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4月2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怎样看待正当的家庭副业?
新华社特约记者
“四人帮”肆意破坏现阶段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妄图统统割掉。在“四人帮”的影响下,有些人也往往错误地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七条规定:“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牧区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为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项政策,必须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拨乱反正,从理论上和政策上澄清是非。
社员的家庭副业究竟是不是“资本主义尾巴”
这是必须首先澄清的一个原则问题。
家庭副业从来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而是一种从属性的经济。在旧社会,个体生产者的家庭副业,是以私有制和私人劳动为基础,作为小商品经济的组成部分,依附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主义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社员的家庭副业完全依附于社会主义经济。在这里,社员的家庭副业,不是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基础,而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从事的一种个体经营。
社员的家庭副业作为一种个体经营,还带有小商品生产的某些特点:它以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以个人劳动和个人所有的某些小生产工具为物质基础;产品和收益归社员个人所有;除满足自己消费和完成国家派购或定购任务外,其余的产品可以拿到农村集市出售,调剂余缺;生产和交换还有一定的盲目性,等等。
但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员家庭副业,已不是一般的小商品生产。这是因为:第一,社员的自留地是集体分配的,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转让、出租和买卖。第二,家庭副业的经营者,已不是过去的小私有者,而是走上公社化道路的集体农民。他们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只能在工余时间和假日经营家庭副业。第三,社员的收入主要来自集体经济,社员的生活主要靠集体经济来满足,家庭副业只是补充集体经济的不足。第四,社员的家庭副业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和帮助下经营的,他们的生产和购销活动同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一切清楚地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员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是受社会主义经济支配并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从属性的经济,绝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尾巴”。
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是不是发展资本主义
这个问题也必须进一步澄清。
有些同志受“四人帮”的影响,划不清正当的家庭副业和资本主义的界限,认为社员搞点家庭副业就是发展资本主义。为了“限制”所谓资本主义,有的地方甚至利用种种名义,强行收了社员的自留地。不少地方还规定了许多“土政策”,如不准社员上山采集野生植物,不准私人编织制品出售,不准私养母猪,不准自留地种植生姜、药材等经济作物,不准在房前屋后种植果木,等等。有的地方除规定一系列的禁种、禁养、禁采外,还采取半夜摸鸡窝、撒药杀鸡等手段“堵塞资本主义道路”。甚至解放军战士下乡支农,帮助社员垫猪圈也被说成是助长“自发倾向”。这些错误的规定和做法,使许多资源白白浪费掉,不少副业产品的产量大幅度下降,有些濒于断产绝销,严重地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这些错误做法是根本违反党在农村现阶段的经济政策的。按照党的有关现行政策的规定,社员可以饲养少量的猪、羊、兔、鸡、鸭、鹅等家畜家禽,也可以饲养母猪;可以从事小量的不便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编织、刺绣、采集、渔猎和养蜂等副业生产;可以在房前屋后种植竹、木、果树等,并永远归社员所有。自留地种植什么作物,社员有权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自行安排。
社员采取正当的途径经营政策所允许的副业,即使经营项目多一点,也不能说是发展资本主义。
广东高州县有一个材料,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该县大坝生产队有一户社员,全家七口,三个劳动力,一九七七年养有肥猪两头,母猪一头,繁育了猪苗二十一头,还养有鸡十五只、鸭十六只、鹅十只、兔四只。群众中对这户社员的副业有两种看法:大多数人认为是正当的,也有少数人说,副业嘛,搞这么多,就是资本主义。在辩论中,大家重新学习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支部书记说:这户社员的副业是好是坏,只能用《六十条》的基本精神来衡量。《六十条》规定:在积极办好集体经济,不妨碍集体经济的发展,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家庭副业。这户社员有三个劳动力,在一九七七年秋分配中有一千一百六十三个劳动日,平均每个劳动力做了三百八十八个劳动日,大大超过了定勤任务。他家交家肥工分七千二百七十四分,比定肥任务超过一倍多。经过这么一衡量,大家统一了认识,都说这户社员的家庭副业是正当的。
