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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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接见出席工会九大、共青团十大的代表
全国各少数民族国庆参观团和在京召开的其他一些会议的代表同时被接见
新华社北京十月二十日电 华国锋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出席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同大家一起照了像。
参加接见的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有韦国清、乌兰夫、纪登奎、苏振华、吴德、余秋里、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聂荣臻、倪志福、陈慕华、赛福鼎、王震、谷牧、康世恩。
同时被接见的还有全国各少数民族国庆参观团和在北京召开的其他一些会议的代表。(附图片)
右上图:华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以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亲切接见出席工会九大的代表。
上图:华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副主席和出席共青团十大的代表在一起。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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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邓副主席视察北京市新建住宅楼
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同志陪同
新华社北京十月二十日电 邓小平副主席今天上午由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同志陪同,视察了北京前三门新建的公寓住宅楼。
这批住宅楼共三十栋,面积三十六万六千平方米,将于年内基本竣工。邓小平同志肯定了北京市为改善人民居住条件所作的努力,同时也对新住宅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了意见。他说,要请一些会挑毛病的人来提提意见,研究一下怎样把住宅楼修建得更好些。
邓小平同志要求今后修建住宅楼时,设计要力求布局合理,增加使用面积,更多地考虑住户的方便,如尽可能安装一些淋浴设施等。还要注意内部装修的美观。要多采用新型轻质建筑材料,降低住房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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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动员起千百万群众消灭血吸虫病
中共中央血防领导小组召开大型座谈会,隆重纪念毛主席《送瘟神》诗篇发表二十周年,学习华主席为血防工作的题词
新华社上海十月二十日电 中共中央南方十三省、市、自治区血防领导小组于十月三日下午在上海召开大型座谈会,隆重纪念毛主席《送瘟神》诗篇发表二十周年,学习华主席为血防工作的题词。
华主席最近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题词是:“加强领导,依靠群众,为实现毛主席‘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遗愿而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血防领导小组组长彭冲出席座谈会,并讲了话。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王一平、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杨恺也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血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钱信忠主持。他在会上宣读了华主席的题词。
参加座谈会的有从事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工作几十年,为消灭血吸虫病作出重要贡献的老专家、老教授,还有工业、农业、水利、商业、卫生、科研等各有关方面的代表。毛主席《送瘟神》诗篇发表二十年来,我国血防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二十年来,消灭钉螺的面积和治愈的血吸虫病人,都已接近百分之八十,疫区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的无人村、寡妇村,变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村;杂草丛生、钉螺密布的荒野,变成了高产稳产的良田。血防工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推动了生产的发展;血防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了卫生工作,改变了农村的卫生面貌。这一切,都是毛主席“送瘟神”思想的伟大胜利。代表们兴奋地说:在纪念毛主席《送瘟神》诗篇发表二十周年的日子里,华主席为血防工作题词,这是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疫区广大人民的关怀,是卫生战线的大事,对于加快“送瘟神”的步伐,推动除害灭病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使卫生工作更好地为新时期的总任务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彭冲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刘少奇,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当前血防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加快消灭血吸虫病的步伐,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贡献,这是摆在我国南方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尽快实现在南方所有疫区内消灭血吸虫病的规划,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宣传毛主席的“送瘟神”思想和华主席的题词。毛主席的《送瘟神》诗篇是亿万群众消灭血吸虫病和其它疾病的强大思想武器,华主席的题词是动员群众向血吸虫病和其它病害进军的战斗号令。我们要联系血防工作中两条路线斗争的实际,联系新时期的总任务,在深入揭批“四人帮”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动员起千百万群众,为消灭血吸虫病而奋斗。
