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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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改变小而全管理方式 逐步达到国外定员标准
大庆化肥厂实行专业化生产
全厂职工总数由一千五百二十人减到三百一十五人
据新华社大庆十一月二十四日电 大庆化肥厂改变“小而全”的管理方式,开始实行专业化生产。他们按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改组,全厂职工总数已由一千五百二十人减到三百一十五人。这一变革,对于如何管理现代化工矿企业,如何使引进成套设备的工厂迅速达到国外的定员标准,是一个有益的启示。
大庆化肥厂是从国外引进设备,在一九七六年底建成投产的。当时,按照以往建厂的惯例,仍然是采取了小而全的管理方式。除了合成氨、尿素这两个生产车间外,建立了维修、仪表、供水、供电、供汽等辅助性车间和运销、供应等专业机构。接着,又逐步配备了招待所、食堂、商店、学校、托儿所等一系列生活、文化单位。随之而来的则是设立了科室繁多的厂机关。这样,全厂职工总数逐渐增加到一千五百多人。
从今年九月起,这个厂着手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他们把改革工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一些辅助性车间和生活、文化服务单位划出去,并相应改革管理机构,改变小而全的管理方式。第二步是进一步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使职工总数达到国外同类工厂的定员标准。
改革的第一步已经完成。现在,这个厂只按生产工艺流程,保留了合成氨、尿素、水汽、成品四个车间,其余辅助车间和服务单位全部划分出去,由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归口管理。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也设立了相应的专业管理处和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各个分厂有关方面的工作。如化肥厂的维修车间由石油化工总厂机修分厂统一管理;仪表车间归总厂自动化处管理;招待所,食堂、商店和学校等,分别归口到总厂的生活服务公司和教育处。这些工作划出去以后,化肥厂机关也相应地大大削减,目前只保留了调度室、技术科、政治处、厂办公室等四个科室。其中政治处从原来的十七人减到三人。这样划分和缩减后,全厂现有职工为三百一十五人。
改革的第二步目前正在进行。按照国外同类工厂定员标准,全厂职工总数应为一百八十四人,目前尚多一百三十一人。这主要是这个厂的成品、水汽车间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和工人们的操作技术水平不均衡等原因造成的。他们正在组织攻关队进行技术改造,同时组织技术短训班和采取换岗学习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使人人成为全能操作工。他们计划到明年逐步把人员减少到国外同类工厂的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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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徽抗大旱完成夏粮作物播种计划
小麦主要产区淮北地区,一个月内就抢种了两千多万亩小麦
广大干部和社员正在不失时机地查苗补苗,抓紧进行田间管理
据新华社合肥十一月二十四日电 遭受百年未遇的大旱灾害的安徽省,抗旱抢种取得重大成果,全省三千一百万亩夏粮作物播种计划已超额完成。目前,已播的早中茬小麦已普遍出苗,广大干部、社员正在不失时机地查苗补苗,抓紧进行田间管理,力争明年夏季丰收。
安徽省今年遇到大旱,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入秋以后,中共安徽省委及时研究了抗旱秋种工作,号召各级党委以揭批“四人帮”为纲,把抗旱秋种、生产自救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领导机关有一万多名干部奔赴农村,各地、市、县委领导成员有百分之九十下到生产第一线,参加和指挥抗旱种麦的战斗。为了充分调动干部、社员抗旱抢种的积极性,省委还从本省大旱的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指导秋种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措施。省委多次强调,一定要造墒种麦,保证出苗,尽可能做到地整得能灌能排,苗出得又全又壮。同时,还作出了两项鼓励社员多种小麦的规定:一是,扩种小麦超过计划的,其扩种的面积,明年的收获不计统购,由生产队自己支配;二是社员利用“四旁”零星土地所种的小麦、蚕豆和蔬菜,谁种谁收。省委的这些要求和规定,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加快了秋种的进度。安徽省小麦主要产区淮北地区,在一个月内就抢种了两千多万亩小麦。全省旱情最重的滁县地区,早在十月下旬就超额完成了大、小麦的播种计划,比去年同期多种了六十多万亩。地处长江南岸的池州地区除完成原来的扩种计划外,又向江滩、湖滩进军,扩种了三万多亩麦类作物。
“有墒抢墒种,无墒抗旱造墒种”,这是安徽省今年秋种的一个重要特点。沿江、沿淮、沿湖的许多地方,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源,集中人力、物力突击兴建临时翻水站,开挖引水渠,搞多级提水,大力提江、河、湖水入田造墒。淮北平原和江淮、皖南丘陵山区的广大干部、社员日夜突击打机井,挖土井,向地下要水造墒种麦。六安、安庆、滁县、巢湖、芜湖、池州、徽州等地区和合肥市郊区,入秋以来共打各种土井、砖井、机井十六万多眼,建立临时机电灌溉站上千处,开挖各种引水渠道五千多里,已播种的八百六十五万亩小麦,有一半以上是提水造墒下种的。同群众打井、建站相结合,省委还集中力量抓了引江、引淮大型搬水站。其中无为县凤凰颈引江灌巢(湖)第一、二期工程,装机一百五十台,六十个流量,已先后于十月初和十月底出水,开始发挥灌溉效益。省建委、省地质局、城建局、煤炭局、水利局等五个部门,从九月上旬以来,抽调八百多名工人、技术人员和钻机三十三台,到全省旱情最重、秋种困难最大的定远、凤阳、嘉山、郎溪等二十个县的二十六个公社,帮助抗旱打井,除满足了一部分秋种造墒的任务外,还解决了二十三万六千七百人的吃水问题。
在抗旱抢种中,全省工交、财贸等各行各业的职工又作出了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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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近二百厂矿提前完成年计划
目前这些企业在努力多增产的同时,正为明年大干快上作准备
据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到十月底,全市已有近二百个厂矿提前完成了今年国家计划。目前,这些企业在努力多增产的同时,正在为明年大干快上作准备。
