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6月2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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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总理会见巴基斯坦劳工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 华国锋总理今天晚上会见巴基斯坦劳工和人力部长法伊兹·阿里·奇斯蒂率领的巴基斯坦劳工代表团。
会见时,华总理同奇斯蒂部长就进一步发展中巴关系和中东、南亚、东南亚局势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奇斯蒂部长转达了穆罕默德·齐亚·哈克将军对华国锋总理的问候。他说,哈克将军希望中国尽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繁荣昌盛起来。
华总理请奇斯蒂部长转达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他本人对哈克将军的问候。他说,中巴两国关系发展是很好的。我们希望巴基斯坦强大起来。
巴基斯坦驻中国大使尤纳斯参加了会见。
会见时在座的有国家劳动总局局长康永和等。
谈话前,华总理同代表团全体成员一起照了像。(附图片)
华国锋总理会见由劳工和人力部长法伊兹·阿里·奇斯蒂率领的巴基斯坦劳工代表团。
新华社记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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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西采取特殊措施优先发展轻纺工业
确保轻纺工业需要的电力、煤炭和劳动力;增拨资金和原材料;直接掌握一批重点轻纺工厂的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据新华社南昌电 中共江西省委和省革委会采取特殊措施,优先安排落实轻纺工业所需的电力、煤炭、原材料,做到重点企业用电不“?眼”,用煤不拖欠,用料不“愁饥”。全省轻纺工业生产精神抖擞,开始飞奔了。
省经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兴奋地告诉记者,党中央提出的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就是灵。从今年五月份以来,全省县以上的轻纺工业企业,一改过去长期开工不足的状况,全部机器都运转起来了;县以下的轻纺工厂,开工率也由过去的百分之三十上升到百分之八十多。特别是人民生活需要的短线产品,如棉纱、棉布、麻袋、肥皂、洗衣粉、卷烟、机制纸、瓷器、食品、红白酒类等,五月份的产量都大幅度上升,质量显著提高,成本、消耗相对下降。
江西省对发展轻纺工业采取的特殊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三保两增一落实”。
“三保”,即确保轻纺工业需要的电力、煤炭和劳动力,重点是保电。为了保证轻纺工业用电需要,供电部门从冶金、基建、机械等部门的用电指标中,压缩出一万六千千瓦电力给轻纺工业,保证给足。
“两增”,是增拨资金和原材料。对于人民生活急需的短线产品的生产,在计划供应之外,省委、省革委还指示物资部门增拨一批原材料。
“一落实”,是由各级计委、经委或工业生产主管部门,直接掌握一批重点轻纺工厂的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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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落实办电政策 充分依靠群众 开发水力资源
广东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水力发电
本报讯 记者戚休、史美泗报道:因地制宜,加快小水电站的建设进程,这是目前广东省采取缓和动力供应紧张的一项重要措施。
广东水力资源丰富,在全省二十二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中,三分之二是山区和丘陵地带,加上年降雨量达一千六百毫米以上,水力资源蕴藏量有一千多万千瓦。在全省燃料十分缺乏的情况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水力发电,这是广东省解决能源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解放以来,广东省除了由国家安排的大中型水电骨干工程以外,积极兴办小型水电站,鼓励地、县、社、队“四级办电”。到一九七八年,全省建成的小水电站共一万四千三百一十处,装机容量达七十五万五千六百三十八千瓦。小水电发电量为十七亿五千多万度,占全省总发电量的百分之十八点二,开发利用水力资源百分之十三。现在,从粤北山区到潮汕平原,从五指山区到珠江三角洲,全省一百零七个县(市)中,有八十七个县(市),小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已超过了一千千瓦,其中又有二十六个县超过了一万千瓦。随着大批小水电站的建成,各地还相应地建设了一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把分散的电力并入大电网,或者自己联结成小电网。在大小电网互相配合下,全省百分之九十六的公社,百分之七十四的生产大队和一半以上的生产队用上了电。
