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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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工作研究

怎样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的步伐?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辽阔,农业生产潜力很大,但粮食生产发展缓慢。解放二十九年来,粮食的单产和总产尽管都有所增加,但远远赶不上社会主义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需要。目前,全区每人平均占有的粮食,同一九五六年相比,不是增加,而是相当程度地减少了。因此,每年还要国家调给一部分粮食。
(一)
内蒙古粮食生产老是上不去的原因何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贯彻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中,只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了全面发展,没有把中央的方针,同内蒙古的实际结合起来,结果农民收入低,劳动积极性不高。粮食是农民生产的,不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粮食生产是很难上去的。
根据内蒙古的自然条件,要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粮食生产的步伐,首先要重视发展胡麻、甜菜等经济作物,以便为粮食生产提供资金,增加农民收入。
内蒙古地处亚寒带,既高寒,又干旱。一般来说,对粮食作物生长不利,而对胡麻、甜菜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却非常有利。在相同的条件下,胡麻产量只略低于粮食作物的产量;甜菜一般亩产可达三千斤。一九七七年,太仆寺旗粮食单产一百四十八斤,胡麻一百一十一斤,以一斤胡麻的价钱相当于三斤小麦计算,等于亩产小麦三百多斤。察右中旗土城公社用小麦地种胡麻,单产三百斤,超过了小麦单产。一九七七年,乌拉特前旗树林子公社甜菜亩产四千斤,可榨白糖五百四十五斤。全区一般亩产三千斤,可榨糖四百斤。其中社队所得部分,相当于七百斤至九百斤小麦。可见只要适当扩大种植胡麻和甜菜,就可以大大增加社队的收入,为发展粮食作物提供资金。
其次,内蒙古牧区草原辽阔,就是农区、半农半牧区,草场资源也很丰富,大力发展农区、半农半牧区的畜牧业,也可以为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提供大量资金。呼和浩特市郊区八拜公社碾格图大队从一九六七年开始养奶牛,到一九七六年,畜牧业收入已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六,粮食产量增长一点九倍,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十九。化德县近三年来认真实行农牧结合,牲畜每年平均递增百分之七点五,粮食递增百分之二十三点六。因此,充分利用内蒙古优越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畜牧业,也是促进粮食生产迅速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二)
这些年来,内蒙古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了发展多种经营,结果,胡麻、甜菜被挤掉,粮食也没上去。
在五十年代,内蒙古最多曾种植胡麻五百六十万亩,总产二点八亿斤。近几年,胡麻种植面积下降到三百万亩,总产一点五亿斤左右。仅此一项,每年大约少收入五千多万元。由于政策不落实,甜菜年年完不成种植计划。一九五六年,全区经济作物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一九七六年下降为百分之九。
单纯搞粮的结果,把畜牧业也丢了。解放二十九年来,头九年农区、半农半牧区的畜牧业,每年平均递增百分之九点二,中间十年下降为百分之二点九,后十年又降为递减百分之零点四。
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的下降,反过来不能不影响到粮食生产的发展。至今全自治区粮食平均亩产只有一百二十来斤。
(三)
内蒙古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是不是会与粮食作物争地,以致影响粮食生产呢?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内蒙古自治区现有耕地四千万亩(另外还有上千万亩的“帮忙田”尚未计算在内),平均每人七亩以上。近几年,每年种胡麻三百万亩,仅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七点五;每年种甜菜六十万亩,仅占百分之一点五。两项合计只占百分之九。一九七七年,乌拉特前旗树林子公社种植甜菜百分之六,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太仆寺旗种粮一百○五万亩,胡麻二十四万亩,胡麻收入占了粮食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土默特左旗把什公社五里坡大队,过去粮食亩产不过百斤,后来每年拿出百分之十的耕地种甜菜,为农业提供了大量资金,从一九七三年以来,粮食产量每年递增百分之十七,去年单产达到八百六十五斤。可见拿出一些耕地种植经济作物,不仅与种植粮食作物没有矛盾,而且可以大大促进粮食生产。
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做到社员既能增加收入,又不致影响粮食增产,粮、油、糖应掌握多大比例为好呢?
