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12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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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增加社队收入 增加市场货源 支援工业 支援出口
国务院通知各地抓好“小秋收”
通知强调必须进一步落实党的经济政策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一日电 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切实抓好“小秋收”的通知。
通知指出,去年“小秋收”取得了很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小秋收”产品收购总值达十三亿元。但是,各种资源的采收和利用一般只占百分之几,多者也只有百分之二十几,潜力是很大的。为了把一切可以利用的野生资源采收、利用起来,以增加社队收入,增加市场货源,支援工业,支援出口,各地要在抓好秋收秋种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同时,及早部署,切实把今年的“小秋收”抓紧抓好,抓出更大成效来。
通知强调指出,要搞好“小秋收”,必须进一步落实党的经济政策。当前应注意的是:
(一)坚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开展“小秋收”中,社队不论采取集中生产的形式,还是分散生产的形式,都应根据资源情况、劳动强度、技术水平、数量和质量,尽可能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办法。对超产部分,有的可以多记工分,有的可以付给现金,有的也可以按比例分成。采取哪种形式,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费衣费鞋和采摘比较困难的工种,还应给予适当补贴。(二)在采集范围的划分上,要改变那种对个人限制过严,或者集体不去搞又不许个人搞的错误做法。凡是资源集中、数量大、适合集体经营的品种,要由社队统一组织采收;集体采集后的剩余部分,以及零星分散的品种,要发动个人利用工余假日复收和采集,也要允许和鼓励放牧员在不影响放牧的情况下采集野生药材等产品,谁卖谁得,付给现金。规定有奖售的品种,要保证兑现。要教育社员群众,在采收“小秋收”产品时,注意保护国家资源;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允许社员群众进山采集。对于集体和个人采集“小秋收”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分,仍由县革委会规定,公布于众。
通知要求各地要安排好“小秋收”需要的劳力。“小秋收”季节,正是“三秋”大忙、农田基本建设大规模进行的时候,必须根据“小秋收”产品成熟时间和劳力需要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劳力搞“小秋收”,防止顾此失彼。同时,要充分发挥辅助劳力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和工矿林区职工家属等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小秋收”活动。
通知指出,从目前情况看,各种野生资源长势较好,预计今年采集收购的品种、数量都将好于往年。供销社必须从发展生产出发,积极开展收购。基层社要与社队签订购销合同,加强计划指导。要把产品收购目录、规格质量、价格印发到队,张榜公布,家喻户晓。在收购工作中,当前特别要注意克服怕积压的思想,不能借口改善经营管理而采取消极的态度。要增设临时收购网点,适当延长收购时间,方便群众交售。收购力量不足的,可以在“小秋收”期间短期雇用临时工。收购“小秋收”产品所需要的信贷资金,银行要给予保证。运输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强运输力量,把“小秋收”产品及时运输出来。对一时销路不畅的产品,上级供销社要积极推销,为基层社担担子,不能停止收购、影响生产。
通知指出,为了充分利用野生资源,各地科研单位要积极协助商业、供销、外贸部门加强对野生植物的研究工作,开展综合利用,不断开辟新的用途。各省、市、自治区计委应把野生原料的利用纳入计划,工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利用。由于使用野生原料而发生亏损的,省、市、自治区财政可酌情给予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革委会要及早地把“小秋收”工作布置下去,要有领导同志挂帅。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要有一名队长具体抓“小秋收”。各级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交流经验,组织评比,使“小秋收”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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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论

热烈欢迎坦桑尼亚贵宾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理爱德华·莫林格·索科伊内应邀前来我国进行正式访问,今日到达北京。索科伊内总理远道来访,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坦桑尼亚人民的珍贵友谊,我们感到十分高兴,并向坦桑尼亚贵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坦桑尼亚是一个在反帝斗争的烈火中诞生的国家。勤劳勇敢的坦桑尼亚人民在尼雷尔总统的领导下,发扬反帝反殖的光荣传统,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恢复和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取得了重大成就。坦桑尼亚奉行不结盟政策,坚持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努力促进非洲团结和统一。