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7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评“穷过渡”
金汶
我国农业合作化以来,在农村所有制由小集体向大集体过渡、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上,刮过两次极“左”的歪风。一次是在一九五八年,陈伯达鼓吹“立即过渡”。当时,在农村出现一平二调,吃大锅饭,搞工资制,取消集体所有制,给生产力造成很大破坏,人们至今记忆犹新。一次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四人帮”搞起来的。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黑文,公开为“共产风”辩护。他们在一些地方,撤区并社,强制“过渡”,任意改变生产队核算单位,给生产力也带来了一次严重破坏。
这两次歪风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四人帮”这伙“理论家”们终于说清楚了:“穷过渡”。林彪说过:“精神力量可以代替物质力量”。张春桥及其一小撮余党说:“不够条件不能说不可以过渡”;“物质基础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精神”;“穷队要靠穷精神过渡”。林彪、“四人帮”的“穷过渡”谬论流毒甚广,危害极大,必须彻底批判。
我国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从小集体所有制向大集体所有制过渡,从大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是靠一定的物质条件过渡,还是靠穷精神过渡,这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
全民所有制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主要是靠“精神”的吗?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重申,都向我们指明,全民所有制是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随同生产资料社会化的过程,即“纺纱机、机动织布机和蒸汽锤代替了纺车、手工织布机和手工锻锤;需要成百上千的人进行协作的工厂代替了小作坊。和生产资料一样,生产本身也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动,而产品也从个人的产品变成了社会的产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四二六页)。“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和“生产的社会化”的发展,与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必须代之以全民所有制这个先进的生产关系,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解放和进一步发展。十分明显,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不是由于什么“精神”的原因,而是由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
全民所有制在我国的出现,是不是靠“精神”的呢?也不是。谁都知道,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全民所有制,都是以大机器生产为特征的企业。以手工工具生产为特征的农业、手工业则不能立即转变为全民所有制,而必须采取合作化的办法建立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难道是因为中国的农民、手工业者缺少了“穷精神”吗?显然不是。只是因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的农业、手工业,是手工生产而不是大机器生产。一句话,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规模是不大的。毛主席确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指出生产队以三十户左右为宜,是不是因为“穷精神”不够多呢?不是的。这是由于当前我国农村主要使用的生产工具仍是手工工具,而手工工具不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依靠手工工具生产,一般只需要、也只能造成简单协作,不能象大机器生产造成专业分工和协作。以手工工具为主的生产力,所造成的生产效率是很低的,生产者付出很大的体力劳动才能创造出很少的产品,这些产品性质上还不是“社会化的产品”,产品和生产者个人利益紧密相连,这就限制了分配范围。因此,我国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力低下的结果,物质基础薄弱的结果。如果无视这个物质基础,“靠穷精神过渡”,“过渡”到大队一级、公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在很大范围内组织简单协作,就会造成吃大锅饭的状态;劳动者付出大量体力创造的少量成果在分配中与劳动者自己疏远了,被均分了,就必然挫伤他们的积极性。“穷过渡”必然破坏生产力,根源就在于此。
那么,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加强物质基础,主要是搞机械化。只有把农业手工工具逐渐变成农业机器,才能造成“社会化的生产资料”、“社会化的生产”和“社会化的产品”,造成较高的生产效率,才能突破小集体所有制的界限,需要和容许大集体所有制以至全民所有制的生产关系。“过渡”的过程,是农业机械化、工厂化、自动化的过程;“过渡”的快慢,取决于农业机械化、工厂化、自动化的快慢。
一切形形色色的历史唯心主义,或者认为人类社会是上帝的安排,为英雄豪杰的意志所左右,或者认为是“绝对精神”的演化,“绝对正义”的实现,其共同点都是认为人类社会史是精神发展史。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点,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物质发展的历史,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不是随着什么“精神”的发展而发展。林彪、“四人帮”的“靠穷精神过渡”论,是把社会主义发展史变成一部“精神过渡”史,是十足的历史唯心主义,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根本修正和背叛。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不论是由小集体所有制到大集体所有制,或是由大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都决不能搞“穷过渡”,而只能是“富过渡”。国家要“富”,才能给农业提供大量的、足够的农业机械,以及尽可能多的资金。集体单位要“富”,才能买得起、用得起农业机械。没有这两个“富”,机械化就是一句空话。国“富”的根本大计,是实现“四个现代化”;集体单位“富”的主要渠道,是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大力兴办社队企业,积累资金。“四人帮”不准搞“四个现代化”,反对国富;阻碍集体经济发展,反对民富。这就从根本上挖掉了“过渡”的基础。剩下的只有一条死胡同:“穷过渡”。
由小集体所有制转变到大集体所有制,必须大集体已经有较多的积累,已经相当富裕,而各小集体的经济都获得相当发展,差别已经不大,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否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穷队“共”富队的“产”,严重挫伤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人们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集体财产,要不了多久就被平分一次,谁再去干呢?这只能助长懒惰的社会风气。“四人帮”煽动的“穷过渡”,实际上是用剥削阶级思想腐蚀集体,鼓励懒惰“共”勤奋的“产”,鼓励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穷过渡”进行下去,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会被搞得净光。“穷过渡”,只能越“过渡”越穷,它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败家子。
林彪、“四人帮”把“穷过渡”标榜得很左、很革命。他们在炮制“上层建筑决定论”的同时,也搞了个“生产关系决定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似乎生产关系跑得越快,生产力就发展越快;生产关系越先进,整个社会也就越先进。这是一个假左真右的骗局。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就是说,生产关系必须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才能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事实也充分证明,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就成为生产力的桎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事实也充分证明,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毁坏生产力,超越得越多,破坏性越大。我国人民对“共产风”已经有了沉痛教训。无可争辩的实践早已宣告了“生产关系决定论”的破产。人们只能按照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寻求一种恰当的生产关系。离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去追求什么“先进”的生产关系,是十分荒谬的。
林彪、“四人帮”疯狂推行以“生产关系决定论”为根基的“穷过渡”,并不是小资产阶级急性病的表现,而是有一个明确的反动宗旨的,这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穷国”。“穷过渡”正是达到这个反动目标的“捷径”,它既能以极“左”的姿态掩盖自己,又能轻而易举地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生产力横加破坏,使社会主义所有制只剩下一个空架子,里面装的尽是一堆“穷”字。这是他们“蛀空”社会主义,以极“左”手段达到反社会主义的极右目的的鬼蜮伎俩。
“穷过渡”是毁坏社会主义的邪路,“富过渡”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正道。谁要是真正热心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发展,那他首先就应该热心“四个现代化”的事业,加速生产力发展的进程;然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生产关系,以造成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先进的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我们从林彪、陈伯达、“四人帮”那里得到的一个不可忘记的教训。
(原载十二月五日《解放军报》)


