费惊人。综合平衡年年讲,总是搞不好。根子就在于缺乏真正的统筹规划,并且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我们多年来搞基本建设不讲投资效果,不研究生产力配置,不谈合理利用经济资源,而是片面追求上新项目,热衷于铺摊子,搞“大而全”、“小而全”。基本建设项目安排缺乏集中统一,各级都有批准权,也无监督。例如:全国除西藏、内蒙古、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外,其他二十五个省、市共计建了一百零六个汽车制造厂,一九七八年实际生产各种汽车仅为设计能力的百分之四十三,其中九个骨干厂的设计能力占全国百分之六十二,一九七八年实际生产汽车占全国产量百分之六十八点六。其余九十七家小厂,有的一年生产十多辆、二十辆,与那些骨干大厂相比,成本高得多,质量差得多。尽管如此,目前多数汽车厂还在扩建、改建或填平补齐。
在引进工作中,各自为政、重复引进的现象也十分严重。一九七八年,有两个部同时从国外同一公司引进相同的设备各一套。事实上,只需要一套就完全可以满足我国近期生产的需要。同一个部本身也存在重复引进。有个部三年前引进的一套高压造型设备至今没有发挥作用,前两年却又先后与外商签订了进口六条同样的造型线的合同,这些设备进口后,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的进度,短期内用不上。于是积压的高压造型线就不是一条,而是七条了。这样的例子,在基本建设中还不少,但是至今尚未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重视。这样搞建设,战线能够缩短吗?经济效果能够提高吗?此外,直到现在基本建设计划在制定时就先天不足,材料供应留有缺口。到了下边,由于供货不及时,规格品种不对路,缺口就更大了。一九七八年以来,一再强调计划不要留缺口,而要留有余地。实际上仍然是不留余地留缺口。这样,怎么能缩短建设周期,减少“胡子”工程呢?
最后,基本建设不按程序办事,没有严格的责任制。基本建设不按基建程序办事,强调“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没有勘探就搞设计,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有的煤矿建成了,地下没有煤;有的铁矿建成了,却没有矿石。全国这类无效投资,如果统计一下,数字一定十分惊人。这种违反科学、不尊重客观规律的现象,在基本建设战线上至今还没有肃清。压缩基本建设战线,停缓在建项目,一再强调“六不准”。但是,只要有人点头,就可以不按基建程序办事。一些重大项目的确定,本应充分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对多种方案进行对比,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可是,由于没有一定的制度,不少情况下只要领导一划圈同意,就不管条件,不管基建程序,仓促上马,成为基本建设中的“特殊项目”。基本建设如果不按程序办事,不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压缩基本建设战线只能是说说而已。
因此,要认真搞好基本建设的调整工作,就必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吸收各方面有关专家参加,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合理配置生产力、充分利用经济资源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地尽快制订出我国的中、长期经济发展建设计划。计划制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后就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任意更改。当然,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必要的修正,但任何变动都应该是慎重的,瞻前顾后,综合平衡,并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为了切实改变当前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渠道复杂、管理混乱的情况,是否可以考虑凡属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全部归口,由中国建设银行统管起来。具体办法还可以进一步研究。但资金统一归口管理,在目前条件下可以首先实行起来。这样才便于对基建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此外,基本建设要及早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职责,并尽快制定有关的经济法,违反者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依法惩处。
〔注〕:“六不准”是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源条件没有弄清楚的;没有设计的,工艺技术不过关的;建设材料、设备、资金、施工力量不落实的;建成后燃料、动力、原材料、水源、运输没有保证的;技术落后,消耗过大,建成后就得改造的;污染问题没有解决,建成后不能投产的,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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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经济办法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梁传运
经济体制问题十分复杂,涉及面很广。怎么改,按照什么原则改,看法很不一致。我认为,改革要坚持经济办法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经济发展有它自身运动的规律性。要保证经济高速度发展,最重要的是要掌握经济发展的规律,切实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我们把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而采取的一些非强制性做法称之为经济办法。毫无疑问,经济工作应当更多地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建国以来,我们一向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只能实行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生产起一定的调节作用。一向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济活动只能由国家行政机构、靠行政手段来管理,不能由经济组织、靠经济手段来管理。虽然在建国初期我们实际采用过经济办法管理经济,而且在六十年代我们明确提出过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可惜这种办法没有坚持下来。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过多地采用了行政的管理办法。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政权机构,同时又是经济工作的管理机构。我们的部、局、公司,名义上是“业务部门”,实际上则是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机关。国营工业、交通和基本建设计划基本上采取指令形式自上而下地下达。主要物资由国家分配,统一调拨。基本建设的投资大部分由国家预算开支,按部门进行安排。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都由上级部门决定,折旧费也基本上交中央财政部门。商业上采取的基本上是统购包销。一个商业企业的购、销、调、存,还有“赚”等各项指标,也都由上级部门下达。企业的人员由劳动部门分配,商品价格绝大多数由上级部门决定。利润全部上交财政部门,亏损由国家包下来。农业上虽然是集体所有制占绝对优势,但是一个大队,甚至一个生产队的种植计划,种植品种、数量,直到征购任务、种子粮饲料粮留多少,甚至作物何时下种、用什么方式下种、何时收割,上级部门往往都要干预,甚至决定。