坦桑尼亚是支持南部非洲民族解放运动的前线国家之一,积极援助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和阿扎尼亚人民反对种族主义政权、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它主张印度洋应成为和平区,反对一切外来军事势力在这个地区进行角逐和建立军事基地;反对旧的国际经济秩序,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一切,为非洲和第三世界团结反帝反殖反霸事业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目前,伟大的非洲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斗争中加强团结,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和阿扎尼亚人民,在非洲统一组织和非洲前线国家的支援下,反对种族主义统治、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正在深入发展,日益沉重地打击着沃斯特和史密斯反动政权。尽管种族主义政权还在玩弄各种阴谋诡计进行顽抗,但是,斗争的主动权已经牢牢掌握在非洲人民手中。然而,人们也关切地注意到,超级大国在非洲进行的越来越激烈的争夺,正威胁着非洲国家的独立和安全。特别是那个贪得无厌的后起的超级大国,正在积极插手非洲内部事务,不择手段地进行颠覆、干涉活动,甚至组织和派遣雇佣军在非洲胡作非为,称王称霸。伟大的非洲人民已经觉醒。他们决不会容忍任何外来势力重新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我们坚信,非洲人民加强团结、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斗争,一定能够挫败超级大国霸权主义的狂妄野心,打垮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在非洲的最后堡垒,赢得整个非洲的完全独立和解放。
中国和坦桑尼亚是友好的国家。中国、坦桑尼亚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后,我们两国领导人曾互相进行了友好的访问,使我们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这次索科伊内总理和其他坦桑尼亚贵宾对我国的访问,必将为进一步促进我们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作出新的贡献。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理爱德华·莫林格·索科伊内(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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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搞好今年的“小秋收”
本报评论员
一年一度的“小秋收”旺季即将到来。“小秋收”,因为它“小”,容易被人们忽视,容易被其他工作挤掉。其实,“小秋收”的意义和作用很不小。许多野生植物资源日益成为某些工业部门必不可少的原料来源;很多“小秋收”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搞好“小秋收”,对于增加社会主义积累,加速发展国民经济,增加社队收入,是大有可为的。
从资源看,“小秋收”的潜力是很大的。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采收和利用的野生资源,一般只占百分之几,多的也只有百分之二十几。野生资源绝大部分自生自灭了。一大笔社会财富任其废弃,岂不可惜!
要把今年的“小秋收”搞得更好,最重要的仍然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特别要澄清那些障碍落实政策的糊涂观念。
有些地方在开展“小秋收”时,强调每个项目、每个品种集体经济都要占绝对优势。这是一种片面的有害的观点。“小秋收”资源一般比较分散,季节性很强,不可能都由集体搞起来。我们讲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是对整个农副业生产来说的。如果不区别情况,什么都强调以集体为主,强调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势必产生集体不去搞、集体搞不了,又不许个人搞的不正常现象。对个人采集限制过严,无非是担心社员个人采集会耽误集体生产,会助长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对于这个问题,党的政策是十分明确的:只要不投机倒把和弃农经商,不影响集体生产,不损害公共利益,不破坏国家资源,个人采集是完全允许的,不仅不应限制,还要大力提倡。那种自立“土政策”,对社员个人采集横加限制,甚至采取没收、罚款等恶劣做法,必须坚决制止。我们要大搞“小秋收”的群众活动,凡是资源集中,数量大,适合集体搞的,可由社队统一组织去搞;对零星分散的资源,要允许和鼓励社员个人利用工余假日采集,还要充分发挥辅助劳力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和工矿林区职工家属等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小秋收”活动。
也有的人担心,社员个人采集“小秋收”产品,“收入多了会产生资本主义”。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去年全国收购的“小秋收”产品总值十三亿元。“小秋收”搞得比较好的一些地方,平均每人也不过五、六元钱,怎么能谈得上产生资本主义呢?只要是社员劳动所得,即使收入再多一些,也不能说这是资本主义。
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是能否把今年“小秋收”搞好的关键。野生资源满山遍野,有的好采,有的难采;有的省工,有的费时;有的稀少,有的丛生;在分配上一定要体现差别。没有差别,也就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论是集中采摘还是分散采摘,都要尽可能实行定额管理,超产奖励的办法。如果多劳不多得,政策不兑现,怎么能够鼓励社员搞“小秋收”的积极性呢?
