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6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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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分组讨论七个法律草案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今天进行分组讨论,审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个法律草案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作的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
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也进行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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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国锋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单行本陆续发行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华国锋总理在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二十七日开始在北京和全国各地新华书店陆续发行。
这个文件的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文版,最近也将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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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彭真主任说,为扩大民主加强法制保证人民管理国家大事
改革地方政权组织和选举制度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法律草案的说明时指出,这次对地方政权组织和选举制度作了重要改革,以扩大人民民主,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和便于九亿人民管理国家大事,同时进一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适应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彭真在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的说明中,提到以下主要的改革: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并相应地恢复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和州长、县长等职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的行政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分别选举、罢免或者任免。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这个改革,在全国县以上各级地方范围内,人民将大大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大大加强自己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同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不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订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在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作说明时,彭真指出,保障人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和罢免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重要保证,也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基础。这次提出的选举法草案规定:
——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民主地提候选人的办法。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任何选民或者代表
(只要有三人以上附议),都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候选人正式名单应由参加选举的选民或者代表反复酝酿讨论,民主协商直至在必要时举行预选决定。
——将候选人和应选人等额选举的办法改为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的名额。
——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群众对于本县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实行直接选举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保证民主选举,而且便于人民群众对县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
彭真说,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权利和义务。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提出质询,经过大会主席团提交受质询的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负责答复。为了保证代表能够充分行使代表职权,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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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彭真主任说明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草案
重申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权力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二十六日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就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草案作说明时,重申了法院进行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等重要规定,并且强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彭真说,法院组织法草案还在任务、辩护制度、人民陪审和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案纠正等问题上,作了若干补充和修改。
关于检察院组织法草案,彭真强调说,这个组织法确定,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或任命以后,都要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设立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它重大问题。
彭真说,为了保证检察院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监督,把检察院上下级关系由原来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他说,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至于一般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概由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政府机关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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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我国决定与外资合营某些企业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二十六日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说,中国决定与外资合营某些企业,并为此起草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他说,根据这个法律草案,中国将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和其他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适合我国需要的。草案提出,合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有关条例规定从事活动。
制订这项法律是为了确立合营企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规定合营企业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保障合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这个法律草案规定在中国建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外国合营者在履行法律和协议、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分得的净利润和其它资金,可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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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华院长向人大提交的书面工作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干扰
争取年内纠正冤假错案基本完成复查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向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书面工作报告中说,各地人民法院要争取在今年内把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冤、假、错案纠正过来,基本完成复查任务。