这种用行政系统、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办法,带来了一系列弊病。首先,按行政系统管理经济与生产的社会化要求是矛盾的。这一点从工业上看得最清楚。社会化的大生产要求生产的各个环节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协作。这种协作必然要打破部门、地区,甚至所有制的界限,打破“大而全”“小而全”那种自然经济式的不合理经济结构,按经济的内在联系、专业化分工的要求组织经济与管理经济。行政系统的管理办法与社会分工、开展专业化协作,提高经济效果,是完全背道而驰的。第二,过多的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与复杂多变的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矛盾的。农业上最能说明这个问题。我国有二千多个县,几万个公社、几十万个生产大队,它们的气候、土地、水利等各种自然条件很不相同,什么条件适合发展什么形式的农业,适合种植什么品种、采取什么耕作方式都不一样。特别是自然条件和社会需要都是变化的,因而很难根据某一上级事先确定的统一规格办事。不要说一个省,就是一个县、一个公社,完全按照一个规格办事也会出乱子。而采取这种行政的管理办法就很难避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瞎指挥。同时,过多的指令性计划把地方的手脚捆得死死的,不可能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经济,也不可能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生产进行调整,因而必然给经济发展带来损失。第三,行政的管理办法与发挥经济利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矛盾。行政组织不是独立的核算单位,它的活动不是建立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它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同经济组织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所以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将这种行政管理的办法改变为更多地采取经济的管理办法。
这里所说的经济办法至少有二层意思:一是由经济组织来管理经济,改变现行的行政组织管理经济的办法;二是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改变目前过多地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办法。所谓由经济组织来管理经济,就是说要按照经济自身的要求来组织经济活动。这就要求组织相应的专业公司和联合公司,并使这类公司成为真正的企业,成为活动的、有生命力的经济细胞。企业、公司以上的经济组织,直至中央的经济管理机构,也要和基层企业、公司一样,把自己经济活动的结果,同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总而言之,所有经济组织都用经济纽带联系在一起,造成人人关心自己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真正做到爱厂如爱家,爱社如爱家。
所谓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就是通过价格、利润、利息、货币、税收等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发挥价值规律对生产和流通的调节作用。所有这些经济杠杆都同特定的经济利益联系着,并调节着特定各方面的经济利益。例如,利息就调节着金融业同产业、贷方同借方、国家同个人的经济利益等等。我们可以利用利息刺激某一方面的投资,发展某一行业,也可以利用利息限制某一方面的投资,阻碍某一行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做到按比例地发展。
这样,是不是就完全不用行政办法了呢?不是的。我们所说的行政办法主要是指行政系统的管理方法和采取的一些带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我们不要行政系统管理经济的方法,并不是所有行政机构都不要了;我们反对一切靠指令性计划、命令办事,并不是说所有的指令性计划、规定等管理经济的行政手段都不要了。必要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手段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每个单位的经济活动总是局限在某一范围内,不可能看到全社会,如果国家对企业没有行政上的约束力,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从局部的利益出发,那么有些对全局有利的事就不能兴办,对全局有害的事也无法禁止,这对经济建设是不利的。即使到了共产主义,那时已经没有国家,但那时一定还保留着处理经济生活中的矛盾的社会机构。那时一个单位的生产同全社会的需要还会有一个协调问题,甚至这个经济单位同那个经济单位也会有一个协调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的生产和需要之间还会经常发生矛盾,生产的各个环节还会有长短不齐的现象,工业和农业、积累和消费之间还会发生畸轻畸重的现象。这都需要用国家计划进行调节。总之,行政办法对处理经济生活中的矛盾是不可缺少的,不能把它全盘否定。
行政手段应当更多地通过各种经济立法,如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价格法等来体现。这对于保证行政手段更好地发挥效力,使之成为各方面都要遵守的准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依照法的规定,可以对违反准则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制裁,这就能更好地显示行政手段带有强制性的一面。