春华秋实。大秋收和“小秋收”一般同时到来,正是农事最忙的时候。三秋大忙不能误,“小秋收”也要兼顾。我们要学会“弹钢琴”,善于巧安排,在充分发动群众,多方挖掘潜力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力搞“小秋收”,做到以大秋带小秋,大秋、小秋双丰收。
收购工作搞得好不好,对“小秋收”的开展影响极大。各地供销社一定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牢固地树立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克服怕积压、怕赔钱、怕麻烦的思想,积极组织收购,对于个人采集的,应该谁卖谁得,付给现金。要把国家需要的一切“小秋收”产品都收购起来,充分加以利用,为扩大“小秋收”产品的加工能力等,让更多的野生资源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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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克思主义者怎样看待物质利益
本报特约评论员
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当前我们在经济工作中遇到的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经济体制的调整,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原则的贯彻执行等等,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都是劳动者整体的、局部的和个人的物质利益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不利于广大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就会妨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经济关系主要就是物质利益关系。我们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有时所以需要作某种变动,就是为了调整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明确了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地执行党的经济政策,管好社会主义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人帮”把物质利益划为禁区,他们制造这样一种舆论:马克思主义是根本不讲物质利益的,讲物质利益就是修正主义。这种舆论曾经禁锢了不少人的头脑,至今还有一些同志对物质利益问题不敢触及。为了正本清源,我们应当重温革命导师的教导,研究一下马克思主义者历来是怎样看待物质利益的。
人们进行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
都是直接间接为了物质利益
历史唯心主义者认为,人们进行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是为了实现所谓理性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和公平等等。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他们“不知道任何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而且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3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彻底抛弃和批判了这种观点,科学地阐明了人们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同物质利益的关系,创立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向我们指明,“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利益,主要是物质利益。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直接就是为了物质利益,进行阶级斗争和革命,最终也是为了物质利益。恩格斯说:“迄今所发生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以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一切所谓政治革命,从头一个起到末一个止,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实行的,都是通过没收……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10—111页)他又说:“土地占有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6页)当然,政治权力作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是极其重要的。无产阶级不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就不可能实现它的基本经济利益,正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的基本经济利益只能经过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革命来满足。”(《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第262页)
在历史上,阶级斗争和革命的真实目的,常常被隐蔽起来,例如十六世纪的德国农民战争,就被隐蔽在宗教的外衣之下。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事情的实质,因为就拿德国的所谓宗教战争来说,“也根本是为着十分明确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而进行的”(《德国农民战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0页)。从来没有不基于经济利益根本冲突的阶级斗争,也没有不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革命。否认了物质利益,就是从根本上否认了阶级斗争,否认了革命。
这些道理,对于无产阶级是不是适用呢?在“四人帮”及其“理论家”们看来是不适用的。他们宣扬无产阶级只能要思想、要政治,而不能要物质利益,似乎要物质利益就降低了无产阶级的“身份”,就失掉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崇高理想。这种论点是极其荒谬的。无产阶级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斗争,难道不是为了摆脱资本主义剥削吗?在夺取了政权并且建立了公有制以后,发展生产,进行建设,难道不是为了“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73页)吗?难道不是为了最终消灭阶级,“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2页)吗?
社会主义应该“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在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列宁选集》第3卷第571页),“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列宁选集》第4卷第586页)。在今天,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是我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斗争,就是为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斗争。如果社会主义不是通过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而是象“四人帮”所鼓吹的那样,国家只能穷,人民生活只能苦,那还称得上什么社会主义?劳动者要这种所谓社会主义干什么?
列宁说过:“当人们还不会从任何一种有关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的言论、声明和诺言中揭示出这些或那些阶级的利益时,他们无论是过去或将来总是在政治上作受人欺骗和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的牺牲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第2卷第446页)中国历代腐朽没落的反动统治阶级,都惯于用道德的、政治的说教,来掩盖自己的阶级私利,并欺骗群众放弃争取和捍卫自己利益的斗争。孟轲鼓吹“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董仲舒宣扬“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长时期内,这些唯心主义的谬论,起过很大的欺骗作用。对这类谬论,毛泽东同志曾经给以尖锐的批判,但是经过“四人帮”的大肆贩卖,又泛滥起来,直到今天还在毒害着人们。
