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1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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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姜凤珠坚持党的原则横遭迫害
她坚持斗争六年,被撤职三次,省、地、市委多次处理无效。最近温州市委严肃处理了迫害、打击姜凤珠的有关人员
温州市机械冷锻厂出纳员姜凤珠来信摘要
一九七三年第一次撤职
一九七三年二月,温州市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宣布集体单位一律停止招工。我厂头头倪正现在三月初招工几十名。为了使非法变成“合法”,他和向阳公社个别人勾结,以同意安排六个劳力为代价,订了一份假合同,把一九七三年三月招进的后门工,伪造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招进。倪还以安排一个劳力为诱饵,要厂会计林鸿烈同志把新招工的工资提前从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开始计算,造一笔四千元的假工资帐。我当场表示坚决反对,并于次日向市财税局管我单位的干部反映。过了三天,倪突然宣布将我撤职。市二轻局干部、局材料组负责人余兴发的外甥女,市二轻局革委会副主任张喜元的儿子张斌,都是这次安排进厂的;二轻局干部也分到劳力名额。所以,倪有恃无恐,横蛮地迫我移交工作。三月底,我向当时市工办负责人陈丕善同志上诉,受到鼓励,市工办通过二轻局批评了倪的错误。可是,在余兴发支持下,倪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变本加厉地对我批判、围攻、毒打、扣发工资,在厂内张贴下流的人身攻击大字报。
一九七四年第二次撤职
一九七三年七月,温州市委根据我的上诉,决定专案调查处理。同年八月,省委常委、省生产指挥组党组织书记批示调查处理我的冤案。同年九月,省委驻温州市工作队队委会通过对我的上诉案进行专案调查。同年十月,省委铁瑛书记亲自在我的控告材料上签批,要温州市委马上调查处理。但是,都无法实现。十二月,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社会秩序开始混乱,倪正现便指使厂里的人不断围攻我。我家属向省委驻温州地委工作队申诉,受到亲切接待。地委书记亲自打电话,要温州市委马上调查处理。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王良松同志和工办副主任陈丕善同志联合主持,成立了市委调查组。市二轻局竟对抗地、市委的决定,拒不派人参加。一九七四年春,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疯狂篡党夺权,这个调查组便告流产。同年四月,倪、余勾结帮派势力,抄我的家,再次宣布将我撤职,迫我移交。我又向省、地、市委上诉。同年十月,温州市委管工交的张济民书记决定由市工办主任白其岱同志等人负责,再次组织专案调查。但由于一九七五年初“四人帮”进一步制造混乱,调查结果得不到处理。
一九七七年第三次撤职
我和“四人帮”没有任何牵连,而且在经济领域里对“四人帮”的反革命路线有抵制。我对“四人帮”有深仇大恨,我的亲哥哥惨遭“四人帮”杀害。我认真工作,帐目清楚。可是一九七七年五月,余兴发以路线教育工作队队长的身份一进厂,即把同倪正现勾结的惯偷、贪污盗窃犯、打砸抢分子封为积极分子,骗取和没收了我掌握的盗窃车床等大案的重要材料。他捏造了一整套诬陷材料,取得局核心组的支持,于一九七七年七月在全厂大会上对我宣布批斗、撤职,作为重点清查对象,留厂办个人学习班。
在学习班里,我没有写下一个字的“检查”。我告诉他们: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向上级控告。八月六日,我被迫害得突然痉挛昏厥,连夜送市三医急救。
从我进入学习班的第一天起,我家属就向市二轻局军代表、市工办、市委揭发余兴发等人借机报复的行为。市运动办公室对我受害案进行了核查。九月十五日正式通知我,说对我办学习班是错误的,我与“四人帮”没有牵连,也没有经济问题,已通知市二轻局核心组落实政策。还说,余兴发已承认错误,认为自己“工作粗疏”,表示愿意到厂里当众检讨,挽回影响。
但是,二轻局核心组成员蒋碎迪、张喜元出来顶抗。十月三日,蒋、张等指使驻厂路线教育工作队到我家院子贴“批斗”通令,后又七次送书面的批斗通知,两次伪造市委“批斗”我的假决定。一九七八年元月初,温州市委张冰痕书记再次关切我的受害案,亲自向二轻局核心组负责人下达具体指示。时间又过去了近两个月,市委书记的指示竟如石沉大海。
象我这样是非极易分清的问题,省、地、市委六年来又多次作了批示和决定,为什么长期不能解决?症结究竟何在?