彭冲同志说,各级领导要从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的高度,充分认识消灭血吸虫病的重要意义,提高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自觉性。血吸虫病越是接近消灭的地方,工作越要做得细致,要克服松劲麻痹思想,不断总结经验,掌握消灭血吸虫病的规律。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大力协同,为实现毛主席“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遗愿,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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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华院长在黑龙江、辽宁、安徽三省人民司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综合)
今年七、八月,黑龙江、辽宁、安徽三省分别召开了人民司法工作会议,以揭批林彪、“四人帮”为纲,传达贯彻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和研究本省司法战线的形势和任务。三省的省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了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分别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我这次来参加你们省人民司法工作会议,主要是来向你们学习的。现在,我讲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讲讲联系实际,深入揭批“四人帮”一伙,肃清流毒和影响的问题。
三省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广大司法干警,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地投入了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提高了觉悟,解放了思想,心情舒畅,革命的积极性很高,工作很有成绩。你们的斗争取得了很大胜利,相信你们一定会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联系本省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破坏司法工作的反革命罪行,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
粉碎了“四人帮”,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结束了。我们国家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一大和五届人大规定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并且载入了我们的新宪法,用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形式肯定下来。这个总任务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目标,当然也是我们广大司法干警奋斗的宏伟目标。要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实现四个现代化,不会没有斗争。帝修反和国内外的阶级敌人不来破坏那是不可能的,不能抱这种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时时刻刻都要提高警惕,努力作好司法工作,为实现总任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服务。全体司法干警同志们,都必须记住这个宏伟目标。学习、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的精神,不能离开这个总任务,不能离开这个宏伟目标。我们继续深揭狠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破坏人民司法工作的反革命罪行,落实党的各项具体政策,贯彻实施新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都是为了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同志们说,通过学习,认识提高了,路线是非明确了。这是事实。请同志们深入地想一想,这够不够呢?我认为这只是一个良好开端。提高了什么,明确了什么,不要含糊。什么问题比以前提高了,什么问题比以前明确了,要具体化,不然一遇到具体问题,路线是非又分不清了,又把这个宏伟目标忘记了。
要把我们做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比如落实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卫人民民主权利等等,同实现总任务联系起来。对这个问题要有个明确认识,不然,就是目光短浅,工作中就要出现盲目性。我们必须紧密联系本省本单位的实际,抓住危害最深、影响最大的问题,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的罪行。从我们司法战线来看,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还远远没有肃清。中毒不知毒,知毒不消毒的各种情况都有,这就是同志们所讲的“内伤”。所以同志们不要把这个问题看得太简单了,觉得开这么一次会,发了文件,进行学习和讨论,路线是非就完全分清了,问题就没有了。其实,并不那么简单。当然,通过开会,学习文件,路线觉悟是提高了,路线是非基本上分清了。但是,还得看你在社会实践中,实际工作中,处理具体案件中,是否真的分清了。有的同志一遇到具体问题他就分不清了,还把错误的东西当做正确的东西。同志们,我们有没有这种情况呢?有没有把在“四人帮”及其代理人影响下搞的东西、做的错事情还当做成绩呢!还认为是对的呢!对那些错误的东西要进行彻底批判。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分清路线是非。我们对林彪、“四人帮”一伙在司法战线上的流毒决不能低估,对肃清流毒的艰巨性决不能低估。
我找了一些中级法院和县、区法院的同志座谈,同志们都讲到心有余悸的问题,你们叫做“余悸病”。大家说这个病不好治。我说不好治是一个方面,也有好治的一面,要讲点辩证法。你怕这怕那,怕右不怕“左”,怕反复,不怕把党的原则丢掉。怕反复,实质上是怕“四人帮”再回来,对争取揭批“四人帮”斗争的全胜缺乏信心。有的人是怕丢乌纱帽。对有这种思想的人,要帮助他,教育他,不帮助不行。别人帮助是必不可少的,但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只有通过本人的实践一步步来提高认识,性急也不行。光说不好治怎么办,还要讲好治的一面,不然就要悲观失望,束手无策了。好治,就是要联系实际,深揭狠批林彪、“四人帮”,肃清流毒。流毒不清,余悸难消;流毒肃清了,余悸就消了。不好治就是因为流毒还没有肃清,中毒不知毒,知毒不消毒。要联系实际,不联系实际解决不了。不联系你那个部门,是非界限就弄不清,不联系你那个单位的实际揭批,流毒便不会肃清,你那个“余悸病”也不会消,也治不好。安徽是有“土特产”的,其他地方也有。不批这个“土特产”,你那个“余悸病”也消除不了。联系实际,除了联系林彪、“四人帮”一伙破坏人民司法工作的共同东西以外,还要联系本地的“土特产”,联系他们推行的那一套东西在你那个单位的具体表现和所造成的危害。不能空对空。当然也不是追究哪个同志的个人责任。
