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有权就有一切”是反革命的理论
本报特约评论员
我们的党,是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几十年来,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同甘共苦,血肉相联,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但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之时,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剥削阶级的腐朽作风,侵入了党的肌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某些干部滋长了一种特权思想。它严重地腐蚀着我们的党,损害着党的威信。
封建主义权力观的谬种流传
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林彪就抛出一个口号,叫作“要念念不忘一个‘权’字”。随后,经过他们一伙的喧嚣鼓噪,这个口号又演化成“有权就有一切”,变得更加露骨,更富于蛊惑性。它道出了反动政客追逐权势的心声,成了林彪、“四人帮”奉行不渝的信条。
“有权就有一切”,对于那些热衷于追求个人利益的人,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个口号的反动性,就在于它诱使人们离开人民的利益,离开党的正确路线,为谋求私利而攫取个人权力。它诱使人们相信,有了权,就有了个人的一切。它驱使人们去争权夺利,以权谋私,以权徇私。林彪、“四人帮”利用这个反动口号,以权为饵,诱以官禄,网罗党羽,培植亲信,以求达到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目的。在这个口号的毒害之下,多少意志不坚的人,为追求个人权力而走入歧途;多少官欲熏心的,为争权夺利而身败名裂!
中国古书上有个传说,写的是汉朝淮南王刘安修成神仙,准备和老婆一起上天去,可是,这位夫人却舍不得家中的屋宅六畜,迟迟不肯离去。刘安就把仙药拿出来,涂之于住宅,饮之于鸡狗。于是,阖家老小,连鸡带狗,一齐飞上了天。这个神话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在封建统治者看来,封侯万户,高车驷马,为的就是勋爵继世,将相传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他们的当然特权。林彪、“四人帮”所鼓吹的“有权就有一切”,正是这种封建特权思想在当代的谬种流传。
不幸的是,粉碎“四人帮”已近三年,这个反动信条还在我们某些同志的头脑中作祟,支配着他们的行动。
为什么有的人嗜权如命,寸权必争,把领导职务当作一种有利可图的东西来追求?
为什么有的人热衷于“一言堂”、家长制,把自己的话当成金科玉律?
为什么有的人一旦大权在握,便敢于藐视法纪,为所欲为?
为什么有的领导人无所顾忌地拉山头,搞宗派,培植私人势力?
为什么有的人利用职权,追求享乐,搞特殊化?
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了权,就有了理,有了物,有了人,有了子女的前途……。一句话,有了权,就有了个人的一切。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权,已经成了图谋私利的手段,成了封建主义的特权。
“有权就有一切”,是一种强烈的腐蚀剂,是传播封建特权思想的瘟疫。它腐蚀着我们党和干部队伍,腐蚀着革命的下一代,败坏着社会风气,是我们党和国家可能变质的一个危险因素。我们决不能漠然置之,任其泛滥。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共产党人应当怎样对待权力?