第一、余兴发在温州市神通广大。余凭借他曾经是群众组织重要成员的身份和多年来私自安排数以百计劳力的特殊本事,广泛结交了温州市内外上下各个方面的人物。这使他取得政治交易的最雄厚资本。多年来,他指使和支持办了十几个地下工厂,还包庇坏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不少好心的同志听说我触犯了余兴发,都为我捏一把汗,说:“你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同志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还有一些干部,听了我的反映甚表同情,但一听到余兴发的名字,便摇头吐舌,不愿过问。
第二、二轻局个别领导同志,采取了“官官相护”的态度,对于我一再向市委揭发局核心组内部的问题,十分反感。我认为:向上级党委如实反映情况,是对党的信赖和爱戴,有利于暴露矛盾,促进革命事业的发展。我每次上诉都郑重声明,如有虚构,愿受最严重的纪律处分。
我恳切要求上级党委指派大公无私的干部查清事实真相,对徇私枉法者作出严肃处理,对含冤负屈者给予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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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打击报复是犯罪行为
本报评论员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指出:“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缺点的批评,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新党章和新宪法分别对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做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禁止对批评者实行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是破坏党纪国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们党的大多数干部,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沾染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坏作风。由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影响,这种坏作风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表现得很严重。浙江温州市的姜凤珠同志,就因为坚持财务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敢于抵制领导的错误行为和不正之风,竟遭到原厂负责人倪正现等残酷的打击迫害。姜凤珠同志本来和“四人帮”没有任何牵连,他们却给她捏造了一套诬陷材料,把她定为所谓重点清查对象,非法进行批斗。安徽临泉县的崔金桂同志,就因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捏造材料诬陷好人,不投机取巧迎合坏人,他和他的家属就遭到刑讯逼供、毒打、抄家、关押等一系列的打击迫害。(载本报九月八日第三版)中共安徽省委、中共温州市委分别严肃处理这两起打击报复的严重事件,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不如此,不足以平民愤,不能伸张社会主义的正气,不能使群众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粉碎“四人帮”快两年了,为什么有的人还敢如此胆大妄为,严重违法乱纪呢?事实告诉我们,那些至今还在搞打击报复的人,不少是和“四人帮”有联系而现在仍然钻在领导班子中的人。这些人为了捂盖子,保自己,就想方设法压制民主,甚至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妄图把水搅混。对于这类人中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而又屡教不改者,要在深入揭批“四人帮”的第三战役中,结合整党整风,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还有一些人,虽然在组织上和“四人帮”没有什么瓜葛,但他们受林彪、“四人帮”那种凌驾于党和人民之上,横行于党纪国法之外的影响较深,把广大党员和群众视为草芥和阿斗,任意摆布甚至欺压。这是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所绝对不能容许的,必须象安徽省委和温州市委那样加以严肃处理。
最近,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号召全党同志结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重新学习毛主席的《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这一光辉著作。各级党委都要认真组织和领导好这一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党的传统教育、政策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干部作风来一个大的转变。要大力表扬和支持那些发扬当家作主精神,用实际行动保卫新党章和新宪法,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对打击报复等严重违法乱纪的典型事件,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公开揭露和处理。这样,才能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扬,以保证新时期总任务的胜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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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本报记者的调查
最近,记者就姜凤珠同志因坚持原则受到打击报复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证明她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