揭批“四人帮”,必须联系批判林彪路线。林彪、“四人帮”是一伙,在路线上分两个时期,表现各有特点,不完全相同,但实质是一个东西。他们早就勾结在一起破坏文化大革命,“砸烂公检法”,都打着极“左”招牌,戴着革命的假面具,反对马列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篡党夺权。所以批判“四人帮”就要批判林彪路线,这是把揭批“四人帮”这场伟大斗争进行到底的一个重大步骤,是顺理成章的事。有人说联系批林是算历史旧帐。“四人帮”不叫批林,说批林就是批了“左”派,压了群众,就是算旧帐。这是包庇他。我们不能在群众中算这一派那一派的帐。对林彪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这笔帐一定要算。不然的话,批“四人帮”就批不透,在许多原则问题上就分不清路线是非。不这样,要取得揭批“四人帮”第三战役的全胜,那是一句空话。
第二个问题,关于复查冤错案件,落实党的政策的问题。
认真处理冤错案件,把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搞好,是各级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前尤其重要。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了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五届人大规定了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我们人民法院怎样为大治天下,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你怎么执行十一大路线呢?怎么行使好新宪法规定的国家的审判权,把案件办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抓紧冤错案件的复查工作,迅速落实党的政策。我们遵照华主席、党中央的指示,平反纠正了一些因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迫害的重大冤错案件。但是,打倒
“四人帮”近两年了,还有一些地区许多冤案还得不到昭雪,错案得不到纠正,许多反对林彪、“四人帮”的革命干部和群众仍被关在监狱里,或仍在蒙受不白之冤,这是不能允许的。平反和纠正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造成的冤错案件是落实党的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错案件是一场斗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阻力相当大。有阻力就不落实了吗?有阻力要克服,扫除阻力,这也是人民法院和司法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到底有多少冤错案件,我们还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是可以肯定,数量是不少的。总的来说这项工作抓的不紧,魄力不大,或者说仅仅是开始。一切冤错案件都要抓紧处理。首先要抓大案、要案和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如广州市庄辛辛案件等等),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抓紧复查冤错案件是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实施新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是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需要,是揭批林彪、“四人帮”斗争的需要。一句话,是党的工作的需要。各地人民法院都要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那样,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排除主观和客观上的种种阻力,解决人少事多等困难,彻底复查处理冤错案件。凡是搞错了的都要纠正。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错一件平一件,错十件就平十件。不能抓辫子、留尾巴,更不能明知错了,还以各种借口,故意不给平反。不平反,是继续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反对和阻挠平反,实质上是站在“四人帮”的立场上,维护“四人帮”造成的恶果。对这种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坚持错误不改的,要严肃处理。有的地方,错案不纠正,冤案不平反,还不许人家上访告状,上告就加重处分。这是执法犯法,执迷不悟!毛主席讲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我们审理每一个案件都是执行政策,案子办对了就是执行政策和运用法律对了。我们常说的办案质量问题,什么质量呢?归根到底是个在实事求是地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地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问题。办错了案,就要纠正,不纠正是违法的。明知错了不纠正,那怎么行?复查处理一件冤错案件,不仅是解决一个人或几个人的问题,更重要的关系到执行党的政策问题,守法问题,安定团结问题。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靠什么去调动积极性?靠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靠实施新宪法嘛!正确处理冤错案件,政治影响是很大的,对调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顺利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把处理冤错案件同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反革命罪行联系起来。正确地处理由于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造成的冤错案件,就是用活生生的材料揭批林彪、“四人帮”。这些年来,冤错案件多一些,混敌为我,放纵了敌人的有,但这是少数,多数是混我为敌,把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成敌我问题,用专政的方法处理了。这是林彪、“四人帮”一伙在司法战线上搞
“三个否定”,推行“砸烂公检法”,推行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发生冤错案件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但主要是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干扰破坏。所以,平反纠正冤错案件也是对林彪、“四人帮”一伙的批判,是司法战线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内容。不积极平反纠正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造成的冤错案件,还口喊揭批林彪、“四人帮”,那不是空的吗?你对同林彪、“四人帮”一伙斗争到底,争取全胜怎么想,怎么做的?你这个法院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搞得怎样,不是看你说得如何,而是要看实际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当前,平反纠正冤错案件,就是衡量我们各级人民法院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搞得好坏的尺度之一,或者说是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的一个实际行动,是分清路线是非的一个重要标志。