前几年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广东省在小水电建设中存在“一平二调”的现象,把社队用自筹资金办起来的小水电,并给县、地区和省所有。小水电并入国家大电网,每度电的价格是四分五厘,而社队向国家大电网买电,每度电的平均电价却是七分,严重地挫伤了社队和社员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去年八月,省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到梅县、汕头、惠阳地区调查研究时,要求各地认真解决群众办电中的政策问题,坚决纠正“一平二调”现象。随后,省委又重申各地小水电站建设必须严格执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办电政策;凡是并入大小电网运行的小水电,所有制不变,并适当提高电价;小水电的收益,根据社队投工、投料、投资多少,按比例分红。这些办电政策深受群众欢迎,进一步促进了小水电的建设。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小水电是上还是下?在最近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要继续兴办小水电。目前,全省正在建设的小水电站有一千二百三十三处,建设规模达四十二万八千二百一十千瓦,纳入今年省建设计划的有一千一百八十三处,建设规模为二十六万二千三百七十千瓦,要求当年投产的十三万千瓦。今年将是广东小水电建设蓬勃发展的一年。
为了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省里正在自力更生解决资金和设备材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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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门为轻纺工业的技术措施贷款
新华社武汉六月二十三日电 湖北省今年除了在年计划内增加用于轻纺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措施费用外,最近又从省财政周转资金中拿出四千万元,专门作为轻纺工业的技术措施贷款。这是湖北省为加快轻纺工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
中共湖北省委决定,这笔贷款主要用于对现有轻纺工业进行挖潜、革新、改造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发展外贸出口产品等方面。他们根据花钱少、收效快、积累多的原则,确定重点扶持发展造纸行业的机制纸,食品行业的液体和固体饮料,纺织行业的针织品和化纤织物的染整设备,以及市场上急需的玻璃、灯泡、刨花板、工艺美术品等短线产品和外贸出口产品。省有关部门专门派出一批干部深入到一些地区和市,帮助落实贷款项目。
与此同时,省有关部门明确规定:轻纺产品所需的原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保证供应,不留缺口;轻纺工业生产用电,要和农业用电同等对待,予以重视;轻纺企业所需的燃料和其他物资,有关部门要尽量保证供应。这些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武汉市纺织工业局所属的六个大纱厂,一季度因为电力供应缺口较大,每周只能生产三天到四天,开九至十二个班;现在每周能生产六天,开足十八个班或是更多。一些重点轻纺企业的原料、燃料、动力供应的情况大为好转,所需的钢材、生铁、焦炭、烧碱、纯碱等,基本上得到保证。
湖北省今年还从上海请来七十多名老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分别到武汉、沙市、襄樊等轻纺工业比较集中的城市传经送宝,帮助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由于采取了上述有力的措施,湖北省轻纺工业最近有很大起色。据有关部门统计,五月份,全省轻工业产值比四月份增长百分之八点九,纺织工业产值增长百分之十一点九二。许多产品的质量有不同程度提高。另外,轻工系统还试制成功气动出水保温瓶、多功能缝纫机、轻便自行车和日历手表等六百多种新品种和新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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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的义愤
——广大读者纷纷来信表示:要学习张志新以整顿党风,要记取张志新被杀害的血的教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本报讯 五月二十五日,本报发表《要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同林彪、“四人帮”进行殊死斗争的事迹》的通讯和编者按以后,张志新这个光辉的名字,已飞越千山万水,震撼着人们的心扉。读者的来稿来信,从四面八方涌向报社,截至六月二十日止,已收到读者来信和电报五百多件。这些来自全国各地、各条战线的信件和电报,表达了广大共产党员、解放军指战员、国家干部、厂矿企业和财贸职工、农村干部社员、各方面的知识分子以至家庭妇女和中小学学生共同的感情、愿望和要求,他们同声赞颂张志新同志为真理而献身的崇高思想品质和大无畏精神,同声声讨林彪、“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的滔天罪行,对杀人凶手表示了强烈的无产阶级义愤,要求一定要严惩冤案的主谋者,一定要认真记取这血的教训,一定要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
以张志新烈士为榜样,认真整顿
党风,敢于为四化坚持真理
广大读者为张志新同志的英雄事迹所深深感动,很多人边看报纸边流泪,连看几遍。在不少单位,报纸被争抢,人们在议论。他们说,越看越觉得张志新同志是七十年代的江姐,是我们党的骄傲,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从她和其他许多优秀共产党员的身上看到了我们党的希望,看到了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希望。张志新同志是共产党员的光辉榜样,如果我们党的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象她那样无私无畏,勇于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真理,林彪、“四人帮”一类野心家、阴谋家就不可能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我们的党和国家就不会改变颜色。因此,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都应当向张志新同志学习,这“对当前整顿党风,进而整顿社会风气,无疑将会起很大的促进作用”。“新长征路上多么需要张志新这样的带头人啊!”