近几年由于机器、化肥、农用电等项开支的增加,许多社队农业生产的费用,一般都上升到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这是粮食增产不增收的主要原因(且不说减产了)。农民劳动一年,收入不能增加,那里还会有积极性!一般来说,生产费用如果降到百分之三十以下,便可以增产增收。可是怎样才能降到这个水平呢?由上述情况可以知道,全区社队如果平均种植胡麻百分之十左右,其收入即可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种植甜菜百分之五左右,也可得到同样的收入。这样生产费用就可以大大降低到百分之三十以下,集体、社员收入增加,生产积极性也就提高了。这样看来,就目前来说,全区大约种植胡麻五百万亩左右(占百分之十二点五)、甜菜二百万亩左右(占百分之五)是适宜的。两项合计共七百万亩,只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七。还有三千三百万亩耕地,用其中三千万亩种粮。这样,有胡麻、甜菜提供的大量资金,再加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粮食单产由现在的一百二十斤,逐步提高到二百斤,总产即达六十亿斤,内蒙古的粮食自给问题就解决了。今后,随着国家粮食状况的好转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从全局来看,胡麻、甜菜的种植面积,还应大量增加。把内蒙古办成国家重要的油、糖生产基地,无论于国于民,都是十分有利的。
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条件更加优越。内蒙古除了牧区有五亿亩草场以外,在农区、半农半牧区还有荒滩草地一点二亿亩,相当于现有耕地面积的三倍。就是呼和浩特郊区,也有四十万亩。如果把这些荒滩草地有计划地加以改造,种植优良牧草,养畜量就可以大大增加。呼市郊区碾格图大队有一万亩荒滩,只改造了一千亩,用来种植苜蓿,就养奶牛二百多头,养羊上千只,畜牧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六。
这就是说,内蒙古在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的同时,如果把农区、半农半牧区的畜牧业再来一个大发展,粮食生产就会上得更快了。
(四)
这些年来,内蒙古所以出现这样一种单纯搞粮的情况,并不是偶然的。这里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
从客观上来说,一是林彪、“四人帮”大批什么“重副轻农”、“重钱轻粮”,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一是内蒙古粮食不能自给,总想把粮食搞上去。但对如何搞上去,没有作深入的调查研究,看不到油、糖、牧、粮相互促进的作用,单凭主观愿望办事的结果。因此,要把油、糖和畜牧业搞上去,必须解决如下问题:
一、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这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至今许多干部还存在着“种粮保险,种油、糖危险”的思想。必须通过揭批林彪、“四人帮”,肃清其流毒,摆正粮食生产与油、糖以及畜牧业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按照内蒙古粮食生产的客观规律办事。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据反映,目前胡麻政策比较落实,但甜菜、畜牧业政策很不落实。广大农民迫切要求甜菜顶粮,并适当提高收购价格。养羊也要象养猪一样,给予应有的奖励。
新华社记者 申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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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沈阳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遵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
实行公开审判等制度 维护法律尊严
新华社沈阳十二月三日电 沈阳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在揭批林彪、“四人帮”假左真右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同时,遵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审判、辩护、陪审、合议等审判制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尊严。
不久前,沈阳市郊区一个地区医院金库被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公诉机关起诉后,由一名审判员和两名陪审的群众代表组成合议庭(审判员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阅了起诉书和案卷,受理了这个案件。开庭前三天,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并告知他有请求回避和进行辩护等诉讼权利;同时,公布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允许群众旁听,并通知被告人所在单位,欢迎他们来人旁听。开庭那天,有一百多名成年公民在旁听席就座。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核对了被告人的身份,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并再次告知被告人有申请回避和进行辩护等诉讼权利。在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对被告人进行审问。审问后,审判长请公诉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辩护人进行辩护。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评议中本着陪审的群众代表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并结合被告人所在单位群众事先讨论和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复庭时,审判长宣告了判决,并向被告人明确交待,如对判决不服,在接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决有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连声说:“我是个有罪的人,法律还给我辩护、上诉的权利,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被告人的母亲、妻子除嘱咐被告人要好好改造外,还向法庭和被告人的所在单位谈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被告人所在单位领导总结了对职工没有抓好思想工作和安全工作的教训。旁听群众也受到了一次生动的遵纪守法教育。