北京市已完成年计划的企业中,既有小厂,也有许多大厂,既有轻工业工厂,也有很多重工业工厂。许多单位都创造了本厂生产的历史新纪录。北京第一轧钢厂提前八十九天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中,七项指标的水平比过去有大幅度提高。北京缝纫机总厂到十月底已超额百分之九完成国家计划,缝纫机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二十九点五。北京市铝制品厂的精铝制品,到十月中旬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百分之七十一。
最近,记者走访了一些企业,举目所见,到处是一派热气腾腾、大干快上的景象。首钢炼钢厂提前完成今年计划以后,掀起了新的竞赛热潮,决心在年内为国家再增产十九万吨钢。机械、仪表、汽车和轻纺等行业的一些提前完成年计划的企业,正在一边生产,一边搞好防寒防冻工作,抓紧维护和检修设备。有的单位还抓紧整顿图纸、工装和工卡量具,开展技术革新,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为明年的生产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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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塑料厂只用了一年十个月时间就全部收回这套引进装置的建设投资,产品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新华社记者 黄田宝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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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家经委、科委、农林部、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
重新印发《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条例》是鼓励群众从事技术改进的重大措施,促进生产建设发展的重要规定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电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林部、卫生部最近联合发出关于重新印发一九六三年国务院发布的《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的通知。
通知说:“国务院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技术改进奖励条例》,是鼓励广大工农群众从事技术改进的重大措施,也是促进我国生产建设发展的重要规定。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这个条例未能贯彻执行。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华主席和党中央‘抓纲治国’战略决策的指引下,我国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蓬勃开展,广大工农群众、科技人员和干部的技术改进日益增多。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重新印发国务院发布的《技术改进奖励条例》,望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中,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六三年国务院发布的《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分总则、组织领导、审查和处理、奖励、附则等五章,共二十八条。这个《条例》规定:凡是群众提出的技术改进建议,经过实验研究和实际应用,使某一单位的生产或工作更加多、快、好、省的,都是技术改进。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以下各类:
(一)工业产品、建筑结构的改进,生物品种的改良和发展。
(二)工艺方法,试验、化验、检验方法,栽培技术,植物保护技术,养殖技术,安全技术,医疗、卫生、劳动保护技术及物资储藏、养护、运输技术等的改进。
(三)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四)更有效地利用原料、材料、燃料、动力、设备及自然条件的技术措施。
(五)统计、计算技术及其他技术的改进。
《条例》规定:无论是集体或个人(包括外国侨民)提出的技术改进建议,采用后都按本条例规定给予奖励。对技术改进的奖励采用荣誉奖和物质奖相结合的方式。每项技术改进奖励一次。奖励共分五等:
(一)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由批准单位表扬,并发奖状,发给奖金五百至一千元;
(二)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由批准单位表扬,并发奖状,发给奖金二百至五百元;
(三)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由采用单位表扬,发给奖金一百至二百元;
(四)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在一千元以上的,由采用单位表扬,发给奖金一百元以下;
(五)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在不满一千元的,由采用单位表扬。
《条例》还规定:技术安全、劳动保护等不能以增产节约价值计算的技术改进,由采用单位按其作用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情况评定奖励等级。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技术改进,凡是在一个地区或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应分别由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按其作用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重大的技术改进,可由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厅、局另行奖励,其奖金数额和荣誉奖的方式,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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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划清上书上访与“写黑信”“告黑状”的界限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一些干部和群众反映,他们因为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机关写信、上访,竟被指责为“写黑信”、“告黑状”,受到某些领导人的查究。有的不仅本人被批斗,被惩罚,亲属子女也受到牵连。他们责问:难道向组织反映情况,表示意见,揭露问题,提出申诉,能叫“写黑信”、“告黑状”吗?