首先,在革命斗争中,共产党人十分重视权力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2页)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为求得解放,首先必须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得政权,使自己成为社会的主人。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无产阶级才有可能运用手中的权力,改造社会,改造自然,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朝着彻底解放的共产主义目标前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权力,对于胜利了的人民,如同布帛菽粟,绝不可以须臾离开。丧失了它,就会丧失人民的一切。
其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们的一切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给我们以职位,授我们以权力,是要我们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谁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谁担负的责任就越重。对于共产党人来说,从来不存在个人的权力,而只有阶级的权力,人民的权力。如果说,共产党人也有权力的话,那只能是坚持党的正确路线之权,坚持党的正确政策之权,坚持真理之权,坚持党的原则之权。此外,再没有其他任何特权。谁如果利用人民交给的权力,抵制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强制推行错误的东西;谁如果依仗人民交给的权力,违犯党纪国法,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成为站在人民头上的特权者,那就标志着,这个权,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性质。即使他可以得逞于一时,但是,总不免在人民的意志面前碰得头破血流。最终,人民还是要把这个权力收回来。
是依仗手中的权力牟取一己私利,还是运用人民交给的权力谋取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这是无产阶级权力观和剥削阶级权力观的根本界限。
“有权就有一切”,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对社会的前进,起着反动的作用。社会是在不断变革中前进的。没有变革,就没有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必须在不断改革中逐步实现。我们的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权力和利益的调整。只有无私无畏的人,才是最勇于改革的人。凡是搞特权的人,在思想上、政治上总是想维持现状,反对改革。在亿万人民意气风发干四化的今天,为什么有人一提改革就凄凄然,唉声叹气;惶惶然,不可终日;昏昏然,手足无措;甚至愤愤然,暴跳如雷?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包含着对个人权力和利益的考虑。他们生怕改革触动了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在他们眼里,只有一个赤裸裸的“权”字,哪里还有什么四个现代化。在他们看来,代表亿万人民利益的根本大计,应当服从于他们个人的特权,服从于他们的既得利益。这种人,如果不从政治上、思想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就会成为革命道路上的绊脚石,迟早被历史车轮甩到一边去。
值得记取的经验教训
“有权就有一切”的反动信条,危害我们党如此之久,如此之烈,而且至今仍象幽灵一般,纠缠着一些人,其中,有值得记取的经验教训。
第一,应当正确对待执政党的领导权。
毛泽东同志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说过,所谓领导权,不是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去说服和教育群众,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这个原则,无论在党执政以前或执政以后,都是适用的。在建国之前的二十八年中,我们的党并没有掌握国家权力,我们却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取得这个胜利靠什么,主要靠我们党的路线、政策、方针的正确,靠我们党深厚的群众基础,靠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但是,建国之后,情况有了变化。我们的党处于执政地位。党领导下的各级政权,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实行全面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大权在握。在这种条件下,就使某些人产生一种错觉:自己俨然是政府的“官员”,群众则是任意驱使的“百姓”。于是,“有权就有一切”的反动观念乘虚而入。他们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去为所欲为。“掌权”成了“升官发迹”的途径。
领导就是服务。作为一个执政党的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一定要牢牢树立做人民公仆的思想。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地位变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能变。要坚决抵制“有权就有一切”这类反动思想的侵蚀,警惕自己蜕变成站在群众头上的特权者。
第二,应当正确处理各级领导干部的物质待遇。
在政治上追求特权的人,他们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追求物质上的特殊享受。中国封建社会流行过一句俗话,叫作“千里为官只为财”。它一语道破了封建主义的人生观:升官,是为了发财。
为了防止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蜕化成特权者,必须在物质待遇上制订出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无产阶级的执政党,不允许对它的党员给予超过工作需要的物质享受,不允许存在那种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维护特权的法规。某些事情看上去虽然“合法”,实则无理;听凭某些领导人随心所欲,要什么,给什么,就既不合法,又不合理。这岂不是仍在某种程度上继续实践着“有权就有一切”的理论?这样,我们怎么能够理直气壮地去铲除特权,同特权思想作斗争,又怎么能够急人民之所急,和人民同心同德干四化呢!