因此,衡量家庭副业是不是正当的,不在于经营多少,而在于怎么搞法,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只要保证完成生产队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任务;在集体劳动以外的时间依靠自己力量及家庭老幼辅助劳动力;不搞投机倒把,不破坏国家资源,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营家庭副业,就是正当的,就不是发展资本主义。这样经营家庭副业,也不会产生资本主义。恰恰相反,一些地方资本主义泛滥,总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和非法的手段形成的,根本不是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的结果。所以,社员按照政策规定从事家庭副业生产,即使多搞一点,是好事,不是坏事,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有利,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家庭副业还带有小商品生产的某些特点,有消极的一面,农民中间还存在着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与集体生产有一定的矛盾。因此,要坚持不懈地向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克服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并对违反政策的非法经营和活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以至进行严肃的斗争和限制。但是,限制非法经营和活动并不是取消正当的家庭副业,这二者是不能混同的。
保留社员的家庭副业究竟有无必要
有些同志认为,现在农业生产力发展了,群众觉悟提高了,过去关于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的政策已经“不再是必要的了”。事实说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我们党关于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的政策,是根据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客观情况制定的,是同当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群众的觉悟程度相适应的。现在的农业生产力虽然比十几年前有了发展,但是,就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来说,由于林彪反党集团和“四人帮”严重的干扰、破坏,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并没有达到可以满足社员多方面需要从而必须改变这种政策的程度。同时,我们也不能仅仅根据群众觉悟提高了,就不顾客观经济条件,任意改变这项政策。
现阶段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第一,可以适当地满足社员多种多样的需要,增加社员的收入,改善社员的生活。第二,可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特别是增加肥源,促进农业生产。第三,可以增加社会财富,活跃城乡市场,支援外贸出口。目前,全国商业部门收购的农副产品中,家庭副业产品约占四分之一;有些产品如猪、禽、蛋等的比重还要大些;野生药材和一些小土特产品,绝大部分来自社员家庭副业。所以,在集体经济还没有壮大到可以保证社员生活和满足城乡多种需要的情况下,社员家庭副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如果我们在客观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象“四人帮”那样,把社员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那是很错误的。
我们党的经济政策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关于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的原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壮大,社员家庭副业的某些方面会逐渐由集体经济所代替,党的政策也会有相应的改变。但是,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不是短时期内就能做到的。就是在实现了以人民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集体经济也不可能全面地满足社员的各种需要,那时还会允许社员经营某些副业生产。因此,允许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的政策,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调动几亿农民积极性的一项基本政策,一项很严肃的政策,必须坚决执行。
发展社员家庭副业的关键是什么
发展社员家庭副业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揭批“四人帮”,落实党的政策。
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农村副业生产现在成了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远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深入揭批“四人帮”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伎俩,在人民内部进一步解决宁“左”勿右,“凡事左三分”等认识问题,促使农村副业生产有一个大的发展。首先要大力发展集体副业生产,积极地有计划地增加集体副业在整个农村副业生产中的比重,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也要积极地支持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
人民公社的各级组织和商业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社员搞好家庭副业生产,正确处理农副业之间的矛盾,帮助解决家庭副业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只要党的政策落实了,就能调动起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家庭副业生产以及整个农村副业生产,就会有一个大发展,就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新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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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科学技术为什么能够成为生产力
晓亮
科学技术为什么能够成为生产力呢?