我们说,这些同志的质问,完全是正确的。这不仅是一个澄清是非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如何保障党员和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如何健全党和国家的正常政治生活,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斗争的大问题。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写黑信、告黑状这种事是有的。林彪、“四人帮”大搞篡党夺权的阴谋诡计时,就有那么一些出卖灵魂、背叛原则、卖身投靠、官迷心窍、投机钻营之徒,怀着险恶的用心,蓄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无中生有,捏造罪名,诬陷好人,干写黑信、告黑状的勾当。他们由此而登龙门,被赏以官职。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这种卑劣行为十分义愤。粉碎“四人帮”以后,群众对这类问题进行揭发批判,组织上根据情节轻重认真处理,是完全必要的。不如此,不能明辨是非,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也不利于促进安定团结,恢复和发扬我党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好传统好作风。
但是,不能把干部和群众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写信、上访,提出申诉,揭发问题,同写黑信、告黑状混为一谈。
判断是不是写黑信、告黑状,主要依据不在于信是写给谁的,状是向谁告的,不在于信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而在于写信、上访的内容和目的。总之,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有的人同林彪、“四人帮”及其资产阶级帮派骨干素无政治上、组织上的联系,只是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领导人或那里的工作有意见而写了信,这就不能仅仅因为人家当时没有看出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反革命面目,把信件和材料寄给了他们,甚至说过“致意”、“问好”之类的话,就认定这是“写黑信”、“告黑状”。即使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意见不完全正确,也仍然属于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硬给扣上“诬陷”、“效忠”、“挂钩”等帽子,错误地定性为投靠林彪、“四人帮”。
有的人向上级直至中央写信、上访,申诉自己受到的冤屈,或者揭发有的干部依仗职权,破坏党的政策,弄虚作假,违法乱纪,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他们这样作是正当的,光明正大的,不但无可指责,还应当受到保护和支持。有人可能因为了解的情况有局限性,写的信不那么准确、全面,或者因为有气,用词偏激一点,也不应求全责备。如果给他们扣上“反党反领导”等帽子,把他们同那些跟着林彪、“四人帮”跑的“闹而优则仕”的人混同起来,甚至乘机打击报复,显然是错误的。
有的人因为对报刊上的某些文章,对某些理论问题有不同意见,给报社或其他有关单位写信,提出自己的看法,这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是正常的、允许的。他们的某些意见即使有片面性或有错误,是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只能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如果把这也称作“写黑信”、“告黑状”,视为“攻击”什么,“散布”什么,拿来作为定罪处理的依据,无疑是不妥当的。
有的人为什么要用匿名信向上级反映情况、揭发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政治生活还不够正常,公民的权利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有些人害怕署名上告,会遭受打击报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署名或匿名,而在于写信、告状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真有道理,是否有利于促进我们的工作。如果不加分析地把写匿名信都说成是“不光明正大”、“搞阴谋诡计”,那是不合情理的,既不符合民主生活原则,也不能服人。当然,我们并不鼓励写匿名信。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已逐步走向正常,要大力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毫不掩饰地向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以促进党内外政治生活更健康地发展。
党有党章,国有国法。党章和宪法都明确规定,党内外广大群众有权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权参加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讨论,有权参加国家、企事业的管理工作,有权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揭露坏人坏事和申诉自己的冤屈。但这些年来,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这些民主权利,遭到林彪、“四人帮”一伙的严重破坏。他们践踏党纪国法,根本不让人讲话。谁要向毛主席、党中央、上级党组织或党报、党刊写信、上访,反映他们的问题,谁就被扣上“反党”、“反领导”、“写黑信”、“告黑状”等帽子。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反对他们胡作非为,就把谁抓起来,实行法西斯专政。这些人,有的至今尚逍遥法外,未得到应有惩罚。也有些领导者沾染了不让人讲话的官僚习气和“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霸道作风。所谓“写黑信”、“告黑状”,成了他们压制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维护个人“威严”的一个借口。这种恶劣作风,如不改正,迟早要被人民抛弃的。
粉碎“四人帮”以来,华主席一再告诫我们:“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决不容许压制群众意见,更不容许对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现在,党内外民主的空气正在恢复,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思想逐步解放,敢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领导机关的缺点、错误,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表现了他们对华主席、对我们党的充分信赖,表现了他们关心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繁荣富强的高度责任感。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十分珍惜干部和群众这种可贵的政治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坚定地站在党性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模范地执行党章和遵守宪法,正确对待他们的来信来访,保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对于一切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坚决给以支持;对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要坚决给以保护。过去整错了的,要认真纠正,落实党的政策。对极少数自己本来不干不净,反而把“写黑信”、“告黑状”当作棍子来打人、整人,压制民主,搞打击报复的人,不管是谁,都要认真查处,其中个别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当按照党纪国法给以必要的制裁。当然,也有个别写信、上访的人确系有意诬陷,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必须实事求是,注重调查核实,把事情搞清楚,防止发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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