同志们说,平反冤错案件有阻力。对,是有阻力。阻力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作为我们司法机关,首先要排除我们自己思想认识上的阻力。主观上的阻力解决了,才能有力地排除客观上的阻力。这样做有好处,符合辩证法,不要搞“外因论”嘛。那么思想上的阻力是什么?多种多样,我看主要是怕,怕别人给自己戴上包庇坏人,替反革命分子翻案的大帽子,怕别人给自己栽上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军管的罪名。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平反冤错案件就是包庇和放纵阶级敌人?恰恰相反,是保护人民,更有利于开展对敌斗争,更有利于安定团结发展生产,有利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我们要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四人帮”常常口喊
“三个正确对待”,谁要一说他们造成的文化大革命那三分错误,他们就搬出“三个正确对待”整谁,就给谁戴上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军管的大帽子。林彪、“四人帮”一伙过去用这种手段来打击迫害革命干部和群众,如今林彪和“四人帮”都垮台了,还会不会有人捣鬼?可能有。林彪、“四人帮”虽然完蛋了,但他们的反动世界观,反动思想体系,在少数人身上还是阴魂不散,这是客观存在。这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呢?怕这怕那,还干得了什么事情!越是有人这样攻击我们,我们越要挺直腰杆,理直气壮,把复查冤错案件抓紧搞好。我们有这样那样的思想顾虑,说明我们自己还没有真正分清路线是非,林彪、“四人帮”给我们造成的“内伤”没有治好,流毒没有肃清。如果真的有人给你扣帽子,打击报复,你就告状。可以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告嘛,这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权利。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对干部进行再教育的问题。
无论是新干部,还是老干部都要再教育。为什么要再教育呢?因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被林彪、“四人帮”一伙搞乱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被他们搞掉了,造成了司法队伍的组织不纯、思想不纯和作风不纯。要通过再教育,在思想上纯洁队伍,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的司法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很有干劲,对革命是忠诚的,要爱护他们,鼓励他们。但有的同志政策观念差,思想作风有毛病,凭感情用事。所以非再教育不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党的路线和政策,用党在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来教育广大司法干部。法院也要用典型案件来教育自己的干部,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和法制观念。
毛主席倡导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作风,对我们做好审判工作十分重要。可是,有些同志办案子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搞主观臆断,片面性,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按原则办事,不依法办事,这样,就往往把案件搞错。由于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干扰破坏,这些年来,办案质量不高。要办好案子,提高办案质量,必须转变作风,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我们提倡说真话,说老实话,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每个同志都要有这种精神。那种惯于说假话,说大话,看风使舵,拿原则作交易的人,不能做审判工作。有的同志说,有怕的思想,我说你怕什么?为什么怕?我们要强调一个敢字。敢,有个前提,就是要把思想路线搞清楚。思想认识清楚了,就敢了。认识不清就不敢。有了敢字,才有个干字。不敢,就谈不上干,更谈不上大干特干。干任何事情,如果不坚持原则,没有一个敢字,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都是干不好的。我们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如有错误,不论什么人提出来,就改,改了就好。
我们搞审判工作,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毛主席从井冈山时期起就一再强调这个问题。对搞逼供信问题,要下决心解决,争取在短期内有个较好的效果。不管法院,还是公安,发现这个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华主席讲人人要守法,干部要守法,这不那么简单,是个斗争过程,没有斗争就不能达到人人守法。对俘虏不打不骂,对犯人就可以打骂吗?我们党是讲革命人道主义的。你对犯人这样,是革命人道主义?符合党的路线和政策?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一伙把封建的、法西斯的那一套搬来,对付革命干部和反对他们的群众,惨无人道。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搞逼供信,搞肉刑,说得过去吗?应该指出,逼供信是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后果严重和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有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在群众中公开处理,使人民群众知道,我们是对人民负责的。五届人大之后,宣传了新宪法,法院、公安都开了会之后,还搞逼供信?发现这种情况,不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一定要严肃对待。有这种事就要告,告到公安、法院,告到党委,我们都应认真处理。不仅政法机关,任何单位,任何人,搞逼供信都是不允许的,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按照党的原则严肃处理。放任和袒护搞逼供信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借口动机是好的、立场是坚定的,要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对搞逼供信的人不批评教育,不严肃处理,实际上是纵容和助长搞逼供信,也坑害了干部。对袒护搞逼供信的人也要严肃对待。搞逼供信是一种癌症,要动手术。得了癌症,必须早期检查发现,早动手术,治了就好了嘛。不切除,它就要扩散,就不得了,就要死人。我们要通过揭批林彪、“四人帮”一伙的斗争,提高对这个问题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有很多的历史教训呀,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的呀!在林彪、“四人帮”一伙干扰破坏下发生的冤错案件,有许多同搞逼供信有直接关系,有的就是逼出来的,打出来的。搞逼供信的人,说明他无能,没本事,说明他政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或者根本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严禁逼供信。司法干部要带头守法,做遵守宪法的模范。谁再搞逼供信,谁就是执法犯法,就要对此承担责任。一贯搞逼供信的人,不适合做司法工作,这种人办的案子,不可靠。不管他主观上的动机如何,造成的后果都是很坏的。