沈阳市、县(区)人民法院深入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省的党羽挥舞“砸烂公检法”的大棒,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用秘密审判代替公开审判的罪行,从今年五月以来,公开审判了八百四十八起刑事、民事案件,旁听席场场满座,由于有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为了进一步搞好公开审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总结经验,会同有关部门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判教学,培养和提高审判人员水平;并将增加法庭旁听席位,扩大社会主义法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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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必须积极果断而又慎重妥善
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拨乱反正的重大措施,成效卓著,全国人民情绪热烈,充满希望。但是,一联系一些单位的实际,人们的心就凉了半截,主要原因是有些干部不够得力。所以群众中流传着一种说法:想中央前途无量,读报纸心情舒畅,看领导疲疲沓沓,群众有劲使不上。
我们现在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确有一部分同志,把党的优良传统丢得差不多了。一种是挨整挨怕了:遇到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一慢二看三通过”,唯恐政治上再出现反复,危及自己,把老本丢光了。第二种是学乖了:对上照抄照转,对下光说空话,把群众的呼声当成耳旁风,明哲保身,只求落个好人缘。第三种是变坏了:利用职权,大走后门,从吃穿用到孩子当兵上学调换工作,只要对个人和家庭有利,一律“我字当先”,什么党的威信、群众利益全不顾。第四种是养尊处优、糊里糊涂混惯了:小病大养,无病呻吟,一年上不了半年班,不干工作,还要发议论,弄得别人很难开展工作。
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积极果断而又慎重妥善,不能不加任何分析地一律用群众民主选举的办法解决。因为这样做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也不符合安定团结的方针。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从上到下都实行巴黎公社式的民主选举,条件还不成熟。即使搞,也要经历一个过渡阶段。我们建议,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自己的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一次普遍的细致的调查分析,按照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车间和科一级的,由于涉及面比较窄,又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可以选举。科以上的领导干部,凡是身体好、有能力、有干劲、有威信的,可以不受资历和级别限制,实行较大范围的统一调度,把他们安排到重要的岗位上做第一、二把手,充分发挥他们传帮带的骨干作用。年老体弱,想干工作,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同志,应安排他们去休息或当顾问,多组织他们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离职后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律不变。那些身体好,但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搞歪门邪道,不好好工作,还影响别人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清理他们的问题,严肃进行批评教育,重新安排他们的工作,经济待遇同样可以不变。那些身体好,作风也不差,但能力比较低的同志,应安排他们离职去学理论学文化,学习后重新分配适当的工作。总之,既不能因照顾情绪而将就凑合,更不能象“四人帮”那样把老干部一概否定。
原有领导干部离职后,要按照德才兼备、体魄健全的标准,从对本行工作有丰富实践经验,而又作风正派、能够为人表率、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的同志中,采取群众广泛酝酿推荐与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补充。但是,这种工作不能操之过急,宁可虚位以待人,决不可因人而滥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才职相当、职不虚设。
今后的干部制度不管怎样改革,为了不致发生现在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都应当加上以下三点内容:
一、根据革命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制订一套完整的考核、提升干部的明确标准,要在政治上、作风上、理论上、业务技术上规定一些指标。凡提升干部,都要进行必要的考试和答辩,不能仅凭某些上级领导的印象。
二、每年都要由所在单位的群众对他们的顶头上司集中评议一次。评议结果,作为考核、提升、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给群众监督干部以实际的责任和权利。
三、各级监察部门要有“黑包公”那种铁面无私的精神,敢于行使职权,经常对干部进行纪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解决。
轻工业部设计院
宫景隆 田钖岭
朱振兴 顾节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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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根本问题是要让群众监督
三十年来的实践,特别是近十年的实践,说明我国的干部制度非改革不可,否则必拖四个现代化的后腿。
改革现行干部制度的根本问题,是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使干部真正成为“社会的公仆”,而不是“社会的主人”,唯一可靠的办法,是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目前实行的干部制度,群众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带来了种种弊病。
现在提拔干部,表面上是由党委决定,而在许多地方常常是一二把手说了算。一些领导人乱用任免干部的权力,一句话就可以提拔一个干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野心家利用组织大权,培养心腹,安插亲信;而被提拔者则认为是某某长官的栽培和恩赐,死心踏地跟着跑。这样,人民给予的权力成了个人搞阴谋的工具。我亲眼看到过某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一调走,就出现干部大换班的现象。新来的领导干部重新提拔自己的意中人。“一朝天子一朝臣”,使企业管理和生产受到冲击。假设干部的提拔不仅由党委集体讨论,而且由群众选举,这些弊病就会纠正。
为什么会揭发出那么多的违法乱纪、胡作非为、无视人民民主的干部?除了他们个人的罪孽外,同干部制度上存在的缺陷有很大关系。一些人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就可以高踞群众之上,不受群众的监督,不顾忌群众的舆论。由于无法保证群众的监督作用,一些干部的错误常常不能及时纠正。这些干部自以为有恃无恐,错误越犯越大,既给革命带来损失,也害了自己。
干部政策过分宽大,赏罚不严明,即使错误严重,只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就继续使用下去;即使工作马虎,毫无能力,也可以混下去。如果一个人居于领导位置上,即使工作干得不好,也可以安然地在这个位置上混下去,他怎能兢兢业业、想方设法把工作干好?