第三、应当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切领导干部,都应当置于党的监督,特别是群众的监督之下。取消监督,尤其是取消群众的监督,是十分危险的。长此下去,一个人就要变坏,一个党就要腐化。
监督,不是一句空话,而要落在实处。
首先,要允许人家监督,要接受人家监督。自己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别人也不应当包庇、袒护。这就要废除那些隔绝领导和群众的作法。不许监督,这本身就是一种特权,是“有权就有一切”的一种表现。
其次,实行监督,先是打通思想,进行规劝。这叫作晓之以理。然后,对于不听规劝,屡教不改,或者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就应当采取组织措施。这叫作绳之以纪。当断不断,群众会说是“刑不上大夫”,“官官相护”。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那些热中于帮倒忙的人。他们对自己的“顶头上司”,很善于投其所好,想歪点子,出馊主意,替一些领导人捞取特权。这种人,也是“有权就有一切”的信徒。他们趋炎附势,阿谀逢迎,吹喇叭,抬轿子,无非是想有朝一日也捞个一官半职,或者从中分到一点既得利益的残汁。这是一种歪门邪道,是“有权就有一切”的变种。
批判“有权就有一切”这个反动理论,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同剥削阶级世界观的深刻斗争。这种反动理论,年深日久,毒性甚烈,除之确实不易。但是,在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国家,伟大的人民当中,它是不得人心的。万众一心,群起而攻之,一定能够把它搞得臭不可闻。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定能够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


第3版()
专栏:

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设想
房维中
我们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弊病很多,主要问题是三个:
第一,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的计划,管得太多,把经济搞死了。国民经济错综复杂,不断变化,要想通过国家计划对各项经济活动统统作出具体的规定,根本不可能。国内外的经验证明,没有哪一个中央机构能够解决经济问题的全部细节。第二,按行政系统、行政区划、行政层次、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切断了经济的自然联系,排除运用经济的办法,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和数不尽的浪费。许多事情,企业之间直接见面,问题就能很快解决,但非得一级一级报批不可。几十道关口,一个关口通不过,事情就停摆了。而从下向上报,再从上向下批,一个圈子兜过来,即便顺利通过,已经时过境迁了。第三,企业本身没有自主权,什么事情都得由上级布置,上级批准,多少条绳索把企业捆得死死的。其结果,企业只对上级负责,对计划负责,吃大锅饭,想积极也积极不起来。等、靠、要不对,但现行体制就是鼓励等、靠、要,鼓励伸手,而不鼓励企业开动脑筋,自己想办法把事情办好。
这三条是相互联系的。搞包罗一切的指令性计划,就得主要靠行政机构、行政手段,其结果,必然束缚和伤害企业的积极性。企业是生产的直接承担者,企业没有积极性,生产要更快地发展是不可能的。当然,问题不止这三条。在企业本身,还有一个经营好坏同生产者个人的物质利益不挂钩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长期打不破这套体制?认识上有偏差。以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计划经济,就得实行包罗一切的指令性计划。越是问题多,越是嫌管得少,管得不严。过去老批评计划不全不深不透,不仅要管全民企业,连社队企业的产供销都想直接纳入国家计划。国家管的经济技术指标,越加越多,中央管不了,就想放给地方,地方管不了,出了问题,又收回中央,来回兜圈子,就是不去想怎样扩大企业的权力,把许多事情让企业自己去管。
强调计划经济是完全正确的。国家通过计划,指导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发展,避免无政府状态,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但是,计划经济是不是一定要全部实行指令性的计划,可不可以利用市场关系和经济手段,来达到计划规定的目标?事实证明,是可以这样做的,而且应当这样做。
我们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济管理体制,想法不尽一致。大体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高度集中,恢复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做法,即实行“古典式的中央计划经济”。主张这种体制的同志还是有的。但是,这种体制,中央与地方之间矛盾重重,部门与部门之间矛盾重重,地方与地方之间矛盾重重,中央、地方与企业之间也矛盾重重,这是实践已经证明了的。
第二种,分散管理,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独立,即实行以省、市、自治区为主的“地方计划经济”。这样办,可以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但是,这种体制仍然没有解决企业的自主权问题,不过把中央集权中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地转到省市的头上,而按行政区划和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所带来的弊病并没有消失,且会限制地区之间的经济协作和经济交流。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虚君共和”,中央管虚,地方也不直接管企业。美国的企业并不是按几十个州划分的,日本也不是按几十个县划分的。现在,跨国公司盛行,欧洲正在搞共同体,而我们如果把全国经济按省、市、自治区划成二十九块,有的同志担心,这不是前进,而是后退。当然,不是说不要扩大地方的权力。应当给地方的权力要给地方。