第3版()
专栏:

要倾听群众的呼声
——列宁重视信访工作的故事
列宁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他把这看作是倾听人民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保护群众利益的一件重要工作,是保卫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的民主权利、群众监督国家干部的一种重要形式。这里介绍列宁重视信访工作的几则故事。
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
有一次,列宁在办公室里和一位贫农谈话,完全忘记了时间,让一位美国记者等了一个半小时。这位多次见到列宁的美国记者说,列宁“不必去猜测红军战士、西伯利亚农民和顿河哥萨克的思想和感情,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一个彼得格勒的铸工、一个伏尔加河的搬运工或一个莫斯科的女工有些什么心事和想法。”正因为如此,列宁才能够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制定出充分反映劳动人民利益的政策。一九二○年底到一九二一年初,当时《贫农报》收到大量农民的诉苦信。列宁接见了这个报纸的编辑,仔细听了他的汇报,并要求他提出详细的书面报告,附上农民来信的摘要。不久,列宁作出了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重大决策。
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一九一九年三月,农村一士兵的妻子控告说,她的丈夫被俘五年,一家三口没有一个劳动力,而她的粮食竟被收入公仓。列宁指示所在省执行委员会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报告给他。
一九二○年一月,一个工人写信给列宁说,我们每隔五至十四天才能领到一次食品,全是粮食,没有任何别的东西,我们请求您协助改善一下我们的生活。列宁请粮食人民委员部的一位负责人一定要接见这些工人,并务必把作出的决定告诉他。
追查侵犯民主权利的人
一九二一年八月,有一个工人写信给列宁,控告一个市苏维埃的选举排斥党外群众参加。这个工人由于给列宁寄去这封信而被逮捕。列宁责成省执行委员会查明逮捕这个工人的原因,并指示:“如果他是因此被捕的话,应立即予以释放,马上把指使逮捕他的人送交法院受审并清洗出党,不管他是什么人。”
不能容忍“苏维埃官僚”
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和十四日,有几个农民寄给列宁两封申诉信,说地方当局征用他们的马匹不合理。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把信转给有关部门处理。这个部门很快把信退回人民委员会,在信封上写了这样的批语:“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管这些琐事。”列宁看后非常气愤,指示国家监察部负责人“把写这个批语的官僚逮捕起来”。
一九二一年七月末,粮食人民委员部的一个处长接到遭受雹灾的两个农民请求减免粮食税的申请书,在抽屉里放了两个月。列宁在十月查问这件事,命令莫斯科革命法庭审理这一重要案件并作出判决。列宁不能容忍那些“苏维埃官僚”对人民的疾苦无动于衷,对人民来信来访冷若冰霜、置之不理的态度,他要求对这类案件的审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原载十一月二十七日《文汇报》)