这些不讲物质利益的人们,是不是就不要物质利益呢?他们不仅要,而且要得很厉害。就拿“四人帮”来说吧,他们哪一个不是贪得无厌的吸血鬼呢?他们之所以讳言和辱骂物质利益,正是因为他们的物质利益是建立在损害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的基础上,需要加以掩盖。无产阶级没有和其他劳动人民相对立的利益,更不需要损害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因此它不需要把自己的物质利益掩盖起来。
共产党人公开申明自己是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的,并且把无产阶级的利益作为自己的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列宁说:“我国的内外政策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地位所决定的。这一原理是马克思主义者整个世界观的基础”。(《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莫斯科苏维埃联席会议上关于对外政策的报告》,《列宁全集》第27卷第339页)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97页)又说:我们的“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128页)。我们共产党的路线、政策和各种措施,只有符合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只有使他们的利益得到实现和增长,才能得到他们的拥护,才能在群众的实践斗争中发挥重大作用。路线和政策如果不符合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就必然遭到他们的抵制和反对,就必然经不住实践的检验而归于失败。我们有的同志由于中了林彪、“四人帮”的毒,做事情不是从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而是从“长官的意志”出发,甚至为了私利不惜损害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种人,没有不跌跤子的。
应当实现个人物质利益和阶级物质
利益的统一
阶级的“‘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5—276页)但是,共同利益一旦形成,它又区别于个人利益。阶级的共同利益和阶级成员的个人利益之间,是会发生对立的,但这种对立并不是敌对阶级之间那样的根本对立。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因为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6页)这就是说,阶级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是可以加以调整的。“四人帮”把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说成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似乎要阶级的共同利益就得否定个人利益,要个人利益就得否定阶级的共同利益,这完全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者从来认为阶级的共同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中,它是高于个人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从来反对经济主义,反对放弃阶级的长远利益而只顾个人的眼前利益。它在领导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斗争中,总是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阶级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二者发生冲突时,自觉地使个人利益服从于阶级的共同利益,甚至在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但是,这并不是说可以取消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是阶级的共同利益由以集中的基础,离开这个基础就无所谓阶级的共同利益。不仅如此,阶级的共同利益最终还是要归结为它的成员的个人利益。无产阶级的解放固然是无产者个人解放的前提,但是无产阶级的解放还是要归结为各个无产者的解放,否则无产阶级的解放就是空的;社会主义社会用于满足共同需要的产品,如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产品,最后也是要转化为满足劳动者个人需要的产品,否则扩大再生产就没有意义。总之,否定了个人利益,也就否定了阶级的共同利益;离开了劳动者个人利益的所谓“共同利益”实际上只能是少数人的利益。劳动者当然不会去关心这种所谓“共同利益”。
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不仅不能撇开劳动者的个人利益,而且必须依靠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否则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列宁说:“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共同讨论,专人负责。由于不会实行这个原则,我们每一步都吃到苦头。”(《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局的任务》,《列宁全集》第33卷第51页)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四人帮”的疯狂破坏,妨碍我们实行列宁的原则,我们也已经吃了很大的苦头。
毛泽东同志说:“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延安解放社一九四四年版,第218页)又说:“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2页)他并且明确指出:必须“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44页)如果违反了这些原则,把共同的集体的利益变成和劳动者的个人利益相对抗的东西,那会产生什么后果呢?那就会使劳动者失去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增进共同利益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经济受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现象就会大量发生,劳动者的道德品质就会败坏,他们的阶级性就会丧失,无产阶级队伍就会受到腐蚀,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就会产生。“四人帮”横行时期,在他们控制的地方和单位,不是已经出现了这种严重的状况吗?
实现个人物质利益和集体物质利益的统一,最重要的就是真正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实行这个原则,劳动者劳动得多劳动得好,首先是发展了共同的利益,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的利益。这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就能有力地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国营企业要有本企业集体的物质利益
在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中,国家要通过计划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卓有成效的领导,充分发挥各个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要把一定数量的资金交给各个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前提下,由它们独立地组织生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便以尽量小的劳动消耗量取得尽量大的经济效果。
列宁指出:“各个托拉斯和企业建立在经济核算制基础上,正是为了要他们自己负责,而且是完全负责,使自己的企业不亏本。”(《给财政人民委员部》,《列宁全集》第35卷第549页)列宁如此强调企业的经济责任,正是因为不这样就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们的实践也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要使每一个企业对自己的经济效果切实地负起完全的责任,全体职工和领导人都能够关心和尽一切可能去增加生产,减少劳动消耗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实行这样的原则:经营得好、经济效果大的企业,应当获得较多的物质利益,经营得差的企业得到的物质利益就应当少一些,以至要受到一定的物质上的惩罚。列宁曾说,如果企业的领导人不负责任,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他们就应当受到审判,全体理事都应当受到长期剥夺自由(也许在相当时期后实行假释)和没收全部财产等等的惩罚。”(《给财政人民委员部》,《列宁全集》第35卷第549页)从我们的经验来看,列宁所强调的必须把企业的经济效果同企业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人的利益联系起来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体制,但是不论实行哪一种体制,企业都应该有自己集体的物质利益。这样,无产阶级的利益就不仅区分为共同的和个人的两个方面,而且要区分为国家的、企业的和劳动者个人的三个方面。这一点,毛泽东同志早就有过明确的指示,他在《论十大关系》中,专立一章详细论述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强调指出必须兼顾这三个方面。毛泽东同志所说的生产单位,就全民所有制经济而言,指的就是国营企业。他说:“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3页)