最近中共温州市委常委会根据倪正现、余兴发两人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作出如下决定:给倪正现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给余兴发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市二轻局几位主要负责同志偏听偏信,负有领导责任,应作出深刻检查,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姜凤珠同志坚持原则,坚持财务工作纪律,敢于抵制倪正现、余兴发的错误行为,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对她的调职、撤职和批斗,都是错误的,应予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其出纳工作,并补发工资。七月十四日,中共温州市委召开了有市级机关干部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正式宣布了上述决定。 张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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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抗中央文件精神捆绑毒打社员
河津县委决定对违法干部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太原九月十四日电 八月一日早晨,山西省河津县赵家庄公社南辛兴大队第四生产队社员张东海向队长赵剑子请假,要到稷山县化峪集镇去卖猪。队长说:“今天的活已经派好了,你不能去。”张东海说:“你昨天派别人,别人不去都能行,我不去怎么就不行呢?”队长说:“如果你不去拉石头,耽误的车、马和两个劳力的工分都要在你的名下扣。”张东海不同意扣他的工分,就和队长到大队部去评理。他们走到大队部门口,正碰上大队党支部书记赵臣民、大队长赵恩科,副大队长赵孝民三人蹲在那里谈话。这三个干部看见赵剑子和张东海走来,赵臣民便板起面孔问:“咋哩?”赵剑子答:“派东海拉石头,他不去。”赵恩科问:“怎么不去?”张东海说明请假理由,当他说到队长要扣工分,是把我扣住了(意指欺侮人)的时候,赵臣民猛一转身,一拳把张东海的鼻子打出了血,接着,又在张东海的面部连击十几拳,并且边打边斥问:“谁把你扣住了?谁把你扣住了?你大概以为昨天晚上传达了中央文件(指中共中央转发的陕西省委《关于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报告》)有势了,没有人敢管你了吧!”这时,赵恩科、赵孝民等一齐拥了上来,乱打一阵。赵恩科还说:“昨天晚上一传达文件,我就知道会有这一下,我们是有准备的。”张东海看到他们一伙来势凶猛,蛮不讲理,要去公社讲理,赵臣民一把拉住不让去。在撕打中,赵臣民不知怎么把小手指扭了一下,便气急败坏地喊:“他要下毒手了,快给我把他捆起来!”话音刚落,其他几个大队干部一齐上手,把张东海连推带打拉到大队办公室。这时,大队治安主任赵榜孩、打人凶手赵创建,闻讯相继赶来,在大队办公室又把张东海狠打了一顿。张东海被打得嘴肿眼青,满脸是血,遍体鳞伤,并被捆起来押送到公社。公社很快给他释了绑。
事件发生后,中共运城地区河津县委派出工作组到南辛兴大队调查,发现这个大队干部三年来,违法乱纪,任意捆绑毒打社员群众,对社员群众实行法西斯专政的情况十分严重。八月十三日,中共河津县委在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后,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由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郭绍全带队,到南辛兴大队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二是责成赵家庄公社党委对南辛兴大队干部肆意对抗中央文件精神的严重事件做出严肃处理。
八月十三日当晚,赵家庄公社党委召开会议,决定南辛兴大队党支部书记赵臣民、治安主任赵榜孩立即停职反省,并召开公社党员大会进行批判;对打人凶手立即隔离审查。目前,河津县委对南辛兴大队发生的这一严重事件,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并将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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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正确的制度不是“土政策”
编者按:最近,许多读者来信,呼吁废除一些地区随意规定的违反党的政策,侵犯群众利益,不利于生产发展的“土政策”。同时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些具体做法,只要符合党的政策,符合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有利于调动大多数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就不能认为是“土政策”,不应该当作“土政策”反掉。我们认为读者的这种看法是正确的。编辑同志:
最近我下乡接触到一些社队干部,他们向我反映,秋收已经到了,每年经过群众讨论,都订有护秋公约,对偷秋捋穗的人,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适当罚款,令其赔偿损失。今年,有人说这没经中央批准,是“土政策”,因此有的地方护秋公约也不订了。我认为,不应这样理解。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衡量这些制度是否正确,不在于是哪一级制定的,而在于这些制度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有没有群众基础,还要看执行中产生的效果。党的政策有它的原则性,也有灵活性。各地在执行上级指示时,往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些具体的补充规定。例如,经过广大群众讨论,制定护秋、护林公约等,对偷摸集体财物的人,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经济上给予适当处罚,使其接受教训,尽快改正错误,也是必要的,不能笼统地称为“土政策”。对少数人的处罚,正是为了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当然,我们并不是提倡惩办主义,打骂群众更是绝对禁止的。我们提倡的是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执行合理的规章制度相结合。