许多读者来信尖锐地指出,有一些党员,包括一些领导人,违背了自己的入党誓言,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千方百计地利用职权谋私利。“党应承认党内有种种歪风,使党的威信受到了严重损害,对社会风尚危害甚烈”。不少读者列举了党风不正的种种表现:如利用职权搞特权,走后门,营私舞弊,挥霍浪费,请客送礼,墙头草两边倒,投机钻营,阿谀奉承,说假话、说大话,拉亲结帮……。读者说,“这些人同张志新相比,显得何等渺小和可怜,他们如果还有一点党性的话,就会感到无地自容”。
北京海淀区体委袁峻芳来信说,“一个普通的女党员,为了党为了革命,可以不顾子女不顾家,而我们有些身居高位的领导人,却不顾党不顾革命,千方百计为孩子为家庭谋私利,他们难道不应该好好学习张志新吗?每个党员,面对张志新这个光辉典型,都应好好学习,认真对照。在端正党风,为实现四化而奋斗的今天,那些脱离人民,高高在上,处处搞特殊化的领导人,尤有学习的必要”。“那些大搞特权的人,却不知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作为,是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他们早已不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领导’。这样,还怎么谈得上带领群众搞四化建设呢?!”
上海灯具公司办公室王士俊来信说:“如果把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样一场大革命,仅仅看作是革贫穷落后的命,革大自然的命,不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不研究如何革除官僚主义,不体察三千万党员、九亿人民内心的爱憎,不完善我国的社会制度,必然挫伤群众的积极性,降低党的战斗力,使国家缺少蓬勃的生气。人民期望前进,人民期望民主,人民期望限制某些干部搞特权。我们党必须肃清‘四人帮’的余毒,克服本身的缺点。”
一些党员、团员都以张志新为榜样,自动找差距,表示做人要做张志新这样的人,做党员要做象张志新一样名副其实的好党员。张志新的事迹对青年人的触动很大,有的青年来信回顾了文化大革命的历程,表示要学习烈士识别路线是非和识破政治骗子的能力,学习烈士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有的青年来信说,从电影、小说上看到的,大都是民主革命时期的英雄,社会主义时期的英雄究竟怎么样,张志新就是很好的榜样之一。有的青年来信说,什么是自己的幸福、理想、前途,张志新同志已作出了一个无产阶级战士的回答。
很多读者还认为,要端正党风,希望党组织能抓住正、反面的典型来教育党员、教育人民,这比一般号召的效果要好得多。解放初期,我们党抓住了一些反面教员,震动全国,人们受到教育,至今记忆犹新。六十年代,大张旗鼓地宣传焦裕禄、雷锋,使人民精神振奋,党风、社会风气随之好起来。目前,张志新就是很好的正面教员,应当很好地宣传,使每个党员、每个革命战士都受到教育,为四化而敢于坚持真理,英勇奋斗。
必须追究责任,严明党纪国法,否
则不足以平民愤,还有什么法制可言
许多读者来信认为,“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残酷迫害张志新同志,公开枪杀张志新同志,这是极残暴的法西斯罪行,必须充分予以揭露。辽宁省黑山县委办公室的两位同志来信指出,“我们既然说林彪、‘四人帮’搞的是法西斯专政,为什么不可以揭露呢?这样做,更能激起人民对敌人的无比憎恨。问题在于,有的同志至今仍然还在不同程度上把林彪、‘四人帮’的那一套视为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他们认为,揭露林彪、‘四人帮’就是揭露社会主义的阴暗面,就会给无产阶级丢丑。这仍然是思想不解放的一种表现。林彪、‘四人帮’是不得人心的,那些腐朽、野蛮、愚昧的东西与社会主义丝毫没有共同之点,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去揭露。由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方面,即使揭露了这方面的‘阴暗面’,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能说明我们是进步的,正义的,是有希望的。这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表现。”
封封读者来信一致强烈要求严惩冤案的主谋者,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伸张正义。他们说,对“四人帮”及其死党的罪行,我们当然要讨伐,难道杀害烈士的主谋者、决策者竟可以逍遥法外吗?“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对革命的犯罪。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又会兴风作浪、荼毒人民。我们不只希望看到英雄的昭雪,也要求看到恶人的受惩,以整饬党纪国法!”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王光华等三人来信说:“党中央为许多昔日的‘阶下囚’平反昭雪,全国人民莫不坚决拥护。但是,对这些成千上万的冤案的制造者,对‘四人帮’及其爪牙犯下的一桩又一桩的法西斯暴行,大都没有认真追查法律责任,给以严惩。试问:对于主谋杀害张志新烈士的人,难道不应该审判他们吗?试问:对这样的杀人主谋不予以严惩,还有什么法制可言?以后若有时机,坏人不还是要照样行凶吗?所以,我们认为,平反冤案是必要的,严惩冤案的制造者也是必不可少的。”济南军区司令部工程兵部张志河来信说:“对林彪、‘四人帮’的法西斯暴行,如不认真追究和给以惩罚,则民心不服,国法党纪难容,烈士死不瞑目。”
必须接受血的教训,切实健全社