原因在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它必然对影响劳动生产力的诸因素都能起作用,从而能引起生产条件的变化。
毛主席指出:“生产力有两项,一项是人,一项是工具。”科学技术所以是生产力,就是因为科学技术成果可以凝结在人和生产工具这两项生产力要素中,从而成为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先说人。大家知道,人是生产力中的能动因素。人能制造工具,使用工具。只有人同工具结合起来,能动地作用于自然,才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人所以能成为生产力中的能动要素,不仅是因为人可以运用自己的体力作用于自然,更重要的是因为人还能运用自己的智力,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正如马克思说的,“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而在人的劳动能力中,体力终究是有一定限度的,而智力可以一代一代积累下来,并大大发展。几千年几百年以来,人的体力并没有重大变化,可是人的劳动能力却有了巨大的变化。几百年前,一个人要耕种几百亩土地,是不可想象的。现在,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一个人耕种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土地,并不新鲜。几十年前,一个炼钢工人,一年生产不出几吨钢,现在,在技术先进的国家,一个炼钢工人年劳动生产率达到四五百吨。人的劳动能力所以有这么大的提高,是因为人在实践中能逐步认识自然现象、性质和规律,积累生产经验,提高劳动技能,并通过改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等手段,驱使巨大的自然力为人们服务,在生产上发挥作用。这一切,主要是依靠智力,依靠科学技术。可见,科学的力量,作为人们以智力征服自然的力量,必然以人们的劳动能力在生产实践中显示为一种巨大的生产力。
再说工具。生产工具无非就是人的劳动器官的延长。人们所以要制造工具、使用工具和革新工具,就是要运用工具来代替和部分代替人的劳动器官。古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取得更好的劳动效果,不革新生产工具是不行的。但是,在近代科学产生以前,生产工具的改革和创新,主要依靠劳动者经验的积累,因而改进比较缓慢,也不是那么明显。直到近代科学产生以后,由于工业有了巨大的发展,科学实验逐渐地成为一项独立的社会实践,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才取得了科学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不但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而且使科学成果更加有计划有目的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从而导致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例如,蒸汽机的应用,曾被誉为资产阶级产业革命的标志,它导致了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业生产的革命。正如恩格斯说的:“蒸汽和新的工具机把工场手工业变成了现代的大工业,从而把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基础革命化了。工场手工业时代的迟缓的发展进程变成了生产中的真正的狂飙时期。”而蒸汽机这种崭新的动力机的出现,则是气体力学原理在生产实践上应用的结果。再举一个例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在炼钢技术上,逐渐采用氧气顶吹或底吹转炉炼钢,因为这种炼钢方法不但投资省、建设快,而且成本低、产量大、质量好。而氧气转炉炼钢的出现和推广,则是同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廉价的生产氧气方法以及氧气设备的进步分不开的。这说明现在社会生产力是伴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而得到发展的。而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的改革,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马克思说:“自然并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自动纺棉机等等。它们都是人类工业底产物;自然的物质转变为由人类意志驾御自然或人类在自然界里活动的器官。它们是由人类的手所创造的人类头脑底器官;都是物化的智力。”
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于劳动对象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劳动对象是进行生产所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之一。劳动对象的好与坏、多与少,对于生产力也有直接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对象也在发生变化。例如,高分子化学的发展,不仅提供了新型合成材料,而且促进了综合利用,使许多“废物”变成了宝贵的材料。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为生产提供新的能源和材料,使人们更好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此外,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可大大提高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水平。马克思曾经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需要有指挥来协调每个人的活动,需要有人执行管理的职能。列宁在分析资本主义的泰罗制时,一面指出它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一面又肯定它是“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即按科学来分析人在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精确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统计和监督制等等。”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先进的电子技术的发展和数学方法(概率论、运筹学等)的应用,生产管理也在经历着一个重大的变革。科学的组织管理已经成为一门专业。由于电子遥控和计算机在管理上的应用,不但能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为合理组织劳动、完善统计和监督、充分利用设备等等,创造了更加科学化的条件。这都有助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当然,我们说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并不是说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科学技术是一个独立的要素;也不是说在它未实际应用于生产过程以前,就构成为现实的生产力。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科学技术上的成就,是通过凝结在劳动者和生产工具等这些生产力要素中,而成为生产力的。在它未在生产上应用以前,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但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的发现和发明应用到工农业生产中去的时间,却是明显地越来越短了。也就是说,科学技术成果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变为直接的生产力是越来越快了。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强有力的生产手段,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
(原载《经济研究》一九七八年第三期。
原题为:科学技术为什么不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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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所有制性质由企业领导权决定吗?