报告要求从复查纠正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真正做到准确地打击敌人,有效地保护人民,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报告强调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进行复查工作。
根据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到今年五月底,各地已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十六万四千多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书面工作报告指出,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对广大干部群众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在这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中,冤错的比例一般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有些地区竟达百分之六十或七十,数量之大,比例之高,后果之严重,是建国以来仅有的。
报告说,各地复查工作的实践证明,纠正冤、假、错案深得人心,对促进安定团结,调动广大群众搞四化的积极性,起了一定的作用。广大群众齐声赞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又恢复了,毛主席的政策又回来了。
报告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一个马列主义者应有的基本态度。我们党历来有一条规矩,就是对于人的处理要持慎重态度,一旦发现了错误,就立即纠正。这在封建社会办不到,在资本主义社会办不到,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是错误路线领导,也不可能办到。我们今天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正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说明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
报告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复查工作虽然已取得很大成绩,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部分地区抓得不紧,复查任务还很重。因此,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用大力把这项工作进行到底。有的地方有人认为前段复查工作搞过了头,要“收”了,因而对复查工作犹豫观望,他们深怕搞复查冒了“尖”,又来个反右倾。有人甚至认为复查案件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矛盾,把社会秩序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归咎于复查冤、假、错案。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应当肯定,前段复查工作是符合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
报告说,当前,思想不解放,该纠正的不纠正,抓辫子、留尾巴的错误倾向,仍然是主要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也要注意防止另一方面的不实事求是,把不该纠正的纠正了。报告指出,无产阶级的法律、法令是无产阶级政权镇压阶级敌人、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武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严格划清罪与非罪、反革命罪与普通刑事罪的界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特别要注意防止对敌斗争扩大化,要强调少杀,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
报告说,依法办事,还必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陪审、辩护、合议等项审判制度,以及公、检、法分工协作、互相制约的诉讼程序。
报告强调说,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也不应该因为当事人的出身、历史有问题而予以歧视,滥施刑罚。要在审判人员中提倡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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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黄火青检察长说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检察院工作重点是保卫现代化建设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在向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书面的工作报告中说,各级检察院工作的着重点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敌人的专政,大力保障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报告中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但是我们决不能给反革命分子以进行破坏活动的自由。否则,就不能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报告指出,一年多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依靠群众实行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方针,即防止不适当地扩大阶级斗争的范围和规模,又防止忽视现实阶级斗争的思想。
报告指出,实现安定团结,必须惩治坏人。前一个时期,极少数坏人利用发扬民主,造谣生事,破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有的甚至公然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广大群众对这些阶级敌人和极少数“害群之马”的破坏活动非常气愤,强烈要求对他们绳之以法。北京、上海等地的检察机关,根据公安部门的提请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批准逮捕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革命秩序,受到了群众的拥护。
报告说,各级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开展了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参与了复查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据不完全统计,到今年三月底,各地人民检察院共查处了两千多件严重违法乱纪案件。认真加强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仍然是人民检察机关今后一项严重的任务。报告说,重建检察机关一年多来,人民来信来访很多,说明群众敢于讲话。到今年三月底,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二十七万多件。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干部亲自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严重违法乱纪案件,有的由领导同志亲自带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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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沈阳部队举办师以上干部、宣传理论干部读书班
继续肃清极左路线流毒正确理解三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沈阳六月二十三日电 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最近举办师以上干部、宣传理论干部读书班,联系实际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继续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进一步解放思想,加深了对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
这期学习班经过三十多天的学习,着重讨论、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从“阶级斗争就是一切”的影响中解放出来,正确估量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状况。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个别同志担心这样会“转向”、“丢纲”;平反冤、假、错案,有的同志不理解,担心给长期劳动守法的地富分子摘帽,会取消阶级斗争。读书班针对这些思想反映,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阶级斗争的论述,讨论分析了我国当前阶级斗争的状况。大家指出,解放三十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巩固发展,以及对地主、富农的教育和改造工作的加强,地主、富农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党中央决定给那些守法的、老实劳动的、不干坏事的地富分子摘帽,正确地反映了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许多同志说,阶级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阶级斗争抓得好不好,就要看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现在,我们根据阶级斗争的实际状况,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工作重点转移后,也并不意味着不抓阶级斗争。
在讨论平反冤、假、错案这个问题时,大家认真剖析了“四人帮”在辽宁那个死党残酷迫害张志新烈士这一典型冤案。甘渭汉政委还向大家介绍了这一案件的情况和自己的认识。大家对我党这样一个优秀儿女遭到残暴的杀害,都无比愤慨,对平反这一冤案,一致叫好。有的同志说,过去林彪、“四人帮”搞阶级斗争扩大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搞乱了阶级阵线,颠倒了敌我。现在给受迫害的同志平反,正是坚持了正确的阶级斗争,分清了敌我。有的同志深有体会地说,过去我们对一批老干部、好同志无辜地被打下去,是看不惯、不理解的,现在对平反冤、假、错案为什么又有些不理解呢?这说明,这十多年来,我们中毒不浅啊!