第三种,给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按经济规律组织经济。打破部门和行政区划的界限,把行政管理系统和经济管理系统分开,以企业为基础,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怎样组织合理就怎样组织。企业在哪里,就给哪里缴税。部门和地方负责研究发展规划、方针政策,负责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思想政治领导,地方还要负责搞好公用事业建设。企业拥有生产、交换、分配的更大主动权。国家给企业指明发展方向和要求,但尽量减少下达指令性计划,更多地主要地采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第三种方案,可以解决我们现在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但是实行起来并不简单。要把理论搞清楚,把很多细节搞清楚,必须进行大量工作,实行起来要有很多过渡阶段,会遇到很多的阻力。现在对于第三个方案的许多提法,可能并不准确,也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设想,但这确是一个方向。我们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外国的经验,闯出一条路子来。
实行体制改革,第一件事情,是先把方向搞清楚。每一个小改小革,都要遵循这个方向前进,而不能同这个方向相背离。没有全局在胸,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体制改革是搞不好的。(原载《财贸战线》报)


第3版()
专栏:

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讨论中的不同论点
郭代模 杨炤明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哈尔滨联合召开了经济核算和经济改革讨论会。现将讨论中的不同论点简介如下。
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
一种看法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是改革分配制度,其核心就是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说,分析一下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几种“常见病”、“多发病”,可以发现,百病的渊薮,全在于“端着铁饭碗,吃着大锅饭”,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及其职工的物质利益没有关系。这种分配制度,如果不改革,我们的经济发展,就不可能有足够的推动力。而分配制度主要体现在财政体制上,所以改革的核心,应当是财政管理体制。必须使企业有一定的自主财权,并使企业经营的好坏与企业及其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联系起来,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
另一种看法是,经济改革的中心问题是改革计划管理体制,其核心是解决综合平衡问题。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说,回顾我国国民经济的几次大起大落,除其他原因外,也有指导思想上的问题。尤其是综合平衡没有搞好,计划不仅不留余地,反而缺口很大,计划成了“半计划”甚至“无计划”,生产处于半无政府状态,国民经济计划比例严重失调。所以,一定要从改革计划管理体制入手,抓住综合平衡这个根本问题做文章,以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高速度发展。
再一种看法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是调整好生产关系,其核心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说,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什么形式较为适当,要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财务自理,实际是大集体所有制,这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是权、责、物质利益结合得最好的形式。把所有制调整到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好处,这不是所有制的倒退。有的同志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现在需要调整的是全民所有制的内部关系,而不是所有制本身。决不能授给国营企业以集体企业那样大的独立自主权,以免出现权越大,盲目性也越大,从而冲击国家计划的现象。
对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先改什么,后改什么,也有不同看法。有的同志主张,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先行一步,因为财政对经济有反作用,从这里打开突破口,暴露各方面的矛盾,加以解决,能够推进和协调各方面的改革。有的同志持反对意见,认为这违背了“经济决定财政”的基本原则。财政体制改革必须以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为前提,并要与之相适应,以免将来经济管理体制变化,财政管理体制又要跟着变化。有的同志认为,目前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眉目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管理体制小改小革先行一步倒还可以,大改大革则不适宜。
关于扩大企业和地方权限的程度
许多同志认为,当前经济管理中的要害问题,是权力过于集中和偏重于行政手段,在不少方面程度不等地违背了经济规律。其中扩大企业自主权,就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至于这种自主权是否要有一个范围,有不同看法。有的主张要打破框框,多放权,大放权。强调应当给企业以独立商品生产者必须具备的一切职能和权限。如计划制订权、产品销售权、资金支配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调剂权、产品订价权、对外贸易权等等,企业都要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自行掌握。有的同志还说,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要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制为方向,要把整个的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在独立经济核算制的基础上,而企业的独立经营管理权则是企业经济核算的根本前提,是企业及其劳动者对生产资料行使主人权力的具体形式,企业是必须充分享有这种独立自主权的。