下伍旗公社党委,组织大队、生产队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指示,学习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对过去订的一些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教训,错误的加以改正,合理的坚决执行,不完善的进行改进和补充,需要订立的继续订立,我认为这样做很好。应该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讲明道理:我们反对的只是那些违反党的政策,侵犯群众利益,胡作非为的“土政策”。我们在整顿作风的同时,还应该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继续肃清“四人帮”散布的无政府主义流毒,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支持那些敢于批资本主义,敢于顶歪风邪气的干部,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让他们放心大胆地工作。
天津市武清县革委会 吴青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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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个界限要划清编辑同志:
党中央对旬邑问题的批示在我县传达以后,广大群众激动万分,从内心深处感谢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但是,有些基层干部却产生了一些糊涂观念和顾虑。一曰:粉碎“四人帮”以来,通过深入批判,加强了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现在这样一来,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又要抬头了,干部不敢管了,管了就是强迫命令;二曰:一些地方虽然搞了强迫命令,但工作搞上去了。言外之意,强迫命令也可搞搞。
听到这些干部的议论,我认为不能说这些干部对中央的指示有什么抵触,而是他们对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的太少,认识的太差。他们把反对强迫命令和坚持原则、坚持规章制度对立起来,又把强迫命令和大干快上混在一起。对于这些同志头脑里存在的糊涂观念,上级领导应该帮助他们尽快澄清。
陕西省岚皋县邮电局 罗长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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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门槛分”取消了
最近,我们公社官庄大队的群众纷纷称赞大队取消“门槛分”的事。
前几年,在“四人帮”假左真右路线的干扰破坏下,这个大队自己制定了一项“土政策”:晚上开会,到时间以门槛为界,门槛外的是不参加会议或迟到者,一律扣罚工分。群众很不满意,管它叫“门槛分”。这种不问青红皂白、乱罚乱扣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
打倒“四人帮”以来,大队党支部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对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问题的重要批示,联系本大队的实际情况,深入揭批“四人帮”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决定取消“门槛分”这一“土政策”。当时个别干部担心取消了“门槛分”,往后会就开不起来了。党支部针对这种思想,引导大家分析社员不爱开会的原因。原来前几年,这个大队在“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下,每逢开会,干部们总是空话套话连篇,东拉西扯,折腾大半夜,什么问题也不解决,把群众熬苦了,久而久之,群众一听到开会就怵头,参加会议的人越来越少。这样一分析,大家认识到:会能不能开起来,责任不在群众,而在于提高开会质量。要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有内容,能解决问题的会,使群众感到非参加不可。从此以后,大队党支部取消了“门槛分”,并注意改变会风。
山东省牟平县莱山公社
任庆达 周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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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能乱扣口粮编辑同志:
“民以食为天”。人不吃饭是不行的。然而,在有些社、队,却出现了乱扣社员口粮的现象。如:妇女不上避孕环不分粮,社员家里没有喂猪不分粮,不交鲜蛋扣口粮,开会不到扣口粮,等等,真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
我认为,乱扣社员口粮是错误的。这些社、队干部把人民群众置于自己的对立面,不做思想工作,靠乱扣乱罚整治群众,这怎么能够调动社员群众的积极性,搞好生产呢?希望这些社、队立即废除乱扣社员口粮的错误做法。
山西省新绛县柳泉公社 廉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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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俺们的“告示”编辑同志:
请为俺们出个告示。
俺们大队产苹果。每当苹果成熟的时候,有些嘴馋的同志就转游到俺们果园来,有的说是“检查工作”,有的说是办点什么“事情”,也有的吞吞吐吐地说:“想同志们了,来看看”。其实,俺一看他提着兜子,就知道他是来要苹果的。
这些同志虽不是县、社的主要领导,但大都是从“上边”来的。他们有的和俺村这个干部熟,有的和俺村那个干部共过事,也有的和俺村有某种联系。苹果成熟的时候正是三秋大忙季节,干部和社员正在泥一把、汗一把地干活。那些“上边”的同志提着干瘪的兜子来了,俺村的干部为了照顾面子,只好放下手里的活,领他到果园去一趟。特别是在“四人帮”横行的时候,一天要接待这样的“客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吓得俺果园的负责人藏到旮旯儿里不敢露面。说实在的,这些同志无非是想尝个鲜,可俺们还指望把鲜果卖给国家,好买回拖拉机耕田哪!为了给集体多攒些钱,俺村无论是干部还是社员,白吃了苹果,都要当众作检查。要是那些淘气的孩子偷吃了苹果,家里的大人也要狠狠地训他一顿。每年那么多的苹果,从“上边”的人提的那鼓鼓囊囊的兜子里流失掉,俺们心里能不着急吗?
俺们希望县、社的领导同志对自己的部下加强遵纪爱民的教育。俺们也给那些既嘴馋又想讨点小便宜的同志贴一张“告示”:在苹果成熟的时候,想吃苹果,不要直接到果园来,俺给你送到城里去,请到果品门市部去买。
河北省无极县东后公社西后大队贫下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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