通过这样学习讨论,大家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状况有了比较正确的估量,对林彪、“四人帮”大肆鼓吹“阶级斗争高于一切”、“阶级斗争就是一切”等谬论的反动实质认识得更加深刻。大家说,一定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估量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状况,既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当前要特别注意肃清林彪、“四人帮”在阶级斗争问题上极左谬论的流毒。
二、从吃“大锅饭”的影响中解放出来,正确理解党的各项现行政策。有些同志对现行的一些经济政策不理解,甚至提出:
“这样搞是不是坚持了社会主义?”针对这个问题,读书班引导大家划清林彪、“四人帮”的假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界限。在讨论“允许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这个问题时,有的同志认为,这样做会造成两极分化,是鼓励农民走“张金发”的道路。大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认识到,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是靠自己的劳动,尤其是靠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而不是靠剥削富裕起来,这怎么会产生两极分化呢?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实际上就是让一部分生产队、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在我们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国家里,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条件、生活水平是不平衡的,不可能一下子都富裕起来。允许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既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又能树立起榜样,促进穷队赶富队,逐渐缩小差别,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林彪、“四人帮”鼓吹“富必修”的谬论,把承认差别、按劳取酬当成资本主义来批,使得我们一些同志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当作是社会主义。由于这种极左的流毒影响没有肃清,因而对实行按劳取酬、奖金制度、允许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等政策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大家说,要坚持科学的社会主义,正确理解党的现行经济政策,一定要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搞的假社会主义。
三、从“千腔一调”的习惯中解放出来,正确认识三中全会以来出现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三中全会以来,打破了“四人帮”横行时的万马齐喑的沉闷局面,出现了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可是有些人却觉得不习惯,认为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乱呼呼”的,甚至有的人认为前段解放思想“过了头”。针对这些问题,大家通过学习理论,集中讨论了前一段宣传理论工作的形势,运用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等基本观点,分析了宣传理论工作的成绩和缺点。看到前段宣传理论工作有些不慎重、不妥当之处,有的人对宣传工作有些意见是有道理的。但这毕竟是支流,而且是难免的,纠正是容易的。我们在看到问题的同时,更应该看到三中全会以来,宣传理论战线的同志,解放思想,不畏劳苦,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和解决了不少重要问题,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宣传工作的主流。大家还看到,在前一段的报刊宣传上,有的同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一些问题上大胆地探索,有的根据新的情况,提出一些新见解,有时两种不同意见在报刊上同时发表,这正是贯彻了毛主席的“双百”方针带来的繁荣兴旺的景象。对这种生动活泼的局面,我们有的同志所以会感到“乱呼呼”的,大家分析认为,主要是多年来林彪、“四人帮”搞文化专制主义的影响还在起作用。前些年,林彪、“四人帮”歪曲和篡改马列主义,以势压人,稍有不同的观点就被斥为“离经叛道”。结果,造成了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只能是“千腔一调”,“千篇一律”。这种流毒至今还束缚着人们的头脑,以致把思想活泼、百家争鸣的正常现象当成反常现象,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说成是“乱呼呼”的。只有清除这种流毒,才能正确认识三中全会以来出现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为什么我们有些同志思想迟迟不解放,看问题还是跳不出“左”的习惯呢?读书班引导大家具体分析了原因。大家认为主要是受林彪、“四人帮”的毒害时间长,烙印比较深。有的领导同志说,林彪、“四人帮”打着“高举”、“革命”的旗号,制造了一系列极左谬论,对我们灌输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我们思想上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至今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判断是非的标准上,还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有的青年干部说,我们参加工作以来,接触的不少都是林彪、
“四人帮”那套东西,要肃清其影响还要下很大功夫。还有的同志说,过去林彪、“四人帮”利用我们对毛主席的朴素阶级感情,制造“现代迷信”,把革命领袖“偶像化”。这样,就使得一些同志以为对毛主席、毛泽东思想说得越高,感情就越深,只有“句句照办”才是维护旗帜,而对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看待革命领袖和革命理论,就觉得感情上过不去。大家还指出,前一段由于我们忙于战备,没有认真学习三中全会文件,再加上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这场讨论,我们没有认真地组织,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通过这次读书班学习,大家体会最深的一点是,要解放思想,非狠批极左不可;要肃清极左流毒,非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不可。大家表示,一定要很好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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