一个企业经营得好,经济效果大,就对国家有利,同时对本企业的职工和领导人也有利,反之就对本企业职工和领导人不利,这就是企业集体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结合。这种结合有不同的形式,例如通过利润分配,使企业掌握一部分基金,用于奖励先进、增加职工集体福利和扩大再生产。这种结合,是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领导阶级必须保障被领导阶级的物质利益
毛泽东同志说:“领导的阶级和政党,要实现自己对于被领导的阶级、阶层、政党和人民团体的领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甲)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没有这两个条件或两个条件缺一,就不能实现领导。”(《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273页)
毛泽东同志在革命战争时期提出的这个原则,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应该特别注意贯彻执行。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所谓对被领导阶级给以物质福利,主要的是保障广大农民的物质利益。不给农民以物质利益,农民就不会有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就上不去,工业也上不去,社会主义就建不成。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不仅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而且要尽可能地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应当看到,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不仅仅是为了农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无产阶级自己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在苏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列宁说过:“现在最迫切的就是采取那种能够立刻提高农民经济生产力的办法。只有经过这种办法才能做到既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又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论粮食税》,《列宁选集》第4卷第516页)毛泽东同志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指出:“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96—197页)列宁和毛泽东同志这些话,把保证农民的物质利益的重要性说得十分清楚。当然,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不是说可以不顾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而是说这两方面的物质利益要得到兼顾,要正确地结合起来。
当前要做到这两方面的利益相结合,最重要的就是要按照毛主席一贯的教导和我们党历来的政策,真正承认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承认组织在集体经济中的农民是所有者,有权支配属于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劳动力和产品。这就是说,要承认公社、生产大队,特别是生产队的自主权,承认它在国家统一计划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利益去组织生产和进行管理。如果我们的干部不顾农民的利益和意愿去搞瞎指挥、强迫命令,甚至无偿地调走他们的生产资料、劳动力和产品,就会破坏集体所有制,损害农民的利益,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其结果势必损害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工农联盟的巩固。
要做到这两方面的利益相结合,还必须经常研究和制订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逐步缩小以至消灭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众多农民的国家来说,是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
当年联共(布)党内曾经有人主张实行损害农民利益的工农业产品价格政策,斯大林批评说:“我们党内有一些人把劳动农民群众看成异类,看成工业的剥削对象,看成我国工业的殖民地之类的东西。……我们不能同意一些同志的意见,他们时常要求用过多增加税收、提高工业品价格等等办法来加紧压榨农民。我们不能同意他们,因为他们是在不自觉地破坏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动摇无产阶级专政。”(《关于苏联经济状况和党的政策》,《斯大林全集》第8卷第128—129页)但是,苏联事实上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我们的农业税历来比较轻。工农业品的交换,我们是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4页)
我国解放后,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有了明显的缩小,但是剪刀差还是存在。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已经缩小了的剪刀差又加大了。逐步调整工农业产品的价格,逐步缩小剪刀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的一个重要任务,
是保证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结合
在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国家、集体、个人各个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的体系,或者说各个方面利益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任何一个方面受到了破坏,就会导致整个统一体的破坏,削弱以至瓦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2页)毛泽东同志这里所说的兼顾几个方面,也就是把几个方面的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这几个方面利益的结合中发展的。当然,这种结合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会经常出现各方面利益的不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及时加以调整。
实现这几个方面利益的结合,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起着重要的作用。无产阶级政治是无产阶级的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它是无产阶级实现本阶级经济利益的手段,是为本阶级的经济利益服务的。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结合,是社会发展利益的要求,也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为了保证这几个方面利益的结合,就必须在一切经济工作中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治挂帅,一是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群众和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这几个方面利益的关系,二是通过各项政策的实施,按照社会主义方向,调整这几个方面利益的关系,使它们在互相结合中得到实现。
“四人帮”把政治挂帅和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对立起来,这说明他们要用来“挂帅”的政治,不是无产阶级的政治,而是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治。这样的政治同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当然是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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