王瑞荪 朱述先
“四人帮”在上海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全面丑化社会主义制度,为他们那个反革命政治纲领制造理论根据。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他们炮制的谬论之一,就是所谓“企业领导权的归属变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也就变了”,极力鼓吹所有制的性质由企业领导权来决定。这种谬论直接来源于张春桥那篇论全面专政的大毒草。张春桥强调:“不论是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都有一个领导权问题,就是说,不是名义上而是实际上归哪个阶级所有的问题”。“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是否正确,领导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决定了这些工厂实际上归哪个阶级所有”。
这本书挖空心思为张春桥的这种谬论进行辩护,说什么:“资本家及其代理人领导企业,必然为资本家的利益服务,必然是资本家所有制”。似乎资本家之所以成为资本家,是因为他是企业的领导人。这完全是颠倒事实。试问,一个资本家如果不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这个企业吗?当然是不可能的。马克思早就说过:“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领导人,相反,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9页)这就明确地指出,资本家对企业的领导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所有制是企业领导权的根据。
同样,社会主义企业领导权的归属,也只能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来决定。正是因为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代表的国家才能委派企业领导人,实现无产阶级对企业的领导。离开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根本谈不上无产阶级对企业的领导权,这个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按照“四人帮”及其论客们“领导权决定论”的逻辑,既然领导权不依存于所有制,那么,它又依存于什么呢?这本书说:“只要看一下企业的领导者执行什么路线,也就可以看出所有制关系体现了哪个阶级的利益”。这本书的逻辑就是:“企业领导者”的思想或意志决定他们“执行什么路线”,而他们执行什么路线则决定“企业领导权的归属”,从而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所以,所有制性质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思想决定的。在他们那里,不是人们的物质关系决定人们的思想,而是人们的思想决定人们的物质关系。
这本书在领导权和所有制关系上大作文章,包藏着极其险恶的用心。
首先,它一笔抹煞我国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
早在一九五七年,毛主席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我们已经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方面,取得了基本胜利。”一九七四年底又明确指出,我国的“所有制变更了”。而“四人帮”一伙却妄图否认这一铁的事实。为此,他们便在企业领导权上大作文章。他们危言耸听地叫嚷,我国现在大部分企业是由资产阶级把持着。貌似极左,实际上右得不能再右。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仅仅是“名义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解决,同解放前没有区别。这不是完全否定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把社会主义制度诬蔑为资本主义制度吗?
其次,这个谬论是为他们打倒各级革命领导干部制造舆论的。
为了“论证”企业领导权怎样决定所有制性质,他们胡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领导和管理企业的职能还只能相对地固定在一部分干部身上;由于实行商品制度,每个企业的领导人,也是货币和交换价值的所有人,握有同资本家一样的社会权力,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会变质。这样,他们就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篡改成了“领导班子所有制”。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是对我国现状的公然歪曲。大家知道,我国国营企业的领导班子,是受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委托,来领导企业的,国家丝毫没有丧失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怎么能够把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班子同资本家混为一谈呢?
“四人帮”制造这个谬论,完全是施展阴谋。书上说:“只要看一下企业的领导者执行什么路线”,就可以断定这个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是什么。至于正确路线是什么,则完全由“四人帮”任意决定。凡是正确地贯彻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企业领导人,就会被他们诬指为“走资派”、“党内资产阶级”,企业的领导权就“已经实际上落到资产阶级手里,所有制实际上也不同程度地蜕化变质了”,成为“走资派所有制”了。事情很清楚,他们炮制这一套谬论的目的,就是打着“完全解决所有制问题”的招牌,为他们打倒从中央到地方一大批革命干部制造舆论。
最后,这本书还把党的领导同劳动群众对立起来,居心叵测地提出“企业的领导权既要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还要掌握在广大劳动群众手里。”他们实际上是以劳动群众为幌子,反对党的领导。至于他们所谓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劳动群众”,更是有其特定的含义的,这就是“四人帮”一伙及其社会基础。所以,他们叫嚷要由“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劳动群众”来领导,说穿了,无非是要建立“四人帮”的帮天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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