第四个问题,谈谈整顿队伍问题。
整顿队伍,也是当务之急。是司法战线继续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整顿好队伍,怎么打仗?怎么能取得揭批“四人帮”的全胜?怎么能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怎么能完成新时期司法工作的任务?有的法院,揭批“四人帮”搞不起来,“四人帮”揪出来了,还有“帮四人”嘛,还有人捂盖子嘛,不清出来怎么行!对这样的单位,不采取组织措施,加强领导,解决不了问题。要通过整顿,来加强司法队伍,保证司法队伍的质量。兵不在多,而在精。当然也要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数量。目前的状况是,量少质弱,我们要努力改变这种情况。我相信,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无论是数量上的补充和加强,还是质量上的提高,都是可以解决的。所谓精,就是要懂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得了,还要正确执行,还要有革命干劲。对那些蓄意诬陷和搞打击报复而制造假案冤案的人,法院不能用,还要追究责任。参与“四人帮”帮派体系的人,特别是骨干分子,制造假案冤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司法干部,有缺点错误,造成了冤错案件,要教育他们,吸取教训,不要再追究责任。这必须作具体分析,不能草率从事。那些“闹而优则仕”、“吹而优则仕”的人,错误严重,坚持不改的,也不适合做司法工作。还有那些执法犯法、贪赃受贿的人,情节严重的,一定要处理,有的要判刑。处理这些人,是为了教育所有的人。总之,人民法院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把“刀子”,一定要掌握在对党对人民忠诚可靠、党性强的人的手里,一定要有一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第五个问题,讲一下民主集中制问题。
七月一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决定重新发表了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是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的。这个文件主要是讲民主集中制,党内党外都要发扬民主。希望同志们很好地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林彪、“四人帮”一伙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造成了严重的恶果。我们中国过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连资产阶级民主也少得可怜。这些年来,又缺乏民主集中制的传统教育。致使我们有的同志既不懂民主,也不懂集中,有些地方党内外的民主生活很不正常。当前,强调实行民主集中制,很必要。
司法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会民主集中制,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审批案件,要进行认真的讨论,要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发扬民主,不能一个人说了算。特别是死刑案件,一定要集体讨论,集体审批,一个人批案子容易犯错误。在这方面,是有教训的。要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并认真考虑这些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意见。应该充分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因为他们对案情了解更全面,要鼓励和支持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做是不是好呢?我认为这样做好,有益处无害处,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中国有句古话: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兼听便于分析,才能发现真理,纠正错误。这是讲民主,也是对人民负责。在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都要讲团结,讲民主。要允许别人讲话,并且把话讲完,允许讲错话,实行“三不主义”——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毛主席讲:“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讲错话,无非是反对你,骂你嘛。骂就骂,当面不骂,背后骂的还有呢。有句老话:“谁人背后无人说?”共产党员还怕人家骂!骂得对的,就接受,就改么!独断专行,不让别人讲话,对提不同意见的人乱扣帽子,甚至打击报复,是林彪、“四人帮”的惯用手法。我们要敢于同这种错误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肃清林彪、“四人帮”一伙在这个问题上的流毒影响。
我建议各级人民法院应该按人民法院组织法建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好形式。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都在审判委员会内讨论,广泛发扬民主,有关的审判员可以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对各种意见都要如实上报,不能只报多数意见。这样做有好处,有利于我们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和适用法律,保证办案质量,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我以上讲的,供同志们参考。不对的,请省委负责同志和在座的同志们纠正。希望同志们在党委领导下,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原载一九七八年第一期《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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