但是,不少同志认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必须同加强国家的集中领导结合起来。企业应当是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行使自主权。对扩大企业自主权,不能理解为只是一味放权,多多益善。给企业哪些权,国家保留哪些权,要划出合理的杠杠来。企业的权限扩大到什么程度?有的同志说,企业的各种权,包括计划权、财权、物权、人权在内,都不宜过大,要能让企业有权搞好本单位的简单再生产,有权搞好本单位的挖潜、革新、改造为适宜。有的同志说,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有作用,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领导人熟悉业务,管理水平比较高,扩大企业自主权,更能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把企业办好。有一些企业领导不懂业务,管理水平低,甚至瞎指挥,这样权力越大,破坏作用和造成损失也就越大。所以,不能孤立地谈集权与分权,要考虑企业领导人的管理水平。现在企业领导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一般都不高,在体制改革中,对此应多加考虑。
对扩大地方权限问题,有的同志主张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应适当放权,使地方有权能够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和经济有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发展国民经济。有的同志则认为,在处理中央、地方和企业的经济权力关系中,以两头大中间小为宜,地方的权力不能大了。例如实行“收支挂钩、全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从积极方面说,能促使地方增收节支,但也可能带来弊病,容易在企业头上打主意,可能产生经济割据,阻碍按经济原则组织生产和流通,影响组织联合公司、跨省公司和争原料、争市场、争利润等。
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在讨论中有三种观点,一种主张折旧率应大提高,要求固定资产能在十年内更新一次。现在规定的折旧率,大约为百分之四,一般要二十五年到三十年才能更新。现在外国采取“快速折旧”法,技术设备的更新,一般是五年一次。我们要加速实现现代化,采用世界先进技术设备,折旧率就不能差得太远。另一种观点认为,固定资产折旧率可以在盈利增加的基础上,适当地逐步提高,以利于老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但不赞成“快速折旧”,把折旧率提得太高。资本主义国家的“快速折旧”法,是通过提高折旧率,来帮助垄断资本逃避税收负担,增加资本家利润,加速资金回收,鼓励私人投资,挽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我们国家的情况则不同,没有必要在较短时间内将现有企业的设备更新一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规定的折旧率,适应我们当前生产力水平的情况,只要折旧费能全部留给企业使用,不再上交财政,再辅以必要的银行贷款,是能满足企业现有设备的革新改造需要的。有的同志认为,目前,企业反映更新改造资金不足,主要是:(1)上面拿走的多,留给企业使用的少;(2)很大一部分搞了基建性质的支出,真正用于更新、改造的很少。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多留或全部留给企业使用外,主要还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只能用于更新改造,不能用于基建或基建性质的支出。
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全额信贷
对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是否应当实行全额信贷,有不同看法。许多同志认为,现在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由财政部和银行分别供应,分口管理,造成管理多头,调剂困难,而且占用资金多少与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没有关系,不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管理好流动资金的积极性。对国营企业的全部流动资金逐步改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方式统一提供,能够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和物资积压,充分发挥现有财力物力的作用。
有的同志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实行全额信贷,不仅没有积极作用,而且有以下问题:(1)企业没有自有资金,会削弱企业自主权,限制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加生产,扩大商品的流通,也不利于同外国人做买卖。(2)定额内的资金是必须经常占用的最低指标,计算利息没有实际意义,只是增加企业负担,而对超定额储备实行高息,在商业一二级批发站又有困难。因为这些单位担负着储备任务,要起蓄水池作用,不能实行定额管理。(3)搞全额信贷,企业的非商品资金也由银行贷款,失去了贷款的商品性、保证性和归还性,使一部分贷款与商品运动脱节,对货币流通发生不利影响。有的同志则认为,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比过去无偿使用有很多优越性,但这种优越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体现出来。为此,必须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基础,把流动资金供应方式的改革,同计划、物资、财政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为防止全额信贷流于形式而制定一些必要的措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