过去,“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这样的口号不少喊。但是,由于没有具体措施,常常是停留在口头上。要使群众真正能监督干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必要的制度,给群众创造能监督干部的便利条件,使群众对干部的评议、任免、赏罚等,真正有发言权。同时,群众对干部的合理意见,应该在领导机关和组织部门研究、处理干部问题时,得到采纳和体现。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 顾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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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重温李鼎铭先生的意见
一九四四年,李鼎铭先生提出“精兵简政”这条意见,毛主席采纳了。今天有必要重温这条意见。
一个公社六十多个脱产干部,五六个书记,党委办公室、革委会办公室、运动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工副业办公室……。上级设的机构,基层不但不能少,而且要再多些。
大队有抓全面工作的支部书记,抓农、林、牧,文教、卫生的副书记,有青、兵、妇、治保干部和会计、赤脚医生、卫生员。
只有五六十个人的小小队办副业厂,正副厂长三四个,会计、保管、保卫、“外交”合计六七个,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机构全了,关口多,车间里改装一个机器部件,也得经小组同意、厂领导决定、大队党支部批准。如果这些机构今天人不齐,明天顾不上,一拖就是几十天。
事情是要群众做的。公社党委把要做的事情交给大队干部,下达给社员群众,不设那么多机构,少些行政人员,不可以吗?
群众说:“解放初期,区里村里没几个干部,事情就办了。现在人越多越不好办事。”
河南嵩县纸房公社 文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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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精兵简政”要上下一齐动手
文志平同志信中反映的问题,在一个公社虽不尽然,但就一个县的范围来说是存在的,有些方面甚至更为严重。比如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会议过多,尤其是县直机关更为突出。据统计,县直机关除设有与上边对口的四十二个局委以上机关外,还设有临时领导小组二十四个,临时办公室十三个。有的领导身兼几职或挂名。另外,会议泛滥,而且多数会议要书记挂帅参加。仅一九七八年元月至九月,县委书记、副书记参加地区以上的会议达二十八次之多,致使一些领导同志经常泡在会议之中。
上行下效,上级这样干,下边照着办。公社、大队也层层开会。这种情况引起了广大干部和群众不满。但由于是“上边”来的精神,只好照办,如果少设一个机构,还怕戴上“党委不重视”的帽子。因此,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
“精兵简政”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搞好各项工作的有效措施。我们打算通过“一批双打”,整党整风,整顿领导班子,进一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同时,也热切希望上下一齐动手,更好地落实毛主席“精兵简政”的指示。
中共嵩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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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使用干部也要“节约”
现在许多单位干部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某些干部“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混一天”。虽然一再强调精简机构,提倡干部参加劳动,但是,不采取根本性的措施是不行的。例如,某个三百多人的小厂,厂长就有五名。政工股除了一名去“学大寨工作队”以外,还有五名。脱产医务人员也有两名。
机构臃肿,干部过多,遇事互相推托,互相掣肘,处理问题“踢足球”,办起事来“打排球”,工作效率极低。那些成天晃晃悠悠,可有可无的干部,应作适当调整,或去当工人。
湖北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刘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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