第3版()
专栏:

加强我军法制建设的重要组织措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正式恢复办公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正在积极筹备恢复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于十月二十日正式恢复办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也正在积极筹备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恢复被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破坏了的军法、军检机构,是加强我军法制建设的重要组织措施,对于抓纲治军,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以来,在毛主席、中央军委的关怀和领导下,为加强对敌斗争和军队建设,逐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制。
一九五四年九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的宪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事法院和各级军事检察院。在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同保卫部门互相协作,互相制约,执法、护法,有效地打击了国内外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保护了全军指战员的合法权益,纯洁了部队,对于我军的巩固和发展,对于保证作战和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发挥了作用。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我军政法工作中始终占主导地位,绝大多数保卫、检察、军法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忠实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的。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视为篡党夺权的障碍,狂叫“砸烂公检法”的反革命口号,全盘否定社会主义法制,打击迫害保、检、法干部,把我军保卫部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从政治上搞臭,思想上搞乱,组织上搞垮,使我军法制建设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在一段时间内,敌我关系被颠倒,冤案、假案、错案不断发生,无政府主义泛滥,政治上、思想上都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当前,全军政法部门正进一步抓紧揭批林彪、“四人帮”践踏社会主义法制的罪行,肃清其流毒和影响,依法办事,恢复和健全法律程序,有效地保护全军干部战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民主,打击阶级敌人和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教育全军指战员提高守法、护法、执法的自觉性,坚决与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抓紧复查案件的工作,对于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冤案、假案、错案,迅速甄别平反,落实党的政策,促进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认真搞好各级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为抓纲治军,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贡献。


第3版()
专栏:

“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又回来了”
成都部队后勤部军事法院依法惩办三名严重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
本报讯 据《解放军报》报道:最近,成都部队后勤部军事法院开庭审判、惩处了周振华等三名严重违法乱纪的罪犯。广大群众高兴地说: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又回来了!
成都部队后勤部军事法院在大会上公开判处:套购国家物资、接受贿赂、奸污妇女犯原成昌兵站部副参谋长周振华有期徒刑十年;贪污盗窃、严重违法乱纪犯原后勤部装备部助理员龙云生有期徒刑七年;贪污、严重违法乱纪犯原成都部队第三招待所干部庹增顺有期徒刑六年。这三名犯罪分子均被开除党籍、军籍。
周振华等三名罪犯自一九七○年十月以来,伙同流氓分子、已被免职在成都休息的原总后青藏办事处政治部保卫处副处长彭仰明(已逮捕法办),利用职权,长期与地方投机倒把分子相勾结,大肆进行套购、盗卖国家和军队战备物资,破坏国家经济政策的犯罪活动。一九七一年春,他们竟然伪造成都部队党委和后勤部首长的“指示”,威逼陈毅同志住在成都的亲属搬家,并非法霸占其房屋,作为犯罪活动的据点和腐化作乐的场所。多年来,在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纵容和庇护下,这伙犯罪分子先后同四川、河北、江苏等三省、两市、八个县的一些投机倒把分子,内外串通,大挖社会主义墙脚。他们盗用军队印信、公函,伪造证明,打着“支农”和“战备急需”的幌子,从军内仓库和地方单位盗卖、倒卖和套购汽车、摩托车、电动机、柴油机及其他机器零配件,还有车材、木材、钢材等大量军队和国家计划物资,价值二十七万七千九百余元,从中贪污、受贿和牟取暴利一万四千四百六十余元。周振华、龙云生、庹增顺等人还暗通三个县的一些单位,密告汽车号码,使其冒充失主,从军队骗走了文化大革命中收缴的三台无主汽车;并以此为交换条件,将龙云生等人的亲属五人从农村迁到成都市和县镇落户。随后,又用种种欺骗手法,非法将他们已迁入城镇的亲属安排了工作。更有甚者,周振华竟以“帮助安排工作”等为诱饵,先后奸污妇女多人。直到一九七三年他们的罪行被揭发后,继续作案。他们与地方上的劳改犯和投机倒把分子合谋,盗用军内帐户,套购价值二十万余元的军队和国家计划物资,从中受贿,牟取暴利。
周振华等三个犯罪分子的所作所为,严重地危害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我军建设,在军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败坏了我党我军的声誉。广大群众对他们早已切齿痛恨,纷纷投书揭发,要求依法惩办。成都部队党委和后勤部党委早在一九七四年就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作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和成都部队原主要领导人大搞翻案活动的影响,给调查和审案工作带来许多阻力和困难,长期不能结案,犯罪分子没有及时受到惩办。粉碎“四人帮”以后,成都部队党委和后勤部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专案工作的领导,抓紧了结案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协助和人民群众的配合下,专案组对这三个人的犯罪事实,一一进行调查核实。在大量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三个罪犯不得不低头认罪,军事法院依法制裁了这三个犯罪分子,军内外群众拍手称快。同志们说:“这回好了,军事法院的权威恢复了,坏人怕了,真理灵了,正直的人腰杆硬了,谁再敢无法无天,绝没有好下场。”
成都部队后勤部党委在对周振华、龙云生、庹增顺三个罪犯作出严肃处理以后,结合部队整顿和财经纪律检查,以这三个罪犯为反面教员,在机关和所属部队中,广泛进行了一次法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战士和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3版()
专栏:来信

要制止城市乱盖房屋现象
我们是北京建国门外灵通观西楼的住户。在文化革命初期,这座楼附近还比较空旷,略有余地。最近几年来,楼前楼后,盖房越来越多,见缝插针,毫无章法,既不顾及市容,也不顾及交通。一九七六年,首都汽车公司在我们楼前约三十米处盖一座宿舍楼,为了施工方便,把楼前树林全部砍光。然后又筑一道长约百米的围墙向前侵占地皮约二米,围墙内地基高出地面约一米,夏季雨水全部灌进我们院子里,该楼粪水也常常冒出地面灌进我们院子里,加以西邻永安南里社会科学院宿舍院内的雨水也灌进来,所以门口总是好象一座水库,积水一片汪洋,臭气四溢,把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全破坏了。今年我们东邻的煤炭部又在他们的两座高九层的宿舍楼前盖了两座高六层的宿舍楼。从外面看去,简直恢复了过去老北京小胡同里盖房拥挤的景象。没想到最近几天煤炭部又派人砸毁围墙,在我们楼前一小块空地上动工盖起房来了。我们当即提出抗议。几经交涉,暂时停了工。但是据说他们在这块地上盖房,是得到了朝阳区规划局批准的,虽因受到干涉不得不暂时停工,将来还是要盖。我们要求煤炭部的领导和市政当局出面坚决制止这种不分地段、到处乱盖房的现象,并责成煤炭部管理人员把他们拆毁的围墙重新修好。
文化大革命中批评过原北京市委的城市建设规划,说是“修正主义”的典型。随后就开始到处乱盖房子,市容不整,达于极点,似乎根本没有城市建设规划这回事了。这种无政府状态是林彪、“四人帮”破坏造成的恶果,必须立即改变。多年来城建房管工作积弊已深,如果任其发展,将来搞成一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设想。现在当务之急,首先就是要撤销区规划局批准盖房的权力,他们只能按照市规划局的整体规划办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城市建设必须有统一的规划。机关、学校、商店、工厂和居民住宅的兴建,不但要规定适当的地段,注意交通便利和环境卫生,而且要规定盖多高的房子,周围要留多大的空地,隔多远修建一座公园或培植一片树林草地,使人们有休息和散步的场所,也使市容整齐美观。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多多学习外国经验,不要再用农村观点来建设我们的城市。
北京建外灵通观西楼住户钟惠澜等八十余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