问题在于,我们采取的行政手段也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既要照顾长远利益又要照顾眼前利益,既要照顾国家利益又要照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然,这种行政手段就是不得人心的,因而也是行不通的。
总之,我认为,经济办法和行政手段都是经济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也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实行的,但它们又都不是万能的;过分地夸大或贬低某一方面的作用,都是不恰当的。我们提倡经济办法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并且把行政手段作为经济办法的助手和补充;同时强调把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把经济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一步。
诚然,经济办法和行政手段毕竟不能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全部问题,它们只能解决经济管理体制问题。而经济管理体制再好,如果没有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政治局面的安定等等因素,经济工作还是搞不好。我们深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全面总结我国三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找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促进四个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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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义和团运动”评价中的不同意见
一九○○年爆发的义和团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篇章。近三年来,除通史、专史著作以外,全国报刊发表了专题论文、资料近三十篇,对义和团运动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论点。
一、是否反封建的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英雄们主张打倒清朝皇帝和贪官污吏,推翻清朝封建统治,他们在反帝的同时,从来没有放弃反封建斗争。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列举《义和团歌谣》和《告白》的资料,论证“‘大清亡,中国强’,只有推翻清朝封建统治,才能使国家走上富强的道路”。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义和团并不是把清朝统治者当作帝国主义的走狗决心把它推翻,而是把它作为帝国主义的对立物加以扶持。他们认为,义和团虽然提出过“灭洋人,杀赃官”等口号,但从来没有提出过明确的反封建的纲领,更没有触及过土地和政权问题;特别是义和团入驻北京后,从未要杀掌握最高统治大权的西太后,反而接受清朝统治者的指挥,守护中央各部,帮助捕杀“谋叛”的白莲教。因此,说义和团要推翻清朝封建统治,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还有一些同志主张,对义和团与清朝统治者的关系问题,应进行具体分析。义和团运动在山东反洋教的同时,也打击过作恶多端的地主恶霸和赃官,但后来在清朝政府招抚政策欺骗下,“扶清”不仅成为义和团的普遍口号,而且变成它的实际行动了。
二、关于排外问题
这是前几年近代史上的禁区之一。近年来,不少同志敢于触及这一禁区。他们提出,在义和团运动研究中,多年来存在着一种不实事求是的倾向:颂扬之声多过于史实,而指出它的落后性、局限性,尤其是指出它的排外性却很不够。他们认为,在义和团“灭洋”问题上,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去责难义和团,或者不加分析地对一些保守落后的东西也加以颂扬,都是不对的。
有些同志还研究了义和团的排外主义的种种表现。他们认为义和团拆铁道、砍电线、毁轮船、杀洋人,以至于排除一切与“洋”字有关的人和物,其中固然带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某些因素,但主要的则是小生产者对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技术和商品的消极抗拒,是落后、愚昧的表现。
关于排外主义产生的原因。一种意见认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由于痛恨洋人,从而仇视近代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和商品,迁怒于铁道、电线和轮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是由于农民小生产者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又加上封建顽固派的煽动和欺骗所致。有的同志还将义和团的排外与顽固派的仇外作了比较和分析,认为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封建顽固派仇恨外国的进步思想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带有强烈的没落阶级意识的,而且以投降和勾结帝国主义为特征;人民群众主要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盲目排外是不自觉的,而且还受了统治阶级仇外思想的毒害。
三、怎样看待它的历史作用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运动作为近代史上一次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粉碎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迷梦。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义和团群众的英勇反抗虽然是帝国主义没能瓜分中国的一大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比如还有帝国主义国家内部的矛盾、帝国主义各国之间的矛盾等等因素。他们认为,义和团封建迷信的组织形式,愚昧的思想指导,排外主义的斗争目标,落后的战斗武器,是不可能粉碎帝国主义的瓜分阴谋的。
义和团运动历来被列为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二次革命高潮。现在有的同志认为这个提法可以商榷。理由是义和团对待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认识深度、斗争的目标、口号和方式,不但比不上资产阶级革命派,即使与四十多年前的太平天国英雄们相比,也倒退许多。
(夏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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