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许多读者来信指出,如果张志新同志死在帝国主义或国民党反动派的监牢里、枪口下,那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她却无辜地牺牲在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深思。北京卫戍区某部张岚同志指出:“为什么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会出现这样的大冤案?为什么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内个别领导人提出一点意见,就要杀头?为什么对她的判决不让本人看,不准上诉,不通知家属和工作单位,也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十多年的灾难年月,冤、假、错案岂止张志新同志这一桩!上至忠心耿耿的一些无产阶级革命家,下至不知名的基层干部、普通党员、老百姓,不知有多少受到迫害和残杀。为什么他们在身陷囹圄时虽然正义在胸,真理在手,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忍气吞声,甚至饮恨而死呢?那么从张志新烈士和千百起大冤案中到底应当吸取什么教训呢?这里最根本的教训就是国没了法律,党没了纪律,社会没了民主!”解放军某部共产党员张新华等指出:血的代价应该有血的教训,如果不从民主、法制、党纪上堵塞漏洞,张志新这样的悲剧难免在今后重演。有些读者说,打倒“四人帮”后,对于“四人帮”及其余党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报上登的和电台讲的很多,但是,他们为什么可以肆意横行?根源究竟在哪里?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基础是什么?对这一系列问题,却很少论述。为了接受血的教训,读者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践踏党纪国法的罪行,认真肃清他们在一些政法、公安部门的流毒和影响。
二、党纪国法上应明确规定什么是“反党”,什么是“现行反革命罪”。必须制订出广大人民认可的明确的政治犯判罪量刑的标准,并公布于众,各级执法部门严格照办,不受任何政治压力或个别领导人旨意的干扰。
三、不能以言定罪。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人民群众、共产党员有向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及其负责人提意见的权利。被提意见者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欢迎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即便是错误的意见,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但决不应以言定罪。同时,应即废止对政治犯处以死刑。
四、所有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坚决反对“刑不上大夫”。
五、创办一种党内刊物,专门刊登党员的批评建议,防止堵塞言路,保证党中央能及时听到党员群众的呼声。刊物还可公布有些党员犯法的事例和处理情况。
六、必须彻底废除私刑,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废除秘密审判。必须对私设公堂,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干部追究法律责任,严重者予以刑事判处。有的问题,光靠报纸宣传不能完全解决,必须有法律上的约束。
七、严禁虐待犯人。法律上应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虐待犯人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要受法律制裁。各级人民法院应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对上级法院负责。这样做并不是削弱和摆脱党的领导,因各级司法部门都有党组织的领导,直至最高法院党组织的领导,进而接受党中央的专门领导。
八、必须从组织形式上、法制上保证“法庭只忠于法律”。司法、检察机关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凭“长官意志”办事。
九、树立法律的权威和相对稳定性,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立法。法律一经颁布,人人都须遵守,任何人或组织无权超越或更改。如需改动,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决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十、迅速恢复和健全各级检察院,恢复公审制度,恢复辩护律师制度,切实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这样,才能较好地抵制“长官意志”给法律工作所施加的影响。
十一、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不仅要由党员选举产生,而且应有一定比例的普通党员参加纪委工作。应该尽量减少干部在纪委中兼职的情况,切实做到把干部置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
十二、反对不正之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因为有不正之风的领导干部,手中多少有点权势。要给党员、群众监督的实权,如可以行使处分、罢免权等。上级党组织应积极支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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